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也說明:安全 (衛生)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認定之規. 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全(衛生)或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18學分以上,並具有國 ... 「生或職業衛生.

國立陽明大學 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林宜平、翁裕峰所指導 王蓉的 積勞成「疾」: 論過勞職業病的標準化與社會運動 (2011),提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過勞死、職業病認定、社會運動、社會世界理論、標準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鄭雅文所指導 鄭峰齊的 職災補償的科學與政治:以台灣的精神疾病職業病認定爭議為例 (2009),提出因為有 職業病認定、精神疾病、醫學知識與不確定性、職業傷病補償、職業病鑑定委員會、政策爭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銘傳大學110 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學分班招生簡章則補充:本課程規劃讓結訓學員具備報考「工業安全技師、職業衛生技師、甲級安全(衛生)管理師、乙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資格。 1. 依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積勞成「疾」: 論過勞職業病的標準化與社會運動

為了解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的問題,作者王蓉 這樣論述:

「過勞死」並不是一種疾病,更不只是於一般或是個人健康管理的問題,而是另有勞動關係上的意義,反應複雜的社會現象,因此在職業病認定的過程中,產生許多爭議。本研究使用「社會世界理論」(Social Worlds Theory, SWT)的研究概念與方法,將過勞爭議視為競技場,描述各方行動者是如何運用論述、策略與資源,競逐與協商。本研究的資料來源以對專家、社運工作者、受害勞工家屬的深度訪談為主,並輔以相關研究文獻、新聞報導、委託報告的內容分析。本研究描繪社會世界之間的劃界工作,特別是勞工、勞工團體、立法委員與專家學者間動態的跨界合作與結盟。本研究發現過勞爭議標準化的初期由政府為主導的社會世界制訂認定

基準,以醫學專有名詞「職業性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稱呼過勞死,並且參考日本標準將「工時」作為主要判斷基準。雖然這並非最有效的認定基準,但在缺乏流行病學證據下,卻可以成為一個「合適」的標準化包裹,方便不同行動者攜帶及使用,過勞死的認定標準透過此一持續修補的過程暫時穩固。過勞職業病認定的標準化作為勞工健康政策的一環,雖然有社會運動的推波助瀾,但社會運動的資源有限,能量常有不足。本研究認為解決科技爭議最好的辦法,便是採納「科技與社會研究」有關科技民主化之觀點:將公民參與納入決策過程。

職災補償的科學與政治:以台灣的精神疾病職業病認定爭議為例

為了解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學分認定的問題,作者鄭峰齊 這樣論述:

議題背景:近年來,隨著新興的勞動體制與工作型態的轉變,工作者的壓力與心理健康問題成為重要的公衛議題;在勞工團體的積極倡議之下,政府也已將工作引起之精神疾病納入台灣職災補償之職業病認定範圍。然而,職業疾病的認定過程中,在資訊不清、風險不確定性與因果難以判斷的情況下,如何公平地給予補償,往往引發勞、資、醫、政等各方的爭議與不信任。在爭議當中,醫學診斷與專家鑑定機制對於因果關係論證與科學知識的詮釋,時常成為各方爭辯的核心焦點。研究目的:本研究以我國精神疾病認定為職業病的知識爭議與鑑定實務為例,從社會研究的角度,旨在探討知識論述與實務爭議背後的科學知識與權力運作脈絡,如何影響因果判斷與責任歸屬,並進

一步釐清當前爭議的根源,並試圖指出當前制度可改善的面向。方法: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本研究訪談14位職業醫學科醫師、11位精神科醫師、2位勞委會承辦相關業務之官員,與3位勞工團體成員。研究亦非正式訪談蒐集資料,並參考醫學會與政府的檔案公告、會議紀錄、政府機關的衛生與勞動統計、判決文書等多元資料。研究結果:本研究結果包括以下三個面向。首先,本研究以精神疾病的職業病認定爭議為例,凸顯因果關係不易釐清的疾病,由於潛伏期長,暴露危害資料不易取得,若僅依據流行病學與科學原則進行因果判斷,往往不利於處於職場弱勢的工作者;當前精神醫學與流行病學研究過度強調個人危險因子,傾向於譴責受害者。其次,本研

究指出,科學知識與證據乃是政策的行動基礎,但科學知識的生產、應用與詮釋往往受到專家所處的社會位置所影響;例如,台灣市場化的醫療生態、社會保險給付制度,以及組織內的利益衝突,深刻地影響醫師對職業傷病問題的診斷認定。第三,研究者檢視職業病診斷與鑑定過程的運作實務,發現目前我國的職業疾病鑑定過程由醫學專業人士主導,但由於國家長期以來缺乏完善的職場健康監測與調查機制,使得鑑定運作過程易受到各種參與者的價值判斷、利益衝突以及政治折衝的影響,不僅扭曲科學評估的專業性,也產生層出不窮的政策爭議與倫理問題。結論與建議:職業傷病因果關係的確認,並非僅是單純的技術問題,更是涉及職業健康風險如何分配的價值判斷。在職

業病認定過程中,職業醫學專家不僅面臨對其專業的質疑與挑戰,也同時面對諸多社會性的價值選擇與利益衝突。針對目前的職業病認定制度,本研究建議可改善以下面向:(1)成立專責於職業傷病診斷、調查與鑑定的公營且獨立運作的機構;(2)認定過程中納入多元利害關係人,包括勞工代表、社會團體、其他專業人士;政府並應匯整公布鑑定案例之內容與統計數據,以透明、公開與負責的運作模式,強化社會各界對此認定過程的信任。職業病認定制度的改善,不僅能保障工作者的健康權益,同時緩和社會衝突,強化政府的公信力與正當性,亦應有助於職業醫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