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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卡蘿.塔芙瑞斯,艾略特.亞隆森寫的 錯不在我:為什麼我們會替愚蠢的信念、錯誤的決定和傷人的言行辯解?【全新增修版】 和優渥客的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不起訴條件為 ... - 免費法律諮詢也說明:因車禍事故發生,以致他人受有傷害,會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按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牌出版 和大樂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所指導 陳奕澄的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2021),提出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商港、船舶油污染、公共信託理論、污染損害、責任限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吳家慶所指導 張言安的 論警察追車之國家責任-以我國司法實務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警察追車、要件、國家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解答。

最後網站高雄律師|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處理不當恐有前科!則補充:還想看更多法律小知識也可在部落格裡看到哦! 吳易修律師為高雄知名的毒品律師,服務項目主要為民刑事訴訟,專長為辦理毒品等刑事類官司及民事官司。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錯不在我:為什麼我們會替愚蠢的信念、錯誤的決定和傷人的言行辯解?【全新增修版】

為了解決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問題,作者卡蘿.塔芙瑞斯,艾略特.亞隆森 這樣論述:

  ★亞馬遜最佳商業類圖書   ★暢銷多年,全球最傑出的心理學家再次推出全新增修版!   ★學界與媒體佳評不斷,一致推崇!   「我犯了錯。」   為什麼要人們承認錯誤,如此困難?   ★美國最夢幻的心理學家組合,重量級聯手出擊★   揭示人類犯錯之後,心理機制最具影響力的「認知黑箱」   ──完美且合理的自我辯護──   從國際局勢、社會政治、法律與醫療,到個人決策,   最大的錯誤,莫過於看不到任何錯誤。   「錯不在我,是對方太沒禮貌了!」   「錯不在我,這不能怪我,大家都這麼做……」   「錯不在我,我記得事情不是這樣子的。」   「錯不在我,因為我根本沒有

錯!」   每個人都會犯錯,也忍不住都想替自己辯解。就算發現某些行為是有害、不道德或愚蠢的,心中仍會萌生一股想推託責任的衝動。無論是無關緊要的小過失,還是會釀成大禍的錯誤,為什麼我們就是無法輕鬆講出:「我錯了,我犯了大錯。」有些人甚至根本開不了口?   面對無法收回的決策與錯誤,   人類有一套「自我辯護」的完美心理機制。   猶如賽馬比賽的玩家,一旦下定賭注,就不想懷抱任何質疑或後悔的念頭。   本書奠基於多年研究,由美國最受期待的心理學大師卡蘿.塔芙瑞斯與艾略特.亞隆森聯手,以流暢生動的文筆,為「自我辯護」心理機制提供了迷人有趣的解釋,包括如何運作,如何造成傷害,我們又該如何克服。廣

納各領域「錯不在我」的精采案例,關於戀人、律師與檢調人員、醫生與心理師、政客和選民,以及我們所有人——如何巧妙蒙蔽自己雙眼的啟發性經典。帶領讀者了解,我們或許擺脫不了大腦盲點與認知失調,但我們有足夠能力調整自己看待錯誤的方式,進而打破固有思維模式,提升校正決策優勢!   ⊙無所不在的「自我辯護」,如何影響這個世界?   ⊙民主的失序、司法不公,以及醫療疏失,也來自「自我辯護」的力量?   ⊙婚姻關係的變質與終點,起於「自我辯護」作怪?   ⊙為什麼大腦會加工、修改你的記憶,提升「自我辯護」的贏面?   ⊙只看見心中所信, 信你眼中所見──如何擺脫「自我辯護」的偏見?   本書不談艱澀難懂的

