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曾友俞寫的 公民社會:辯護之餘,反思政治、哲學與文化 和喬‧納瓦羅,東妮‧斯艾拉‧波茵特的 FBI教你認出身邊隱藏的危險人物:生活中那些利用或傷害你的人,以及惡意的陌生人,你都能防範自保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獨立作家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蕭宏宜所指導 陳奕安的 論組織支配 (2018),提出犯法 不 等於 犯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支配、強制支配、錯誤支配、負責原則、犯罪支配理論、組織犯罪、企業犯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犯罪學研究所 周愫嫻所指導 張朝欽的 警察機關執行毒品人口尿液採驗工作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毒品人口、驗尿的重點而找出了 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犯法 不 等於 犯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社會:辯護之餘,反思政治、哲學與文化

為了解決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作者曾友俞 這樣論述:

  死刑爭議到底吵什麼?殺人為什麼可以無罪?   只想發大財有錯嗎?政黨名很鬧有什麼問題?     反思,是成為公民的充分條件!     本書是曾友俞律師對政治、社會、傳統及文化的觀察和書寫,從刑罰、民主、權利義務、女性主義、政治正確、社會角色和倫理學,討論諸如死刑意義、精神病患論罪、跟風潮、「賺錢第一」價值觀、政治人物言行不一等議題,打破日復一日的平凡日常,在每日的生活中提出哲學思辨。     什麼是「公民社會」?完備的「公民社會」應該具有怎樣的特質?別以為這些與你無關,因為OMNES CIVES MUNDI SUMUS(我們都是世界的公民)!   本書特色     ★誰說哲學是高不可攀

的東西?執業律師的社會觀察與思索,告訴你哲學思辨離生活並不遠!   ★對政治、哲學、傳統、文化,對日復一日理所當然的生活,提出犀利的解釋、反思、叩問!   專文推薦     王紀軒│陳柏惟│陳瑞麟│黃俐雅│盧斯達   好評推薦     成令方│吳欣岱│陳奕齊│黃宗旻│黃馨瑩│鍾芳樺     「展現在讀者眼前的,是作者瘋狂閱讀,密集書寫,去蕪存菁的心血。過去幾年曾友俞律師試圖往無止盡的知識思想的深海探究,找到可以讓他安心立命的支點。這本書或許可以為你帶來啟發與靈感,也可能激起想與之爭辯的不滿,都好。這就是閱讀的好處,你不會無感。」──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我始終認為,每

個人的人生價值必定是截然不同的,要如何挖掘內在對生命對自我的定位勢必要經歷一場漫長的過程。有人在社會上跌跌撞撞才知道自己要什麼,有人到了生命的最後才發現,有人透過不斷的對話及論辯有一些結論。友俞的書坦白說乍看艱澀但論證直白有條理,我認為靜下心來看看想想,可以學到一套分析的方式,非常有收穫。」──吳欣岱(醫師、臺灣基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     「這本《公民社會:辯護之餘,反思政治、哲學與文化》是友俞在律師專業之外,用一種調皮的法律哲思學家的姿態,把人性、社會、文化、道德等砝碼,悄悄地置放堆疊在那位法律背後正義女神手中的天秤之上。於是,友俞便以此拉開一場法律、正義、罪與罰的重估曲目,並藉此旋律

帶領著讀者開始一場屬於臺灣社會現象的重思之旅。」──陳奕齊(臺灣基進黨主席)     「將時事觀察與哲學思辨結合,娓娓道來,帶著讀者一起展開反省咀嚼的旅程。」──黃宗旻(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殺警一案,因年輕、寶貴生命的逝去,著實令人惋惜且不捨。卻也因此突顯政府機關及社會大眾長年來未深入了解相關事件所呈現的核心問題!美國心理學家Abraham Harold  Maslow於其『層次需求理論』提出,『安全需要』包含對於『人身安全』、『生活穩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脅或疾病』等需要。而現時的我們,『安全需要』滿足了嗎!?推薦有所疑惑的讀者們,不妨透過曾律師友俞此次大作,在閱讀中不斷驚呼,

