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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飯野亮一寫的 丼丼丼丼丼:日本五大丼飯誕生祕辛! 和陳水扁的 1.86坪的總統府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日本入境】4月29日起免3針疫苗證明!最新入境日本疫苗要求也說明:2022年4月8日起,日本解除對106個國家或地區的入境限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及多個亞洲國家,容許商務、學生或以就業為目的的外籍人士申請相關簽證入境。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臺灣商務 和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高文琦、江嘉琪所指導 鄭芸的 以風險原則論防疫管制措施 (2021),提出日本入境限制解除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風險社會、風險原則、風險規制、防疫行政。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周天所指導 曾冠傑的 新冠肺炎期間防疫措施與個人資料保護之權衡—比較歐盟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2021),提出因為有 個人資料保護、GDPR、COVID-19、疫情調查、個人資料保護法、病患隱私權、接觸者追蹤、傳染病防治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解答。

最後網站對於新型冠狀病毒之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總整理 - 交流協会則補充:於入境日本前14天內停留過追加指定的國家後再抵達日本之外國人,將拒絕其入境。 解除限制入境之對象. 澳洲、新加坡、泰國、韓國、中國(包含香港及澳門)、紐西蘭、汶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日本入境限制解除,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丼丼丼丼丼:日本五大丼飯誕生祕辛!

為了解決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問題,作者飯野亮一 這樣論述:

探索江戶時代,風靡全日本的庶民美食 品嘗充滿飯香的跨時代歷史風味     原本被當作下酒菜的蒲燒鰻,如何搖身一變成為日本最早的丼飯?   原本不吃雞肉的日本人,如何發明出國民美食親子丼?   原本來自海外的牛,如何受到歐洲人影響轉變為日本食材?   原本薄薄的豬肉排,又是如何增加厚度,甚至改名為炸豬排?     天丼•豬排丼•牛丼•鰻魚丼•親子丼,五種在民間掀起熱潮的丼飯,但你很可能不知道它們的由來。     本書追溯從江戶時期到明治時期的軼聞趣事,探索日本國民如何爭相倣效丼飯作法,以及享用丼飯的熱切心境。想一窺大和庶民生活核心,

領略日本邁向近代的驅動力,就從了解這五種丼飯開始!     ▼五大丼飯:從江戶到明治時期日本五大國民美食     1.天丼:攤販的用心,加上一點巧合   最早一位攤販將高級食材當成天婦羅的餡料,引起江戶人的注意,而攤販旁邊恰好有一家賣蕎麥麵的商家,將天婦羅添在麵上,就成了天婦羅蕎麥麵。到了明治時期,更出現了天婦羅專賣店,其中有商家開發新菜單──天丼,將天丼打造成東京名產。     2.豬排丼:日洋合璧的料理傑作   豬排丼展現本土化特色,將外來食品客製化城日本國民喜愛的滋味。很長時間,日本人不吃豬肉,直到江戶時期出現獸肉店,才開始吃豬肉。炸肉排源自英國,到了

明治末期日本發展出獨有的作法──炸豬排,而將炸豬排盛在丼飯上,就成為了豬排丼。     3.牛丼:男性庶民能量來源   針對男性勞動階層所烹製的菜色,快速、便利且滋養。受到訪日歐洲人的影響,日本人開始吃牛肉。對做粗工的工人來說,牛肉是珍貴的精力來源,也是他們的主食。牛肉料理促進了牛肉火鍋的流行,將燉牛肉盛在丼飯上,就是一道牛丼。在東京大地震後,更成為災民救世主的角色,在市民間流行開來。     4.鰻魚丼:日本丼飯的始祖   在丼飯誕生前,人們僅將蒲燒鰻當成下酒菜,鰻魚店為了擴張客層,為不喝酒及女性顧客量身訂做,將白飯與蒲燒鰻放在一起販賣,誕生了鰻魚飯。後來在江戶時

期,一位戲臺金主因為愛吃鰻魚,怕鰻魚冷掉將碗蓋上蓋子,由於風味良好,引起眾人倣效,是為丼飯最原始的型態。     5.親子丼:傳入民間的天皇御膳   早在江戶前,雞蛋料理作為款待天皇的料理之一,價格極為昂貴,未被列為民眾的日常食物。直到明治時期,養雞業戶數增加,雞蛋的生產量也增大,區別食材階級的觀念淡薄,也解除了親子身分差異,才建立起親子丼誕生的苗床。   本書特色   1.    透過史料,了解熱門的天丼.豬排丼.牛丼.鰻魚丼.親子丼誕生過程   2. 以富有歷史感的圖片呈現丼飯誕生時景況   3. 闡述各種丼飯早期的食用方法及食材 專文推薦   張正衡 國立臺灣大

學人類學系副教授 好評推薦   焦桐 中央大學中文系教授   黃子佼 跨界王   吉田皓一 旅日情報網「樂吃購!日本」創辦人、「日本人の旅遊指南」版主  

日本入境限制解除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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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受到黃暐瀚感召,本人宣布今天成為第一屆向綠畜道歉天下第一武道會!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大家都該向綠畜道歉! ft.資深媒體人老瀚

由於每次道歉我都晚 #黃暐瀚 一個火車頭,因此這次學到教訓,立刻在第一時間跟在黃暐瀚屁股後面對各行各業,世界各地的綠畜道歉!而且我還非常有誠意的做了圖版,圖文並茂的道歉!是不是很有誠意,各位綠畜都應該把我當好朋友才對!

