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棋許,小喬寫的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保成) 和石原敬子的 超圖解金融用語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可轉換公司債投資概論 - 財富管理也說明: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CB)的定義; 可轉換公司債相關名詞說明 ... 可轉換公司債係公司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債券),為直接向投資者籌措長期資金的一種金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吳光明、楊崇森所指導 林長振的 美、日土地信託在我國之繼受與發展 (2019),提出無擔保公司債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信託法、繼受、土地信託、不動產信託、美國、日本、原住民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文宇所指導 張裕的 中國大陸對賭協議法律效力之認定 (2018),提出因為有 對賭協議、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效力、公司法、債權人保護的重點而找出了 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解答。

最後網站轉換公司債健全管理措施 - 金管會則補充:約定之轉換比率或轉換價格,將此公司債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票,以獲取更高 ... 益,因此現行轉換公司債即成為中小型或中型企業發行無擔保債券之主. 要管道。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無擔保公司債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保成)

為了解決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作者棋許,小喬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對於公司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科目有意快速入門,並且培養爭點熟悉度的考生們   使用功效   1.以「爭點」為主,「解說」或「圖表」為輔。   2.藉由教科書、參考書彙整,並分析國考歷屆考題以及實務見解,將學說與實務見解表列而出,供考生們於作答及書寫上之參考。   改版差異   1.依據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09年試題、新爭點、實務見解、問題意識及時事連結。   3.新增相關重點文章。 本書特色   國家考試的商事法主要以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三大科目為主。細觀這三項法科,雖然在考試上變幻不斷,但實質上都是經濟部函釋或者商事法界大老們的文章

改編成實例題而出。所以本書就實務見解及學說的部分做出彙整及分析,供考生於考前反覆閱讀;另外建議考生們亦可自行找尋閱讀相關之文章,將其整理至相關爭點旁邊。  

美、日土地信託在我國之繼受與發展

為了解決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作者林長振 這樣論述:

我國自60年代締造舉世矚目之經濟奇蹟以來,隨著經濟之高度成長與工商業之擴充發展,對於土地之需求日益殷切。但受囿於國人重視土地之保有甚於利用之傳統觀念,及個人缺乏開發之資金與技術等因素,造成民間土地資源之大量閒置,無法作有效之利用。相對而言,政府部門就公有土地之經營,除因不諳管理致將大片土地長期置於低度利用外,其近時以競價方式出售閒置土地,更間接助長地價之飆漲,亦同為人們所詬病。在我國現今公、私有土地同樣面臨地利未盡與地價飆漲之難題下,如何活絡民間土地開發事業,暨如何將民間活力導入公有土地之經營管理之體認,乃成為我國當前土地法律政策之重大課題。 美、日土地信託對於活絡土地經濟及金

融,各有不同之特色與功能,乃我國現行土地開發利用實務之所無。在美國,利用土地信託之目的,主要在於地主欠缺充分之事業資金、出賣時有信用度之問題,或為資本收益之取得、多數地權人間權利關係之統合等情形,對於不動產之取得、融資及處分提供簡化、彈性及實用之方法,受託人僅係為此而保有土地之產權,實際上為信託財産土地之管理或處分,乃委託人兼受益人。另一方面,日本則係基於地價高騰導致土地閒置之困境,住宅提供政策之需求,及促進國公有地管理、處分方法之多樣化等由引進土地信託,以為土地之有效利用,並達成推進公共政策及提升公共福祉之目的。 上述美、日土地信託之受託人,對於土地權利人提供土地融資或土地開發一貫進行

之便利,恰可回應我國目前土地開發事業面臨之課題,引進美、日土地信託,除可謀求土地管理、處分方法之多樣化,以解決公、私土地有效利用之問題,亦可藉此拓深信託法之理論研究及其本土化。尤其,對於沉痾難起之原住民族土地制度,透過信託之應用,不僅可緩和現行法令之限制,並可促進原住民族土地經濟發展及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超圖解金融用語

為了解決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作者石原敬子 這樣論述:

  獻給金融實務初學者的起步書   深入淺出帶你進入金融的世界!   超過350個最新、最重要的金融用語!   ● 理解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業務!   ● 理解債權等金融商品的特色!   ● 理解人壽保險、產物保險的注意事項!   ● 理解政府和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   站在初學者的角度,以最容易理解的說明深入淺出!   加入會心一笑的詼諧評語,輕鬆學習金融學問非難事!   幫助記憶的圖文式編排,打破傳統金融用書框架!   收錄不敢開口問人的基本和最新金融用語!   對於剛踏入金融領域的讀者而言,對金融專業術語的認知可能一頭霧水。   本書針對「金融初學者」的角度所編寫,

從何謂金融、何謂金融市場談到銀行、證券、保險。再延伸到金融政策、國際金融組織和國際金融問題等。讓初學者建構出金融世界的邏輯跟架構!面對龐大的金融資訊不再憂心!   深化金融知識基礎,圖解式解析更容易上手!   本書除了針對初學者以外,對於有金融背景的讀者而言,更可讓基礎的金融知識更為紮實、穩固,每頁一單元,介紹一個金融相關名詞,包含深入淺出的文字說明和圖解示意圖。編排方式讓讀者更容易吸收,打破傳統的金融用書框架!適合大學生及有興趣的社會人士學習!

中國大陸對賭協議法律效力之認定

為了解決無擔保公司債意思的問題,作者張裕 這樣論述:

對賭協議作為投融資雙方基於融資企業估值的未來不確定性而採用的動態定價機制,是中國大陸私募股權投資中常見的契約條款。簽訂對賭協議的投融資雙方通過設定業績、上市等對賭目標,然後視目標能否實現對企業估值進行調整。此調整功能一方面可以消弭雙方對企業價值被高估或低估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激勵融資方審慎經營以實現對賭目標。此外,基於私募股權投資的財務投資屬性,投資方雖然投入大量資金,但並不欲參與企業日常經營,僅在極少數涉及企業分立、合併等重大事項中參與投票,所以融資方既可以獲得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又可以繼續保有企業控制權。正因如此,對賭協議這一創新金融工具迅速席捲中國大陸資本市場,其與優先股、可轉換公司債

等兼具債權與股權特徵的混合型融資工具配合使用,廣泛運用於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然而,對賭協議內含的估值調整機制在現行法律體系中易滋生法律風險,尤其在被稱為「對賭第一案」的蘇州海富案再審後,司法實務中形成了不成文的「規則」——與公司對賭無效,與股東對賭有效,對此說法,學界及實務界一直爭議不斷,本文認為,這一判決規則過於武斷,並非不可打破,判斷對賭協議有效與否,需要更為深入的研究及詳盡的論證。 本文以對賭協議為研究對象,從理論及實踐理解對賭協議並準確判斷其法律屬性是研究其法律效力的基礎,因此,本文首先從理論上分析中國大陸私募股權投資的背景、對賭協議的概念、類型、形成原因及法律性質;其次,從對賭協

議的操作模式、常用條款和配合使用的投資工具等方面介紹中國大陸對賭協議的使用現狀;然後,整理司法及仲裁實務中的法律效力認定情況,結合上述理論及實踐需求,從契約法和公司法兩個角度分析現行法律制度中不同類型對賭協議的法律效力;最後,本文借鑒美國實踐之啟示,結合中國大陸目前的法律環境,探討如何在現行法律體系下打破融資企業參與的對賭協議效力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