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港開放釣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有詐騙!普發6000現假網站台灣財政部:別亂點簡訊也說明:為慎防假冒財政部普發現金「釣魚網站」詐騙手法,財政部已與數位發展部及財 ... 敦睦艦環島開放參觀近尾聲20日起把握最後3站:基隆港、蘇澳港、花蓮港.

國立成功大學 海洋科技與事務研究所 陳璋玲所指導 江明樺的 臺灣商港管理機關發展垂釣事業之可行性評估 (2019),提出蘇澳港開放釣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休閒垂釣、商港、管理經營、可行性評估。

而第二篇論文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海洋休閒觀光系碩士班 江欣潔所指導 林文彬的 基隆市島礁磯釣證實施現況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休閒漁業、磯釣、島礁磯釣證、基隆嶼的重點而找出了 蘇澳港開放釣魚的解答。

最後網站釣客有福! 烏石港7月中開放"北堤北側垂釣區" - 華視新聞網則補充:喜歡垂釣的朋友,又有新去處了。宜蘭烏石港去年4月,一字堤發生釣客落海事件後,就被禁止垂釣,今年在釣客的爭取下,預計要在7月中,開放北堤北側垂釣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蘇澳港開放釣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商港管理機關發展垂釣事業之可行性評估

為了解決蘇澳港開放釣魚的問題,作者江明樺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臺灣商港管理機關港務公司為經營主體,分析商港發展垂釣事業之可行性評估,並針對推動垂釣事業之法令適法性、區位合宜性、市場可及性及潛在需求性,以及商業模式可行性及財務效益性進行探討,同時蒐集商港釣魚團體對現況及未來管理方式之看法,最後依據上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  本研究於九處商港針對釣客進行問卷調查,回收有效問卷3,382份,分析結果為:(一)釣客特徵:前往商港垂釣之釣客主要以男性為主,年齡平均為40.7歲,動機主要為個人興趣及運動休閒,大部分前往鄰近的商港釣魚,受地緣關係影響大。(二)釣魚活動特性:前往商港垂釣的頻率分布極端,由偶爾去(每月1-3次佔37.2%)及經常去(每月七次以

上44.1%)組成,平均一個禮拜可達兩次,頻率高。交通工具主要為汽車及機車,每次垂釣平均停留6.8小時。(三)釣客對於管理方式之看法:釣客普遍認同現行委託社團管理垂釣場域之方式,亦認同繳交清潔維護費,願付金額介於100-200元。管理方面,釣客認為只需要場地維護的管理。  法令適法性方面,港務公司可依「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2條,經營性質上屬於觀光遊憩業之休閒垂釣事業,但「商港法」明文規定商港垂釣區委託登記有案之社團管理,且防波堤屬公共基礎設施,為國家所有,港務公司於防波堤僅有興建維護等管理權,能否以防波堤作營利行為尚待釐清。  區位合宜性方面,利用風速符合標準天數佔一年比例之條件、

垂釣區域旁有無可使用空地,以及垂釣場域使用者類別,三項指標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安平港及布袋港區位合宜性較其他商港佳。  市場可及性及潛在需求性方面,107年全部商港釣客人數為3,567人,107年全部商港最大釣客人數為19,359人。依據商港與委託單位簽訂契約之年齡規定,18歲以上得進入垂釣,以及問卷結果顯示釣客多為男性,根據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08年8月人口統計資料,並假設臺灣18歲以上男性每10人中有1人為潛在垂釣人口,預估全國潛在釣客人數約有976,681人。由上述資料得知,商港垂釣人口市佔率分別為0.36%及1.98%,皆小於2%,結果顯示釣客於商港垂釣之市場可及性及潛在需求性不高。  

