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位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畢成寫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和蕭培的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地方法令牴觸中央恐無效 - 蘋果日報也說明:律師蘇錦霞解釋,行政命令違反法律者無效,各縣市政府自訂地方自治條例禁止販售含瘦肉精的美豬屬行政命令位階,若衛福部准予含瘦肉精美豬進口的法源依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櫻琴所指導 楊宗灝的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法制面與實施面之探究 (2016),提出自治條例位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檢查;行政調查;職務協助;地方自治;營業自由。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社會發展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信行所指導 劉淑雲的 從警政到社政:台北市遊民收容政策之變遷 (2009),提出因為有 遊民收容政策、臺北市遊民收容中心、警政、社政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治條例位階的解答。
最後網站行政法教室-淺說法律位階及其適用順位的問題則補充:以自治事項為例,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效力又優於自治條例,自治條例之效力復優於自治規則,惟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的效力仍優於中央 ...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自治條例位階 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法制面與實施面之探究
為了解決自治條例位階 的問題,作者楊宗灝 這樣論述:
我國現行管理電子遊戲場業制定有「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由於早年電玩產業動輒牽涉黑道、賭博犯罪等問題,1990年由教育部主管,同年12月制定「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1996年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後,行政院函示改由經濟部主管,1997年制定「電子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至2000年三讀通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取代行政命令的電子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成為現今管理的法源基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同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檢查電子遊戲場之營業,電子遊
戲場業負責人、營業場所管理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然而實務上進行行政檢查單位,卻由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主導。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條第5項明定「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的「管轄權恆定原則」,既然電子遊戲場業的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何實務執行面卻必須仰賴警察透過職務協助進行行政檢查,與過去電玩業經營長期負面形象,及警察職務協助範圍包山包海有關係。同時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預算編列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因此各地警察單位無不將此行政協助視為最高指導原則。1990年電玩主管機關由內政部轉移至教育部,就是希望避免警察主導非法電玩業查緝,衍生收賄、貪瀆問
題。然而制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後,不但無法防微杜漸,各地警察單位風紀問題仍層出不窮。此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透過地方自治立法權,無限擴張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9條「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50公尺以上。」規定,動輒以數倍至數十倍營業距離,限制業者經營電子遊戲場,導致合法經營業者不斷透過訴願、行政訴訟捍衛生存權,最終走上聲請釋憲一途,也促成大法官在2016年6月做出釋字第738號解釋。該號解釋文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直轄市政府,自行制定電子遊戲場業自治條例,對電子遊戲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800公尺以上規定,符合憲法「比例原則」、「法律保
留原則」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等規定,做成合憲解釋。然地方政府必須配合客觀環境及規範效果之變遷,隨時檢討而為合理之調整。試問既然電玩業過去被視為「洪水猛獸」,釋字第738號解釋文中又未強制各地方政府必須對於營業距離為「合理之調整」,各地方自治團體又如何會放寬對電玩業者營業距離限制?隨著網路科技及智慧型手機崛起,電子遊戲場業幾乎已成「夕陽產業」,特別是家用次世代主機地位,已大幅取代「普通級」電子遊戲場地位。「限制級」電子遊戲場也因電腦、手機隨時可連結網路,逐漸被虛擬賭博網站取代。然而立法者不思如何防堵新興網路賭博犯罪,卻屢對電子遊戲場業制定高營業門檻,誠如大法官釋字第738號理由書中所謂,以自
治條例所欲達成維護社會安寧、善良風俗、公共安全及國民身心健康等公益之立法目的「洵屬正當」,所採取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予特定場所保持規定距離之手段,不能為與該目的之達成無關聯。然而網路世界賭博犯罪幾乎是「零距離」,只要擁有可連結上網的硬體配備,甚至可免費下載程式、登錄帳號賭博,對比夕陽產業的傳統電子遊戲場,還需受制於營業距離限制,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真諦。
【好好讀憲法】2022高普考/三四等特考適用:憲法(測驗題型) 主題式進階問題集
為了解決自治條例位階 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好好讀憲法~突破解憲!!法條簡單化,深入法律核心!考前大量演練本書收錄之試題,再善用「主題式」題題詳解,就能精準鎖定各章弱點、加強學習。讀者如能循此方法、堅定執行,必可於憲法一科拿到讓自己滿意的高分!★ 壹、前言 憲法為公務人員及專技考試之共同科目,除司律等少數類科外,多採選擇題模式出題,鑒於近來考題有越趨靈活、刁鑽之趨勢,因此讀者除應熟讀憲法條文、相關組織法規、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更應深入理解憲法之基本原理原則,並多練習考古題,如此方能從容地面對各種進階題型。本書以歷年高普考、司法考試考古題為範疇,彙整憲法本文、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司
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家賠償法、地方制度法、公民投票法等重要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逐題逐項詳載法源依據、解釋令號次及相關判解函釋,並依主題進行編排,期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於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有所認識,並在實作過程中發掘不懂之處及導正錯誤的觀念。 貳、憲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如下: 一、 憲法基本原理原則。 二、 憲法本文。 三、 憲法增修條文。 四、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五、 總統府及五院組織法。 六、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七、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八、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九、 監察法。 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十一、 國家賠償法。 十二、 地方制度法。 十三、 公民投票法。 參、重點整理及考情分析 本書將憲法分為基礎憲政理論、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憲法之基本人權、憲法之政府體制、憲法之國家體制、憲法之基本國策及兩岸關係等7 章,茲將各章重點要述如下: 一、基礎憲政理論 (一)憲法之基本概念:憲法乃國家實定法規範中位階最高者,從而其法效力優於其他法規範,具有拘束包含立法機關在內之全國各級機關及人民之效力。本節重點包括憲法之緣起、形式及實質意義之憲法、憲法之地位、種類等,考生稍加理解即可。 (二)法位階理論:
憲法、法律、命令構成一國內之法律體系。按純粹法學派學者Hans Kelsen 之說法,動態之法律秩序,係由諸多不同等級之規範結合而成,而前開規範,以基本規範為最高、一般規範其次、個別規範最低。我國憲法第171 條、第172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即為法位階理論之明文。法位階理論不僅為憲法命題焦點,亦為法學緒論、行政法等類科之重要考點。 (三)司法違憲審查制度::本節應特別注意最新修正之《憲法訴訟法》相關規定,並熟記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型、分散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之申請主體( 國家最高機關、立法委員、法院及人民)、標的( 法律命令、
判例、法院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函釋、公懲會選輯案例等,憲法訴訟法修正後則包括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不予審查事項( 固有疆域、議會自律事項、統治行為)、審查密度( 嚴格、普通、寬鬆)、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四)大法官使用之主要憲法原則:較為重要者有比例原則(釋字第476號、第436 號解釋)、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 號、第717 號解釋)、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432 號、第603 號解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384 號、第396 號解釋)、正
當行政程序原則(釋字第709 號解釋)等。 二、憲法之歷史與前言總綱 (一) 憲法之歷史:本節重點包括憲法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依據(孫中山遺教,包括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權能區分、均權理論)、制定目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期望(頒行全國,永矢咸遵)及憲法修正案之提案、審議及複決機關等。 (二) 憲法總綱:本節重點包括我國之國體(共和國體)、政體(民主政體)、五大原則(共和國、民主國、法治國、社會國、分權制衡)、主權(國民主權)、國籍(折衷主義,屬地為主、屬人為輔)、領土(領土範圍屬政治問題,非司法審查範圍、領土變更程序)、民族(民
族平等、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及國旗。 三、 憲法的基本人權 (一) 基本權總論:本節重點包括基本權之功能(防禦功能、給付功能保護義務功能、制度性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保護主體(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效力範圍(國家行為、私人行為)、限制(合目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基本權競合等。 (二) 基本權各論:本節重點包括平等權(男女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階級平等、黨派平等)、自由權(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講學自由、著作出版自由、通訊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教育權)、參政權(選舉權、
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義務(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概括基本權(人格權、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契約自由、一般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新型態權利(環境權、日照權)等。 四、憲法之政府體制 (一) 總統:本節重點包括中央體制(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總統之特權(刑事豁免權、國家機密特權)、戒嚴與緊急命令、大赦與特赦、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任期、彈劾、罷免、缺位處理,以及總統府所屬機關(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另應注意總統並無「法律提案權」,此外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
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二) 行政院:本節重點包括行政院之組織(14 部、9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2 個總處)、權責( 法律提案權、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責)、行政院正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之產生方式、任期、行政院會議( 組織類型、出席及列席人員、議決事項)、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協調處理、參謀總長應否出席院會接受質詢或備詢、覆議案及不信任案之相關規定。 (三) 立法院:本節重點包括立法院之組織、職權(立法權、財政權、質詢權、人事權、議決重要事項權、緊急命令追認權、調解
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權、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提出不信任案之權、總統副總統彈劾權、調查權)、正副院長之產生方式、立法委員之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人數比例、婦女保障名額)、罷免、任期、特權(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權)、兼職及立法院會議(常會、臨時會)。 (四) 司法院:本節重點包括司法院之組織( 大法官、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懲戒法院、法官學院)、職權( 解釋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事項權、審判權、懲戒權、法律提案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之產生方式、任期,違憲審查之主體、客體、司法獨立( 審判獨立、司法概算獨立編列、法官身分保障) 及司法行政監督。另應注
意,公務員懲戒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另建立一級二審制度,賦予當事人救濟之機會。而憲法訴訟法也在108年 1月4日修正公布,於111年1月4日始正式施行。 (五) 考試院:本節重點包括考試院之組織( 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職權( 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4.法律提案權)、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及考試制度。另應注意,考試院組織法於109 年1 月8 日修正公布後,考試委員名額自19人減少為7 人至9 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
