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永展寫的 永續國土.區域治理.社區營造:理論與實踐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臺北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說明書」公開展覽也說明:說明: 一、依國土計畫法第12條、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及使用地編定作業辦法(草案)規定,請 ...

中原大學 地景建築學系 彭文惠所指導 吳品萱的 都市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機制之研究—以大湳森林公園為例 (2021),提出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生態公園、公民參與、NGO團體、維護管理、永續經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江嘉琪所指導 曾昱瑄的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土計畫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土地使用管制、未登記工廠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解答。

最後網站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公開展覽草案查詢系統則補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永續國土.區域治理.社區營造:理論與實踐

為了解決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問題,作者李永展 這樣論述:

  本書分為二大部份,第一部份彙整了國土規劃、區域治理、城鄉發展及社區營造等相關論述,第二部份則以在桃園縣的實務操作過程為經驗場域,詮釋如何可以在地方層級落實「理論與實務整合」的願景,並將地方打造成「接軌全球,深耕地方」的平台。這個平台必須結合理論與實務,才能因應全球時代下各國城市及區域的競爭,而這個平台經驗或許可作為台灣「五都十七縣」在各個縣市的地方特色上打造不同地方經驗之可能,也惟有如此才可能實踐經建會國土空間發展策略所主張的「一點多心」之目標。   第一部份及第二部份各有六章,理論部份的前二章集中在如何因應「全球暖化」的挑戰,第一章從氣候變遷及極端天氣事件的面向,提出國土空間發展策略

的論述,第二章接著便從跨領域(territory)及跨學科(discipline)的跨域治理角度,檢視後五都「都」與「非都」的區域治理策略。第三章及第四章探討「全球化」挑戰下二個不同面向的都市規劃,第三章討論全球時代下的新都市形式「航空城」,第四章便從創意產業的角度提出因應全球都市競爭下的可能作法。第五章及第六章由下而上地提出社區營造的作法,第五章解讀全球時代下的台灣社區營造,第六章則從住民自覺的途徑,建立永續都市社區的行動研究。   第二部份則是以我在桃園縣任公職的五年實務經驗,提出具體回應上述六個論述的地方操作經驗。這六個實作經驗分別從大尺度的全縣發展策略規劃,到鄉鎮市尺度的案例,最後落到

最小尺度的社區及街廓尺度。第七章係我在負責桃園縣全縣城鄉發展業務時,對理想的縣市層級尺度的永續發展策略規劃之陳述──「創意.永續.桃花園」,「創意」是要回應全球化挑戰的關鍵詞,「永續」是要回應全球暖化挑戰的關鍵詞,而「桃花園」則是說明如何在不同特色的空間來落實「創意」與「永續」理念。   第八章及第九章說明全台第一個由縣政府擬訂且經內政部核定的區域計畫之內容,第八章闡述縣市區域計畫的定義與內涵,第九章則是跨鄉鎮市的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之內容。   第十章所論述的主題乃緣於桃園機場捷運即將通車的機會,將捷運場站周邊的土地重新進行規劃,並具體將永續發展理念分別從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地政及建築管理的環節

加以整合,提出以桃園機場捷運 A16 站為例的生態城鎮規劃。   最後二章則由最基層的社區及街廓尺度落實永續發展及社區營造理念。第十一章是桃園縣新屋鄉埔頂社區的案例,透過社區居民的參與,落實埤塘水圳的保存與活化,這個計畫的執行過程是透過埔頂社區發展協會的伙伴一起參與,而令我特別感到振奮也值得大家學習的是,負責執行本計畫的是一位年輕朋友,她的背景雖然不是空間或社造相關領域,但由於她對地方投入的感情及熱誠,以及對專業知識的學習態度,在執行本計畫的過程中,透過社區工作坊並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讓社區年輕人成為計畫推動的發動機,同時以生態工作假期手法,讓社區老老少少都來參與埤塘棲地的環境整理及社區生活文

史的調查,真正落實由下而上的「埤塘社區化」理念,這個計畫的執行成果後來也成為營建署引介給其他社區參考的優良案例。   第十二章以中壢高中所在的街廓及社區為例,透過民眾參與及永續景觀的理念,提出生態街廓之規劃與設計,這個計畫的背景主要是想到永續城市或永續社區的理想都不容易一步到定位,所以便思考到可不可能在住家附近的街廓來落實永續發展理念,因此便提出推動生態街廓的構想。   本書所書寫的論述或記錄的案例雖然不見得可以放諸四海皆準,但正如我常說的「互相批評求進步」,它們是我五年公務生涯,真心且誠實地嘗試從專業角度結合理論與實務的一個記錄,或許可以幫助對國土規劃、區域治理、城鄉發展及社區營造有興趣的伙