心理學理論,而是從豐富多元的案例故事著手,幫助讀者了解,只要意識到自身偏誤、了解偏見的運作模式,並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心理機制缺陷上,我們就能發揮更多力量來控制認知偏誤,更聰明的決策、思考、看待世界。   ※當你犯錯時,你的心理機制是如何起作用的?   ●情感、金錢與道德層面的風險越高,我們就越難坦承錯誤。   ●自我辯護能讓人(打從心底)相信:「我已經盡力做出最好的決策。」   ●遇到與自己觀點不同的資訊時,人反而會更相信自己是正確的。   ●記憶可以重建,特別是我們撰寫「自己的」歷史時,虛構杜撰、扭曲以及徹底遺忘,都是供記憶差遣的絕佳小兵。 本書特色   1.全書九大篇章,涵蓋個人決策

、人際關係、醫療診斷、司法冤案、婚姻關係、政治與戰爭等各領域「錯不在我」案例,精彩揭示:人類如何不自覺的自欺欺人。   2.全新增修版中加入全新的第九章,以川普現象為主題,從心理學來探討,為了對政黨忠誠,選擇支持危險的政黨領袖時,人民會產生哪些認知失調與自我辯護。   3.以心理科學為基礎,探討人們不想面對錯誤時,會用哪些手段、藉口來逃避責任。   4.透過熟悉自我辯護的心理機制,學會突破僵固思維、優化決策、改善「先入為主」的思考壞習慣。 各界推薦   「充滿趣聞軼事的一本書⋯⋯作者舉出各種實例,探討我們在犯錯以及不想面對錯誤時,會用哪些手段來推託逃避⋯⋯本書時而詼諧幽默,時而一針見血,讀

者在書裡案例中看見自己的影子時,又會感到羞愧尷尬。」——《華爾街日報》   「這本書清楚揭露身邊的愛人、律師、醫生、政治人物包含我們自己在內,是靠哪些伎倆來自欺欺人的⋯⋯《錯已鑄成》以科學證據為基礎,文風平易近人、清楚易懂,讀來讓人深感信服。讀完本書,我們會更熟悉自己用來推託過錯的方法,也會更強烈體會到,假如領導人、管理者以及每個人,都能認清『對不起,我錯了』這句話能發揮多大力量、具有多少價值,全民的生活就能有無比顯著的改善。」——弗朗辛.普羅斯(Francine Prose),《歐普拉雜誌》(O, the Oprah Magazine)   「本書讀來輕鬆愉快、引人入勝,但又超級一針見血

⋯⋯每一頁都充滿精闢的見解與敏銳的觀察。錯已鑄成,但這本書半點錯也沒有!」——丹尼爾.吉伯特(Daniel Gilbert),《快樂為什麼不幸福?》(Stumbling on Happiness)作者   「兩位心理學界溝通大師組成的夢幻團隊⋯⋯這本書精彩剖析了『自我辯護』的力量有多驚人。」——戴維.邁爾斯(David G. Myers),《你該不該相信直覺?》(Intuition)作者   「這本書令人眼界大開,非讀不可!為什麼?塔芙瑞斯與亞隆森的解析有如醍醐灌頂、筆調幽默逗趣,而且又有科學證據背書。本書觸及各個生活層面,不管是公領域還是私生活皆然。」——茱蒂.哈里斯(Judith Ri

ch Harris),《教育的迷思》(The Nurture Assumption)與《每個孩子都不一樣》(No Two Alike)作者   「這本書讓我們看清人類心智最邪惡的把戲,內容精采無比、簡明易懂,無書能出其右!」——大衛.卡勒漢(David Callahan),《作弊的文化》(The Cheating Culture)作者   「當代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傑作。」——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領導,不需要頭銜》(On Becoming a Leader)作者   「要是這本書沒有改變我們對自身錯誤的認知,我們就沒救了。」——麥可.薛莫(Michael She

rmer),《奇異的信念》(Why People Believe Weird Things)作者   「塔芙瑞斯與亞隆森整合彼此的長才,寫出這本創新、優秀的傑作,將科學研究與社會觀察兩相結合。要是不讀這本書,那就真的是鑄下大錯。」——羅伯特.席爾迪尼(Robert B. Cialdini),《影響力》(Influence)作者   「塔芙瑞斯與亞隆森以機智、清晰的筆觸,寫下這本涵蓋廣博學術研究成果的作品,解開許多人類行為的謎團,例如:為何偽善者永遠看不出自己有多虛偽?為何情侶對於共有經歷的記憶總是有誤?即使某些行為會讓人直接落入困境,為何許多人還是堅持採納這些行為?這本書帶給讀者無窮樂趣,

