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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財經傳訊所出版 。

東海大學 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鄭昆山、歐信宏所指導 洪嘉懋的 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以滯欠稅捐執行為例 (2010),提出營業稅申報時間2023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名義、欠稅執行、強制執行、限制出境、拘提管收、執行期間、聲明異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營業稅申報時間2023,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2022年最新法規增訂版):圖解個人所得、房地產、投資理財、遺贈稅

為了解決營業稅申報時間2023的問題,作者鄭惠方(艾蜜莉會計師) 這樣論述:

  2022年新增──   2022年最新免稅額及扣除額   房地合一稅2.0   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   藝術品交易所得分離課稅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之稅務影響全解析   每年5月你收到稅單會不會心痛?你會不會想要少繳點稅?   你心裡是否有個疑問,每年到底是在繳什麼稅?   多數人年年心痛、年年疑惑,但是從不採取行動。   本書解決你陳年的「痛」和「疑慮」,   讓你知道個人所得稅制是怎麼一回事,也讓你知道如何合法節稅!   艾蜜莉會計師一次告訴你,25項一定要知道的節稅建議,讓你不繳冤枉稅!   你年年的「痛」和「疑慮」是因為稅制很難、稅法很雜,你搞

不懂,根本無法談論合法節稅這檔事。   因為你不懂,你心目中的節稅方法只有:把所得掛給人頭、多報撫養親屬等,但這些可能是逃漏稅的偏門,你可能一時少繳稅,但可能讓國稅局上門要你補稅加罰金。   本書讓你輕鬆而完整解決上述問題:   用圖來解釋難懂的概念;   用表格、邊欄呈現重要參考資料;   用淺白的文字說明所有重要法源;   用案例來說明規定如何適用。   本書為所有程度的讀者建立清楚的個人稅制系統概念,有了基本的概念之後,你才能知道如何真正合法節稅。   例如,如果你了解個人所得稅是採「現金收付制」(即按照現金收支的時點判定所得及費用歸屬年度),同時,綜合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你自然

會知道可以透過調整收入實現的時間點,讓所得實現在稅率較低的年度來節稅。   作者提出25項節稅訣竅,如提高勞保退休金的提撥比例,提撥的部分當年免稅,自然降低你的稅基。到退休領用時,因為你的收入低、稅率也低,自然比現在繳稅來得划算。增加儲蓄的同時,也省下稅金,一舉兩得。   中華民國萬萬稅,所以對個人(自然人)而言,投資理財、房地產、遺產及贈與相關的稅賦問題,就格外重要,本書各以專章介紹,你的人生一定用得上。   你不愛繳稅,所以你想了解稅,進而節稅;不過稅又很難解,所以你永遠不懂稅,永遠多繳稅。本書讓你打破上述惡性循環。   本書在2018年出版後,廣受好評。由於稅務相關法規逐年修正,

因此2022年針對法條更新進行修訂,並新增專節介紹本年度最新且最重要議題。 本書特色           ◆本書在金融保險機構間造成搶購,因為「沒有想到有結構如此清楚的個人稅法入門」   本書作者經常應邀替銀行理專、保險從業人員及金融從業人員授課,他們需要對與個人相關的稅法有清楚的了解,以提升服務客戶的能力。而作者上完課之後,都會有數以百計的購書訂單湧進。原因很簡單,這本書讓非稅務專業人士可以快速搞懂複雜的稅制,提升自己的能力。   ◆圖解重要概念,讓你輕鬆建立正確觀念,不繳冤枉稅!   談論稅的書一定會有類似以下讓人頭腦打結的說明:「個人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只要有我

國來源所得者,即有繳稅義務。反之,若非我國來源所得(如台灣人於國外工作所得),則免課我國的所得稅。」   本書也有類似文字,但是涉及重要觀念,皆繪製圖表,讓讀者快速了解。   ◆完整說明個人稅制,讓你的稅法知識超越同儕!   「綜合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分離課稅」,才能構成完整的個人所得稅制。本書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答人生中不同階段或面向(職涯發展、投資理財、買房置產及財富傳承)所面對的重要財務及稅務議題。     ◆提供個人綜合所得、投資理財、房地產、遺產傳承(含贈與)四大主題的節稅要訣!   本書提出25項可以運用的節稅建議,例如對房屋賣方而言,若是在2016年前就持有,建議房地拆分價格出