商業模式可行性及財務效益性方面,每年各港商港釣客人次預估之效益,基隆港為-188萬元、臺北港為-278萬元、臺中港為-188萬元、布袋港為2萬元、安平港為-158萬元及花蓮港為-466萬元,顯示各港的經營效益不佳。若加總上述效益值,商港釣客人次預估之效益為-1276萬元。  未來若港務公司為休閒垂釣事業之經營主體,可能會面臨到效益不佳,且需直接面對釣客對於垂釣場域之品質要求及相關問題,使得垂釣場域需要額外派遣人力,管理及解決釣客間糾紛,進而增加人事成本,但如果因此提高收費價格,將可能減少前往商港垂釣之釣客人數,造成垂釣事業收入下降,而難以經營。綜合上述可行性評估結果,商港以港務公司為經營主體發

展休閒垂釣事業可行性較低。  本研究就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一)建議政府設置其他垂釣場域。(二)建議維持現有委託釣魚社團自主管理垂釣區域,相關業務由現有管理部門適度調整人力辦理較為合適。(三)由於許多資料缺乏(如堤面整修費用、釣客人次、海堤開放天數、全國釣魚人口等),係以假設值或初估值進行推估。建議未來強化釣魚社團蒐集釣客人次及開放天數等資料,以更精確評估垂釣活動之效益。(四)建議邀請專家學者、釣魚社團及垂釣活動承辦人等,成立垂釣小組,就委託方式、場域規範及社團應辦理事項等,進行滾動式檢討,以持續改善商港辦理垂釣活動之運作模式。

基隆市島礁磯釣證實施現況之研究

為了解決蘇澳港開放釣魚的問題,作者林文彬 這樣論述:

我國四面環海且擁有豐富的漁業資源,許多民眾在閒暇之餘喜愛從事海上釣魚活動。為符合國人海上遊憩需求,政府於民國82年訂定「娛樂漁業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基隆嶼位於基隆港北北東方6公里,從基隆港口航行時間約30分鐘,由於地理位置適當,並處在北北基都會生活圈中,不論是以交通方便性或是漁獲量,都是喜愛磯釣休閒活動者的首要選擇。然而,過去因適法性的不足和其他原因導致了主管機關幾次的禁釣,使得基隆嶼遭到關閉。2017年,在基隆市府的努力下,制定了「基隆市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條例」,並設立「基隆市島礁管理及配額申請管理辦法」及「基隆市島礁磯釣證管理及收費辦法」兩配套子法,進行基隆嶼島礁磯釣管理。

有鑑於此,本研究為瞭解基隆市島礁磯釣證實施現況與條例實施後之影響,係利用田野調查法觀察現況;並與主管機關、相關產業業者與釣客進行訪談,尋求各方看法與建議;經彙整觀察與訪談結果後再利用SWOT模型搭配USED技巧分析各項因素,期能將結果提供主管機關管理執行與產業推廣之運用。經研究結果顯示:該條例創設之立意,旨在為保障釣客活動安全與生態環境維護,其規範儼然為業者與釣客的行動準則;辦證所需之規費提供了生態保育與環境維護的經費來源。再者,基隆市府將島礁磯釣活動做為品牌來經營及推廣行銷,成功地成為地方休閒觀光產業之一。 然而,島礁磯釣活動會因釣客行為與天候不佳影響而具有落海的風險。因此,本研究提出

下列建議:1.建立我國其它島礁的磯釣管理制度。2.釣客申請釣魚證時應具備相當程度的磯釣技能與生態認知。3.於磯釣手冊中敘明各釣場之風浪限制與地形。4.對釣客行為與資格加強規範及管制。5.建置基隆市島礁磯釣官方電子化平臺。 國內擁有數以百計的島礁,與約計40萬的磯釣人數,除基隆市外,其它地區依然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進行島礁磯釣活動。因此,建議各地方政府應立即著手規劃並實施島礁磯釣證制度,或可以基隆市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為例,制定同等條例,在有效的管理下確保釣客能合法、安全的親近海洋,落實政府推廣海洋休閒活動之政策,並有效的永續利用海洋生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