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蒐證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智博寫的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博客來獨家親簽版】 和謝智博的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蒐證> Dictionary Review - 國語辭典簡編本也說明:字詞:蒐證,注音:ㄙㄡㄓㄥˋ,釋義:蒐集證據。[例]命案發生後,檢、警雙方立即展開蒐證工作,以期早日破案。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寶瓶文化 和寶瓶文化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林孟楠所指導 林婉欣的 不貞蒐證權與隱私權之利益衡量—以證據使用為中心 (2021),提出蒐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貞蒐證、不貞蒐證權、私人不法蒐證、私人不法取證、訴訟權、隱私權、基本權利衝突、利益衡量、利益權衡、保護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許福生所指導 楊承遠的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行政檢查、盤查、路檢、搜索、無令狀搜索、尿液採驗的重點而找出了 蒐證的解答。

最後網站遭鄰居登門懷疑檢舉達人! 男子不滿騷擾「錄影蒐證」則補充:一名王姓男子,被鄰居登門懷疑他是檢舉達人,於是一氣之下開手機錄影蒐證、大聲咆哮,結果驚動當地里長及警方。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蒐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博客來獨家親簽版】

為了解決蒐證的問題,作者謝智博 這樣論述:

「我們這種人, 早已半個身子浸入黑暗世界裡。」 福爾摩斯?亞森羅蘋? 跳進「徵信」這個坑,才醒悟自己的憧憬太天真…… 不要調查自己身邊的人,這是徵信工作守則; 報應,則是這一行最恐怖的職業傷害…… 我不是什麼好人,對人也信任不足, 但我仍願相信,永遠要對良善抱持希望。   ❙❙❙   偷拍、針孔攝影、錄音筆,   尋人、跟監、查外遇……   打從踏進這行,我就知道,   我凝視著深淵,深淵也凝視著我。   【檔案一:暗紅色的背叛】   「懷疑」是一顆種子,一種下去就生根、發芽,漸漸侵噬人心,更會讓你絕對不想發現的事實破土而出。我最好的調查夥伴阿錦定位女友的位置,挖出

了真相,卻也讓他的世界就此崩塌……   【檔案二:第六次跟監】   第六次了,她請我們跟監調查丈夫是否有外遇──即使前五次完全沒蒐集到任何可疑證據。然而我明白,她只是在試著補綴心中那一塊塊感情碎片,想讓自己能再重新相信人。   【檔案三:尋母啟事】   一群同學湊了一萬元,要幫十八歲的女孩尋找從小就分離的生母。「尋人」實在是所有業務中,最困難、最容易失敗、也最不賺錢的項目。但同學們義氣相挺令人感動,我接了!   從事徵信業,背負著太多不能說的祕密。委託人來到徵信社像是衣不蔽體,暴露了自己的最不堪、最脆弱、最黑暗……而每接下一個案子,便承接下這一切。   入行十六年的謝智博,遊走於真實與

謊言之境,有些案件使他對人性越發質疑,但有時卻在幫助委託人的同時,亦逐漸療癒了自己過往的失落。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再失望、無力,他仍堅守在此,因為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對他而言,在這充滿欺瞞詭詐的混沌世界裡,他努力守護的那一個。 本書特色   ●本書所舉之故事皆經作者改編。   ●世界上有兩個人的手機不能撿:一個是常需要做「現場紀錄」的「接體員」大師兄;一個就是謝智博──從事徵信業的他,背負著太多委託案中的幽暗祕密。   ●每個想當偵探的人,十有八九想要成為福爾摩斯。而從小母親離開的過往,讓謝智博心懷「幫助無助的人」的初衷踏進這行,也在過程中填補自己內心的洞。搜尋網路,有他免費幫助單