伴得以從「大處著眼(理論),小處著手(實務)」的架構,來解讀台灣理論與實務整合過程中的林林總總。我深信、也期許,台灣各地有更多類似的作法,才能從不同場域及不同面向逐步將台灣建設成為永續的美麗寶島。 本書特色   本書呈現了作者對城鄉永續發展的解讀,它不只是城鄉永續發展光譜中的一個註解,而是一個跨域治理者於實務操作的體現與檢討。   透過更多的「做中學」經驗,城鄉社區應由國內外理論及成功案例取法,將理論與實務結合,使其有在地化實現的可能,達到環境共生的永續願景。 作者簡介 李永展   目前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研究員、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專長為國土規劃、城鄉發展、永續發展、社區營造及

環境心理學。   李教授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系及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並獲得美國密西根大學環境規劃博士及都市設計碩士。   李教授曾擔任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桃園市副市長、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農委會生物多樣性委員、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理事、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理事、監事、台灣濕地學會理事、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由於積極參與921災後校園重建工作,李教授於2003年獲頒教育部「921校園重建─新校園運動貢獻獎」;而由於其卓越的學術研究及期刊論著,李

教授於2004年獲頒中華民國都市計畫學會「都市計畫獎狀學術類」,並於2011年獲頒Marquis Who's Who in the World 2011 (28th Edition)。

都市生態公園經營管理機制之研究—以大湳森林公園為例

為了解決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問題,作者吳品萱 這樣論述:

摘要都市化是二十一世紀影響環境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高度都市化發展伴隨社會與生態環境問題,環境快速變動導致太多無法控制的因素影響生活,在緊密的都市空間裡,公園綠地是都市中少存的綠地開放空間,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主張,都市綠地對人類有諸多好處:可以調節氣溫、改善空氣品質、阻隔噪音、提供人們從事休閒運動和社交活動、促進人們的心理健康,因此建議都市要提供人均綠地面積為9平方公尺,近年,許多心理和環境學家研究指出,綠地對人體與心理健康會帶來正面的影響,接觸大自然可以減少壓力產生幸福感,公共綠地可以讓人更快樂。因此,面對環境的永續議題,加上近年生態保

育和環境維護的意識提升,都市公園被賦予重要角色,開始朝向生態化發展,重視生態棲地的保育與營造以建立生態系統的平衡,延續人與自然共生的永續環境。生態公園永續經營的關鍵,在於後續維護管理和保育意識,因此,本研究以桃園大湳森林公園為例,建立未來生態公園永續經營管理機制,透過案例的借鏡分析,了解國內生態公園的推動發展和經營,藉由個案研究對大湳森林公園進行基礎二手資料的搜集、摘錄整理和分析,本文第四章環境資源說明到棲地分區營造,摘錄自生態調查單位,從生態專業的調查和整合了解生態棲地的組成和發展,加以分析探討,以及第四章第六節規劃設計發展,摘錄自規劃設計單位,檢視對大湳森林公園營造建置時所建構的發展脈絡和

目標,並利用參與觀察和半結構式訪談的方式,彙整目前公園的發展狀況,在形塑生態化公園的過程中,發掘生態公園面臨的困境和課題,作為未來大湳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制建立之依據。本研究對象大湳森林公園原為保一總隊大湳營區,2017年8月退役後交由桃園市政府管理,因長期作為營區使用,環境干擾程度相對較低加上生態性高,具有多樣的植被和棲地組成,為都市中珍貴的自然資源,因此桃園市政府以生態保育的規劃朝向森林公園定位發展,2018年1月市政府委託生態調查單位和規劃設計單位,先後執行生態調查資源盤點工作和公園整體規劃設計,2020年6月正式動工,進行生態棲地的營造工程,直至目前施工作業持續進行當中,預計2022年底

前完工。本研究對象大湳森林公園面臨土地資源的轉型利用,為平衡都市擴張和生態維護的保育,以生態化發展,平衡生態環境與生活場域之保護,因此,期望透過大湳森林公園的發展過程,了解建置過程所造成的生態影響和環境衝擊等相關影響因子,找出形塑生態化公園的困境與課題,未來如何維護生物多樣性的棲地環境,建立對大湳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且具有生態維護保育之機制,以達到生態化公園的永續經營之參考價值和關鍵。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問題,作者曾昱瑄 這樣論述:

本論文題目為「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未來我國之土地使用管制將依國土計畫法為之,待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布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首先本文將對國土計畫法之目的、定位、種類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進行分析,並著重在農業發展地區。國土計畫法下之土地使用管制與現行法制有所不同,須將各該土地進行評估劃設其所屬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且所為之土地使用需與其所屬分區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相符,再區分是否為都市土地而依不同法規進行管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下所建構之特定登記制度,若為2016年5月19日以前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於符合要件下可申請納管、進行工廠改善,並繳交納管輔導金以取得特定工廠

登記,再繳交營運管理金至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成為合法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可免除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規定之罰則,亦不可有違反該法第28條之9之情事。特定登記制度之本旨在於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農地上未登記工廠可透過此制度完成土地劃(編)定之變更,然此制度將持續至2040年3月19日,於國土計畫法取代區域計畫法後,如何進行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變更,其規範是否完善,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規劃為何,若否準或核准變更土地劃(編)定,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可提起訴訟、應如何進行救濟,皆為本文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