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 和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的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4修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申請書也說明: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 · 二、身分證件:個人身分證;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設立或變更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如委託他人者,應另附委任書)。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新陸書局所出版 。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蔡桂芳所指導 蕭斐文的 一位慢性兒童型腦硬化症兒童母親的生命歷程 (2013),提出牌照稅分期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罕見疾病、慢性兒童型腦硬化症、生命歷程觀點、生態系統、敘事探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法所 黃俊杰所指導 劉祐伸的 租稅附帶給付之研究~以滯納金為中心~ (2006),提出因為有 稅捐、租稅附帶給付、滯納金的重點而找出了 牌照稅分期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最新消息 - 南投縣政府Nantou County Government則補充:受疫情影響電話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使用牌照稅. 公佈單位:稅務局. 發佈日期:110/6/28.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避免群聚染疫風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牌照稅分期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稅務法規小法典[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四版)

為了解決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31種稅務相關法規彙整!   ★財稅行政108-110年歷屆試題演練,掌握命題趨勢及條文!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包含108、109年普通考試/地方特考四等/地方特考五等/初等考試及110年初等考試/普通考試等相關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稅務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下列考試之財稅行政類科:   .初等考試/普通考試。   .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稅務人員考

試(稅務特考)/原住民族特考。   .五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方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     【財稅行政類科簡介】   財稅行政類科主要工作是處理國家賦稅收入,與一般會計事務所不同,除了需要處理帳務會計,依分發單位不同,也會涉及到管理運用甚至是訂定稅率。每日主要業務是處理帳務,需要對數字有敏銳度。每年開缺名額多且穩定,錄取率更常是一般行政類科的2倍以上。普考、地方特考、稅務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住民族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一次準備,多次機會,何愁難以上榜。由於財稅行政要考著重大量繪圖跟圖形分析的財政學,若是四等還會遇到會計學,這些都是一般非商科背景考生較難以跨越的檻。咱們商科背

景的考生理應選擇具有主場優勢的類科,迴避不必要的紅海競爭,才符合孫子兵法「避實擊虛」的作戰策略。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稅務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匯集整理,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年年更新條文,隨時為讀者掌握最新修法趨勢,不用再怕念到舊法條,做到舊法題目。稅務法規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

+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稅務法規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8~110年初等考試(初考)/普通考試(普考)/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

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公布)   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其重點說明如下:     (1)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之方式,由按滯納數額「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放寬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條件;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損害,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

數」修正為「1/3」,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兼顧確保稅收。     (2)適切保障政府租稅債權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以保障納稅義務人行政救濟權益;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考量仍具執行實益及為符合社會期待,再延長執行期間10年至121年3月4日;另就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稅單送達時,並增訂稅捐稽徵機關得行使代位權及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規定。     (3)處罰合理化   為使稅捐稽徵機關就違反憑證義務案件得視違章情節輕重予以裁罰,避免過苛,將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修正為「處5%以下」;為有效遏

止逃漏稅,提高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包括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0萬元以下」、刪除拘役或單科罰金,另對於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增訂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及配合提高教唆、幫助他人逃漏稅刑罰,罰金由「6萬元以下」修正為「100萬元以下」。     (4)切合實務需要   基於法律關係安定性,並兼顧人民相較於政府機關處於訊息劣勢,為保障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參照民法第125條規定,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修正前因政府機關

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得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15年。     2.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0.12.07修正發布)   統一發票給獎係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卻有少數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與給獎目的不合,為防杜是類取巧行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故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及第3項,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3.證券交易稅條例(110.12.29修正公布)

  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於107年4月27日修正延長實施上開減稅措施至110年12月31日,並將證券商自行買賣當沖現股納入優惠稅率適用對象。110年修法後,自111年1月1日起3年內,當沖現股續按1.5‰稅率課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表示將持續關注證券市場違約風險,加強宣導現股當沖投資風險及交易相關控管措施。     【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財稅行政上榜生:鄭慧英   國文:61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4分   財政學概要:63分   會計學概要:

72.5分   民法概要:64分   稅務法規概要:89分     三個月就上榜 成就輝煌人生   由於本身就讀財金系的關係,畢業後便從事於金融業務工作,但努力了三年之後還是嚮往一份穩定收入、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最好還享有公保的福利待遇,因此下定決定考取公職。     由於當時過於倉促,距離普考時間非常緊迫只剩三個多月,與其選擇當一年個全職考生來說,我不想中斷收入太久,所以這次抱著必上的決心、專心準備考試!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和英文】   選擇題基本上沒有很多時間做題目,都是靠以前的基礎,作文、公文則是完全靠李仁老師的公式和國考猜題方向,從小作文一向是我最弱的科目,沒想到最後卻

成了我的上榜關鍵。     【憲法和法學緒論】   因為選擇題的關係,所以就沒有特別花心思,再加上我的時間緊迫,所以只複習過一遍就開始做歷屆考古題,考前只挑重點看。     【民法概要和稅務法規概要】   除了背還是背,連吃飯洗澡時都在心裡默背好幾遍,老師給的民法題庫本也全部做過了一遍,上考場時才能體會:考試是在比誰忘得少,而不是誰讀得多。     【財政學概要】   對我來說是最難的一科,因為沒有個體經濟學的基礎,剛開始有些力不從心,後來發現歷屆考古題重複性質很高,所以就開始勤做考古題和幾個重點圖形,由於這科比較偏向理論性質,不像法條隨時都在更新,準備起來感覺比較有範圍性,理解之後就沒有想像

中那麼難了。     【會計學概要】   之前曾經學過,雖然大部分都忘光了,但經過老師一講就能稍微有些印象,厚厚的講義裡每一道題目我都做過,還複習了兩三遍以求速度越來越快,降低粗心算錯的機率,是非常講求快狠準的科目。     【考生上榜心得2】地方特考財稅行政上榜生:柯嘉宏   國文:57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62分   財政學概要:55分   會計學概要:66.5分   民法概要:72分   稅務法規概要:81分     民間金融業非興趣 考公職換取好生活   由於大學念財金系,在學時就在思考金融業未來出路,加上自己大四時在保險公司實習過,但覺得不管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業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

,經過一番思考後覺得稅務人員是一項具有挑戰性、專業性的工作,且對大學新鮮人來說起薪高、上班時間彈性、福利又好,且比較不會要假日加班,會有比較好的生活品質。以下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   最重要的就是作文,平時可以多看一些文章或書籍,公文的話要多看範例如何寫,且格式一定要記熟。     【法學知識與英文】   多寫考古題,有空就背一些英文單字來擴大自己的單字庫。     【會計學概要】   上課時要認真把觀念聽懂,會計是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科目,該背的會計科目一定要背,老師上課教的每個題目最好都能重複算幾次,直到自己下次看到類似題目都能輕鬆解出來為止,另外就是考古題一定要多做練習!  

  【財政學概要】   這科很注重邏輯觀念,如果有經濟學底子念起來會比較輕鬆,因為需要大量的繪圖跟圖形分析,且都是經濟學念到的基礎觀念。而重要的名詞解釋一定要背,每個圖形都要反覆練習畫好幾次直到自己的圖,可以畫的很漂亮為止。     【民法概要】   這科最主要的就是請求權依據,一定要熟記,且基本的條號一定要熟記,例如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第179條的不當得利等等,其他較少用到的條號如果記不起來也沒關係,但內容一定要寫得出來,申論題我習慣用看的,看過之後就把課本蓋起來自己默背,不斷的反覆練習;而選擇題多做考古題真的幫助很大。     【稅務法規概要】   這科主要就是背,法條會時常更新要特

別注意。選擇題幾乎都跟考古題差不多,所以考古題也很重要;申論題的部分要把各個稅的主軸抓出來多加反覆練習去寫,且如果有修法時新舊法的差異就很容易成為當年的考題,所以要熟記新舊法的差異。     【總結】   其實各科最重要的準備方法就是勤能補拙,不會的題目就問老師問到會為止,另外要做一本自己看得懂的專屬筆記,筆記就是幫助自己回想常常做錯的題目要如何解決,也可以和其他同學一起交流互相幫忙,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   本書特色     由記帳士考照用書第一品牌「三民輔考」所推出的財稅行政專用法典!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稅務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別擔心!三民輔