這幾天又到了五倍券大逃殺遊戲的時間了,根據中時電子報的報導:【民眾綁定 #數位五倍券 亂象一籮筐,今早開放搶名額時,官方網頁一度大當機,不少人在台灣Pay綁郵局VISA卡時,被卡的特別嚴重,收到OTP驗證碼的時候,都已超過時效4分鐘,更扯的是有網友發現按一鍵「F12」就能查OTP驗證碼,無奈說「是在心酸的嗎?」。】由我們的資安天才外包關貿網路 #IT大臣唐鳳 親自主演廣告,扮演唐鳳獸大力推薦的五倍券果然如同我所預料的一樣又當機了,但是不只當機,還有資安問題,還有莫名的已經綁定又被取消的問題,根據聯合報的另外一篇報導:【振興五倍券不只官網與各金融業者流量太大、頻寬被塞爆,藝fun券在「共同綁定」上更是出了「流程上的bug」,讓參加共同綁定的民眾湧入行政院政委唐鳳臉書粉絲團,詢問「該怎麼辦」,今更傳出民眾綁定台灣Pay,回饋全部被消失。資訊業界專家表示,會出這麽多錯誤,極有可能是最後測試根本不完整,甚至來不及測試就上線,造成「全民公測」的亂象。到唐鳳臉書上反應問題的網友表示,共同綁定後,要進行預約抽籤登記,但只要共同綁定的成員中,有兩個人以上都登記了藝fun券,最後查詢登記結果,就會發現只剩下一個人有登記到,其他共同戶則「被洗掉」,等於沒登記到抽藝fun券。】

時中你真調皮,你看看你又來了,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立委賴香伶今(22)日在立法院表示,當初東洋要採購BNT,政府是否因意識形態而錯失機會, #陳時中 則反嗆,東洋採購BNT是談判沒有成功,現在當然可以說要買3千萬劑BNT,但去年9月BNT才進入第二期準備第三期試驗,「當時誰敢說敢買?」強調政府絕對沒有意識形態或阻止。對於陳時中稱BNT去年沒人敢買,有網友在《PTT》翻出2020年8月12日的媒體報導指出,2020年7月29日,英國宣布向BNT預訂3000萬劑,2020年7月31日,包括美國宣布向BNT預訂1億劑,日本宣布購買1.2億劑,歐盟也宣布購買2億劑,2020年8月上旬,加拿大與已BNT簽約2000萬劑,質疑陳時中為何一直在說謊?】但是時中,台灣的高端你連二期都沒做完,也是買了ㄟ,這種雙重標準是怎麼搞得啊?而且全世界早搶是種冒險,你連世界都有穩定疫苗的晚搶也要冒險,這科學標準是甚麼?又根據TVBS的報導:【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質詢,政府宣稱買了很多疫苗,但實際上台灣卻一直處於缺疫苗的狀態,尤其是青壯年人口,很多人第一劑都還沒打到,想打仍遙遙無期。蘇貞昌回應,「蔡總統說自己從未欠錢趕3點半,只有對催疫苗很用力,『用盡了命在催』」。】老瀚是不是明白甚麼叫做用盡了命在催,現在還有剩嗎?我是真的聽不懂啦,啊沒到就沒到啊。

另外又有針對 #高端 份子的麻煩了,根據蘋果新聞網的報導,【白宮已宣布將於11月初解除針對歐盟、英國、中國和印度等33國旅客的旅遊限制,但所有外籍旅客須完整接種疫苗才得以入境;目前完整認可名單尚未公布,而美官方目前雖只核准莫德納、BNT、嬌生等3款疫苗,但也已宣布將認可世界衛生組織(WHO)已認可的疫苗,例如AZ、中國製的科興與國藥等疫苗。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美國目前規定,完整接種的定義是施打完兩劑疫苗,至於混打、AZ或高端疫苗是否會被承認,「都需要去溝通」。】但台灣現在覺得高端美國接受機會很高的原因是因為實驗數據好嗎?可是美國已經說了不接受免疫橋接的做法,還是說跟阿亮講的一樣,是因為入境美國人數的原因來認可疫苗嗎?那麼美國會認同台灣這七十幾萬人的入境權力,只因為台美關係友好嗎?可以談喔?

另外,法廣引述彭博社:台灣已經提交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申請,而就在幾天前,中國也發出了自己的申請,希望成為該協定的成員,該協定曾被美國推崇為孤立北京和鞏固美國在該地區主導地位的方式。但是這在金融時報報導日本抱怨台灣不積極加入cptpp後幾天就申請了,這到底是巧合還是必然?

另外,今天黃暐瀚除了向綠畜道歉之外,也還撥空訪問了台中罷免進度,根據yahoo的報導,【台灣基進黨中市立委 #陳柏惟罷免案 將在下月23日舉行投票、倒數僅剩1個月,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23)早專訪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為何近日才表態刪Q?顏除提出3大理由:辜負鄉親、忘記初衷、不買疫苗外,也透露陳日前嗆志工為何要罷免他這件事,讓他堅定罷陳決心!】台中這邊的狀況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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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大綱:
00:00 開播
17:00 向綠畜道歉
43:00 數位五倍券亂象叢生
01:08:00 陳時中稱去年沒人敢買BNT
01:20:00 蘇貞昌:蔡總統說自己從未欠錢趕3點半 只有對催疫苗很用力 『用盡了命在催』
01:40:00 打高端到底能不能去美國?
01:51:00 CPTPP



124分 罷免陳柏惟案

以風險原則論防疫管制措施

為了解決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問題,作者鄭芸 這樣論述:

2019年12月起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在2020年1月公布其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此疫情隨後迅速在中國與世界各地擴散。在全球疫情爆發初期,我國立即採取邊境管制措施以預防COVID-19,因此截至2021年5月初,我國大多為境外移入案例。然而在2021年5月中,由於飛行員群組爆發集體感染,國內開始出現大量本土案例,造成醫療量能的負擔,並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定出應對的行政措施,對民眾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許多防疫措施大幅度地改變了原先的生活。 在政府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我國政府勢必是基於防疫的考量,然而除了公共衛生、醫療的知識以外,能否結合其他專業領域,依據各行為

造成的風險大小,判斷何種行為應該被禁止,並且將降低風險作為目標、醫療量能作為衡量依據,試圖討論出人民的基本權利與政府得以限制的界線,嘗試找出最佳化結果。因此本篇論文結合社會學上風險社會學之概念建立風險原則,並藉由區別原則與規則找出原則之特性,以我國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與健康權為基礎,論述風險原則之目的、憲法基礎、衡量方式與適用可能的結果。而後概覽我國的防疫措施,藉由風險原則檢視防疫手段是否符合追求最佳化利益,也就是以降低風險為核心,並同時兼顧權利保障。期望經歷這幾波疫情後,我國的防疫行政能夠運作得更完善。

