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亞式股份有限公司也說明:盤查 依據規範.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 溫室氣體盤查登錄作業指引. ISO14064-1:2018 / CNS 14064-1:2021. 是否經第三者查證.

國立臺北大學 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 王之佑所指導 許瑞芸的 都市污水處裡設施效益分析 (2021),提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污水處理廠、礫間處理設施、溫室氣體、操作維護成本、處理效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吳行浩、佘志民所指導 葉政瑋的 論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對我國碳定價相關立法政策之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碳邊境調整機制、氣候變遷因應法、碳費、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解答。

最後網站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則補充:三、爰此,環保署修正原1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指引」,並修正名稱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以下簡稱本指引)」,供各界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污水處裡設施效益分析

為了解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問題,作者許瑞芸 這樣論述:

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造成全球暖化是引起氣候變遷的主要原因,為抑制全球暖化持續惡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成為各國近年注重的議題。而人類活動是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活動之處的污染物及廢污水亦顯著增加,污水處理設施為國家重要建設,可將水中污染物大幅減少,使放流水不會造成環境危害,或是將水進一步處理成可再利用的水資源。然而在削減水中污染物的同時也伴隨著大量的能源消耗,相應的是可觀的溫室氣體排放,故如何兼顧處理效率與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重要議題。本研究探討不同的都市污水處理設施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情形、分析其污染物去除率及處理每立方公尺污水之去除成本。在案例上選擇處理都市接管污水之處理設施,包括臺北市

迪化污水處理廠、新北市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及北大污水廠礫間淨化系統。溫室氣體盤查方法上選擇使用環保署2022年5月所發佈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計算設施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結果顯示溫室氣體排放量以礫間處理設施為最低,共644.315噸二氧化碳當量遠低於迪化污水廠所排放之29,655.664噸二氧化碳當量,以及林口水資源中心的1,270.016噸二氧化碳當量。此外,北大污水廠礫間淨化系統在處理效率上也能達到傳統污水廠之水準,污染物去除率均為90%以上。若想在處理污水的同時,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以電能取代其他燃料是可行的方向,同時配合電力排碳係數的控制,便可以在污水處理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間找到最

佳解。

論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對我國碳定價相關立法政策之借鏡

為了解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的問題,作者葉政瑋 這樣論述:

因現代高度工業化汙染排放的因素,導致氣候變遷加劇產生對環境的危害,是國際間近年來關注的議題。為預防碳洩漏,歐盟執委會於2021 年7 月通過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未來將對各國與歐盟之間的貿易造成重大影響,台灣於2022 年3 月公布2050 淨零排放路徑,行政院則於2022 年4 月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決定對國內企業徵收碳費以減少碳排放,同時也將對國外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惟碳定價應該選擇碳費、碳稅或碳交易,以及其費率與用途等,一直是台灣國內相關討論的重點。且實施後企業如何因應,也將牽動其本身的營運與競爭力。本論文研究的目的,即在於分析溫管法不足的地方、蒐集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裡與碳定

價相關的內容與意見、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的因應能力、以及修法後企業的因應之道,以作為相關氣候變遷調適立法政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