售。由於房地合一新制於2016年才上路,目前多數民眾持有的房地產還是適用舊制。房屋因為逐年折舊而減少價值,而近年來土地的公告現值逐漸調漲,長期持有後,房屋價格占不動產總價的比例通常會降低。因為「舊制」僅對房屋部分課所得稅,如果你持有的「舊制」不動產,購買時有拆分房屋、土地價款,未來賣出時建議拆分房地價格出售。   ◆不當稅務規劃完全解析,教你聰明節稅利人利己!   許多常見的稅務規劃方法,其實暗藏風險。本書在各以專門單元解說。   例如,利用人頭來分散薪資所得、分散股利所得或漏報收入,國稅局已經運用電腦提供異常薪資所得查核清單,對利用人頭列報薪資的公司商號全面選案查核。而一般人的薪資所得水

準不難判斷,因為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有限,不可能同時在多個單位工作。若個人受領薪水每月10萬元以上超過5筆,有違常情。此外,許多人頭與公司股東或員工具有一定的親屬關係(如配偶),且當年度申報所得極低或無應納稅額,若進一步查核資金流程,多半可發現有資金回流的現象。   《洗錢防制法》新制自2017年6月28日施行後,運用人頭帳戶進行租稅規避或逃漏稅,除了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外,還可能構成洗錢罪。依利用人頭的方式不同,還可能另外涉及違反《公司法》、《銀行法》、《刑法》等,不可不留意。   ◆2022年稅務法規

變動、修訂內容   2022年最新免稅額及扣除額   房地合一稅2.0   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   藝術品交易所得分離課稅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之稅務影響全解析  

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以滯欠稅捐執行為例

為了解決營業稅申報時間2023的問題,作者洪嘉懋 這樣論述:

按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制度,係指人民基於特定原因,國家課予人民以金錢給付為內容之負擔,若人民故意不遵守或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則賦予行政機關以非常手段或強制方法促使其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之事實狀態,以達行政目的。 在權責區分上,民事債權債務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簡稱公法債權由專責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行政執行,學理上稱為拍賣二元制度,或強制執行二元化。緣於義務人財產為全體債權人之共同擔保,基於公平原則,不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與民事上強制執行,採不再查封主義,於查封競合之處理,先查

封機關就義務人同一標的物查封者,其處分權即受限制,後執行機關應併案執行。 我國行政執行法於1998年11月11日完成修法程序,並於2001年1月1日施行,新法增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程序,將原處分機關移送地方法院財務法庭強制執行之案件,改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專責執行。關於執行程序,行政執行法第26條規定,「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此種概括式準用立法方式,衍生下列矛盾,亟待解決:1、準用範圍太過廣泛,處於不明確狀態,影響法律安定性及人民對於法律可預測性,並非完善之立法。2、行政執行要屬行政權之作用,輾轉準用民事訴訟法不合法理,二者性質不同,

不宜準用。導致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結合處分權主義,理論及實務上甚多扞格不合之處,致執行上糾葛不清,摩擦不斷,正本清源之途應採澈底職權進行主義。 行政執行係屬兩面關係,行政執行處在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中為執行機關之定位,負責各項執行程序之進行,而移送機關則係代表國家或其所屬地方自治團體立於債權人之地位,就執行程序之進行為一定之協力行為,使其公法上之金錢債權獲得實現,基於全國行政機關「行政一體」,移送機關應負「租稅協力義務」,是以行政執行處與協力機關之關係為何?將一併討論。 行政程序中怎樣之程序設計,才能認定屬於合理、正當,具備程序保障之要求?行政程序法之規範,應具備「公正作為義務」、「受告