1.86坪的總統府

為了解決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問題,作者陳水扁 這樣論述:

代序 只有蔣介石才會逃亡 一 我心自由 二 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三 民進黨要找回熱情與使命 四 馬英九請清楚交代張哲琛的20億元 五 志工台灣再出發 六 正面迎擊ECFA公投的挑戰 七 一邊一國vs.一國兩制 八 萬民有錯、馬英九絕對不會錯? 九 阿扁給「阿扁們」的一封信 十 只有新憲,沒有修憲 十一 公民投票對台灣的意義 十二 馬英九不要再騙了! 十三 台美關係正迅速的向中國傾斜 十四 再次綻放人生的光彩—寫於美麗島事件 30週年前夕 十五 選舉輸贏不是民進黨的一切 十六 陳雲林在台中看到什麼 十七 民主是民進黨對台灣人民最莊嚴的承諾 十八 台灣的前

途,你我的責任 十九 美牛鬧劇的背後 二十 「兩岸經濟協議」的五大迷思 二十一 法院果然還是國民黨開的 二十二 台灣要堅強站起來,勇敢走出去 二十三 天佑台灣、台灣加油 二十四 馬英九的「傻子外交」 二十五 不想2012,就有2012 二十六 馬騜與放羊的孩子 二十七 319暗殺事件該給個交代了吧! 二十八 擋下ECFA比贏得五都選舉更重要 二十九 走向新希望、走向新台灣—給 「蓬萊島聯合輔選平台」各位參選人的信 三十 由Google看台灣人的靈魂與尊嚴 三十一 中華民國?!精彩100?! 三十二 台灣與「中華民國」才是《十年政綱》 的核心議題 三十三 馬英九欠被

誣指買官賣官的將領一個道歉 三十四 一場令人失望的ECFA大辯論 三十五 同樣的選舉錢,興票案沒事領回,扁案 沒收關人 三十六 台灣新聞自由從亞洲第1名退步到第8名 的警訊 三十七 馬英九、郭台銘、張曉風與202兵工廠 三十八 黃世銘上任時說:不會辦綠不辦藍? 三十九 「黃金十年」與「六國論」原來是馬騜的 造神運動與「亡國論」 四十 馬騜不只反對ECFA公投,而是什麼公投 都反對 四十一 守得雲開見月明的扁案判決 四十二 蔡主席無可迴避的使命與重擔 四十三 626反ECFA要公投遊行之後呢? 四十四 馬騜的手就是愛胡亂伸 四十五 美國: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四十六 胡志強嗆出國民黨長期重北輕南忘記中部 的舊思維 四十七 山寨版的廉政署是注定要失敗的 四十八 扁的8字箴言與馬的16字箴言超級比一比 四十九 有人要離開民進黨的家,我卻回不了家! 五十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馬英九 「請裁講講」耶 五十一 輿論審判何時了?獨立審判路遙遙! 五十二 馬騜親自交待取消阿扁卸任總統的全部 禮遇 附錄一 馬英九的子彈已經上膛會讓我死得很難看 附錄二 九二共識是史上最大的騙局 附錄三 國務機要費案的改判是遲來的正義 代序只有蔣介石才會逃亡,我不會陳水扁   二00九年六月十日的午後,我正在清洗馬桶,這是每隔幾天就要做的事情。我非常專注地,

以洗衣粉、菜瓜布,重複擦拭便池的裡裡外外,即使只是一個小小的黑點,我也不放過。為了確認便池內側不再有任何污垢,我必須低下頭探視檢查,連裂縫、漆漬也要一擦再擦。   馬桶對我來說,不單純是如廁的地方,更是我的浴室、廚房、餐廳。除了洗澡、洗衣、洗碗、洗臉在馬桶邊外,三餐進食毋庸置疑的,也要與馬桶為伍,所以馬桶的乾淨整潔,對長期幽禁在斗室的我而言,更形重要。   我這個人的人生哲學很簡單,「是什麼、做什麼」,「做什麼、像什麼」,不管做什麼,都會盡心盡力,全力以赴。每次清洗廁所,都會讓我想到寇爾遜的故事。   寇爾遜(Charles W. Colson) 係美國前總統尼克森的白宮幕僚長,他的文章《基督

的形象》收錄在台福傳播中心出版的<他們做對了-五十五位名人談爹娘>。寇爾遜也捲入「水門案」,雖然講真話,仍然入獄服刑七個月。   寇爾遜說,他在獄中見證了其父親生前給他的教誨:「無論你心裡想什麼,你一定做的到。無論你從事什麼,就是清掃廁所也無所謂,都要好好的做,做得出類拔萃。」他服刑第一天晚上,赤裸身體搜身,幾天之後,獄方給他一塊抹布、一桶水,要他清掃40個人共用,非常骯髒的囚室廁所。   寇爾遜回憶,「幾個月之前,我還坐在位於美國總統隔壁的辦公室,一部高級轎車外加司機隨我配置,政府的噴射機在安德魯空軍基地隨時候駕,載我到任何地方,將軍在我走過時,向我敬禮。現在,我清掃監獄的廁所,沒有人向我行

禮。但奇怪的是,我並不覺得羞恥,也不絕望。在我與父親遠遠分離時,他的教導都如此靠近我:『無論你做什麼,就是清掃廁所也無謂,都要做的出類拔萃。』」   「2185,特見。」管理員打開房門通知。  「是誰?」我從清洗馬桶中,不疾不徐地抬頭問著。  「彭明敏,快準備。」   一位科員,兩位管理員帶著我走出牢房,其中一位管理員負責全程錄影,說怕有意外。我進到李所長口中所形容的「鬼地方」-土城台北看守所以來,一直就是這兩位戴帽子的「常在左右」,生活作息所有的一切,不管是收垃圾、換茶水、打報告、換電池、打飯、放封、運動、會面,都是透過李姓、胡姓兩位管理員,完全不假手於雜役,說是為了我的安全與衛生。   在

