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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王服清、袁義昕所指導 莊哲豪的 不實訊息的法制與治理 (2021),提出羅 珮含 Dcard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言論自由、不實訊息、網路平臺、網路平臺業者管理責任。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傳播管理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林富美所指導 黃詩錡的 臺灣綜藝節目的華麗轉身:以「來吧!營業中」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來吧!營業中、真人實境綜藝節目、節目故事敘事結構、節目行銷、話題行銷、閱聽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羅 珮含 Dcard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羅 珮含 Dcard,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實訊息的法制與治理

為了解決羅 珮含 Dcard的問題,作者莊哲豪 這樣論述:

不實訊息早在網路尚未發展前已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在科技的進步與網路的普及世代中,讓每個人皆可透過網路表達自我的意見,改變以往訊息傳遞的方式,亦讓網路使用者能夠輕易獲取與轉傳各種訊息。網路有助於人們對民主文化的參與,若經有心人士刻意操弄,對社會、經濟等造成影響不容小覷。使國際間逐漸重視不實訊息之治理,惟皆面臨著與言論自由權利保護間如何平衡,與何為有效適當的治理模式,以避免國家透過治理之名義而行箝制人民言論之實。本研究從不實訊息與言論自由間關係之探討出發,再觀察國際組織、美國、歐盟國家等法制規範與網路平臺治理模式,作為我國治理不實訊息之參考對象。不實訊息雖為不實,本質上仍屬於言論之一亦受到言論自

由之保障,惟所保障之界線以類型化的方式盤點我國現行條文佐以案例分析,在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下,仍得為合理之限制。最後回歸我國,在不實訊息之法制規範,因難以單一部法律便預期能囊括所有不實訊息類型,採分散式之立法模式,惟非僅懲罰散播不實訊息之行為人。另網路平臺成為主要訊息來源與訊息快速傳遞之工具,為維護使用者之安全的資訊環境,賦予網路平臺業者對不實訊息的管理責任。再輔以事實查核與澄清之機制,藉以矯正社會大眾之視聽,以即時因應不實訊息。

臺灣綜藝節目的華麗轉身:以「來吧!營業中」為例

為了解決羅 珮含 Dcard的問題,作者黃詩錡 這樣論述:

灣曾經創造許多紅遍兩岸乃至亞洲的綜藝節目,但在歷經「有線廣播電視法制訂」、「臺灣娛樂產業的工作人才外移」與「網路的興起與多載具的出現」三個階段的衝擊下,臺灣綜藝節目輝煌的時期已不存在,在臺灣最多人訂閱的 OTT平台「Netflix」中的臺灣地區 TOP10 排行榜大多以韓國、中國與歐美節目為主。「來吧!營業中」為臺灣第一個登上「Netflix」平台的臺灣綜藝節目,也是第一個進入臺灣地區 TOP10 排行榜的臺灣綜藝節目,並在臺灣主要的網路社群平台引起相當高的討論度,播出的電視台收視率也節節攀升。因此本研究者盼望能透過此論文研究,探討「來吧!營業中」成功吸引許多觀眾觀看與討論的因素為何,進而得

出相關的研究結論。本研究以「個案研究法」為主體,進行系統性的分析,將抽樣的三集節目內容進行「文本分析法」分析,藉以了解節目的創新內容與特色,並使用「次級資料分析法」分析節目的行銷模式,最後搭配「深度訪談法」了解閱聽市場反應。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如下:(一)「來吧,營業中」的節目結構與文本特色為何?(二)「來吧,營業中」的主要行銷模式為何?(三)「來吧,營業中」的閱聽市場反應為何?本研究發現「來吧!營業中」吸引閱聽人的文本特色為「新穎的節目題材內容」與「真實衝突事件」的故事敘事特性,並結合節目行銷與話題行銷,針對每集的「衝突事件」與「演出人員互動過程」等不同的節目內容看點,進行相關的話題報導,在閱聽

市場反應中,網路社群中多以「負面話題」的討論度最高,而影響閱聽人持續觀看的原因,為節目呈現的部分內容與閱聽人現實生活情境相似,具高親近性與真實體驗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