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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劉定基所指導 林永翰的 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之衝突-以犯罪新聞報導之媒體公審現象為核心 (2017),提出裕豐計程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媒體公審、媒體審判、輿論法庭、審判前報導、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司法獨立、公平審判、預斷。

而第二篇論文高苑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高世州所指導 林佳芳的 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探討高雄市公車業路線別之經營績效評估 (2009),提出因為有 大眾運輸、經營績效評估、資料包絡分析法、相對效率的重點而找出了 裕豐計程車的解答。

最後網站邱_郁-裕豐計程車客運有限公司則補充:負責人:邱_郁·公司名:裕豐計程車客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0778653·公司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3號1樓 ·資本額:3000000·公司狀況:核准設立·核准設立日期:1977/12/31.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裕豐計程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之衝突-以犯罪新聞報導之媒體公審現象為核心

為了解決裕豐計程車的問題,作者林永翰 這樣論述:

作為民主法治社會中獨占強制力的紛爭解決機制,司法獨立一直是政府分權制衡的重要指標,也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基本要求。但另一方面,為了促進公共事務的資訊流通、滿足知的權利並對政府的權力運作形成公共監督,新聞自由亦是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對象。當司法個案成為聚光燈的焦點、媒體與輿論試圖將影響力伸入法庭之際,上述的兩大憲法價值便可能形成彼此衝突的緊張關係。透過近年來多起重大刑事司法案件的觀察,我們可以發現:「輿論法庭」或「媒體公審」的現象一再衝擊了事件關係人的權利、甚或是社會對司法的整體信賴,尤其「人民參與審判」已經是當前我國司法改革的主力方向,隨著未受過專業法學訓練的一般大眾進入法庭、開始掌握判決的權力

,媒體公審對個案形成的「預斷」效應更會是一個越來越不容我國忽視的重要議題。有鑑於此,本篇論文將從「媒體公審」及其相近概念的定義出發,試圖釐清媒體、大眾,與司法之間複雜的交互作用關係,並透過歷來案例探討此一現象的影響及其背後的成因,進而在現行法制下找出可能的應對手段。

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探討高雄市公車業路線別之經營績效評估

為了解決裕豐計程車的問題,作者林佳芳 這樣論述:

在捷運系統通車以前,公車扮演大眾運輸系統主要輸運角色。公車業係運輸業其中之ㄧ,性質亦屬服務業,因其平價且便利之特性為一般大眾所接受,因此,長期以來對高雄地區之民眾通勤、旅運,實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然而隨著捷運路線陸續通車與公車經營模式改變,以及私人運具持有率增加與運具選擇方式轉變的情形下,造成許多公車路線的載客量不斷下降,間接造成營收亦下降,再加上營運成本的提高,使業者無心經營,進而影響民眾權益,並且造成政府補貼金額的支出增加。基於上述之原由,本研究將著眼於高雄市民營公車業路線別的經營績效進行評估,以利業者增加低營收路線的載客人數,藉此增加路線營收,減少資源的浪費,進而提升公車的競爭力,

使公車路網更臻於完善。由於不同路線面臨不同的顧客市場、競爭對手與經營環境,因此,如何進行路線別的經營績效評估值得加以研究。基此,本研究係選取「南台灣客運」及「東南客運」兩家高雄市民營公車業,近2年之相關數據作為分析準據,叁酌運輸產業相關文獻研究,推演出公車業之投入項與產出項,並且利用資料包絡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衡量各公車路線之相對效率,透過相關分析,共挑選出4項投入變數、3項產出變數以作為評估基礎。評估結果顯示高雄市公車路線紅1、紅25、紅29 、紅36、路線28及路線148等10條路線於探討之97、98年間具有相對效率,路線紅33等8條路線在規

模效率均較純技術效率為低,可見其需在營運規模上需再作調整,可於短時間內提升其效率,應針對公司營運之投入及產出組合作適時調整。本研究結果據以提供高雄市公車客運業者及其他相關客運業者未來經營策略擬定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