與臨時偵查庭共用的特見室,等待總統府前資政彭明敏的到來,是即將接任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集人蔡同榮立委安排並陪同的特別接見。彭資政已經八十六歲的高齡,是國際上頗富盛名的太空法學者、曾取得加拿大麥基爾(McGill)大學法學碩士及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並擔任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主任。1964年9月,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發表「台灣自救運動宣言」而被捕,1965年以叛亂犯罪判刑八年,11月特赦出獄,遭情治單位二十四小時監控,1970年1月「秘密」出境至瑞典獲政治庇護。嗣後往美國擔任大學教職,1972年繼「台灣獨立聯盟」總本部創盟主席蔡同榮之後,接任台獨聯盟主席。1992年11月回到台灣,1996年3月代表

民進黨參選首屆台灣民選總統。   彭資政的年紀比我的父親還大,而且又是我的老師,台灣憲法學泰斗李鴻禧教授的老師,輩分甚高,他來探望我,我覺得非常溫暖,並感榮幸。資政的話不多,言簡意賅,劈頭便說:「我是過來人,現在跟你說甚麼都是多餘,四十五年前,我被羈押在軍事監獄,換了幾個地方,有十三個月之久。第一個月最難過,無紙、無筆、無書、無桌、無椅,完全孤立,我最瞭解你的心情。」   資政說話的速度不快,一字字、一句句娓娓道來,有如老師的教誨,父母的訓示。緊接著,資政頗為嚴肅的提醒,好像我會撐不住的樣子。   「我知道你的壓力很大,不過我必須再一次的規勸你,絕對不能投降,不能求饒。因為你代表的不只是你個人

自己,而是代表台灣人的風骨與精神。」我頻頻點頭稱是。   「聽說你要寫第三本書,我完全贊成,把過去八年的民進黨執政,所遇到的困境與難為,一五一十的做個剖白,我曉得中間有很多的紅線限制,也有不少外界不知道的內幕秘辛,趁著寫書,好好回憶,對台灣人民做最坦誠的交待。」資政接著說。「我有一本即將發表的新書《逃亡》,特地帶來給你,不知道會不會被誤會我在教你逃亡,不但書送不進去,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又多一條,再作為延押的理由,我可害了你….。」   我沒等資政講完,馬上回說「應該不會吧!上次有醫師朋友送來《基督山恩仇記》,描述基督山伯爵如何逃獄,都沒問題,這次應該不致於吧!」   接見結束,在收封前終於收

到《逃亡》一書,一個晚上就把它讀完,不禁讚嘆,如同其英文書名 A Perfect Escape完美的逃亡。   其實在彭教授逃亡之後,坊間最普遍傳言的是,彭教授得到美國政府的協助,經由台中清泉崗機場,搭乘美國軍機離開台灣,連我也是這樣相信著。如果沒有資政親自出書並交代當年那一段外界不知的歷史秘辛,很多人都被矇在鼓裡,無法知道真相。台灣的情治單位,當時的警備總部在定名為「一二四」專案報告中,推測彭教授逃離的地點與方式,最有可能是:乘坐美國軍機從台中地區的公館(清泉崗)機場離開台灣。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的調查報告亦研判,台中C.C.K. 美軍基地係一可能性較大的出境地點,該基地之出入境係由美軍掌管,

我方概不過問,如欲搭便機出境,只要獲得該基地司令之許可即可,故彭教授亦可能暗中透過美籍姑息份子之關係,取得該基地之協助,而安全順利出境。   看《逃亡》一書之後,才清楚的知道,除了瑞典政府外,並沒有任何外國政府的援助,只有來自民間私人的幫忙,除了美籍傳教士、牧師娘、日本友人外,就是國際特赦組織在瑞典的「彭案小組」成員的營救。   彭教授的逃亡是在1970年1月3日晚上從台北松山國際機場,並未拿中華民國護照,而是持日本護照,撕下別人護照上的相片,再換貼自己的照片,配合易容變裝,正式從國門離境;一路經香港、曼谷、蘇聯的Tashkent、丹麥的哥本哈根到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終獲瑞典政府給予政治庇護。此

時台灣的特務,在其後的一段時間,仍然繼續向上級報告彭教授的「行蹤」,說某日某時彭某到某處,或到某處用餐,都有監視到,更證明逃亡的完美。   彭資政寫到曾經對美國政府作最後的求援,也透過與當時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相識的日本資深媒體人數次致函季辛吉,請他幫忙讓彭教授能夠出境,因為季辛吉曾兩次邀彭參加在哈佛及在東京舉行的國際會議,兩人相當熟識。案發後,不只美、日兩國政府不同情,季辛吉也很冷漠。資政說「政治的冷酷無情令人噓唏」。   後來,彭資政終於恍然大悟,原來季辛吉當時正在秘密策畫接近中國,而不願插手此事。1969年1月20日尼克森總統就職,任命蘇聯專家季辛吉出任國家安全顧問,負責執行「尼克森主

義」,主張世界新秩序的維持,需要其他國家共同來承擔,使其他國家的衝突成為美國的衝突之時代已經過去,亟需改善美、中關係避免美、中衝突,利用中、蘇衝突平衡美、蘇勢力,也想利用中、蘇對越南的影響力來讓越戰越南化,讓美軍全身而退。一年後,尼克森在國會的外交咨文正式稱呼中共的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1年5月季辛吉正式訪問北京,在與周恩來總理的初次談話中就已承諾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支持台灣獨立,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與此同時,羅吉斯國務卿於1970年春邀請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訪美,尼克森總統當蔣經國的面保證「我絕不會出賣你們」。1971年5月我駐美大使沈劍虹呈遞到任國書時,尼克森重申支持中華

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   接著是1971年7月9日季辛吉以「肚子痛」經由巴基斯坦秘密訪問北京,7月15日尼克森正式宣布季辛吉訪中回國,其本人願意接受中國的邀請前往北京訪問,1972年2月所謂「改變世界歷史的一週」的中國之行,尼克森在1972年2月22日就台灣問題提出五項原則,第一項就是:「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今後不再提台灣地位未定。」2月28日美、中雙方發表上海聯合公報。10月25日蔣介石的代表被逐出聯合國。   這是國際局勢的現實,在美國國家利益至上下,彭教授當年的逃亡計劃希望得到美國政府的暗助,季辛吉國安顧問的同情,顯然是一廂情願。然而一些認識不久的美國傳教士願意冒死相救,