尋找答案!」──黃馨瑩(執業律師,曾任基層警員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犯法 不 等於 犯罪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其實這是早兩日的新聞,星期日在城市論壇中,周梁淑怡我這個師姐話要自由黨要捐些錢給警察。首先,我不知名公務員收受利益是否容許的。這不是觸犯條例的嗎?你一個政黨有政策立場,籌錢捐給警察,警察對那政黨有好感。警察是否對那政黨喜歡的政策執法會落力一點呢?
我又不明白為何警察要籌款。警察是全港最薪高糧準的行業。一個普通入行的警察已經有一萬六千元薪金,那只需中學畢業。怎麼需要自由黨來籌款?而警察是孤兒嗎?要保良局救濟嗎? 如果警察是可以捐錢資助的話,那我想助養樓下巡視的警察,又可以嗎?經常巡視這區的十個警察,我每個月助養他們每個人三千元,那是否可以呢?那他們巡到我們樓下的時候,也可以落力一點。如果自由黨那樣做也可以,我想我也會預備這樣做。讓我們的保安好一點,以免給反佔中的人來搗亂。那他們巡視得密一點,那快必也不用給印巴籍人士傷害。

周梁淑怡,你夠膽便講出來,其實是想捐助給那停職的警察。那是甚麼意思呢?即是話她是支持那七個警察用私刑對付人。那警察是否有罪是由法庭判的。如果是無罪,警方會出回那薪金。如果是有罪,他就要受罰。不論他是否有罪,也捐一筆錢給他,等於支持他們去犯罪。如果警察受到侮辱就可以打人,那晚晚巡旺角的警察是否可以打人,因為他們經常都給「古惑仔」圍的。警察受到侮辱和用私刑是兩件事。用私刑在所有文明國家都是嚴格的禁止的。原來周梁淑怡是贊成警察用私刑。下次自由黨出來的時候,要問問她這個問題。警察強姦人的時候,會不會捐錢給他們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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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組織支配

為了解決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作者陳奕安 這樣論述:

本篇論文的目的主要在於,從刑法釋義學的角度,為臺灣刑法的間接正犯類型提供一套組織支配的歸責基礎。本文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作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討論間接正犯與負責原則的適用關係。在此,本文嘗試透過眾多強制支配與錯誤支配的案例進行比較及分析,來說明負責原則並非一個顛撲不破的標準,同時透過騰出支配理論的操作空間,以強化組織支配的立論基礎。第二部分則是針對組織支配的初始概念、相關爭議、替代模式、理論變型、企業領域的適用,進行詳細的介紹與評析。在此,本文除了採取整合式的理論雛型外,亦嘗試減低組織支配所涉及的相關疑慮,並從一些正反觀點的論述中進行突圍,以便讓組織支配得以沿用到企業領域中。

FBI教你認出身邊隱藏的危險人物:生活中那些利用或傷害你的人,以及惡意的陌生人,你都能防範自保

為了解決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作者喬‧納瓦羅,東妮‧斯艾拉‧波茵特 這樣論述:

  控制狂、家暴、霸凌、威脅自殘、啃老族、愛糟蹋人的人,   甚至一再對你情緒勒索的父母、太「敢愛敢恨」的戀人……   只要懂得如何辨認,事先都能防範,免於受害。     繼《FBI教你讀心術》、《FBI套話術,讓他不知不覺說真話》系列暢銷百萬冊後,   專攻犯罪剖繪與非語言溝通,   擁有30年資歷的FBI資深探員納瓦羅,要以多年辦案的親身經驗告訴你:     哪些和你一起生活的人,常在利用或傷害你?   這些危險人物有哪些特徵?     ◎自戀者,一點一點折磨你,偏偏法律難以約束:   控制狂、霸凌者、糟蹋人、詐欺犯、宗教領袖   這種人常說「這些年要不是我,你怎麼可能……」,靠貶低別

人獲得優越感。   這種父母把孩子當自我延伸,期望看到最完美結果,並堅稱一切都是為你好。   這類領導者,像是邪教領袖,常以宗教為幌子,要求信徒無條件交託性命。     ◎敢愛敢恨?其實是情緒炸彈:   瞬間變臉、耍賴、威脅自殘、打我卻說愛我   這種人會公然測試你的忠誠度:「你支持我還是支持她?你站在誰那邊?」   擅長耍賴,讓「不行」變「好吧」,自殺或自殘不過只是威脅手段。   情緒來了,就會亂砸毀壞物品、打人或嚴厲懲罰孩子,完全無法控制。     ◎認為誰都不可信的偏執人格:   你的看法他都貶抑、對每一份工作都不滿、日常行蹤總是搞神祕   因為不相信任何人,這種人會要求家人棄絕所有社交