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財稅行政類科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捐稽徵相關法規、所得稅相關法規、財產稅相關法規、銷售稅相關法規、租稅收入劃分相關法規、其他重要法規」六大類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如再搭配本社出版的《稅務法規(概要/大意)》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牌照稅分期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繳稅 #信用卡 #行動支付
Instagram | http://pse.ee/SHINLII-IG
FaceBook | http://pse.ee/SHINLI-FB

合作信箱✉️ : [email protected]
❗️影片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二次搬運、寫成新聞稿
❗️點擊「加入」成為會員幫助我創作更多影片|https://shinli.pse.is/PD4Q5
—————————————————————

#牌照稅
牌照稅試算👉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platetaxcal/indexpay.html

✅牌照稅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
若車主因隔離、檢疫、治療無法如期申報牌照稅,可展延至6月1日前申報,若6月1日仍在接受治療者,可在康復後20天內申報即可;至於若因疫情導致財務困難,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最長可分36期

#街口支付
台北市稅務👉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娛樂稅
✅推薦信用卡
#玉山UBear |https://pse.is/KXJWW (網購/行動支付5%首選)
📌網購 5% 現金回饋
-每月上限600元(12,000封頂)
#台新街口聯名卡 |https://shinli.pse.is/N9W9R (新戶加碼1%回饋)
📌街口APP內繳費 6% 街口幣回饋
-每月上限300點(6,666封頂)
#華南i網購生活卡
📌網購最高 6% 現金回饋
#彰銀My樂
📌6大行動支付享 6%+0.5%(原卡回饋) 現金回饋
-每月回饋上限300元(刷5,000封頂)
-活動需登錄👉https://www.bankchb.com/frontend/CampaignLog.jsp
#匯豐現金回饋御璽卡 (可能沒回饋)
📌新戶辦卡90天內 10% 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上限500元
UBear 5%/ 台新街口聯名卡6% / 華南i網購生活卡6% / 彰銀My樂6.5%

#LinePay Money|https://shinli.pse.is/P3WDH
活動日期👉3/25 - 5/2
🔺限繳高雄市使用牌照稅
優惠1👉LINE POINTS 點數60點
– 每LINE Pay Money帳號(原一卡通帳戶)限回饋一次
– 回饋點數將於2020年5月底前發放
優惠2👉首次用LINE Pay Money繳費享20點
- 首次繳費定義:從未使用LINE Pay Money(原一卡通帳戶)生活繳費功能繳納任一費用的用戶,於本活動期間首次使用LINE Pay Money完成繳費。若先前使用
優惠3👉連結高雄銀行帳戶並透過高雄銀行帳戶儲值,再享20元儲值金回饋
– 每LINE Pay Money帳號(原一卡通帳戶)限領一次,總回饋上限10萬元,送完即止。額滿將透過LINE Pay官方帳號通知,請務必加入LINE Pay官方帳號並解除封鎖
– 活動期間自高雄銀行帳戶儲值金額若低於繳稅金額則不符合回饋資格,例如活動期間自高雄銀行儲值500元,繳稅金額2,000元,恕不符合回饋資格;如活動期間透過高雄銀行帳戶儲值10,000元,繳稅金額5,000元,則符合回饋資格,可享儲值金回饋20元。

#FamiPay
可繳納的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稅、綜合所得稅
📌推薦信用卡
#新光寰宇先金卡 -6/30
綁FamiPay享10%
-每月回饋上限100元(1,000封頂)
🔺超商每一筆上限為20,000元

#台灣Pay
活動期間👉4/1 - 7/2
於活動期間使用「台灣 Pay」掃描108年度綜合所得稅、109年度汽機車牌照稅及房屋稅稅單上之QR Code進行繳稅,即可參加抽獎
每成功繳納1張稅單即享有1次抽獎機會,成功繳納2張稅單即享有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惟同一張稅單以多筆交易繳納者僅有1次抽獎機會,同一人僅限得一個獎項。
🔺與其他銀行合作優惠尚未公告
詳細活動👉https://www.taiwanpay.com.tw/content/info/news_detail.aspx?enc=1AC04583609E95CDB8A7913F723319A8



