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松樹,陳嘉鈴寫的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 和林松樹,林品硯的 危老重建地主稅負釋例:兼論房地合一 2.0 觀點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也說明:本人所有表列土地係自用住宅用地,業經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 申請書表之「房屋建號」及「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長庚大學 商管專業學院碩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經營管理組 徐憶文所指導 廖雪君的 泰國代租管業者經營顧客滿意度因子之研究 (2019),提出自用住宅條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代租管、滿意度、不動產。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姜一銘所指導 陳濬宏的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對臺灣地區房貸影響之研究-以I銀行之房貸業務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新巴塞資本協定、金融風暴、房貸、授信、策略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用住宅條件的解答。

最後網站房屋供自住使用,不需遷戶口!則補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與房屋稅的自住用房屋,兩者法律規定條件不盡相同,適用之稅率亦不同。其中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須土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自用住宅條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作者林松樹,陳嘉鈴 這樣論述:

  本書將現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交易問題,分成「個人買賣房地分離課稅—舊制個人」、「買賣房地持有及交易稅負」、「個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與舊制比較差異」、「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及自地自建地主」、「建設公司房地合一新、舊制」及「都市更新稅負解析」等六個單元,每一個單元再細分為若干主題,針對與每個主題有關的法令及實務見解進行實例解析,並檢附相關重要的行政函釋等,使讀者能系統性地學習每一個單元的理論與實務。作者並針對現行房地合一等申報書填寫、都市更新財務報表成果備查及投資抵減檢附實例供參考,讀者亦可透過目錄檢索相關需要了解的疑義,快速搜尋相關議題之實務方向,是一本專為房地合一及都市更

新課稅設計的專業指引工具書。 名人推薦   作者以豐沛學養、多年實務經驗,用建築業的語言,寫出這本建築業要看的書!--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于俊明   本書為作者多年實務經驗與稅務理論的心法分享,對認識都更與房地合一稅深具參考價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 花敬群   本書初版問世就是我教學備課、不被學生問倒的寶典;再版增加都更課稅內容,是會計師與房地產專業人士必備的新秘笈。--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林世銘   本書完整收錄都市更新條例增修訂的稅賦、更新成果財務備查及財政部營業稅的函釋,協助參與者掌握法令動態與滾動式新增問題,並依解析內容研擬回應方案,提

升個案長期推動的穩定性。--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理事長 林育全   作者用其幾十年的專業與實務經驗,再次出書跟社會大眾分享,實乃所有建設公司、地主、各方讀者的福報。--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正乾   本書提供都市更新與房地合一稅下,各項不同土地持有背景及參與都市更新之所有權人、實施者與相關權益人面對實務問題之解方,我強力推薦這本有關都市更新及房地合一稅制的好書,願有福份者共享之。--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志桐   這不但是一本建築相關從業人員必備的工具書,更是一般民眾保障自己房地產稅賦權利的精彩作品,本書以案例條理式的探討方式呈現,讓讀者得以分享作者多年豐富實務經驗

的成果。--社團法人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 辜永奇   無論是建設公司於預售前的房地拆算比例,或現今危老重建地主土地與建商建物互易等專業稅務評估分析,作者均能提出清楚明瞭且令人安心的建議。本書集不動產各項稅務與實務於一冊,是專業且實務的工具書,真心值得推薦!--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協會理事長 駱璋玲   長期鑽硏都更之專業都更會計師,鉅細靡遺地將都更涉及的所有稅務實務與問題分門別類完整的闡述,是一本相當專業實用的工具書,值得推薦。--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蘇炳章

自用住宅條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元朗第一滴(桶)血: 第1867成交(堅),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成交約9500萬。租地舖24萬,樓上兩層11萬,合共35萬,回報4.42%。住宅契!

( 最新消息: 成交價是9300萬,新買家是朱松勝)

地舖約980呎,一樓約980呎,2樓約980呎,合共約2940呎,舖闊約15呎,深約70呎,現租客卓悅(老闆葉俊亨自用),原叫價1.8億,成交約9500萬。

原業主於2014年4月16日用1.35億買入。

這間舖最大問題是住宅契, 法例上不可以用作商業用途。 如果用有限公司買入的話,印花稅是30%。 較商舖多出21.5%,即2042.5萬。

今日多份報紙報導: 元朗大馬路全幢9500萬易手卓悅葉俊亨沽貨六年貶值29%。在疫情持續下,近期市場連錄鋪位蝕讓,最新一宗為新界核心地段元朗大馬路全幢以9500萬易手,平均呎價3.23萬,原業主為卓悅化妝品創辦人葉俊亨,持貨6年慘蝕4000萬,物業貶值約29%。