不管是出於俠義之心,民主信仰,基督教義都令人感佩。一趟「逃亡之旅」沒有變成「死亡之旅」,是命運安排,也是上帝的旨意。   至於法國大文豪大仲馬筆下的世界名著《基督山恩仇記》送來監所,有些政論性節目的所謂名嘴竟然誣指瞎掰說我想要「逃獄」。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基督山伯爵唐泰斯在小說裡的角色扮演,引人入勝的地方不是逃獄,而是含冤入獄後恢復自由身,如何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從冤獄的受害人變成正義的化身。   本來是喜事一樁,水手唐泰斯遠航歸來,就在跟美麗姑娘梅爾塞黛絲訂婚儀式上,船上的會計唐格拉爾和姑娘堂兄費爾南竟不懷好心,沆瀣一氣,密告誣陷唐泰斯是拿破崙黨人,在場的裁縫卡德魯想要阻止,卻因醉酒不省人

事。訂婚宴席上,憲警帶走唐泰斯,代理檢查官維爾福為了自身利益,罔顧良心的把無辜的唐泰斯定罪並關進伊夫堡的地牢監獄。唐泰斯打破瓦罐,用瓦片挖堅硬的水泥牆,因而認識關在地牢另外一間的神甫法里亞,是這位集人類智慧於一身,為祖國統一而奮鬥的義大利神甫將唐泰斯造就成了一個學問淵博,無所不能的奇人,並且讓他得到了基督山島上的寶藏,才能在出獄後,把三個害他的仇人,破產的破產,自殺的自殺,起□的起□,都得到應有的報應。   雖然,我在牢房無桌無椅,但有筆有紙,解除禁見後可以寫信看報紙,聽廣播,看數位電視,比唐泰斯在古代地牢好多了。他要用煙炱融化在葡萄酒裡自製墨水;用鱈魚頭的軟骨作筆的材料;用送來的肉把肥膘切下

熔煉成油脂作蠟燭;兩塊碎石和燒焦的襯衣加上一點硫磺就可點火。現代牢房不必擔心紙筆,燈光,但不可能有瓦罐可以打破,更不可能用鐵鉸鏈去做鑿子、鉗子和撬棍,都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全天候錄影監視,哪有獄卒走了,可以有十二個小時自由行動,挖了50尺的地牢通道連通兩間囚房,而獄卒一點都沒發現。尤其囚犯死了,還可以代替死人被丟到大海逃獄,這在現代監獄是不可能想像的。法理亞神甫死了,唐泰斯用小刀把裹屍布袋剝開,將屍體抽出,放在唐泰斯自己的床上裝成睡著了,而唐泰斯本人再鑽進剝開的屍袋,從裡邊再縫上,也只有古代才做得到。   彭明敏教授的逃亡是拿變造的外國護照公然離境;唐泰斯水手的逃獄是裝作死人,雙腿綁著36磅重的鐵

球丟向海裡。不論是借用活人,或利用死人,都要借殼才能上市,借屍才能還魂。   2008年11月11日,我第一次被特偵組檢察官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是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規定,易言之,並未以被告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為羈押理由。是2008年12月12日及2008年12月18日台北地方法院周占春審判長的合議庭兩次無保釋放後,原承審法官被換掉,改由蔡守訓審判長的合議庭續審,才開始有被告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的羈押理由。   而為什麼我沒有逃亡,卻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致必須羈押,每次的裁定依據均有不同。主要的理由臚列如次:

  2008年12月30日再羈押理由,說我兩任總統,長達八年,權傾一時,縱現在已卸任,實際上仍屬具相當影響力之人士,鑑於檢察官提出之國內外涉犯重罪之權貴人士,棄重保逕予潛逃,甚至流亡境外之例,比比皆是,認仍有事實足認我有逃亡之虞。   2009年3月3日第一次延押理由,說我在押期間,縱人身自由已受限制,仍有出書或經外國媒體刊載訪問文章之情事,或絕食引發身體不適,固屬言論自由之一環,或性質屬原因自由行為,認被告主觀上顯存循法律外途徑干擾司法正常進行之意思。被告在押期間,尚且干擾訴訟效率之進行,若逕予釋放,非無逃匿可能。   2009年5月11日第2次延押理由,說我縱已卸任總統,實際上仍具相當影響

力,此由前往台北看守所會見者,不乏社會知名人士(見地院接見卷(一)、(二))即可知悉。被告人身自由雖受限制,仍利用出書(第二本書)、由案外人轉述對外發言或召開記者會等方式展現其影響力,被告主觀非無循法律以外途徑干擾司法訴訟之獨立進行之意思。又聲請撤銷羈押及是否延押程序進行後,被告絕食並對外發表激烈之政治迫害聲明,企圖援引外力干擾司法訴訟之獨立進行及裁量,若逕予釋放,其非無以各類方法拒不到庭,甚至逃匿。   2009年7月13日第三次延押理由,說我在任時曾向吳澧培資政表達卸任總統後,常常會到國外去,希望幫忙安排。我問過AIT楊甦隸處長,我出國應該沒問題。以及卸任總統後,7月2日向外交部以最速件申

辦加註TAIWAN的新護照,而認護照可在未遭撤銷前,持以向他國申請境外停留之許可,被告逃匿避訟之可能性極高,已有具體事實可認被告有逃亡之虞。   所以做過總統的人都會逃亡,因為有影響力。人關在看守所,還有人去探監,而且不乏有頭有臉的社會知名人士前往會面,就會逃亡。此外在獄中出書、外國媒體專訪、經轉述對外發言,透過他人在外開記者會,或者絕食期間還發表激烈聲明等等,不是在展現影響力,就是在援引外力干擾訴訟。人關起來,自由受到限制都這樣,一旦釋放,「誠難想像」人不會逃亡出去。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正式成立前,依據1947年實施之中華民國憲法選出首屆總統蔣介石、副總統李宗仁,1