—————————————————————
2020推薦信用卡
#玉山Ubear |https://pse.is/KXJWW (網購/行動支付5%首選)
#玉山Pi錢包|https://shinli.pse.is/PSTRY (享首刷禮300點)
#玉山only|https://pse.is/J668L (加贈3,000點)
#聯邦賴點卡|https://pse.is/DTNEM (享首刷禮300點)
#台新街口聯名卡 |https://shinli.pse.is/N9W9R(新戶加碼1%回饋)

2020推薦網銀
#Richart|https://pse.is/F4HP5 (申辦享300回饋)
#王道銀行|https://pse.is/KGYJB (享100現金回饋)
#iLeo|https://pse.is/H4H8E (1.2%超高活存利息)

🔺更多信用卡相關知識|https://shinli.pse.is/PSDYP
—————————————————————

#信用分數 #2020信用卡 #信用卡推薦
#網路銀行 #數位銀行 #APP評比
#股票投資 #存股 #定期定額 #投資新手
#小資族 #信用卡 #現金回饋 #點數回饋 #小資理財
#信用卡評比 #信用卡選擇 #信用卡介紹 #理財 #行動支付

—————————————————————

🚩不用錢也能支持SHINLI的方法
➡️ http://user22896.piee.pw/C45C7

一位慢性兒童型腦硬化症兒童母親的生命歷程

為了解決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作者蕭斐文 這樣論述:

  本研究採用敘說研究取向,並以生命歷程觀點為分析視角,探究一位慢性兒童型腦硬化症兒童母親的人生。研究過程中,透過訪談、觀察與文件等材料進行敘寫,企圖重現、描繪樂媽成為母親後的生命歷程。  本研究的以駕駛過程作為敘寫的軸線,共分為四個章節。故事從24年前「啟程」,樂媽與樂爸共同攜手往未來人生旅程,從第一位孩子的出生、第一輛車子、雙手打拼事業等,人生的基礎一一實現。此時樂家的未來充滿希望;當第二位孩子出生後,身心障礙病徵的出現,揭示著樂媽的人生進入「意外的顛簸」。樂媽停下工作腳步、遍尋藥到病除的民俗信仰療法、直到家中阮囊羞澀,才讓二哥接受法定資格與社會福利的幫助;正當樂家趨向穩定、有著安適的生

活,第三位孩子初生之際,樂媽卻罹患癌症,展開治療的同時,第三位孩子卻出現與二哥同樣的障礙發展症狀。儘管一連串事件的發生,樂媽並未在這條「單線道」上回頭張望,反而積極治療、尋求各種資源幫助家人。在樂媽的韌性、樂爸與長子的協助下,全家人再次回到路程中。此時樂家,連同受到親戚委託照顧的姪女,共有六名成員,儘管樂媽與年紀最小的樂樂分別因為脊椎與髖關節手術,再度進出醫院,但是樂爸改變生活重心,回到家中分擔照顧工作後、長子即將入伍的此時,即使辛苦多年,樂媽依然懷抱感恩、「享受人生曲線」。  以生命歷程觀點分析與詮釋,樂媽人生之道如下:  樂媽經常積極地採用「行為面對」的方式,主動解決迎面而來的問題,並適時

的調整自我的「認知」想法面對現況難題、偶而採取「逃避」的方式,保護自己不被PMD疾病的衝擊擊垮。為自己與家人在有限制的環境條件中,尋求繼續走下去的能量。  「家」是樂家每位成員發展自己個人任務的地點,也讓樂媽和其他家人提供自己的資源,來滿足家中個別成員的需求;也因為每位成員個人任務的發展軌跡,讓樂媽可以預期下階段家庭成員的個人發展與家庭任務。  樂媽於人生的各個階段有著不同的支持網絡。首先,經由日常生活事件與許多人員建立微視系統的互動關係;居間系統如同一個橋梁,連結微視系統中的多個人員,共同提供樂家服務;看似與樂媽一家人無關的外部系統,卻能影響樂媽在微視與居間系統的經驗;屬於鉅視系統的社會看法

