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施宇宸(苗星),典熙寫的 民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高普特考.各類考試(保成) 和趙元瑞的 不動產經紀人題庫寶典4合1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範本| 藍眼知識庫| 粉絲團經營|粉絲團代操,fb ...也說明:人氣推薦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範本, 請將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放置於櫃台與公佈欄,供學生與家長自行參閱與簽訂。依據教育部97年1月24日台社(一)字第0970008086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考用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乃瑜所指導 林妙珊的 從定型化契約出發論繼續性服務交易-借鏡日本特定繼續性服務契約 (2016),提出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任意終止權、繼續性消費關係、遞延性商品(服務)、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許政賢所指導 楊凱婷的 論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之相關法律問題 (2016),提出因為有 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會員制、繼續性契約、抗辯延伸、繼續性契約之終止、類推適用、短期補習班的重點而找出了 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解答。

最後網站空白KIE補習服務契約書220531修正版.pdf則補充:臺北市私立角川動漫技藝文理短期補習班. 補習服務契約書. (封面). 契約審閱權. 本定型化契約書(以下簡稱本契約)於中華民國年月日經學生(甲方)攜回審閱5.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民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高普特考.各類考試(保成)

為了解決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施宇宸(苗星),典熙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熟讀民法申論題的各類科考生   使用功效   爭點=考點,但爭點在哪裡?   找到爭點,實務見解又如何運用?重要性怎樣判斷?爭點相當於撐起地球的支點!但這個「支點」出現在考題哪裡,卻總是霧煞煞!   爭點隨身書就是要直觀的解決以上問題   改版差異   配合新修法   新增重點文章 本書特色   1.爭點即是標題,直接破題解說,就各爭點皆先介紹所涉「關鍵法條」,藉此訓練考生們建立「爭點」與「法條」間的連結感,並且省去讀者另行翻閱法條的寶貴時間。   2.就各爭點的「實務見解」、「關鍵學說」臚列介紹,使讀者能迅速了解其中差異,並且於「學習小叮嚀」中

說明爭點可能出現的形式、答題時應注意的事項,以及答題立場應如何採擇。最末,再以「經典試題」驗證各爭點於實際題目的呈現方式,並藉此了解爭點之出題趨勢,於部分爭點中並就所涉題目為概要之說明。   3.本書除了收錄一般教科書介紹的傳統爭點外,另大量收錄近三、四年學者之文章,期許讀者亦得藉由本書,掌握最新學說發展及考試議題。  

從定型化契約出發論繼續性服務交易-借鏡日本特定繼續性服務契約

為了解決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林妙珊 這樣論述:

近年來新型態消費類型發展興盛,我國對於新型態消費爭議尚未有完整保護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尤其以繼續性契約之消費爭議增多,其中更以有關服務提供性質爭議,本文借鏡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中特定繼續性服務交易規定,來探討我國對於繼續性消費交易且屬於服務提供類型之契約規範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問題。目前我國常以定型化契約方式締結繼續性服務契約,第二章先介紹我國消費關係中繼續性契約類型與定型化契約規範,其中分析我國繼續性服務交易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最後以近年來重大消費糾紛案例來分析僅以目前消費者保護法有關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民法規範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例如:亞歷○

○健身房倒閉、學○電腦以及威○美語補習班倒閉、高爾夫會員契約終止案、瘦身美容課程契約等。以目前既有定型化契約服務提供類型而言,服務的內容更加涉及專業知識領域及長期繼續性的提供服務,從學習知識的補習班類型來看,例如英語補習班及電腦補習班等,第一點,由服務提供內容而言,一般消費者無法預知服務內容是否能達到自身所預想的服務內容,甚至無法預估自身的學習吸收能力。第二點,由締結契約時點而言,民眾為因應就業市場人才需求的變化,欲透過參加技能、語言補習增進職能,因此補習類主要為語言與電腦補習班的糾紛,招生時常見以分期付款實際上為貸款,使消費者未評估其付款之經濟能力,即貿然訂定貸款契約,並未給予消費者充足的考