948年5月20日在南京宣誓就職。八個月後,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總統下野,離卸總統職務,成為一介平民,由副總統繼任總統。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1949年11月20日李宗仁總統飛往香港,隨後流亡美國,而蔣介石則在同年12月亡命台北。這才是總統級潛逃流亡之例。   而檢察官所舉國外元首之例,一為祕魯總統藤森,一為泰國總理塔克信,前者係在當總統時出訪日本,在日本期間宣布辭去祕魯總統職務;後者則是在總理任內,至英國訪問,被國內發動軍事政變,而滯留國外,均非潛逃流亡可以比擬。   2009年8月10日甫過逝的菲律賓前總統柯拉蓉.艾奎諾夫人,生前曾在馬可仕戒嚴時期,和其家人被逮

捕,在美國前總統卡特干預下,馬可仕將被判死刑的艾奎諾及其家人放逐美國。1983年艾奎諾執意返國,準備參加總統競選,卻在馬尼拉國際機場步出華航班機時遭暗殺身亡。柯拉蓉返國處理亡夫喪禮,1985年被反對陣營共推參選菲國總統。1986年2月15日,柯拉蓉敗選,一週後發動不流血的人民力量革命,幾百萬的菲國人民走上街頭反對獨裁統治,包圍總統府。1986年2月25日,柯拉蓉和馬可仕分別宣誓就職總統,但馬可仕當天晚上就在美國的安排下流亡到夏威夷,終其一生。   艾奎諾參議員是反對馬可仕政權的在野領袖,被戒嚴統治的獨裁總統逮捕並處死刑,他並未逃亡,而是在美國政府當時的卡特總統介入下,被馬可仕趕出菲國,流放美國

。一樣地,馬可仕1986年2月25日宣誓就職菲國總統,不僅得不到廣大民眾的支持,軍方國防部長、參謀總長率領三軍部隊陣前倒戈,天主教領袖並呼籲馬可仕下台,但馬可仕及其家人在四面楚歌之下也沒有逃亡,最後連美國政府都不支持他,馬可仕及其家人士在美國安排下搭乘專機被送到夏威夷。很清楚地,艾奎諾也好,馬可仕也罷,他們離開菲律賓,人到美國根本用不到菲國護照,更不必辦理美國簽證。   就如同彭明敏資政,1970年1月3日離開台灣,並未持有台灣的護照,1月5日正式申請政治庇護,身上既無護照,亦無任何證件及真實照片。蔡守訓法官說我在2008年7月2日申辦台灣新護照在未遭撤銷前,可以持向他國申請境外停留許可之用,

顯係硬拗栽贓,我之所以申辦新護照,最主要是我的護照長久以來未經使用,不知道早已過期而失效,因為最後一次使用是1999年12月到英國、比利時、荷蘭訪問;2000年3月18日當選總統5月20日就職,八年總統任內,從2000年8月到2008年1月,前後14次出訪,都是拿元首特別通行証,從未持用護照。   是2007年11月及2008年4月,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兩次邀請我擔任20008年9月6日,在美國紐澤西舉行年會的主題演講人,加上歐美地區還有一些邀請,由於美國簽證必須提前磋商,專案處理,才想到把將近九年未使用過的護照拿出來看看,發現護照有效期限到2005年1月4日屆滿,順便申辦加註TAIWAN的新

護照,這是我總統任內所推動的台灣護照,以免被混淆誤會為中國護照,對我來講意義重大。   我在7月2日向外交部最速件申辦護照,翌日並以新聞稿對外說明,是公開的申辦護照,不是偷偷摸摸。何況向馬英九政府外交部洽辦,更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對已被境管的我,外交部是要向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報告的。我要潛逃,難到還要敲鑼打鼓,唯恐天下不知嗎?一件單純的舊護照過期,重辦新護照竟穿鑿附會為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由於7月4日特偵組傳票,通知7月24日第一次庭訊,有關應邀出訪及辦理美簽之事也就不再考慮。假如申辦新護照是足認為有逃亡之虞的事證,則2008年11月11日特偵組聲押,並未以此為羈押理由,更未以援引刑事訴訟

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據為聲押,即使2008年12月30日再羈押,2009年3月30日第一次延押,2009年5月11日第2次延押均未提及申請新護照的羈押原因,直到一年後7月13日第三次延押始作為羈押原因。台灣俚語:「半瞑喫西瓜,反症」,或許是最佳詮釋。   我一生以作為台灣人為榮為傲,願意竭盡心力為台灣的民主進步及台灣的獨立建國,鞠躬盡瘁死而後已。1979年1月1日台美斷交,台灣處在風雨飄搖之中,有些在美國的親友一再警告台灣很快會沉掉,美國已經放棄台灣,台灣被中國共產黨統治是遲早的事,趁著現在還來得及逃離台灣,為何不趕快移民美國,先申請綠卡。我仍然對台灣自己的國家深具信

心,不但不為所動,而且矢志留在台灣共生死。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高雄市發生了1947年228事件以後的最大政治事件-美麗島事件,在一片風聲鶴唳中,我毫無所懼地挺身而出,為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龍頭黃信介先生義務辯護,並在1981年9月出馬競選台北市議會的議員。因為我認為為美麗島事件最好的辯護不在有形的軍事法庭,而是在人民的良心法庭;最好的上訴,不是幫當事人聲請再審,而是步民主前輩之後塵,繼續走他們未竟的政治之路。三十年來,我選擇留在台灣,並走反對陣營的政治路,再多的辛酸苦楚,再大的打擊威嚇,坐輪椅進黑牢,無怨無悔。   我心裡明白,要作有尊嚴的台灣人,不做懦弱的中國奴,是要付出代價的

。特別台灣要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主客觀因素告訴我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國際情勢的現實,對岸中國的蠻橫,內部環境的複雜,在在說明這是一條坎坷難行的獨立建國路。隨著年紀的增長,經過不同的閱歷,從地方到中央,從民意代表到行政首長,從首都市長到台灣總統,從一國元首到身陷囹圄,更讓我深深覺得這條路走來固然不孤單,但卻發現要付出的代價越來越大。   我愛台灣,我愛我的國家,三十年來從未想過移民,更不曾有過任何腳踏雙條船的念頭,要去拿美國、加拿大、澳洲等任何國家的永久居留權。堅持孩子在自己的國家受完大學教育,絕對不做小留學生。如果我要逃亡,2任八年總統,我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我不必在2006年11月底把大腹