委員之任期亦從6 年改為4 年。 (六) 監察院:本節重點包括監察院之組織、職權(彈劾權、糾正權、糾舉權、調查權、審計權、巡察權、監試權、法律提案權)、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之產生方式、人數、任期,審計長之職權、產生方式、任期。 五、憲法之國家體制 (一)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本節重點包括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方式、內容、爭議處理及均權制度,尤應注意憲法第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地方制度
法第77 條:「I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II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等規定。 (二) 地方制度:本節重點包括地方自治之層級(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省為中央派出單位,非地方自治團體)、組織、監督(適法性監督、適當性監督),以及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自律規則之內涵及其運用。 六、憲法之基本國策 (一) 基本
國策之意涵:本節應注意憲法條文之性質,究係方針條款( 如憲法第146 條發展農業)、憲法委託( 如憲法第153 條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制度性保障( 如憲法第155 條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抑或屬人民公法上之權利( 如憲法第160 條落實基本教育及補習教育)。並應注意,基本國策中除可視為公法上之權利者外,其餘條款皆不得作為訴訟上請求救濟之依據。。 (二) 基本國策之內容:我國基本國策規範於憲法第137 條至第169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內容包括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邊疆地區。其中應特別注意:?國家應優先編列之經費: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國民教育經費、社會
救助及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保障政治參與之族群:原住民族、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僑居國外國民。 七、兩岸關係 (一) 兩岸政治:本節重要性較低,稍微瞭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 條有關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採許可制,以及同法第14 條限期離境及強制出境之規定即可。 (二) 兩岸法規:本節重要性較低,但應注意司法院大法官第618 號解釋(有關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籍滿10 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規定,尚無違反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及第23 條比例原則之意旨)、第710 號解釋(有關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未予申辯機會之規定,違反正
當法律程序,不符憲法第10 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 肆、結語 邇來司法解釋數量不斷增加,司法院大法官106 年作成16 號解釋(第744 號至第759 號)、107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60 號至第773 號)、108 年作成14 號解釋( 第774 號至第787 號)、109 年至今作成5 號解釋( 第788 號至第792 號)。在為數眾多之釋字中,如何運用最短之時間內獲取最高之投報率,即成為考生上榜首要之務。在此,筆者建議應將重點放在與時事有關或具突破性見解之司法解釋,諸如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案( 釋字第791 號解釋)、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釋字第782 號解釋)、
同性婚姻自由案( 釋字第748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案( 釋字第744 號解釋)、政黨比例代表選舉案( 釋字第721 號解釋)、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釋字第718 號解釋)、藥師執業處所限制案( 釋字第711 號解釋)、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 釋字第708 號解釋) 等,以上皆有可能成為國家考試之命題焦點。最後,希冀本書之出版,能幫助各位在考場上獲取佳績,最終金榜題名、夢想成真!
從警政到社政:台北市遊民收容政策之變遷
為了解決自治條例位階 的問題,作者劉淑雲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之目標在於探討從1950年到2010年期間,臺北市遊民收容措施的歷史變遷。對於誰是政策認定中的遊民,基於國家政權存在,國家介入必要性,早期執政者從治安觀點、保安角度到現今福利作為,心態作為迥然不同。本研究擬以權責單位作為時間劃分之單位,切割出三個時期探討遊民收容政策,詳述如下:一、1949至1991年警政時期:此時期大量遊民出現的主因「無合法戶籍、無有效身分證件」,產生導因於人口管理制度的缺口。國民政府以台灣為反共復國基地,國家軍隊化邏輯思考下,國家控制人民機制脫軌,兵籍與戶籍無法接軌運作,此人口管理缺口,造成大量散兵遊民。在此時期,政府將遊民視為犯罪之人,並加以「區隔」、「限制」
。二、1991年至1995年警政移交社政過渡時期:1991年遊民業務由警察機關管理移交社會局,此時期正值台灣社會福利黃金十年開始,人權呼聲高漲,各項社會福利論戰開展,社會福利業務蓬勃發展。惟礙於執政當局以建造福利國將拖垮財政,對於福利需求觀念,寄望在倡導「三代同堂家庭」與回歸家庭責任思維,政策裹足不前,對於「值得」、「不值得」幫助的街頭遊民,無家可歸的遊民,此時期遊民政策,只見政策未見福利,最大差異即是身分轉換為「福利人口」。三、1995年至2010年社政時期:社政時期對於遊民治理政策,歷經社會福利黃金十年時勢變遷影響,視遊民為輔導福利人口。惟治理政策訴求主要以降低社區衝突兼顧人權為考量,如「
遊民一日型住宿服務中心」因為沒有和當地居民充分溝通,遭遇阻礙;目前針對遊民處遇方式為:勸離公共場域、脫離街頭生活、輔導就業、回歸家庭或提供短期安置。本研究認為國民政府歷年來的遊民收容政策無法真正解決遊民問題。從警政到社政時期遊民收容政策,不論是職訓總處、習藝所遊民收容所、乃至遊民一日住宿方案何種遊民收容場所,只是便於集中管理,無助於解決遊民居住問題。雖然遊民的形成原因多元,但遊民基本上就是負擔不起自己最基本的居住需求的人,所不可忽略的研究面向就是都市住宅問題及相關的政策,政府的住宅政策指導原則在民生主義所揭示住的目標:「人人適其屋」、「住者有其屋」之具體實踐,故有關國民政府對於弱勢族群的住宅政
策,都是後續遊民研究值得探討的課題。
想知道自治條例位階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自治條例位階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公法|中央地方吵架怎麼辦?淺談中央地方之權限爭議解決機制
臺中市訂定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日前被行政院宣告 ... [8] 詹鎮榮(2006),〈論地方法規之位階效力地方制度法第三十 ... 於 www.eyebook.com.tw -
#2.第二章行政法法源
準此,成文法源的位階原則上是:憲法>法律>. 法規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適用順序:. 低位階之法源內容較為具體詳細,故於具體個案中應優先適用位階較低. 於 books.public.com.tw -
#3.地方法令牴觸中央恐無效 - 蘋果日報
律師蘇錦霞解釋,行政命令違反法律者無效,各縣市政府自訂地方自治條例禁止販售含瘦肉精的美豬屬行政命令位階,若衛福部准予含瘦肉精美豬進口的法源依據 ... 於 tw.appledaily.com -
#4.行政法教室-淺說法律位階及其適用順位的問題
以自治事項為例,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效力又優於自治條例,自治條例之效力復優於自治規則,惟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的效力仍優於中央 ... 於 lawtw.com -
#5.台南市議員許又仁推動校長遴選提升法源位階市府釋出善意訂定 ...