上址為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市場消息透露,該全幢巨鋪近期市場上急售,價格一減再減,最終以9500萬易手,原業主為連鎖化妝品卓悅創辦人葉俊亨,他於2014年9月、其時仍是鋪市高峰時購入上址,作價1.35億,以私人名義持有。市場人士指,葉氏購入不久即以約1.8億放售,惟未有售出,及至去年中降價至1.5億至1.6億放盤。直至本月,更不斷減價至1億,最終以9500萬易手,持貨約6年,帳面虧蝕4000萬,幅度約29%。據了解,買家以買賣物業形式購入。

物業為「三按財仔盤」。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物業於2016年間,按予華僑永亨銀行,及至2018年11月加按,然後,分別於今年5月至6月間,短短不足一個月時間「三借財仔」,借貸記錄為今年5月7日、5月12日及6月8日。

上址樓高3層,每層980方呎,面積約2940方呎,以易手價計算,平均呎價3.23萬,該物業地鋪由卓悅以每月約24萬承租,1樓及2樓租予美容院,月收11萬。

違反地契後果 (地政總署網頁資料):

地政總署負起執行契約條款的職責。如發現有違反契約條件的情況,地政總署可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地政總署通常會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主在指定時限內糾正違契情況。如業主沒有在限期前作出糾正,地政總署可把警告信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如違契情況嚴重,例如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致使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地政總署可重收有關地段或把相關權益轉歸政府。地契屬私人契約,地政總署是以地主身分作為契約一方執行地契條款。

【經濟日報】- 2017年5月29日報導

住宅違契商用 地政總署可沒收?

住宅違契用作商業用途,地政總署可以採取甚麼行動?理論上可將單位沒收歸政府所有,過去5年當局共收回5個單位,但必須涉及較大安全風險。

地政總署表示,一般而言,若違契情況構成即時危險,包括火警風險、或會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構成衞生問題或涉及公眾利益,地政總署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將有關土地重收或將有關物業的權益轉歸政府。

在過去5年(2012至2016年),共有4個工業大廈單位及1個住宅樓宇單位(車房)因違反地契用途,被地政總署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將有關物業收回轉歸政府。這些個案都涉及較大的安全風險。

住宅違契設基站 鄰居憂失火。在一般情況下,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權人於28天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完成糾正,分區地政處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並且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

泰國代租管業者經營顧客滿意度因子之研究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作者廖雪君 這樣論述:

目 錄指導教授推薦書口試委員審定書謝辭...............iii中文摘要............iv英文摘要.............v目 錄...............vi圖目錄............viii表目錄..............ix第一章 緒論..........1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6第二章 文獻探討.....................7第一節 不動產產業及投資..............7第二節 泰國不動產主要開發商背景介紹...10第三節 泰國買賣流程與各國稅制比較

.....15第四節 曼谷房地產吸引人的地方........18第五節 泰國代租管現況...............20第三章 研究方法.....................26第一節 質性研究與對象................26第二節 內容分析方法..................28第四章 研究結果......................3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45第一節 研究結論.....................45第二節 研究限制......................46第三節 研究建議 47參考文獻 48

一、中文部分 48二、英文部分 49三、網站資料 50四、英文網站 53附錄一 曼谷代租管業者經營顧客滿意度因子之研究問卷 54附錄二 訪談文字稿 58附錄三 訪談逐字稿 61附錄四 訪談逐字稿 64圖目錄圖1-1泰國房價指數 3圖1-2泰國租金收益比 4圖1-3六都經營海外不動產業者家數變化 5圖2-1民眾海外置產目的 8圖2-3泰國曼谷捷運圖 19圖2-4泰國與其他亞洲租金收入稅率 24圖4-1整體滿意度分析 39表目錄表2-1泰國十大開發商 11表2-2泰國與各國不動產稅制 17表2-3

2017年度起個人所得稅稅率級距 23表3-1個案基本資料 28表4-1投資人滿意度因子主題與引述語次數分析 34表4-2滿意度與質性訪談關聯性 41

危老重建地主稅負釋例:兼論房地合一 2.0 觀點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作者林松樹,林品硯 這樣論述:

  臺灣總戶數近二分之一的屋齡逾30年以上,加以家庭收入與房價比差距大以致購置新屋的難度日益深化,使得都市更新條例、危老條例等鼓勵及加速老屋改建的政策工具變成了房地開發的主流。面臨居住環境亟待改善的需求,加速改建之急迫性,本書以各種實際案例,針對危老重建的地主面臨所有租稅(包括地價稅、房屋稅、贈與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等),以淺顯易懂之敘述,可使地主對自身之權益及義務有基本認知,實現及早規劃、合理節稅的理念。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對臺灣地區房貸影響之研究-以I銀行之房貸業務為例

為了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問題,作者陳濬宏 這樣論述:

臺灣自2007年以來全面實施新巴塞資本協定,近六年來經歷了金融風暴之危機,房地產價格飆漲,財經政策實施,銀行對房貸業務因應措施而調整授信準則及策略,本論文探討新巴塞資本協定採行後對銀行房貸影響研究,利用相關文獻資料分析與整理,對銀行承作房貸業務相關規範,與個案銀行之房貸授信準則之關連性影響層面作探討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