知權」、「聽證權」及「說明理由義務」等四點作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涵。由於行政執行法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程序,係採取行政處分之作成與執行機關分離之制度,行政處分之送達,屬於正當行政程序之受告知權,亦即執行名義是否合法送達不僅涉及義務人在實體上是否負擔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在程序上,關係到義務人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之訴訟權保障問題,實值得吾人加以重視。而有關移送機關已移送執行案件是否有撤回權的爭議,實務見解分歧,容待未來修法明確規定。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基本上干預人民財產權及人身自由甚鉅,1998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行政執行法中,關於第17條及第19條規定拘提、管收各款事由

,是否合憲,產生不少爭議,為符合憲法第8條對人身自由保障之正當法律程序,乃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之聲請,經大法官於2005年1月28日作出釋字第588號解釋,宣告行政執行法第17條及第19條部分條文違憲。經立法院於2005年5月27日三讀通過行政執行法第17條及第19條之修正條文,同年6月22日公佈施行。 行政上「強制執行」之目的在強迫義務人實現義務之內容,而不在非難過去之行為,故行政上強制執行之方法,不是「行政罰」,而為行政執行法第7條所定之「執行問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所規範者為公法上請求權關係;與行政罰法第27條規範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有別,蓋於裁處前行使前,尚不發生公法上請求權

,因行政機關作成裁處(行政處分)始發生法律關係,乃產生人民行政法上義務,故裁處權為形成權關係,不是公法上請求權,三者間互不衝突,各有其適用範圍,其適用關係並非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關係,亦非法規競合,並無擇一適用問題,實務上適用常混淆不清,應予釐清。 其次,新法施行後,實務上處理執行案件問題陸續浮現,譬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種類及範圍界定困難;限定繼承部分之修法後所產生之相關遺產稅問題;一人公司負責人死亡或公司人頭負責人所形成的欠稅問題;法拍物課徵營業稅未受清償,又不許拍定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違憲;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後,關於義務人財產資料取得更顯困難,債權確定至執行期過長導致脫產問題無法

避免;對聲明異議之救濟機能未盡完善之處,其理非明,對聲明異議決定得否聲明不服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問題,事涉訴訟權保障之核心領域,不容剝奪,宜於未來修法時明確規定。又如何簡化小額案件執行程序,不動產作價承受問題、遺產稅代辦繼承登記、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實有賴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相關規定通盤檢討必要。 而實務上關於執行案件之處理,仍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本研究藉由執行力理論探討影響執行力因素,從制度、溝通、資源、官僚結構及執行者意向等面向,深入探討關於滯欠稅捐執行過程中有那些因素阻礙行政執行之執行力,影響執行績效,謀求解決之道。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 (2021年最新法規增訂版):圖解個人所得、房地產、投資理財、遺贈稅

為了解決營業稅申報時間2023的問題,作者鄭惠方 這樣論述:

  2021年新增──   .有關《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個人所得稅、遺贈稅及不動產相關稅負的全面影響   .政府為扼止房地產投機炒作的最新相關租稅措施。   每年5月你收到稅單會不會心痛?你會不會想要少繳點稅?   你心裡是否有個疑問,每年到底是在繳什麼稅?   多數人年年心痛、年年疑惑,但是從不採取行動。   本書解決你陳年的「痛」和「疑慮」,   讓你知道個人所得稅制是怎麼一回事,也讓你知道如何合法節稅!   艾蜜莉會計師一次告訴你,25項一定要知道的節稅建議,讓你不繳冤枉稅!   你年年的「痛」和「疑慮」是因為稅制很難、稅法很雜,你搞不懂,根本無法談論合法節稅這檔事。

  因為你不懂,你心目中的節稅方法只有:把所得掛給人頭、多報撫養親屬等,但這些可能是逃漏稅的偏門,你可能一時少繳稅,但可能讓國稅局上門要你補稅加罰金。   本書讓你輕鬆而完整解決上述問題:   用圖來解釋難懂的概念;   用表格、邊欄呈現重要參考資料;   用淺白的文字說明所有重要法源;   用案例來說明規定如何適用。   本書為所有程度的讀者建立清楚的個人稅制系統概念,有了基本的概念之後,你才能知道如何真正合法節稅。   例如,如果你了解個人所得稅是採「現金收付制」(即按照現金收支的時點判定所得及費用歸屬年度),同時,綜合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你自然會知道可以透過調整收入實現的時間點,