字字珠璣、啟迪人心。」——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特聘教授伊莉莎白.羅芙特斯(Elizabeth Loftus),《目擊者證詞》(Eyewitness Testimony)作者   「這本劃時代的創新鉅著,能徹底改變領導者看待自身決策的方式。書中充滿嶄新的觀點與見解,絕對不能錯過!」——伯頓.那努斯(Burt Nanus),《領導者》(Leaders)作者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為了解決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問題,作者陳奕澄 這樣論述:

臺灣規範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的主要法源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經比較法的觀察,與1969年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之1992年議定書(簡稱CLC1992)存在下列差異:例如地理要件、船的要件、油的要件、責任主體、排他條款、免責事由、污染損害的定義、強制保險及直接訴權、時效、管轄權及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等,此等差異皆是海污法未來修法所需注意之事項。國際商港之客體性質為公共信託財產,屬於民事客體,可為物權之客體。商港水域所有權在實質上屬於全體國民,名義上為國家所有;透過制定法之授權,將商港水域經營權轉化為港務公司私有,並課予公共信託義務之限制。海污法修法時應明確污染損害之定義,包含清除油污

染、復原及預防措施費用、財產損害、環境損害、純粹經濟上損失及懲罰性賠償。至於非財產損害應非海污法污染損害之求償範圍,如適用民法第195條第1項,宜引入「觸碰法則」而限制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制度設計考量從一開始鼓勵航海之特權,轉變成為務實考量-部分賠償優於完全無法受償。因此,有必要將限責基金之設立作為行使責任限制之要件。此外,宜授權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定期檢討限責金額。強制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應定性為被害人的特別權利,其行使要件、抗辯事由及時效等,有待立法補充。此外,縱使CLC1992明列抗辦事由,但妨訴抗辯是否屬於CLC1992所列抗辯事由仍有爭議,海污法修法時應特別釐清。CLC1969、C

LC1992及燃油公約,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均以自動承認為原則。相較而言,臺灣非公約締約國,臺灣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判決在外國之承認與執行將遭遇較多的法律實務阻礙。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為了解決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

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劵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

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論警察追車之國家責任-以我國司法實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的問題,作者張言安 這樣論述:

警察在執法時,時常會運用許多執勤方式,其中追車就是常見的執法方式,然而,追車是一種高度危險的行為,常常造成警察與人民的傷害,因此,警察常常在車禍之後,會因為執行公權力而涉入訴訟中,角色從執法者變成被告,所以導致警察因為訴訟而身心疲憊,當有警察因為執法而被定罪,絕對會嚴重打擊士氣,導致警察以消極的態度在執行公權力。 我國目前並未針對追車有具體的規定,僅部分法律條文及作業程序提到,而警察追車又分為行政違規及刑事追緝方面的追逐,在不同的情況下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所以目前在判斷追車的時機上沒有統一規定,只能從法院相關判決尋找案例。然而,追車執法的界線在目前仍然是個難解的問題,但整理過去學者的研究,

或許可以有逐漸進步的發展,可以為警察執法方面盡上一分心力。本論文以國家責任的角度,探討警察追車時應遵守的要件,在分析許多法院判決之後,找出勝敗的關鍵,使員警在追車時遵循應注意的法條規範及程序。再者,從追車的法律性質方面探討,重新界定其性質或許可以大幅減少員警因為追車所必須負擔賠償的情況。 最後,本論文分析相關的判決理由並整理表格以作出結論,自行繪製與追車有關的流程圖,以說明在本次研究中問題的發現,並在建議部分提出許多個人見解,包括追車的性質定義、追車立法的方向及追車訴訟的判決標準,以提升警察執勤追車之安全與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