校長遴選規定應求法制上的穩定,於行政規則之法源位階上,教育局得以臨時修訂變動,此非教育之福。 市議員許又仁提案由市議會立法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 於 anxiou-vanguard-8.com -
#6.五、法源位階體系及其名詞涵義 - KMU LawDB
法令:係指包括法律、自治條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規則、. 委辦規則、函釋等,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 果之規定。 於 lawdb.kmu.edu.tw -
#7.行政法之行政規則與自治條例,大混亂!!!送給聰明人15點
效力位階: 依地方制度法:『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理牴觸者,無效。』 基於法律授權隻法規應包含上述裁量性 ... 於 legal.faqs.tw -
#8.單信瑜/為什麼「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是場騙局(下)?
正如前所述,「本要點」僅是行政規則,位階遠比自治條例的法律位階低,因此只能「指導」各縣市政府自己定法律、自己想辦法,因此第二點說「得參照本要點…… 於 vision.udn.com -
#9.條例位階 - 工商筆記本
)1. 我國現行法規中之「教育基本法」其性質或定位為? (93 普). (A)憲法位階. (B)法律位階. (C)法規命令位階. (D)自治條例 . 於 notebz.com -
#10.花蓮縣政府制(訂)定、修正、廢止自治法規標準作業程序
四、釐清法規位階。 五、落實法制再造。 ...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另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自治條例應 ... 於 www.rootlaw.com.tw -
#11.[勞工議題]從管線命運談依法行政/魏無忌 - 台灣石油工會
除了於其自治條例中,對於在高雄市設有石化管線的公司,莫不必須將總公司遷籍高雄 ... 基於法律「位階原則」,憲法的位階最高,其次才是法律,然後則是行政命令,而在 ... 於 tpwu.org.tw -
#12.地方自治概要 - 考前命題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 (五)效力(位階)不同:自治條例僅就具體事項有效力,而法律之效力(位階)大(高於)於自治 ... 於 donhi.com.tw -
#13.2】法律優位原則寓有「下位規範不得牴觸上位規範」之意旨
... 上位規範」之意旨;【3】就地方自治法規的上下位階判斷而言,同一自治團體之自治條例高於自治規則;【4】由地方立法機關所通過的自治條例,位階高於中央行政機關. 於 www.i-qahand.com -
#14.行政法教室:「公告」的法律定位及其效力位階問題@陳誠法政 ...
行政法教室:「公告」的法律定位及其效力位階問題 —以宜蘭縣政府調降非都市 ... 亦即,該「公告」之內容不得牴觸法律、中央法規命令,甚或自治條例與 ... 於 mypaper.pchome.com.tw -
#15.第四章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釐清之爭議
自治法規(如自治條例、自治規則),甚至得制定罰則(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 參照)。 ... 經費支出、提起訴願程序、制定之法規位階、議會議決的效力、執行效力、救. 於 nccur.lib.nccu.edu.tw -
#16.【問題】自治條例的法律位階在命令下面- 場外休憩區 - 巴哈姆特
rt,以前總是被自治條例的“條例”兩個字騙到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立法機關 ... 於 forum.gamer.com.tw -
#17.法律體系與基本概念
第一章法的位階與效力 ... 之間的位階,是憲法最高,次為法律,再次為命令,從這體系表還 ... 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高雄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 ... 於 www.angle.com.tw -
#18.自治條例位階
討論地方自治條例的零檢出要用哪一條來廢除看板hatepolitics Ptt網頁版. 淺談法律法律位階法律優位Pipilala2000的創作巴哈姆特 ... 於 daniellatcx.blogspot.com -
#19.修正高雄市法制作業準則第12條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市法規,指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三條所稱之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 第三條本準則所稱行政規則,指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之行政 ... 於 outlaw.kcg.gov.tw -
#20.第5 單元:法規的種類與位階關係(二) 1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
法規的種類與位階關係(二) 適用順序: 效力關係: 高低位階之間:較低位階的法規 ... 含「增修條文」) 憲法中間位階:中央法規法律命令最低位階:地方法規自治條例 於 slidesplayer.com -
#21.法學大意-057-自治條例核可發布 - 85天衝刺日記~~~
自治條例 : (鄉無罰則+縣以上有罰則的要核定後才發布+注意直轄市罰則核可機關是行政院) 自治規則: (沒罰則因為是命令等級+誰授權給你就要給誰備查OR ... 於 tgran00000.blogspot.com -
#22.推動校長遴選提升法源位階南市府釋出善意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 ...