親媽媽尋找離家出走的自閉症兒子;義氣相挺找媽媽的十八歲女孩……他要扭轉大眾的扭曲印象,讓徵信這一行,能夠站在陽光下。   ●謝智博自述:「入行迄今,『徵信社』、『偵探』這份職業,對我的意義已不啻是謀生方式,更讓我成了一個蒐集故事的行者,將一件又一件故事撿拾進記憶的麻袋裡。有時我會陷入天人交戰:這能寫嗎?該寫嗎?為了保護當事人,這些故事其實有滿大程度的更易,但當下的心境與感受,還有對當事人的描摹,則希望盡可能地貼近真實。而每一篇故事裡面,都有你們的身影。」(摘自《宅爾摩斯的萬事屋》自序)   ●〈我遇過的奇葩委託人〉之「匪夷所思型」──   接起電話,委託人非常害怕地小聲說:「我不能跟你們講

太多,我怕暴露行蹤,而且可能被監聽。我懷疑有人要追殺我……」   「誰要追殺你?是哪個道上的人嗎?」我立即升起警戒,也小聲地問他。   如果是在「馬路上」行走的朋友,那可能好解決得多,也許打聽一下事情原委,再請人遊說一番就可以處理好。   但他回答:「不是什麼道上的人。他們是……忍者……」     這位大哥,你找錯地方了啦。我們是徵信社,不是木葉忍者村啊! 強力推薦   (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專文推薦:   ●孫生(YouTuber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尋找父親的委託人)   ●陳函謙(作家.記者)   ●黃揚明(資深媒體人)   ●雷丘律師(「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粉專版主)

  好評推薦:   ●大師兄(作家)   ●李桐豪(作家.記者)   ●林立青(作家)   ●姜泰宇(作家)   ●謝松善(阿善師.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推薦摘句:   ●孫生:「人在面對未知事物以及不確定性的時候,總是會感到恐懼跟害怕,但在博哥旁邊,好幾個當下都讓我覺得好安心。在這個斯文的外表之下,有一顆炙熱、堅定的心,這大概就是我最喜歡博哥的地方了!」   ●陳函謙:「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感情、權力與利益的迷障中,是非判斷的標準是什麼?徵信社拿錢辦事,又如何能主持公義、替天行道?這本新書,收錄了智博十數年的從業見聞,也寫下了他在人性試煉場上,對婚姻、人性、信任、背

叛、傷害等人生命題的反覆檢視與思考。不論讀者是否需要徵信社的協助,都值得一讀。」   ●黃揚明:「我在進入新聞圈之前,就和初入徵信業不久的智博認識,至今已超過十六年。這本書是人性黑暗集錦、徵信生態百科,他把業界經驗毫無保留地分享出來。未來若有影視團隊改編成職人偶像劇,也不令人意外。」   ●雷丘律師:「智博用輕鬆的口吻,敘述每個案例的來龍去脈,讓人有如閱讀小說般的行雲流水。如果你也喜歡聽故事,但是又覺得純粹的偵探故事有一點搔不到你的癢處,那這本書的案例故事加上智博的旁徵博引,肯定會讓你如沐春風。」

蒐證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感謝律師團隊,你們辛苦了!再提告高鈞鈞一筆,既然說是【私德】,就是與公眾利益無關,自然也就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內, 律師團隊表示,已經蒐證完畢,上班日即遞狀提告,另其他直播主及網路謾罵毀謗言論,律師團隊都有請法助24小時錄影蒐證,都會一併提告,感謝律師團隊熱忱投入龐大人力,為導正網路歪風而努力。

不貞蒐證權與隱私權之利益衡量—以證據使用為中心

為了解決蒐證的問題,作者林婉欣 這樣論述:

妨害他人婚姻權益之不法行為者,常以隱密的方式為之,又其隱私權受保護之故,因此會與隱私權產生衝突。蓋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現今欠缺立法者明確的規範。法院是否得以該等證據作為自由心證之基礎,有爭議。學界依據不同之法理基礎,有提出各審查標準。惟不論採何種審查標準,既然均承認應由法院就個案權衡,故其衡量之結果,事先將難以預料,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及不安定性。而不貞蒐證權則為法院為調和某人出於取得某種特定資訊作為訴訟法上的證據,不法侵害他人隱私權時,確保其證據資料仍具有證據能力所創設。而當法院於判決中將不貞蒐證權與其他基本權利,例如隱私權、居住自由、秘密通訊自由等權利做利益衡量時,因其法律基礎不明確,