與體制,就像是一種信念或是價值,影響樂家與周遭環境對於身心障礙的看法。  為了突顯樂媽的人生演變發生在特定的區域與時空中。研究者列出樂媽結婚至今的歷年社會重要事件,與樂媽一家人在特定背景時空下的行動。  最後,綜合研究結果,對罕見疾病家人、專業人員及未來研究方式提出建議。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14修訂版)

為了解決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作者楊葉承,宋秀玲,楊智宇 這樣論述:

  本次修正主要是配合立法院會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30 日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修法幅度頗大,諸如:稅捐稽徵機關按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得採公告送達、滯納金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 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總加徵率由 15% 降為 10%、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修正 96 年 3 月 5 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重大欠稅案件之執行期間,延長 10 年至 121 年 3 月 4 日。對於妨害稅捐執行之欠稅案件,稅捐稽徵 機關聲請假扣押時點由「欠繳應納稅捐」修正為「法定繳納期間屆滿(自繳案件)或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核定開徵或補徵案件)」;並增訂準

用民法第 242 條至第 245 條及信託法第 6 條至第 7 條代位權及撤銷權相關規定。增訂第 26 條之 1,定明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之情形。      修正第 28 條,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 年」修 正為「10 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 年」,新增明知 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為繳納之款項,例如為向銀行詐貸虛 增營業額所繳納之相關稅款,不得請求返還。修正第 39 條,繳納復查決定應 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修正第 41 條, 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新臺幣「6 萬元以下」提高

為「1,000 萬元以下」,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 1,00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 5,000 萬元以上 者,加重處罰,「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 以下罰金」,以有效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修正第 43 條,教唆或幫助以不 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刑事罰金,由「6 萬元以下」提高為「100 萬元以下」。修正第 44 條,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 5%」修正為「處 5% 以下」,保留適用彈性。此外從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謂的房地合一 2.0,正式將個人及營利事業買賣預售屋與交易持有超過 50%

股份且其價值 50% 以上係由國內房地所構成之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房地合一 2.0 課稅範圍,且前兩年之稅率皆為 45%,五年內為35%, 宣示政府打擊房地產短期交易的決心。對於營利事業交易其非以起造人身分取得之房地改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最高稅率 45%,也在第三章對此部分有詳細 說明與例題闡述。還有有關第三章綜所稅免稅額與課稅級距調整、第 19 章基本生活費提高也在納保法部分修正,當沖降稅延長,貨物稅與牌照稅修法也於本次改版一併完成。      因法規修正頻繁、考題與例釋雖經努力校對,但難免會產生錯誤。若有發現錯誤之處,希望各位老師、先進與同學們不吝來信指正,我們一定會立即更正並虛心檢討。

由於稅法更新頻繁,為避免大家誤用舊法,請大家定期到我們的 FB 粉絲頁「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瀏覽或按讚取得訊息,也歡迎加入 FB 的「會計師稅法討論區」查詢稅法更新動態,同學如有問題也歡迎到討論區一起討論。

租稅附帶給付之研究~以滯納金為中心~

為了解決牌照稅分期申請的問題,作者劉祐伸 這樣論述:

我國的稅法制度設計上除了稅捐之外,亦有租稅附帶給付的建置。稅捐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國家財政之收入,而租稅附帶給付的目的則是為了確保稅捐之徵收,進而達成國家財政之目的。為達此目的其手段可能是逼迫、亦可能為處罰,若能順利保全稅捐債務,其手段性質為何,本無傷大雅。但國家在保全其稅捐債務之時,亦不能無止盡的侵害人民的權利,因此保全手段的性質為何所直接牽涉到的便是行政機關所需踐行程序機制和人民權利保障的配套措施。目前現行法制下租稅附帶給付的子類型包含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和利息四種。本文中將先對於租稅附帶給付所包含的種類做一介紹後,再深入探討滯納金於我國制度上所遭遇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