讓所得實現在稅率較低的年度來節稅。   作者提出25項節稅訣竅,如提高勞保退休金的提撥比例,提撥的部分當年免稅,自然降低你的稅基。到退休領用時,因為你的收入低、稅率也低,自然比現在繳稅來得划算。增加儲蓄的同時,也省下稅金,一舉兩得。   中華民國萬萬稅,所以對個人(自然人)而言,投資理財、房地產、遺產及贈與相關的稅賦問題,就格外重要,本書各以專章介紹,你的人生一定用得上。   你不愛繳稅,所以你想了解稅,進而節稅;不過稅又很難解,所以你永遠不懂稅,永遠多繳稅。本書讓你打破上述惡性循環。   本書在2018年出版後,廣受好評,而2018年至2021年之重要法規修正,本書因此針對法條更新進

行修訂,並新增專節介紹本年度最新且最重要議題。 本書特色   ◆本書在金融保險機構間造成搶購,因為「沒有想到有結構如此清楚的個人稅法入門」   本書作者經常應邀替銀行理專、保險從業人員及金融從業人員授課,他們需要對個人相關的稅法有清楚的了解,以提升服務客戶的能力。而作者上完課之後,都會有數以百計的購書訂單湧進。原因很簡單,這本書讓非稅務專業人士可以快速搞懂複雜的稅制,提升自己的能力。   ◆圖解重要概念,讓你輕鬆建立正確觀念,不繳冤枉稅!   談論稅的書一定會有類似以下讓人頭腦打結的說明:「個人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只要有我國來源所得者,即有繳稅義務。反之,若非我國來

源所得(如台灣人於國外工作所得),則免課我國的所得稅。」   本書也有類似文字,但是涉及重要觀念,皆繪製圖表,讓讀者快速了解。      ◆完整說明個人稅制,讓你的稅法知識超越同儕!   「綜合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分離課稅」,才能構成完整的個人所得稅制。本書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解答人生中不同階段或面向(職涯發展、投資理財、買房置產及財富傳承)所面對的重要財務及稅務議題。   ◆提供個人綜合所得、投資理財、房地產、遺產傳承(含贈與)四大主題的節稅要訣!   本書提出25項可以運用的節稅建議,例如對房屋賣方而言,若是在2016年前就持有,建議房地拆分價格出售。由於房地合一新制於2016年才上路,目

前多數民眾持有的房地產還是適用舊制。房屋因為逐年折舊而減少價值,而近年來土地的公告現值逐漸調漲,長期持有後,房屋價格占不動產總價的比例通常會降低。因為「舊制」僅對房屋部分課所得稅,如果你持有的「舊制」不動產,購買時有拆分房屋、土地價款,未來賣出時建議拆分房地價格出售。   ◆不當稅務規劃完全解析,教你聰明節稅利人利己!   許多常見的稅務規劃方法,其實暗藏風險。本書在各以專門單元解說。   例如,利用人頭來分散薪資所得、分散股利所得或漏報收入,國稅局已經運用電腦提供異常薪資所得查核清單,對利用人頭列報薪資的公司商號全面選案查核。而一般人的薪資所得水準不難判斷,因為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有限,不可能

同時在多個單位工作。若個人受領薪水每月10萬元以上超過5筆,有違常情。此外,許多人頭與公司股東或員工具有一定的親屬關係(如配偶),且當年度申報所得極低或無應納稅額,若進一步查核資金流程,多半可發現有資金回流的現象。   《洗錢防制法》新制自2017年6月28日施行後,運用人頭帳戶進行租稅規避或逃漏稅,除了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外,還可能構成洗錢罪。依利用人頭的方式不同,還可能另外涉及違反《公司法》、《銀行法》、《刑法》等,不可不留意。   ◆2021年稅務法規變動、修訂內容   .2021年最新免稅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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