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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機車買賣契約書 - Sportsem也說明:汽/機車買賣合約書. 立合約人:賣方_______(簡稱甲方),買方_______(簡稱乙方),經雙方同意共立買賣合約如下:. 一、 甲方所擁有車輛年份廠牌車型,牌照號碼, ...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 張冠群所指導 謝政恩的 電子商務時代下,網路投保之法制研究 (2014),提出機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網路投保、電子化意思表示、電子代理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注意事項、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一次性密碼、電子憑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楊淑文所指導 黃浩綱的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研究 (2010),提出因為有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汽車瑕疵、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汽車產品召回的重點而找出了 機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的解答。

最後網站遊覽車定型化契約書- 運輸業管理 - 臺北市區監理所則補充:申辦須知. 處理時限, 郵寄:6日. 受理方式, 郵寄 ; 臺北市區監理所運輸管理科. 電話, (02)27630155分機563~571. 傳真, (02)27605153 ; 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第三股. 電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機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電子商務時代下,網路投保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機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謝政恩 這樣論述:

網路投保係指要保人於網路保險交易平台提出線上要保,經保險人使用電子代理人進行線上核保通過後而為承保之意思表示,保險契約即成立、生效。我國網路投保制度開放於2004年,距今已超過10年之久,惟成效一直未達預期,金管會於2014年提出數位金融3.0計劃,針對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行業建立並推動數位化金融環境,其中有關保險部分,則以免除電子憑證為唯一身份辨識方法、增加網路投保商品種類與提高投保保額為本次開放重點,並發布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於2015年6月更名為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以管理網路投保之經營。在當前電子商務狂潮之時代背景下,各種產業如何與電子商務結合係為市場關注焦

點,而保險電子商務亦是保險業者經營發展重點。保險電子商務係透過網路平台進行保險之行銷、締約與服務,以網路投保為核心,其交易模式、市場概況與歷史演進本文將於第二章介紹及說明,並於該章先述電子商務之基本概念。而網路投保之締約流程異於傳統之面對面或電話協議交易方式,且無須書面簽章,則有特別檢視其契約成立與生效要件之必要,有關於保險人所使用之電子代理人法律地位、要保人之身份辨識、電子化意思表示之性質、效力與錯誤等問題,於第三章藉由外國電子商務相關法規、文獻與我國電子簽章法、民法之探討而試著解決之。另為求思究與檢視目前網路投保監理政策之良窳,第四章則就因應網路投保再開放所發布之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

項及修正之網路保險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依法規、法理、市場需求分為說明與討論,並提供條文之修正建議。本文希冀此篇論文之研究得有助於國內網路投保之推展,確實掌握電子商務時代之脈動,為保險行銷再注活水更創新氣象。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研究

為了解決機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問題,作者黃浩綱 這樣論述:

汽車類消費爭議一直在整體消費糾紛中佔有一定比例,而汽車商品亦已不同於從前時代,是遙不可及之奢侈品,擁有一台車已非不可能之夢想。車輛消費糾紛亦隨著國人購買汽車之比率與數量逐年增加,而在消費爭議中,消費者因其專業知識及資訊來源之不足,常處於消費地位弱勢之ㄧ方。 本文討論之重點在於透過實務面之角度及案例切入觀察,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討論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約款之相關問題,第三章就汽車瑕疵之類型、鑑定、召回、民事責任等問題進行分析及討論,第四章結論中,透過實際案例分析與相關之汽車消費議題,進行解析並提出相關觀察及建議。 本文藉由汽車買賣契約約款之分析,提出建言及可能解決之方式;亦期待隨著汽

車消費議題及消費爭議受到重視,消費環境及法制逐漸改善,對消費者而言,未來能面對一更友善且爭議更少之汽車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