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屆滿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期限屆滿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洪正寫的 2023土地法規(地政士適用)(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和曾勻的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章忠信所指導 羅雅慧的 營業秘密爭訟中偵查保密令與秘密保持命令制度之檢討 (2021),提出期限屆滿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營業秘密、偵查保密令、秘密保持命令、證據保全、限制閱覽。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餐旅管理學系 朱惠玲所指導 梁秀枝的 政府業務委外之民間企業營運績效探討 -以福華國際文教會館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促參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營運績效評估的重點而找出了 期限屆滿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期限屆滿,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土地法規(地政士適用)(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為了解決期限屆滿的問題,作者洪正 這樣論述:

  ★收錄最新95~111年地政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將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4大法規體系表,建立體系架構!   ★隨書附贈地政士專業科目模擬試卷,厚植應考實力!     【本書適用】   這本《土地法規》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約15,000~24,000元/件,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

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優勢】   .土地法與其他特別法重疊或牴觸時,該怎麼釐清適用順序?   .閱讀書籍內文一目十行,應試時卻無法完整表達?   .申論題要如何破題及清晰論述,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土地法規》這科產生的疑惑及困擾,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為您解開疑惑,消除疑慮,順利於考試時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簡明扼要   本書深入淺出整理土地相關法規(土地法及施行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地政士法及倫理法規),去除不必要、繁雜的資訊,留下會考的、能考的及必考的重點,幫讀者釐清概念。以先土地法,後

特別法,依序辨明規範重疊處,降低混淆機率,奪分關鍵盡在我手。     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並將歷年試題穿插內文相對應位置,讓讀者掌握土地法規精要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更特別的是,本書於每章前都作有體系表,目的是要讓讀者能在閱讀內文前,先有體系概念,並在念完後,能回頭審視自己有無漏掉哪些重要觀念,使讀者不至於見樹不見林,擁有完整概念架構!     三、凸顯關鍵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使用圖表整理繁雜內文,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

,就是要使土地法規在讀者腦海中建構相關法規體系,更見清晰。     四、實務見解   本書收錄百個以上的實務見解,並將之放置於內文相應位置,使讀者在閱讀本書時,能知悉實務運作模式。在往後執業時,本書亦可成為您的工具書,不用在茫茫函釋中遍尋,本書已替您將重要函釋摘出。因此本書不僅是您考試時的必備良書,亦是您往後執業後的好幫手!     五、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95~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共17份,題題詳解。上考場作答時,最怕申論題論述雜亂無章,無法清楚表達自己腦中的解題思路。本書之申論題擬答,具層次感論述考點,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吸引閱卷老師青睞,做到解題思路行雲流水,不絕於卷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土地法(110.01.27)     一、111.06.22修正: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

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二、110.12.08修正: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

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

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

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

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期限屆滿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繼尖沙嘴海防道臨時街市去年11月結業後,長沙灣熟食市場亦即將完成37年歷史任務。這個於1982年落成的基層食堂,空置率長期高企,28檔租出不到一半,加上設備殘舊,今年7月31日隨撥地期限屆滿而關閉。熟食市場現在有6個「牌頭」,11個檔口,其中兩檔做傳統包伙食,不做街客,客路、價錢、經營模式近乎相同,奇在兩檔不是打對台爭生意,而是稱兄道弟的青山道包伙食雙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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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爭訟中偵查保密令與秘密保持命令制度之檢討

為了解決期限屆滿的問題,作者羅雅慧 這樣論述:

當產業隨著時代需求及變化越趨發展之時,亦帶動人才與技術在全世界移動,此時營業秘密的核心價值與涉及的商業利益,日漸超過有形的資產,於是也頻頻出現侵害營業秘密的各樣態,為此營業秘密法經修法增訂刑事責任等。但發生營業秘密侵害行為時,因企業擔心提出告訴後為配合偵辦調查,營業秘密會產生二次洩密的風險,故對提出告訴以及配合證據提出之意願皆不高,如此檢察官不亦發現真實,為了使偵查程序得以順利進行,2019年12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第14條之1至第14條之4引進之「偵查保密令」。之後在營業秘密的爭訟中,偵查程序中有偵查保密令及審判程序中有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之秘密保持命令保護營業秘密不外洩,二保護

令相互銜接、對應。 本文以偵查保密令及偵查保密令與秘密保持命令在銜接過程與對應為主要探討主軸,亦透過美國、日本法制度觀察我國秘密保持命令之規範,期能窺出有助於二保護令銜接或對應上的經驗,並分析偵查保密令之實務運用上可能產生之問題,以及檢討偵查保密令與秘密保持命令在銜接過程或對應中產生的問題,藉由探討現行實務之問題提出改善方針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期限屆滿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政府業務委外之民間企業營運績效探討 -以福華國際文教會館為例

為了解決期限屆滿的問題,作者梁秀枝 這樣論述:

近年來政府積極導入民間參與興建公共建設,藉由引進企業經營管理理念,以強化效率及改善公共服務品質。政府於民國89年2月公佈實施「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1-1條規定,經主辦機關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之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限屆滿時與該民間機構優先定約。隨著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蓬勃發展,政府將績效評估概念運用至檢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成效及施政品質。因此,主辦機關在於契約中明定營運績效評估辦法,以作為履約管理及優先定約之依據,確保公共建設於民間企業參與在良好的機制下,可以展現相當優良的效益。本研究希望透過此促參案所進行營運績效評估成果之實例分析,檢視民間企業之營運狀況、運作成果,並測量員工之表現,了解其

組織運作可再激勵提升整體表現的空間,進而能引導每位關係人持續朝向提升績效目標精進,亦可分享予同業參考,以期更多優良民間企業加入政府公共建設營運團隊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