活動。   易怒、愛比較,只要同事在說悄悄話,他們會以為是在說自己的壞話。   萬一成為領導者或官員,他們的恐懼與憎恨常常促成大屠殺。     ◎持續犯案,毫無悔意的獵食者:   黑心商人、慣犯、啃老族、吃軟飯、騙錢的親友   這種人精於哄騙、誘惑和道歉,把別人耍得團團轉。   只要能滿足欲望就會不擇手段,完全不管別人會遭殃。   要求家人作保,或進行一些看不出前景的投資,卻毫不在乎家人下場。     面對以上這四種危險人物,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每天可以做的準備:   使用本書內附的危險人格檢核表、關鍵字,提醒自己該怎麼觀察人。   相信直覺:這人給你什麼感覺?討喜不等於善良,差多了。

  注意時間和地點,每天下午4點到凌晨2點,是暴力事件最容易發生的時段。     ◎危險人物就在身邊,該如何應付?   向親朋好友示警,請求專業人士幫忙,別不好意思。   擬定脫身計畫,並且存錢應急,不動聲色準備脫身。   如果無法立馬閃人,將被害行為歸類建檔,存證有備無患。     FBI資深探員納瓦羅給大家的忠言:   「你沒有義務承受折磨,也不必任由他人(包括家人)傷害。」   各界推薦     前國安局駐法組長、國安評論員/李天鐸   前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高金桂   前刑事局長、潤泰保全董事長/楊子敬 好評推薦     「令人驚奇的一本書!」──前

紐約市首席法醫/巴登(Michael M. Baden)     「這本書說得對極了!值得真心推薦,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危險人物的受害者,或者即將受害。」──前佛州法官、法律學者/蘇珊˙薩斯頓(Susan Sexton)     「內容結合了犯罪紀實跟教你如何自救,每個女人都該讀這本書!」──心理學博士、調查探索頻道(Investigation Discovery Network)犯罪紀實節目《並不從此幸福快樂》(Happily Never After)主持人/溫蒂˙沃許博士(Dr. Wendy Walsh)     「與危險人物交涉、處理緊急事件34年來,我可以以自身經驗替納瓦羅這本書做見證

,確實真知灼見!他透過好萊塢影片的知名角色、現實生活的人物,提供清楚的範例以及說明警訊。要是對於認識危險人物、跟他們打交道有興趣,這本書非讀不可!」──前FBI危機談判小組組長/蓋瑞˙諾許納(Gary Noesner)     「納瓦羅使你大開眼界,認清那些會危害他人身心安全、掠奪財物的危險人物。社會並不願承認,但是納瓦羅卻將這些都告訴你──只為了搶救無辜的生命!」──阿根廷聯邦警察大學犯罪學者/蘿拉˙亞琪薩(Laura Quiñones Urquiza)     「要評估暴力威脅風險的書跟工具有很多,但是沒有幾本書能像這本,在日常生活中派上用場。」──加拿大魁北克法醫病理學家/米歇爾・聖伊夫

博士(Michel St-Yves)     「不可不讀。讀者會學到如何躲開危險人物設下的陷阱,避免受騙上當,以及情感遭受傷害。」──美國密西根州法醫病理學家/沃諾˙史畢茲(Werner U. Spitz)

警察機關執行毒品人口尿液採驗工作之研究

為了解決犯法 不 等於 犯罪的問題,作者張朝欽 這樣論述:

政府機關為了杜絕對毒品人口的再犯,法令規定遭列管毒品驗尿人口需定期到警察機關採集尿液進行篩檢,警察機關得利用勤務上家戶訪查以不定期的查訪,亦可帶回警察機關驗尿,本研究透過訪談方式,共訪談五位,訪談四位第一線執法人員及一位毒品驗尿人口,選定區域毒品驗尿人口對於驗尿指施的執行方式與問題分析。 研究主要發現第一線執法員警對驗尿制度雖不認同,認為效果不彰,但仍視為勤務的一種,上命下從,各區域性性質不一樣,導致採集尿液也有所不同,因為有績效評比,有些第一線執法員警會技巧性的提前通知毒品驗尿人口要到派出所驗尿,提醒了毒品驗尿人口規避施用毒品;毒品驗尿人口本身若還持續施用毒品相對的也較不願配合,

甚至規避警方的驗尿通知,也不會受任何處分;上述種種因素導致該驗尿制失去了應有的防止再次施用的機能。受訪者認為執法公權力分二階段實施,將毒品驗尿人口視為病人,先由醫療人員介入;若發現持續施用毒品,為防止再犯,維護社會治安,則由有公權力的警察機關介入,如此一來可以強制力來監控其再犯的矯治成效,亦可作為戒斷的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