許又仁強調,由民意代表主動提案立法在立法院是平常不過的事,在地方推動卻如此艱難,目前台南市議會有蔡育輝議員提案的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李宗翰 ... 於 www.tncc.gov.tw -
#23.釋字第七三八號解釋不同意見書 - 司法院
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以自治條例規範居民. 之權利義務,惟其內容仍不得牴觸 ... 律保留原則,在中央位階的法規範,則專以母法的規定為唯. 一的依據。 於 www.judicial.gov.tw -
#24.臺北市服兵役役男家屬及遺屬特別補助自治條例 - 臺北市法規 ...
名稱:, 臺北市服兵役役男家屬及遺屬特別補助自治條例. 法規位階:, 自治條例.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55年8月11日. 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2)府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25.高頻真題•法學緒論: 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各類特考 - Google 圖書結果
基本規範一般規範個別規範•行政行為•私法行為 4.下列法規中,那一個法規居於最高位階?(A)鄉(鎮、市)自治規則(B)縣(市)自治規則(C)鄉(鎮、市)自治條例(D)縣(市)自治條例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6.質詢案件管理查詢系統結果清單
全案的重點就變成中央法律與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之間的位階與關係如何處理了。如果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必須完全依循中央法令,某個角度而言就失去讓地方能訂定自治條例的 ... 於 query.ey.gov.tw -
#27.政院:萊豬自治條例不合法中央統一標準 - 公視新聞網
迎接新年元旦,也代表萊豬將開放進口,為了避免一國多制,行政院宣布全國必須有統一食安規範,對於各縣市的自治條例,將函告無效,或者是不予核定。 於 news.pts.org.tw -
#28.地方稅立法權與爭議問題之探討
認為,「地方制度法」令自治條例的法位階低於中央法律,下級自治條例又低於上級自治條例,並. 且使上級機關以行政權控制此一法律形式結構,固然維持了法的安定性,卻也 ... 於 www.twba.org.tw -
#29.成大法學第十二期
地方制度法分就地方任務屬性之不同,賦予地方自治團體得制訂自治條例、自治規則以及委辦規則之立法權限。在法規範位階理論基礎上,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建構了「中央法破 ... 於 www.law.ncku.edu.tw -
#30.政院:萊劑自治條例違憲無效2021年起中央為準全國統一 - 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宣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 ... 法,在9月17日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位階即為法規命令,高於地方自治條例。 於 www.cna.com.tw -
#31.二、憲法、法律與命令之意義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 之。」 依此理論可形成金字塔型之圖示以說明之:. 效力. 位階. 適用. 於 publish.get.com.tw -
#32.自治條例與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法律之差異 - 路遙知馬力
... 時機、程序與效力上的差異之處。 差異處自治條例法律制定時機地方制度法#28 法律或自治條例. ... 顯見法律之效力位階高於自治條例。 憲法#171、中央法規標準法#11. 於 superseven.pixnet.net -
#33.推動台南公立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許又仁:遭市府全力抵制發動撤簽
針對今年台南市教育局強力介入市立國中校長遴選,市議員許又仁主張將教育局訂定的校長遴選行政規定,立法提升為「自治條例」位階,避免未經討論年年 ... 於 www.ettoday.net -
#34.【Yahoo論壇/鄭正鈐】不仁不義的政府憑什麼禁止縣市萊豬零 ...