便便懷孕八個月的媳婦叫回來生產,人家馬英九可以做美國人的爸爸,為何我不能做美國人的阿公。我不僅拒做美國人的阿公?連台灣人的孫子要去美國念書我都不鼓勵不支持。我如果要逃匿避訟,我大可利用出訪的機會尋求政治庇護,或者利用出訪辭掉總統,再由繼任總統特赦我。我選擇面對,無所逃避,竟被扭曲抹黑成我一心一意想要逃亡,對我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更是我一輩子熱愛台灣的最大羞辱。   任何一位以政治為終身職志的人不可能離開自己的國家、自己的土地、自己的人民,縱使一時離開,終究不可能永遠離開。搞政治的人再怎麼流亡海外,最後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土地,所謂落地歸根。無根的浮萍是無法長久存活的,沒有自己國家的土壤灌溉滋養,

最後一定會死掉。身為政治人物,大家都知道「離此一步,即為死所」的道理,明知回國會失去自由,甚至犧牲性命也要冒死歸國,爬牆回家。艾奎諾如此,金大中亦然,剛被罷黜的賽拉亞何嘗不是。   在戒嚴時期的黑名單時代,在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刑法100條思想會叛亂尚未廢除的時代,多少台獨領袖視死如歸,一個個回台衝撞體制,衝破禁令,明知回國是通往監獄之路,仍然前仆後繼,無畏無懼。因為他們充分理解搞台獨不能一直在美國、在日本、在巴西,在海外搞,最後還是要回到台灣。不然搞台灣獨立,不在台灣的土地上,不和台灣人民一起,不能成為土地上的運動,蔚為人民所信仰,怎麼會有力量,進而邁向成功呢?   「逃亡」對很多政治思

想家運動家來說,不是目的,不是終極目標。「逃亡」只是一時的過程,階段性的手段,不是政治志業的結束終點。「逃亡」意味著「轉進」,「逃亡」不是走向死亡,「逃亡」是為了避天災人禍而流浪異鄉,「逃亡」不是為死亡而逃,「逃亡」是為保全生命而逃,「逃亡」的同義詞應該是「逃生」。至於因犯罪而逃亡到別處去,不是逃亡,那是「亡命」。   1952年4月28日華「台北和約」在台北賓館簽訂時,日本學者政要認為當時的蔣介石政權是「亡命政權」,並不代表中國,蔣介石政權是「不法佔據」台灣。 無獨有偶地,將近二十年後,亦即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26屆第1976次全體會議通過2758號決議文:   「恢復中華人民共

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大會回溯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不可或缺。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趕出蔣介石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的代表,因所有席次皆非法佔有。」   換句話說,不只「台北和約」在1952年4月28日簽訂時,日本的學者政要認為蔣介石政權是「亡命政權」,是「不法占領」台灣。1952年8月5日「台北和約」生效前必須經過日

本國會的審查通過,當時日本外務省官員在國會答覆有關本和約的效力範圍時,明白指出本和約的簽訂,並不代表日本承認台灣,澎湖歸屬「中華民國」。因為「台北和約」第2章規定:   「茲承認依照1951年9月8日在美利堅合眾國舊金山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舊金山和約)第2條,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依據與要求。」   而代表國民黨政府與日本談判「台北和約」之簽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被批評談判失職,他坦承台灣、澎湖的主權並未轉移給「中華民國」,日本亦無權移轉。   「台北和約」的締約雙方,日本政府與國民黨政府的說法完全一致,依據「台北和約」

承認「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權利,並未轉移台澎的主權給「中華民國」或「中國」。連中國故總理周恩來於1971年10月21日和美國國安顧問季辛吉會談時,周恩來甚至抱怨「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利,而不明定歸屬,那是留給眾國,不知道這條約是誰擬訂的。周恩來痛罵蔣介石「霸佔台灣」,「對日和約」未言明台灣交給誰,只說日本放棄,「我有理由罵他是賣國賊」。   另外在國際社會,最大的組織聯合國也在1971年10月25日的2758號決議文,明確指出蔣介石的代表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的席次均屬「非法佔有」,而被逐出聯合國大門。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既未提到「中華民國」,更未提到台

灣,遑論說到台灣是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然代表中國,但無權代表台灣。蔣介石政權及其代表既不代表中國,又「非法佔領」台灣,「霸佔台灣」殊屬顯然。從蔣介石亡命來台時自己所講的一段話更足以證明。   蔣介石在國民政府時期,曾有兩次「下野」,「下野」者「軍政領袖引退也」,所謂「引退」,就是「告退」、就是「辭官」。第一次是1927年蔣介石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被桂系李宗仁聯合其他反蔣勢力所逼退。第2次是1931年蔣介石出任國民政府主席,粵系、桂系聯手通電倒蔣,迫使蔣介石辭退主席職務。1948年蔣介石與李宗仁在國共內戰期間分別當選為行憲後首位中華民國總統與副總統,1948年5月20

宣誓就職,但翌年,1949年1月21日隨即在國共和談及副總統李宗仁的壓力,第三次「下野」,辭掉總統職務,由副總統李宗仁繼任總統。辭官下野不是「不能視事」,而是「總統缺位」,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規定,自應由副總統「繼任」。   如果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仍在,只是「因故」,如因病、或動手術必須全身麻醉幾個小時,以致不能視事時,依據憲法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副總統還是副總統,副總統不會變成總統。一旦總統生病痊癒,或者麻醉手術過後,已經恢復意識,可以上班可以視事,隨時拿回總統職權,不必「代總統」的副總統同意。1950年1月蔣介石託請白崇禧致電在美的李宗仁籲請李宗仁辭去「代總

統」,仍任副總統,由蔣介石復職任總統,為李宗仁所拒,李宗仁認為當時無法召開國民大會選舉總統,蔣介石復職亦屬違憲。李宗仁「代總統」不是憲法「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而是「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否則蔣介石要復職任總統,何須代行總統職務的副總統同意。可見蔣介石的總統職務早因下野辭官引退,而失去總統職務,不可能自行宣布復行視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並無離職總統得逕行自動宣布復行視事的規定,1950年3月1日蔣介石總統在台的復行視事,絕對是違憲的無效行為。   更何況「中華民國」已經滅亡,這也是蔣介石本人自己說的。1950年3月13日,蔣介石在台北陽明山莊對中國國民黨幹部講話,原文如

