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超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海空物流與行銷系 呂曜志所指導 詹志民的 標準貨櫃重量計量驗證重要性之研究 (2020),提出船舶超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計量標準、重量驗證、準確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商船學系 劉中平所指導 陳琦蓉的 從2006海事勞工公約探討船上娛樂條件緩解船員疲勞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船員疲勞、2006海事勞工公約、娛樂條件、順序偏好法、重要表現程度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船舶超載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船舶超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標準貨櫃重量計量驗證重要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船舶超載的問題,作者詹志民 這樣論述:

國人對海事議題的關注越來越重視,不斷湧現的貨運船舶事故,發現貨櫃超載即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各種產業對計量標準與準確度的需求與日俱增。尤其在國際貿易熱絡的當今社會,商業上的合約記載,物體的秤重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份,甚至是物品的交易,皆必須有適當的計量標準與準確度,才能維持公平合理的秩序。加上國人對海事議題的關注越來越重視,國際間貨櫃船裝船前需進行重量驗證,對所有以確認的設備,秤重系統-「固定地秤」(包括新設備)進行校驗,必要時應根據風險評估,按預定的頻率進行校準,應當對測量設備進行校準,並可溯源至認可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也就是說,貨櫃集散站秤重設備需經過國際標準驗證。本研究採用質性

訪談方法,探討目前託運人、海運業者、貨櫃集散場及港口相關供應責任鏈作業人員,應如何加強繫泊計劃之認知,以及各公司安全管理政策及訓練。為確保安全而有效率地達成每次的運輸任務,船員必須保持在良好的狀態。反之,若有意外損害導致船員失能及船舶損傷或岸上人員傷亡,其後果不論是船期延誤、海事案件之訴訟、人員傷亡之賠償等,無疑對公司及個人家庭都是一大傷害。依據研究目的提出研究架構及假說,期待經訪談實證分析後彙整綜合結論,並對相關專案經理人提供研究結果之建議,期許對專案經理人在行銷管理方面有所助益。

從2006海事勞工公約探討船上娛樂條件緩解船員疲勞之研究

為了解決船舶超載的問題,作者陳琦蓉 這樣論述:

  隨著長時間航行當值與超時的工作導致疲勞的產生,也提高了發生海上意外事故的風險,英國海事意外調查局(Maritim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Branch, MAIB)於2005年直接指出船員疲勞及人員配置不足是海上意外的發生因素。雖然我國船員法幾經修訂工時與休息條件,加上2006海事勞工公約(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的實施,卻仍有不少海上事故發生。甚至船上應有之休閒娛樂設施淪為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 ITF)、港口國管制(Port State

Control, PSC)檢查之用,非真正落實予以船員放鬆身心使用,凸顯出船員疲勞與船上娛樂條件的關聯性及重要性。  因此本文嘗試以國內外與船員疲勞相關法規、經典案例、文獻歸納,透過順序偏好法(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 TOPSIS)與重要表現程度分析法(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 IPA)模式得知造成船員疲勞主要因素為居住空間和位置、進出港頻率、航行間天氣和海況,並利用IPA分析出緩解船員疲勞因素為休息與睡眠、靠港娛樂設施、飲食條件,綜合分析以上結果更

發現其中天氣和海況此因素是造成船員疲勞之因素也同樣是舒緩壓力之關鍵所在。  最後探討所提之新型態船上娛樂條件對紓解船員疲勞之效益及可行性與實用性,可供航商日後船員之船上娛樂條件改善上之方向,以及立即性改善船員疲勞可先採用之緩解因素,且對於日後政府機關法規制定上也能加強改善目前船員認為法規規範緩解疲勞較無成效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