卻完全無視大法官解釋738號強調的「公益優先原則」,自治條例位階雖低於中央法規命令,但若是在公益考量下,可以制定較之法律更為嚴厲的管制標準。 於 tw.news.yahoo.com -
#35.自治條例是否違憲以大法官解釋為準 - 更生日報
記者田德財/特稿中央宣布各縣市所訂的零檢出萊劑的地方自治條例無效,有多個縣市長表示將要提出釋憲,自治條例是否牴觸、憲怯、法律及自治條例位階 ... 於 www.ksnews.com.tw -
#36.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最新訊息
修正「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自治規則. 8. 110.10.04, 修正「苗栗縣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第二條。 於 law.miaoli.gov.tw -
#37.考察日本地方自治監督報告
日本地方自治法有關條例與規則制(訂)定權之範圍、界限、劃分及效力等之內容,茲擇要略述如 ... 四、地方法規之法律位階:下位法規與上位法規牴觸者,無效:(§30,§31). 於 report.nat.gov.tw -
#38.01 法律之概念
自治條例 與憲法、法律或. 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 ... 法律規範之位階順序,由高至低分別為︰憲法 法律 命令 地方自治. 於 www.sir.com.tw -
#39.[考題] 92初等,中央與地方法效力位階- 看板Examination
依地方制度法,下列何者效力最低: (A)行政規則(B)自治條例(C)自治規則(D)法規命令答案是(C),我選(A) 林清老師的筆記是(102年,42堂第3頁) 效力位階:憲法>法律> ... 於 pttcareers.com -
#40.Ch4-2成文法源-地方自治法規 - Coggle
地方立法機關訂定、發布,針對議會內部運作之規範. 法律. 中央法規. 憲法. 上級自治法規. 自律規則.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位階構造. 法律授權規範. 上級自治條例. 於 coggle.it -
#41.法規內容-花蓮縣政府制(訂)定、修正、廢止自治法規標準作業程序
法規名稱:, 廢/停花蓮縣政府制(訂)定、修正、廢止自治法規標準作業程序 ... 四、釐清法規位階。 ... 自治條例: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前段規定:「直轄市、縣. 於 glrs.hl.gov.tw -
#42.法規的種類與位階關係(二) - NTU OCW
最高位階:憲法(含「增修條文」). 3. 內部法規:自律規則、行政規則…等. 憲法. 法律. 命令. 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 中間位階:中央法規. 於 ocw.aca.ntu.edu.tw -
#43.法律效力從高到低的位階舉例
一、憲法。 · 二、法律(1、基本法全國人大制定的2、基本法以外的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 · 三、行政法規。 · 四、地方性法規。 · 五、自治法規(自治條例 ... 於 www.economiclaws.net -
#44.宇法司法四等函授︱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法警/高普考
20、下列法規何者位階最低? (A)法律(B)中央機關之法規命令(C)自治條例(D)自治規則【題目解答】 (一)中央法規標準法§11規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 ... 於 m.facebook.com -
#45.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在地方立法- 權行使之機制設計
此種委辦規. 則仍有行政程序法之具法規命令與行政規. 茲將圖四之地方法規效力位階體系設. 計,說明其所建構之法體系意義: 1. 憲法與法律(尤指地方制度法)係地方法. 则二元 ... 於 tpl.ncl.edu.tw -
#46.行政法概論 - 第 3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一地方制度法之位階規定:在地方自治法規中,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牠瑟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7.地方政府自訂的法規應屬於憲法、法律及命令的哪一層法律位階?
在地方自治的規定下,地方政府也可制定法規,也就是「地方政府各業務單位→地方民意機關(議會、市民代表會等)→地方政府公布」。 至於位階,依據 ... 於 hs.nnkieh.tn.edu.tw -
#48.[請益] 公民法律位階考題| Teacher 看板| MyPTT 網頁版
教師會遊說地方政府制定[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 讓弱勢偏遠學校有足夠教育資源和人力編制...... 這題是一篇敘述很長的題組僅節錄有問題的這句話請問各位老師上述 ... 於 myptt.cc -
#50.侵犯地方自治,政院護航中火手段比港版國安法粗糙
蠻橫之三:蘇內閣竟然以為中央的行政命令一定比地方的自治條例位階還高。地方自治條例由地方議會通過,是有民意基礎的地方法律;而這次行政院拿來指責 ... 於 www.npf.org.tw -
#51.應邀赴日本一橋大學進行法學交流報告書
位階 高低與效力依序是憲法、中央法規標準法、地方制度. 法。 B、地方自治法規法制作業程序 a、依臺灣地方制度法,自治法規種類有下列四種:. (a)自治條例(地方制度 ... 於 rdnet.taichung.gov.tw -
#52.【自治條例位階】11.中央政府之行政機關所訂... +1 | 健康跟著走
管制標準(control standard),並不涉違法的情事。 正因地方立法效力位階定位之顯著提升,此對 ... , 排列憲法、法律、中央行政命令、地方自治條例、地方. 自治規則、委辦 ... 於 tag.todohealth.com -
#53.「自治條例法律位階」+1 - 藥師+
「自治條例法律位階」+1。中央政府之行政機關所訂定的行政規則,其規範位階高於下列何者?(A)法律(B)自治條例(C)委辦規則(D)自治規則.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於 pharmacistplus.com -
#54.中央法令於地方自治法位階哪各高
A: 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抵觸者,無效。是以中央政府所頒佈的法律位階高於 ... 於 law.moeasmea.gov.tw -
#55.潘欣榮觀點:評萊豬事件地方自治條例效力問題 - 風傳媒
日前,因行政院宣函告各縣市自訂瘦肉精零檢出之自治條違反中央法規而無效, ... 亦即自治條例的法律位階是低於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法規 ... 於 www.storm.mg -
#56.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法律位階的先後順序分別如后: (1)憲法 (2)法律-如政府採購法、行政程序法….等。 (3)地方自治條例-地方縣市議會自治條例 (4)地方自治規則-地方行政機關自訂規則所以, 於 www.pcc.gov.tw -
#57.地方制度法解釋彙編(1051005更新).pdf - 內政部
法通則規定制定,該自治條例第3 條規定擬委託○○縣稅捐 ... 辦法」其法律位階屬自治規則,惟查地方制度法第28. 條已明定地方自治團體應訂定自治條例之情形,如屬該. 於 www.moi.gov.tw -
#58.請教自治條例--委辦規則--自治規則的法律位階??? - MyChat ...
