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申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補助款申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寫的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和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的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黃英學的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補助款申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沈怡君的 地方財政與印花稅存廢及轉型之探討 (2019),提出因為有 地方財政、印花稅、國稅、直轄市及縣(市)稅、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補助款申報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補助款申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為了解決補助款申報的問題,作者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這樣論述:

  記帳、報稅,是合法企業應盡的義務之一,但身為公司財會人員或記帳人員,是否仍因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不小心的失誤,而讓公司苦嚐補稅、罰款的滋味?本書精挑公司行號記帳、報稅時常犯的160種錯誤,依問題、法源、建議、處罰四階段編寫,教您從他人的錯誤中汲取寶貴經驗,避免重蹈覆轍而付出慘痛代價!本書深入淺出,閱讀容易,是企業會計人員及記帳士最佳工具書。

補助款申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向人民報告:選舉經費結算》
~高金素梅2020.02.25

選舉投票後到今天已45天,我的政治獻金申報已於2月20日完成。

108年4月29日
設立政治獻金專戶

108年5月3日
第ㄧ筆政治獻金入帳,金額是6,000元。

109年1月10日
最後ㄧ筆政治獻金入帳,金額是1,000元。

政治獻金總筆數共108筆
總金額是2,342,186元
最低ㄧ筆是108年12月26日金額100元
最高ㄧ筆是108年10月31日金額300,000元

我的選舉支出共1292筆
支出總金額計4,070,769元

我的選舉收入分兩大部份
ㄧ、政治獻金2,342,186元
二、中選會選票補助款1,515,030元
收入總金額3,857,216元

支出減收入,不足213,553元,由我的薪資支付。

我的選區是「山地原住民選區」,台灣有30個山地原住民鄉,除了蘭嶼鄉,其他29個鄉都在中央山脈週邊,我的選民是「山地原住民」,有近六成人口落籍在30個原鄉,其他四成人口落籍在全台灣各地。所以,我的選票是分佈在台澎金馬,也就是說,我的選區是全國。

我要感謝數百位義務的志工,因為您們的投入,讓我能以有限的經費創下輝煌的成果,我們將會携手繼續向前邁進。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補助款申報的問題,作者黃英學 這樣論述:

摘要筆者從事地政及消防相關工作近30年,深知政府各部門雖具備相關專業能力,整合執行能力卻不足,且橫向連繫配合也不佳。從經濟部2010年臨時工廠登記的配套措施不足,導致政策失敗,到現今的特定工廠登記,雖然立法增加誘因及處罰條款,申辦比例仍然偏低,顯示其制定的法規脫離現實狀況,政策難以貫徹產生實效。特定工廠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財政部等卻未配合修法,造成特定工廠有名無實,雖取得工廠登記核准文件,但實際上農地違規使用及建築物違章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造成農地違規使用及違章建築不公平的現象。本研究之發現及成果如下:一、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0條,僅具宣示性質無實質

具體處罰內容,應增修視為行為共犯,並同負相關法律責任。二、 公司法第393條第二項第2款、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9條第一項第3款及第19條第一項第3款所稱之經營事業,其營業項目若涉及製造加工者,應為實質審查以杜絕違章工廠產生機會,並促進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登記。三、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一項,增列第5款,補償因國土計畫法第20條第一項第3款之限制使用造成犧牲之補償補助款。四、 消防機關及工務單位依其執行特別法地位,只針對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者,開立不公平之行政處分書,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條、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五、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10條第一項,聯合審查小組成員不應排除農

業局、地政局、工務局及建築管理科等單位,因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而核心問題洽與上述局處關係密切。六、 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以現行法令欲解決核心問題極為困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第一項,如增列戊種建築用地以徹底解決特定工廠廠房,解套現行建築法的各種約束。關鍵字: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八版)

為了解決補助款申報的問題,作者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這樣論述:

  記帳、報稅,是合法企業應盡的義務之一,但身為公司財會人員或記帳人員,是否仍因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不小心的失誤,而讓公司苦嚐補稅、罰款的滋味?本書精挑公司行號記帳、報稅時常犯的160種錯誤,依問題、法源、建議、處罰四階段編寫,教您從他人的錯誤中汲取寶貴經驗,避免重蹈覆轍而付出慘痛代價!本書深入淺出,閱讀容易,是企業會計人員及記帳士最佳工具書。

地方財政與印花稅存廢及轉型之探討

為了解決補助款申報的問題,作者沈怡君 這樣論述:

印花稅自民國二十三年制定立法,實施迄今對國庫之財源挹注貢獻良多,然隨著時代轉換、經濟環境變遷、交易型態多元等影響,印花稅在執行上偶有爭議,時常被外界認為不合時宜,歷次賦稅改革皆提出適時廢止印花稅之建議,立法機關亦曾以該稅不合時宜為由提案廢除。依照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印花稅劃為直轄市及縣(市)稅,其稅收完全歸屬於地方政府,在地方財政困難之情況下,此稅收對地方政府而言,係屬重要。故若廢止印花稅,不但對地方稅收有直接衝擊,同時可能造成地方施政及建設發展之影響,故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規定,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這對中央及地方財政財源皆非寬裕處境而言,廢止印花稅

與否尚有爭議空間。本論文針對印花稅稅制目前存在哪些缺失與問題?廢止或保留印花稅之意見為何?廢止或保留印花稅之替代方案為何?其他國家對於印花稅之實施是否有我國應可借鏡參考之處?是以探討分析,並提出結論與建議。研究結果發現,印花稅之稅收逐年穩定成長,且係地方政府重要之財源,目前政府所提出之替代方案採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補助,後續年度則由財政部編列計畫型補助款,但此皆非長久之計,中央應審慎評估,印花稅宜修不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