慮締結契約的時間。另外,從提供休閒及運動的高爾夫球俱樂部及健身房類型來看,其服務契約內容是長期繼續性提供設備及環境設施供消費者使用,但是卻沒有明確契約終止或退費相關規範,如消費者有搬家、更換工作或生病等情況,無法再繼續接受服務,卻無明確的契約終止之退費規定或違約金之上限保障。第三章介紹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中有關特定繼續性服務提供制度與規範,並且分析其制度上的優點,第四章借鏡日本法之規定提出我國法修法建議,以第二章實際繼續性服務交易消費糾紛案例中分析原因,分析本文要解決之問題點,最後藉由外國立法例之啟發,本文亦嘗試提出修法重點應在於繼續性服務交易之「猶豫期間制度」以及「任意終止權制度」立法芻議,期

盼立法者能於消費者保護法中明確立法,確立並保障繼續性服務契約中消費者之權益。

不動產經紀人題庫寶典4合1

為了解決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趙元瑞 這樣論述:

  ■ 補教名師18年不動產相關經歷加持,以自身的學術、實務經驗、詳解近10年考題,解題絕對最新、精闢!   ■ 選擇題以參考法條強化基礎,並加深印象;申論題則著重於思考、融會貫通、演練及計算過程,以「擬答」方式引導考生進行思考及發揮所學,並非要考生依照擬答一字不漏參考後據以背誦或作答。   ■ 「解析=重要考點」考生可省去閱讀課本的時間,從解析吸收考試重點,短期間有效率地做好準備!   民法概要  時效、債的發生與消滅、連帶債務、買賣、租賃、贈與、承攬與委任、保證、不動產物權編(7個他項權利─7個小矮人)、抵押權之優先性與不可分性、添附、遺產分配(遺囑、應繼承分、特留分與歸扣及扣減之比較)與

夫妻財產制   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規概要  最高額面積與最小面積限制、本國人與外國人地權限制、優先購買權之比較、公設用地之取得與免稅、都市計畫之檢討與變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撤銷徵收與廢止徵收之比較、徵用與徵收之比較、徵收之程序、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異同、各地方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稅基、稅率、計算、納稅義務人、免稅與不課徵及處罰   不動產估價概要  不動產三種基本估價的基本原則與方式(成本法、買賣實例比較法、收益還原法)、詳讀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用詞定義解釋、公式與計算演練)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經紀業之設立程序、經紀人員之資格取得、執業範圍、證書(明)

有效期限與管理、違法之處罰、獨占、結合、聯合行為與多層次傳銷之名詞定義與違法之處罰、特種買賣(郵購買賣及分期付款)、定型化契約之定義、效力與違法處罰、公寓大廈之管理組織、成立、議決比例與效力、住戶違規之處罰、契約審閱期間、不得記載與應記載事項之區別 作者簡介 趙元瑞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中   現職  1.公職證照考試補習班講師  2.光復地政士事務所開業地政士(88年9月起迄今)  3.台灣仁德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4.東森房屋不動產專業訓練外聘講師  5.永慶房屋不動產專業訓練外聘講師  6.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不動產教育訓練發展協會授課講師   經歷  1.台

北市政府地政諮詢義工(99年8月份起服務迄今)  2.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志願服務地政士志工(90年1月起服務迄今)  3.內政部地政司審定合格講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等類別)(92年起授課迄今)   最高榮譽  1.88年特種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  2.8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 序 命題大綱歷年報考、到考及及格人數統計表歷屆試題及參考解答■ 94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5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6年第一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6年第二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7年第一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7年第二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

8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9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100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101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論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之相關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楊凱婷 這樣論述: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人們交易之型態日新月異,繼續性之消費型態廣為盛行,從而產生不少消費糾紛。在繼續性消費型態中,本文將討論「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之諸多法律問題,蓋因其並非法有明文規定之契約類型,故在面對契約之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之判定上,有深入研究之必要。首先,本文擬自「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之定義出發,探討其契約類型及特色,再就該契約與一般繼續性契約之不同處加以論述。其次,就契約中雙方當事人之關係,再細分企業經營者、消費者兩方面之權利義務關係加以闡述。而在第三人介入契約之「抗辯延伸」的問題中,應如何維護消費者之權益,以達到與契約自由原則、債之相對性原則間之衡平;又因「繼續性契約之終止

」,法無明文,在實務及學說上將如何操作,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同時,有鑑於遞延性商品(服務)契約之「預付性質」,將產生商品預付費用之風險,本文亦就該風險之管制方法作一說明。另一方面,透過「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之爭議,更加具體說明實務上所遭遇之困難,以及現行行政措施是如何加以應對。最後,透過日本法之借鏡,給予我國立法上、論理上之參考及反思,期許我國能更深入問題之核心,並尋求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