下:   「我自去年1月下野後,到年底為止,為時不滿一年,大陸各省已經淪陷,今天我們實已到了亡國的境地了,-----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我們今天已成了亡國之民。」(參見1950年10月國防研究院出版《蔣總統集》第2冊(演講))   蔣介石的「亡命政權」藉由「中華民國」的殭屍再度復活,直到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又死了一次。 (完稿於2009年8月) 一我心自由  第一次入獄是在1986年6月10日,還在有黨禁的戒嚴時期。三個多月後,民主進步黨就誕生了。1987年2月10日我出獄,不到半年,長達38年的戒嚴解除了、黨禁也開放了。雖然《蓬萊島雜誌

》的創辦人黃天福、總編輯李逸洋和我是以所謂的「七字官司-以翻譯代替著作」被羅織成獄,但與中國國民黨非常友好的有力人士告訴我,國民黨當局當時是可以用「叛亂」罪嫌辦我,因為1984年9月,我在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開闢了「組黨促進會」的專欄,以「誹謗」定我的罪算是客氣,回想起來似乎還要感謝國民黨政府的「恩澤」。  《蓬萊島雜誌》發行52期,被警總查禁51期,唯一未被查禁的第2期讓我們入獄246天。這次再度失去自由,並不是「叛亂」,而是「辦不出來就走人」的「貪污」。23年前的「誹謗」也好,現在的「貪污」也罷,本質都是「政治」,實質則是「迫害」。如今在不到二坪大的牢房為《蓬萊島雜誌.net》網路版的

復刊寫「阿扁札記」,撫今追昔,只能說是民主倒退的歷史反諷。  誠如我在公開信中所說,《蓬萊島雜誌.net》不是一份普通的媒體刊物,而是一份堅持獨立建國,並勇於為過去八年執政辯護的「運動戰報」。翁山蘇姬說:「腐敗的根源是恐懼」。威權的根源何嘗不是來自恐懼,而懦弱的根源更是來自恐懼。因為恐懼,所以沒有信心;因為懦弱,所以不敢堅持獨立建國,更不敢理直氣壯的為過去八年執政辯護。《蓬萊島雜誌.net》的使命,就是要讓所有支持本土的力量再次集結,重新啟動獨立建國的進程。  有人說圖博(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此次來台是「宗教之旅」,不應有「政治活動」,1997年及2001年達賴喇嘛兩度來台是為了政治目的嗎?

否則為何有那麼多的政治領袖爭先恐後要跟這位法王見面。2001年4月1日馬英九市長還親自迎在市府大門口,並致贈台北市鑰,歡迎達賴隨時來台北。八年前的熱烈歡迎,難道是「愚人節」的笑話,還是達賴忘了把馬英九所送的市鑰帶來。  我記得2001年達賴喇嘛應邀來台的名義也是「弘法」的「宗教之旅」,我以總統身分做了兩項決定,第一、達賴喇嘛來台的簽證,不能用1997年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模式,不能將達賴視為海外無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而應直接承認達賴的外國人身分,拿外籍人士的簽證來台;第二、達賴喇嘛是世界級的宗教領袖及政治領袖,是台灣的國賓,元首級的國賓,國安局應給予元首級的國賓特勤維安保護。這不但是「台灣中國,一

邊一國」的具體實踐,更是對達賴視同元首的最高禮遇。  達賴喇嘛到世界各地旅行訪問,只有中國才有反對聲音,也只有中國人才會去抗議,雖然他已經習以為常,這次在台灣的行程受到詆毀、嗆聲、打壓是過去所沒有的。達賴喇嘛主張西藏是中國的一部份,他尋求的是西藏的自治,不是西藏的獨立,他同時也是和平人道主義者,但看在中國當局的眼裡,達賴不但是鼓吹暴力,更是一位分裂中國的分離主義份子。  從中國對待達賴喇嘛的態度,以及這次給馬英九的壓力,再來看看我在卸任總統之後所處的環境、所落的下場,也就不足為奇了。中國在2005年通過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我就是中國共產黨的「頭號敵人」,我觸犯他們的「反分裂國家法」,是同為中

國黨的馬英九在幫忙「代執行」而已!  我冤枉,災民更冤枉;我無辜,達賴更無辜。911的「官司」宣判就隨它去,至少我的「心」是自由的。一切都在「改變」,也確信很快就會「改變」。台灣人啊,台灣人,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我們絕對不是「一小撮人」,我們不會孤單的。只要堅定台灣建國的信仰,燃起我們的熱情,拾回我們的信心,激發我們的鬥志,一定可以扭轉當前的困境,邁向台灣更光明的未來。  台北,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台灣,馬英九不救,我們自己救。從「台灣事實獨立」到「台灣法理建國」,此其時矣! (2009.9.11)

新冠肺炎期間防疫措施與個人資料保護之權衡—比較歐盟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為了解決日本入境限制解除的問題,作者曾冠傑 這樣論述:

本文係比較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之防疫措施,藉由比較法規範分析個人資料保護與防疫措施之平衡。透過歐盟與我國,於過去傳染病防治法制發展,進行文獻回顧,並以地理空間作為分界,針對兩區域內之個資保護法規範,進行探討與案例分析,再以2020年作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分水嶺,進行過去與現在的比較與評析。藉由歐盟隱私權之發展,以研究個資保護之法規沿革,並著重於敏感性個人資料,以相關外洩事件進行案例研究,進而推展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期間,各項防疫措施與《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之權衡;在我國方面,透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及相關案例梳理個資保護之歷史

脈絡,從隱私權至資訊自主決定權的肯認,乃至於重視病患隱私權,亦透過敏感性個人資料的制定與相關案例進行分析。透過歐盟與我國針對傳染病防治的相關法制規範,梳理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爆發以來與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案例,並進行論述及評析。借鏡歐盟之法規範,建議我國政府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關,同時輔導成立個資保護公司,並於法規明確規範資料控管者之責任以及明定特殊情事之敏感性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