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振鯤寫的 法學概論(29版) 和林政豪的 正好的民法選擇題(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葉啟洲、林國彬所指導 吳承軒的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2021),提出民法86條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核保期間、暫時性保險、人壽保險、防疫保險、締約上過失、交涉過程三分說。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哲源所指導 羅俊傑的 購物網站標價錯誤之法律關係 (2021),提出因為有 網路購物、意思表示、要約、要約引誘、標價錯誤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86條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民法86條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學概論(29版)

為了解決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作者劉振鯤 這樣論述: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

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為了解決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作者吳承軒 這樣論述:

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按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認為應解為諾成、不要式契約,至於我國現行保險法條文卻有將保險契約解為要式性與要物性之跡象,此一爭議除了會牽涉到保險契約生效時點之認定外,更將造成要保人已經預繳全部或第一期保險費後,在核保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究竟是否需要負擔保險責任之爭議。在人壽保險之情形下,主管機關企圖透過示範條款,以實質影響力強行令保險人對於核保期間內之保險事故一概負責,如此做法不無可議之處。對此,本文先分析整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後借鏡美國法之暫時性保險討論並分析該制度是否為本爭議之最佳解決途徑,並於文末草擬有關暫時性保險之修正條文,期許可以成為未來立法之方向。本篇論

文架構主要有三:一、對本文之核心問題進行通盤介紹,並討論現行法下之缺失,及學說與實務提出之嘗試解決途徑。二、借鏡德國及日本之學說理論,探討締約上過失請求履行利益,亦即相當於保險金損害賠償之可行性。三、詳述美國實務見解對此一爭議問題見解之演進,並以形成之暫時性保險以及美國州法為我國保險法之借鏡。

正好的民法選擇題(3版)

為了解決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作者林政豪 這樣論述:

  選這個正好   順便複習   詳細解析   專治選擇困難

購物網站標價錯誤之法律關係

為了解決民法86條意思的問題,作者羅俊傑 這樣論述:

由於網路科技之發展及電子商務之蓬勃發展,網際網路已融入我們的生活中,改變人們的生活及消費型態。網路交易具有獨特之互動性、快速性、便利性、價格低廉等特色,不受時間、空間的設限,可謂十分便利,但卻產生與到實體商店購物方式所沒有的風險。網路購物標價錯誤情事常層出不窮,鑒於我國現行法制並未針對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之相關責任訂立專法予以規範,本文整理各學者學說及從實務判決對於網頁標價性質之見解,並且分析其理由,藉此了解網頁標價之性質為何。並藉此釐清網路購物買方、賣方、網路平台業者間關係及應負之責任。也藉由網頁標價錯誤之案例,重新審視現行法規不足或不當之地方,並且提出立法或修法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