地方自治法規,不可抵觸中央法令,且只在自治區域生效。 位階: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自治條例(相當於地方法律,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自治規則(相當 ... 於 bbs-mychat.com -
#59.自治條例位階 - Soonerick
位階 :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自治條例(相當於地方法律,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自治規則(相當於地方命令,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委辦規則(地位同自治規則)>自律規則(用於 ... 於 www.soonersikc.co -
#60.並不當然無效(C)自治規則牴觸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者 - 題庫堂
3 下列有關自治法規位階之敘述,何者錯誤? (A)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B)自治條例與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 ... 於 www.tikutang.com -
#61.我國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研究
地方自治 ; 制度保障 ; 自治條例 ; 自治規則 ; 地方自治立法權 ; 法律先占理論 ... 學者之卓見,本研究認為:我國地方自治法規與中央法令之位階關係應為: 憲法( ... 於 www.airitilibrary.com -
#62.地方政府與政治4 - 人生~就是走走看看
除就自治條例位階之觀點觀加以分析說明外,並就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分析之。 一、地方立法權之核心價值及行使標的. (一)地方立法權為地方自治制度之 ... 於 julia767877.pixnet.net -
#63.即上位法
如地方性法規與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之間的法律位階關系;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之間的法律位階關系均是立法法未明確規定位階的特殊關系。雖然《立法法》第86條規定了當 ... 於 www.itsfun.com.tw -
#64.[問題] 地制法位階小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有關於地方制度法30條第1、2項: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制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 ... 於 www.ptt.cc -
#65.論自治條例與中央法律之關係 地方立法權行使之回顧與展望
詹鎮榮,「自治條例」為地方制度法制定時所導入之地方法規新類型名稱, ... 瞭解其為何種公權力作用行使之立法產物,更因配合效力位階之差異性設計,使各種類之自治法規 ... 於 lawdata.com.tw -
#66.網友留言回覆-188-有關「地方自治條約之效力」問題@ 小寶的 ...
而「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一般係指行政程序法第150條的法規命令,但不包括第159條的行政規則,因此,自治條例之法律的位階應大於行政規則。換言之,若地方自治團體 ... 於 blog.xuite.net -
#67.法規位階
我國法律位階由高至下:. 第一階:憲法. →立法、司法、行政. 判決由大法官解釋三權) 第二階:法律(母法). → 法、律、條例、通則. 第三階:行政機關地方自治團體( ... 於 www.sportsems.co -
#68.類別法規名稱法規位階修法機關 - 臺北市首座
類別. 法規名稱. 法規位階修法機關. 道路使用管理. 市區道路條例. 法律. 內政部. 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行政命令內政部. 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於 www-ws.gov.taipei -
#69.屏東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1條規定
法位階及其適用順位(以自治事項為例). 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 惟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的效力仍優. 於中央的行政規則,而非中央的行. 於 www-ws.pthg.gov.tw -
#70.一、法源位階表
行政程序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之權限委任、委託,係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其得為委任、委託之法規依據包括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自治條例、依法律或自治 ... 於 aex.yuntech.edu.tw -
#71.自治條例&自治規則&行政規則(比較) - kusan29
地方自治團體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 ... 位階: 憲法→法律→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1.內部法之法源。 於 kusan29.blogspot.com -
#72.2-1法律體系與位階 - 公職考試數位協同平台
一、法律位階理論(法律層級構造理論). 國內法體系依據:維也納法學派(現代之純粹法學派)之凱爾遜(H.Kelsen)說法。 Q:雖提出法律規範階層,但未能說明何謂基本 ... 於 wiki.rwwttf.tw -
#73.自治條例的位階 - 阿摩線上測驗
地方自治條例之法源依據為--地方制度法(雖此法為憲法明定之制度性保障的法律),而該法若以行政程序法的角度來看,其所謂:法、律、條例、通則等,其位階屬於法律層級。若以 ... 於 yamol.tw -
#74.五、法源位階體系及其名詞涵義 | 蘋果健康咬一口
自治規則法律位階- 二)法令名詞涵義.1.法令:係指包括法律、自治條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規則、.委辦規則、函釋等,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 ... 於 1applehealth.com -
#75.法律位階 - 題庫世家
法律位階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法律位階理論」係由誰提倡:凱爾生(Hans Kelsen)。 .所謂「金字塔形的法律位階制度」是 ... 自治條例之位階: 於 teacool.blogspot.com -
#76.地方自治條例位階 - Sfshpping
地方自治法規,不可抵觸中央法令,且只在自治區域生效。位階: 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自治條例(相當於地方法律,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自治規則(相當於地方命令, ... 於 www.sfshppinast.co -
#77.A不是應該是法律而不是命令嗎- Clearnote