因此就顯得有些不妥當。故本文以下將藉由探究「不貞蒐證權」之意義,分析與討論法院利益衡量之操作是否妥適。

宅爾摩斯的萬事屋

為了解決蒐證的問題,作者謝智博 這樣論述:

「我們這種人, 早已半個身子浸入黑暗世界裡。」 福爾摩斯?亞森羅蘋? 跳進「徵信」這個坑,才醒悟自己的憧憬太天真…… 不要調查自己身邊的人,這是徵信工作守則; 報應,則是這一行最恐怖的職業傷害…… 我不是什麼好人,對人也信任不足, 但我仍願相信,永遠要對良善抱持希望。   ❙❙❙   偷拍、針孔攝影、錄音筆,   尋人、跟監、查外遇……   打從踏進這行,我就知道,   我凝視著深淵,深淵也凝視著我。   【檔案一:暗紅色的背叛】   「懷疑」是一顆種子,一種下去就生根、發芽,漸漸侵噬人心,更會讓你絕對不想發現的事實破土而出。我最好的調查夥伴阿錦定位女友的位置,挖出了真相,卻也讓他

的世界就此崩塌……   【檔案二:第六次跟監】   第六次了,她請我們跟監調查丈夫是否有外遇──即使前五次完全沒蒐集到任何可疑證據。然而我明白,她只是在試著補綴心中那一塊塊感情碎片,想讓自己能再重新相信人。   【檔案三:尋母啟事】   一群同學湊了一萬元,要幫十八歲的女孩尋找從小就分離的生母。「尋人」實在是所有業務中,最困難、最容易失敗、也最不賺錢的項目。但同學們義氣相挺令人感動,我接了!   從事徵信業,背負著太多不能說的祕密。委託人來到徵信社像是衣不蔽體,暴露了自己的最不堪、最脆弱、最黑暗……而每接下一個案子,便承接下這一切。   入行十六年的謝智博,遊走於真實與謊言之境,有些案

件使他對人性越發質疑,但有時卻在幫助委託人的同時,亦逐漸療癒了自己過往的失落。   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再失望、無力,他仍堅守在此,因為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對他而言,在這充滿欺瞞詭詐的混沌世界裡,他努力守護的那一個。 本書特色   ●本書所舉之故事皆經作者改編。   ●世界上有兩個人的手機不能撿:一個是常需要做「現場紀錄」的「接體員」大師兄;一個就是謝智博──從事徵信業的他,背負著太多委託案中的幽暗祕密。   ●每個想當偵探的人,十有八九想要成為福爾摩斯。而從小母親離開的過往,讓謝智博心懷「幫助無助的人」的初衷踏進這行,也在過程中填補自己內心的洞。搜尋網路,有他免費幫助單親媽媽尋找離家出

走的自閉症兒子;義氣相挺找媽媽的十八歲女孩……他要扭轉大眾的扭曲印象,讓徵信這一行,能夠站在陽光下。   ●謝智博自述:「入行迄今,『徵信社』、『偵探』這份職業,對我的意義已不啻是謀生方式,更讓我成了一個蒐集故事的行者,將一件又一件故事撿拾進記憶的麻袋裡。有時我會陷入天人交戰:這能寫嗎?該寫嗎?為了保護當事人,這些故事其實有滿大程度的更易,但當下的心境與感受,還有對當事人的描摹,則希望盡可能地貼近真實。而每一篇故事裡面,都有你們的身影。」(摘自《宅爾摩斯的萬事屋》自序)   ●〈我遇過的奇葩委託人〉之「匪夷所思型」──   接起電話,委託人非常害怕地小聲說:「我不能跟你們講太多,我怕暴露行

