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政機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航政機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雅富寫的 圖解海運學 和吳榮貴、童裕民、孫儷芳等的 因應政府組織再造-航政機關與行政法人港務局組織間權責分工之研究(POD)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秀威資訊所出版 。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海洋休閒觀光系碩士班 黃妍榛所指導 潘信見的 臺灣遊艇休閒遊憩靠泊港口之研究 (2021),提出航政機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遊艇、海洋休閒觀光、海洋政策、海洋法規、漁港、遊艇碼頭。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商學博士學位學程 羅芳怡、王紀軒所指導 許哲維的 臺灣國際商港經營與管理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航港體制改革、政企分離、臺灣港務公司、航港法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航政機關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航政機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圖解海運學

為了解決航政機關的問題,作者張雅富 這樣論述:

  ●圖示海上運輸的領域及管理重點   ●說明主要法規及航運業務的內容   ●補充海運常見典故及名詞的介紹     海運是常見的客貨運輸模式,在全球的國際貿易貨物也是以海上運輸及物流為主,構成海運的基本要素是客貨、船舶、航港法規及商業慣例,廣義的航運包括海空、海陸(海鐵)聯運等複合運輸方式,其中涉及國際物流、海商事件、海上保險、運送契約、船舶傭租、港埠作業、航線分析、智慧航運等。海運學是航運相關科系的基礎課程,本書是彙整基本的海運知識,輔以圖示及延伸說明,以協助讀者能建立整體的概念及快速學習入門的輔助教材。

航政機關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繼日前於立法院會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主管單位積極評估花蓮到蘇澳間區域性「藍色公路」建設,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18)日在交通委員會就目前評估進度質詢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蕭美琴認為,我國應利用海洋國家的優勢,在花蓮到蘇澳間的區域,利用噸位夠大、速度夠快的運輸船,運輸人員、車輛或農產品,以提高花蓮當地民眾的便利性。對此,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因為船舶速度已獲改善,此案已重新啟動且正進行研議。航港局局長黎瑞德也表示相當支持並鼓勵開航,近期也有業者洽詢有關花蓮到蘇澳間的區域藍色公路,只要業者評估可行,基於航政機關立場將協助開闢航線。至於就碼頭設施的興建與投資,黎瑞德局長也表示將全力配合。



此外,由於交通部整併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花蓮港務局成立台灣港務公司,蕭美琴也據港務公司年度計畫與專案質詢董事長蕭丁訓,她質疑在提報的九件新專案及三件新興計畫中,竟然沒有一件與花蓮分公司有關,且預算少得可憐,甚至是整個航港公司的零頭,根本就是忘了花蓮分公司的存在。蕭美琴並指出,花蓮好山好水適合觀光,但馬英九在四年前競選總統時提出「花東幸福工程」政見,說要推動花蓮港為觀光運輸並重的港口並設置郵輪碼頭,後來要選舉了,才用幾百萬經費隨便做了一個通關服務站,外觀像「鐵皮屋」的小型建築物,甚至像一座「公廁」,不論是設備、大小與規模都比基隆港差,如何吸引更多的觀光客及國際級郵輪到花蓮港碼頭?


蕭美琴質疑,航港公司的預算並沒有做公平的分配,她指出,民進黨執政時期所規劃的高雄港、基隆港郵輪碼頭,都經過周延考量,並結合環境、交通、觀光遊憩、商業活動等元素,營造出遊輪碼頭國際門戶的全新意象。且在港口發展的潛力上,以花蓮港發展郵輪觀光港之潛力最大。蕭美琴說,以目前馬英九政見承諾所蓋的花蓮國際郵輪碼頭來看,完全未整合運輸系統發揮城市門戶功能,更沒有大眾運輸導向的整體規劃,僅僅在港口邊蓋上一間鐵皮房屋充當接待國際貴賓的門戶;對此,她批評,馬英九每次到花蓮都說對不起花蓮人,但不能一天到晚說對不起,而該做的事、該反省的都沒有做。