1.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5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 ... 於 www.clearnotebooks.com -
#78.學校法規理論與實務講義 - 國立東華大學
以教育法規的效力位階而言,以憲法有關的教育條 ... 自治法規包括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兩種。在自 ... 長遴選自治條例」、「高雄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 於 www.edu.ndhu.edu.tw -
#79.中國法制體系簡介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式條例、法規規章備案條例。 中國法規範之效力及位階如下:(立法法. 第78條至第82條). 一、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 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 ... 於 www.cga.gov.tw -
#80.辦法要點位階 - Pksubra
我國法律位階由高至下:. 第一階:憲法. →立法、司法、行政. 判決由大法官解釋三權) 第二階:法律(母法). → 法、律、條例、通則. 第三階:行政機關地方自治團體( ... 於 www.pksubra.me -
#81.什麼是「法規命令」? - 法律百科
試問:「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在法律中的性質是什麼? ... 化規定,所以就形成了法源上一個位階關係,亦即法規命令不僅不是法律,亦不得違背法律。 於 www.legis-pedia.com -
#82.條例位階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小文青生活
[PDF] 五、法源位階體系及其名詞涵義法令:係指包括法律、自治條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規則、 ...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 ... 於 culturekr.com -
#83.地方可否制訂比中央更嚴格的規範? Can Local Government ...
之概括論述,並未提出一套理論或具體要件,以全盤解決中央與地方法位階的根. 本問題。 ... 3,亦即若地方自治條例訂定高於十萬元之罰鍰,即抵觸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故. 於 web.thu.edu.tw -
#84.地方制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自治條例 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 ... 於 law.moj.gov.tw -
#85.法律位階 - 中文百科知識
法律位階是指在一國之內同一法域之中,法律體系呈現出縱橫交錯的特徵。 ... 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違背憲法和立法法規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於 www.easyatm.com.tw -
#86.中市訂定自治條例輔導街友法律位階將提高 - 自由時報
社會局訂定「台中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提高輔導街友的法律位階,並將街友的定義及協助的條文訂定的更友善,且將街友疾病的治療化被動為主動, ... 於 news.ltn.com.tw -
#87.A4 法律小常識
務」、「關於地方政府機關之組織」、還有「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應以自治 ... 比例原則被視為與憲法同樣位階之法律原則,國家為各種行政行為必須符合比例. 於 www.khjh.kh.edu.tw -
#88.臺南市教師會樂見校長遴選提升法源位階 -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
台南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之爭峰迴路轉改訂自治規則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696493. 《特急先鋒新聞網》 台南市議員許又仁推動校長遴選提升法 ... 於 www.tneu.org.tw -
#89.法官得否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以大法官第1509次會議決議 ...
大法官以「法位階理論」的角度出發,將自治條例比擬為命令位階之下的法規範,或可能是受憲法訴訟法第55條影響,將法官聲請釋憲之對象限於,「法律位階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90.法制作業概要及案例解說
自治條例 :指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之自治法規者稱之。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 ... 法位階示意圖. 於 accounting.chcg.gov.tw -
#91.淺釋我國法律之定義與定名 - 工程資訊
惟依地方制度法第25條制定之「自治條例」,雖有條例之名,但僅為地方立法機關所制定,其位階在法律甚至命令之下,即「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 ... 於 www.twce.org.tw -
#92.依法行政原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種位階之規範相互間有「效力優位」(Geltungsvorrang)原則之適用,亦即,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命令。 ...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 ... 於 zh.wikipedia.org -
#93.111年地方政府與政治(含地方自治概要)[高普考]
效力(Effect)係指法律就其規定事項所發生之效果而言,而由法律位階言之,上位法效力高於下位法,且不得牴觸,牴觸者下位法無效。(一)自治條例具地方性法律效力(類同法規 ... 於 books.google.com.tw -
#94.律師雜誌第310 期(2005.07)-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暨地方法院
中文摘要:, 行政汰成文法源中之憲法、讓律、條約、命令,地方自治規章相互具有位階關係,憲法效力最高,法律及條約次之,命令又次之地方法規中之「自治條例」相當於 ... 於 www.lawbank.com.tw -
#95.法律的基本概念
上皆低於法律,換言之,法律之效力高於此等行政行為。 3 中央政府之行政機關所訂定的行政規則,其規範位階高於下列何者? (A)法律. (B)自治條例. (C)委辦規則. 於 www.wunan.com.tw -
#96.法制作業實務手冊
8.2 函報核定壹、 自治條例有制定罰則或修正罰則時,須. 適用本階段。 ... (5) 規範位階評估:制定自治條例,應說明為何須以自治條例之規. 範位階制定之。 於 www.law.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