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混合水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吳鳳科技大學 消防研究所 陳耀漢所指導 郭松敦的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泡沫槽比例混合系統 設計、性能標準之研究 (2017),提出空氣混合水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泡沫槽、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比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空氣混合水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泡沫槽比例混合系統 設計、性能標準之研究

為了解決空氣混合水槍的問題,作者郭松敦 這樣論述:

公共危險物品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之製造、處理、儲存等場所,於火災時通常以泡沫滅火設備為主要防護設備。泡沫滅火設備係由泡沫槽、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噴頭、泡沫放出口、旋轉接頭、Y型過濾器、泡沫栓、泡沫射水槍…等設備所構成。目前,這些構成設備除泡沫噴頭外,其它項目均未列入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應經審核認可始准使用之消防安全設備品目」的決議內。筆者從事此類場所的消防設計、監造、裝設及檢修等業務逾三十載,經常遇到一些因設計不當、設備選用不當、設備製造不當…等因素而造成泡沫滅火系統無法發揮設計上應有的功能。因此本次的研究藉由實地的泡沫放射試驗,以分析及釐清「不當的設計、不當的設備選用」等因素

,是否會造成「泡沫無法有效的釋放」、「無法有效的滅火」、及「環境的汙染」等問題。筆者經由本次研究時的實際測試結果和計算驗證,獲得了以下的結論:當通過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低於該比例混合器的最低流量的規格時,由於「流速的降低」造成了「管路內背壓的生成」及「泡沫比例混合器的低壓區無法形成」,進而導致「泡沫原液無法順利有效的進入泡沫比例混合器」、「無法達到設計的混合比例值」、「無法產生泡沫或發泡倍數不足」。目前「中華民國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暨台灣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正在聯合制定「消防安全設備自主性認定實施作業要點」草案,以補足現行法規之缺漏,本研究可以適時提供「消防安全設備自主性認定委

員會」參酌,並可作為消防專技人員於建物新建時,泡沫滅火設備的設計參考,亦可用於改善既有泡沫滅火設備時的依據。期望本研究對於爾後消防主管機關於修訂「檢修作業基準及消防安全設備認可基準」時能有所助益。關鍵詞:泡沫槽、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