蹤,而且可能被監聽。我懷疑有人要追殺我……」   「誰要追殺你?是哪個道上的人嗎?」我立即升起警戒,也小聲地問他。   如果是在「馬路上」行走的朋友,那可能好解決得多,也許打聽一下事情原委,再請人遊說一番就可以處理好。   但他回答:「不是什麼道上的人。他們是……忍者……」     這位大哥,你找錯地方了啦。我們是徵信社,不是木葉忍者村啊! 強力推薦   (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專文推薦:   ●孫生(YouTuber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尋找父親的委託人)   ●陳函謙(作家.記者)   ●黃揚明(資深媒體人)   ●雷丘律師(「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粉專版主)   好評推薦:

  ●大師兄(作家)   ●李桐豪(作家.記者)   ●林立青(作家)   ●姜泰宇(作家)   ●謝松善(阿善師.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推薦摘句:   ●孫生:「人在面對未知事物以及不確定性的時候,總是會感到恐懼跟害怕,但在博哥旁邊,好幾個當下都讓我覺得好安心。在這個斯文的外表之下,有一顆炙熱、堅定的心,這大概就是我最喜歡博哥的地方了!」   ●陳函謙:「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感情、權力與利益的迷障中,是非判斷的標準是什麼?徵信社拿錢辦事,又如何能主持公義、替天行道?這本新書,收錄了智博十數年的從業見聞,也寫下了他在人性試煉場上,對婚姻、人性、信任、背叛、傷害等人生命

題的反覆檢視與思考。不論讀者是否需要徵信社的協助,都值得一讀。」   ●黃揚明:「我在進入新聞圈之前,就和初入徵信業不久的智博認識,至今已超過十六年。這本書是人性黑暗集錦、徵信生態百科,他把業界經驗毫無保留地分享出來。未來若有影視團隊改編成職人偶像劇,也不令人意外。」   ●雷丘律師:「智博用輕鬆的口吻,敘述每個案例的來龍去脈,讓人有如閱讀小說般的行雲流水。如果你也喜歡聽故事,但是又覺得純粹的偵探故事有一點搔不到你的癢處,那這本書的案例故事加上智博的旁徵博引,肯定會讓你如沐春風。」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蒐證的問題,作者楊承遠 這樣論述:

本文以員警在街頭執行勤務,從行政檢查中發現犯罪線索,如何轉變成為刑事偵查,進而發動無令狀搜索,以蒐集犯罪事證,首先介紹警察執行攔檢、路檢之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SOP),接著切入搜索之理論概說,敘述搜索之定義與性質,以及強制處分之基本原則、令狀主義等,並闡述各項無令狀搜索之基本要件、法條規範及執行限制,並介紹搜索之執行程序,再者論述如何由攔檢、路檢轉換為刑事司法調查,行政手段轉換為犯罪偵查之時機等,並蒐集法院實務判決,探討實務之觀點。接著論述刑事訴訟法規範之附帶搜索、逕行搜索、緊急搜索及同意搜索等4項無令狀搜索之法條內容、基本要件,再蒐集法院對於警察偵辦毒品案件執行之無令狀搜索之判決,探討各項

實務情境爭點內容,並區分、綜整法院認定合法或違法之無令狀搜索之主要理由。另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尿液採驗亦為一重要課題,本文探討現行尿液採驗各項規範及立法目的、執行程序等,亦蒐集法院實務之判決內容,探討相關問題。  本文發現警察在附帶搜索之實施「對象」與「時機」較容易對法令產生誤解或誤用。實施逕行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對象」,搜索之對象在於「人」而非「物」其中,只要搜索對象屬「物」,則均屬違法搜索。緊急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時間」及「情況急迫」之認定。在同意搜索及同意採尿方面,所謂受搜索人、犯嫌是否「真摯同意受搜索」,並非在於是否簽署「同意書」,應將如何徵得犯嫌同意之過程全程錄影音,

方能提出相關證明予法院審查。另若將刑訴法第130條與第131條第1項均同視為「附帶搜索」,似可避免警察執法時,陷入該搜索對象究係對「人」或對「物」之困境。最後並提出下列建議:落實程序正義,先合法再論方法;加強法治教育訓練,結合實境模擬;同意搜索(採尿)務必全程錄影蒐證;警察應擁有偵查權以發動緊急搜索。期本文能對每位員警執行警察工作時,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