臺灣遊艇休閒遊憩靠泊港口之研究

為了解決航政機關的問題,作者潘信見 這樣論述:

海洋資源豐富的臺灣,計有商港、工業港、軍港、漁港、遊艇港等聚集約二百多座各類型港口,其適用法條及管理辦法與經營單位皆不相同且平均九公里不到就有一座漁港。已開發國家中,遊艇生活是一定要有的基本條件與指標。肺炎疫情讓國人休憩型態改變,遊艇在這波成長最明顯。航港局統計,十年來國內擁有遊艇駕照已突破二萬三千多人,遊艇登記數量成長十餘倍達一千兩百多艘,目前船席泊位約有八百餘個。本研究從遊艇的定義、遊艇活動、休憩路線、靠泊港口的觀點出發,旨在探討臺灣本島港口提供遊艇休憩靠泊實務現況、各類型港口供遊艇靠泊申辦程序與未來友善遊艇休憩環境改善建議等進行初探的分析,藉由文獻回顧等資料作為研究背景,採質性研究深度

訪談的方式,以使用者的角度透過八位受訪者的意見做交叉比對分析後,根據結果提出建議如下,航政機關:一、跨機關與一站式服務平臺整合後臺聯繫。二、各地機關申辦業務可再簡化並縮短時程。三、廣邀民間團體座談滾動調整各項服務。四、協調娛樂漁船與非自用遊艇共存共榮;漁管機關:一、加快碼頭與船席等規劃與建設。二、架設浮箱碼頭與人員登岸設施。三、宣導生態保育觀念與環境教育。四、閒置漁港朝向休閒碼頭來轉型;海巡機關:執行單位發動檢查以抽查代替普查來符合比例原則;產業界:一、持續建構設備提升環境永續與歐美綠色環保同步。二、跨產業合作提供一條龍服務帶動產業鏈與地方經濟;教育單位:一、檢討與建構學以致用的育成機制,培育

海洋休閒跨域人才為目標。二、透過產官學合作發展職能導向課程,建立新產業人才與認證系統。

因應政府組織再造-航政機關與行政法人港務局組織間權責分工之研究(POD)

為了解決航政機關的問題,作者吳榮貴、童裕民、孫儷芳等 這樣論述:

臺灣國際商港經營與管理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航政機關的問題,作者許哲維 這樣論述:

為健全航港管理組織並提高港埠經營效率,我國已於2012年3月1日進行航港體制改革,「政企分離」之港埠經營體制正式上路。改制之後, 國內商港及原港務局掌管的航港公權力業務,移轉航港局掌理之,航港局主要負責辦理航政與港政業務,並於四個國際商港所在地分設航務中心;另外,交通部則整合原有四個港務局,依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成立臺灣港務公司 (Taiwan International Ports Corporations,簡稱 TIPC),並於四個國際商港所在地下設基隆、臺中、高雄、花蓮四個分公司(原各港務局所在地的國際商港),各分公司再於原輔助港設營運處經營各港業務,主要負責國際

商港的規劃、建設、經營與管理,交通部則成為港務公司的主管及監督機關。 在目前諸多商港經營現存與潛在之環境風險,對於港務公司比較困擾的是航港體制依「政企分離」改革之後,港務公司在國際商港之權責定位,以及與航港局分工問題,在全球化港口激烈競爭的環境下,本論文將以港務公司所處的經營環境及面臨之挑戰為出發點,探討港務公司如何在兼顧法令管制與提升營收下,找出更好之發展策略。 最後,港務公司與航港局法律關係釐清劃分後,後續該如何落實經營及管理,即為一大課題,本論文擬就現行商港法及其子法、港務公司業務規章、與使用港區業者之契約或其他規範等通盤檢視研析後,提出相關修正建議供未來修法時參考,以幫助臺

灣之航港法制更加完善及具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