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返還切結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職災返還切結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信章寫的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和蔡信章的 勞動法隨觀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翰蘆所出版 。

國防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 程明修所指導 黃楓能的 我國志願役軍人基礎法律關係之研究 (2006),提出職災返還切結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志願役、行政處分、行政契約。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災返還切結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為了解決職災返還切結書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本書以2018年1月31日最新修正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謹以法律條文的立法理由、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函釋,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作為論述的依據,並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來解說,方便讀者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等相關重要的梗概,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以具體的案例方式,簡潔、扼要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除了可

作為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關心己身權益的各行業勞動者及對勞動法規有興趣學子研讀、參閱之入門書籍外,更適合實務界人士處理勞資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之參考,對於修習勞動法的學子面對國考也能有所助益。  

我國志願役軍人基礎法律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職災返還切結書的問題,作者黃楓能 這樣論述:

目前我國軍隊組織之成員來源有二,一為義務役軍人,另一則為志願役軍人。前者之法律性質係國家依據法令所為之行政處分,並無太大爭議。後者之法律性質不論在學說上或實務上均尚無定見,有認為行政處分,亦有認為行政契約。由於志願役軍人與行政機關之意思表示具同等價值,而立於相對平等之地位。其次,行政法上定型化契約之運用,業肯定得以法規作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則契約內容形成之自由顯然不能成為是否為行政契約之唯一判斷標準。最後,以往我國行政訴訟法之訴訟型態,以撤銷訴訟為主,並無以行政契約作為訴訟標的之適當救濟途徑,然而隨著行政訴訟法之修正及實施,行政契約缺乏救濟途徑之疑慮已不復存在,故我國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基礎法律

關係形成原因之性質應定位為行政契約。而在肯定以行政契約作為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法律關係之前提下,本文試圖藉由我國行政程序法中,關於行政契約法制之規範,包括契約之要件、內涵及消滅等諸多面向,與軍人從入伍至退伍之過程中所可能產生之各種法律行為性質作一結合,探討兩者間之關係。其次,關於志願役軍人之各項權利義務,明定於各種法規之中,各該法規與行政契約如何相互影響,是否為契約內容之一部,抑或者兩者間得加以切割?均為本文所企圖瞭解者。最後,在行政契約架構下,權利救濟途徑究應如何抉擇,始能有效保障志願役軍人之權利,則為本文關心之另一重要部分。期盼本文之完成有助於釐清我國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關係之性質,並對於該法律

體系之建構能有些微之助益。本論文擬從行政行為之意義與性質,對於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基礎法律關係加以界定,進而探討該基礎法律關係之內涵與相關法規之間的關聯性。研究架構如下:第一章 緒論本章主要在說明本論文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從而確定研究之範圍,以集中焦點,避免偏離主題,並提出本文在研究上所可能遭遇之相關限制,佐以研究方法期能獲致相關之研究結果。第二章 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基礎法律關係之類型與法律性質。本章主要先就各國兵役制度態樣與我國現行、將來兵役制度之發展,作一簡要性之探討,並將我國志願役軍人之類型予以區分,而從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等行政行為學理上之概念,及我國大法官與行政法院等實務上之見解,去定

位各類型關係之法律性質,以確認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基礎法律關係之性質係屬行政契約。第三章 我國行政契約法制之析述接續前章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基礎法律關係之性質係屬行政契約,本章係就我國行政契約關於成立之要件、契約內容、瑕疵行政契約之態樣與原因、法律效果與現行行政爭訟法制中訴訟途徑類型之選定等加以探討,以瞭解現行制度之優缺點。第四章 行政契約架構下現行志願役軍人法律關係問題之探討在志願役軍人行政契約法律關係中,仍存在有行政處分之行政行為,此涉及到行政契約中行政處分容許性之問題,是以本章之內容乃試從行政契約架構下,就現行志願役軍人法律關係中有關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兩者間之關係,加以探討並釐清兩者間之

關聯性。此外,志願役軍人之各項權利義務均受到各類法規、命令之規制,然而該權利義務效力之發生究竟是源自於法令規範本身?抑或者各該法令因契約之成立而轉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即權利義務是基於契約而生?亦為本章探討之重點。第五章 志願役軍人與國家間行政契約救濟之途徑行政契約之效力因契約目的之達成而歸於消滅,惟在當事人就契約內容給付不能或未完全給付情況下,行政機關得請求當事人履行契約義務,甚至解除或終止契約,本章即在探討行政契約締結前、履約中與消滅時,契約當事人一方之行政機關或人民究竟應該選擇何種類型訴訟途徑,始能有效保障本身之權利。第六章 結論本章在歸納本文各章論述重點,彙整志願役軍人行政契約法律

關係現存之各項問題,提出本文件見解期能有助於志願役軍人法律關係之發展。

勞動法隨觀

為了解決職災返還切結書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針對2018年1月31日公布施行的勞動基準法修法所寫的「勞動法實用專書」!   1.翰蘆圖書搶先出版的「勞動法隨觀」,應該是國內針對2018年1月31日總統所公佈的勞動基準法最新修法而特別寫成的「第一本、最齊全」的「勞動法實用工具書」。作者蔡信章是知名律師,勞工所碩士,擔任多家上市公司和產業工會的法律顧問,對於勞資問題有最深入的研究與處理,因此本書能從各種角度切入勞動實務的核心,所以特別定位──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勞資爭議參考與國考研修使用。   2.翰蘆圖書搶先出版的「勞動法隨觀」,蔡信章律師以2018年頒布施行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並以法

律條文的立法理由、勞動部的函示,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做為本書論述的依據。   3.本書特別針對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YR)和一般大眾的需求,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法(原名: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加以解說,同時方便非法律背景的讀者也能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的相關重點,因為內容齊全,實為國內最充實的「勞動法大全」,可做為實務運用與個人參考,尤其適用於工會組織的使用。   4.蔡信章律師所寫的這本

「勞動法隨觀」,以具體的案例,簡潔、扼要地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很適合多面向讀者的閱讀與深入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