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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小施寫的 二手車購買聖經:黑心車商不告訴你的專業鑑車術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艾倫allan】計程車保險怎麼保營業損失怎麼要讓我們告訴你 ...也說明:計程車 保險怎麼保 營業損失 怎麼要讓我們告訴你非看不可營業車常常跑在路上最害怕遇到的就是車禍事件的發生那麼到底發生事故的時候我們該找誰才能協助 ...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所 林建智所指導 劉宇哲的 論類似保險之法律問題與案例研析 (2009),提出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類似保險、保險、保險法第136條第2項、保險營業許可、互助救濟金、擔保、職業互助。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大學 行政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邱冠斌所指導 陳玉好的 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管理與規範之初探-以北基宜花四縣市為例 (2005),提出因為有 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的重點而找出了 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的解答。

最後網站華南產物計程車專用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則補充:本保險契約所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之保險金額,係指本公司對每一次意外事故所有. 財物損失之最高責任額。 第五條理賠紀錄與加減費之計算. 被保險汽車在前一個保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二手車購買聖經:黑心車商不告訴你的專業鑑車術

為了解決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的問題,作者小施 這樣論述:

清晰圖解,馬上變成看車老手 30分鐘教學影片,從檢查到試車簡單學會 這台車值多少錢,一個公式就能判斷   以下的問題你知道答案嗎?   □兩年跑十萬公里與十年跑三萬公里,哪種好?   □試車一定要付訂金嗎?   □中南部的車子比較便宜?   □「一手女用少跑」的車真的比較好嗎?   □交車時注意什麼事情?   □「免頭款,全額貸款」為什麼這麼好!   □該怎麼檢查這台車哪裡有問題   □同一台車怎麼會有賣40萬,有人賣20萬   □車商說得這麼好,有沒有可能是騙我的   □ .........     二手車不是不能買,而是你不曉得怎麼買才划算。在現在這個不景氣的時代,很多人會選擇

用租車的方式代替購車,但是一天的費用動輒就要幾千塊,如果長期累積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現在一台最便宜的新車也要60萬起跳,在經濟狀況不是那麼許可的情況下,會陷入買新車的壓力太大但租車既不划算又不方便的局面。要買二手車又會遇到上述的問題。   二手車達人小施總結十多年的車商經驗,歸納出購買二手車一定要注意的事情。讓您聰明省錢,一次就買到自己喜歡又物超所值的理想二手車。     獨家附贈   只要3分鐘,輕鬆看透這台車   從外觀、引擎到試車一次搞定,看車沒煩惱   跟著流程走,一定能找到那台最適合你的車 書籍介紹網站:goo.gl/6hBTko 名人推薦   王弘基 家泰有限

公司總經理    邱文彬 新北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TACA優良車商聯盟執行長   吳育青 Goo 2手車訊副總   卓昭興 台北市汽車協會榮譽顧問     鐘長志 基隆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論類似保險之法律問題與案例研析

為了解決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的問題,作者劉宇哲 這樣論述:

我國保險法第136條第2項規定:「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或類似保險之業務。」,有認為此乃基於保險事業性質屬特許事業¬而設,且各國多規定經營保險業務須經國家授權或許可方可為之,違反此一規定者依第167條負有刑事上責任,且又若係未依第137條第1項規定經許可者則尚有第166條之行政責任。從而,非保險業經營類似保險業務之效果不可謂不重。惟保險法並未就類似保險一詞加以立法定義,且對於何謂保險,學說及實務亦多所歧異,我國司法實務上曾出現「皇家互助救濟金契約」、「鍾愛一生往生契約」、「機車失竊損失保全」、「丟車賠車保證」、「汽車服務(保全)契約書」,以及「第三人責任汽車財損聯保」等業務之經營是否屬

於類似保險之爭議,法院亦對之作出相關裁判,然似未有一致之見解。 本文先自憲法上營業自由之關係以及營業自由限制之合憲性加以探討保險營業許可之正當性基礎,並從保險監理之相關理論及目標檢視對於經營保險業務管制之關連性;再藉由外國立法例、學說、及法院判決對保險契約行為之規定與見解,與我國保險法規定、學說、及法院判決對保險意義加以分析整理,蓋於探就類似保險之意義前,有必要須先釐清保險之概念;接續,討論類似保險之意義與要件,以及相關之爭議案例,並提出本文對於學說及實務見解之評析,另外,並論述外國學說以及實務對於爭議案例之處理方式,最後並針對我國保險法第136條第2項之規定妥適性加以檢討,探討第136

條第2項所規範之行為(基於保險監理目的)是否有必要與第1條之規定(保險契約法之目的)有所不同,以及對我國保險法相關規範有修正必要者提出修正建議,以供參考。

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管理與規範之初探-以北基宜花四縣市為例

為了解決計程車公會營業損失的問題,作者陳玉好 這樣論述:

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營業」是一個老問題,在台灣已行之有年,各地區皆有此問題。此種經營型態的形成有其社會及經濟原由,惟到底在所有汽車貨運業中靠行所占比例有多少?嚴重到什麼程度?何以此老問題存在幾十年一直未能解決?以上均為本研究的動機。本研究係以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管轄地區(即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等四縣市)之汽車貨運業為範圍,實施全面性的問卷調查,並訪談若干資深業者,再加上對貨運業公會與政府機關相關文件等資料之綜合整理,藉以了解目前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管理情形、靠行現象的形成背景與原因。經由問卷調查統計分析,發現目前汽車貨運業有下列問題:一、汽車貨運業停車場土地取得不易,為促使汽車貨

運業車輛靠行營運的一重要因素。二、現行法規造成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營運的現象非常普遍,靠行營運車輛約達八成以上。更因靠行車輛車主與貨運公司間的法律關係模糊,造成靠行營運問題極為嚴重。三、營業貨車每年所繳之燃料使用費最高者約為自用貨車之一點九七倍之多;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部分,營業貨車與自用貨車間之差距,甚至達四倍之多。四、總體而言,自用貨車對市場秩序的衝擊,嚴重影響汽車貨運業者的生存。依據上述發現,本研究擬定政策建議,提供政府主管機關在進行修法時之參考。主要有下列各項:一、汽車貨運公司與靠行司機簽訂之契約書必須明確規範,汽車貨運公司以提供行政服務的方式向靠行司機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且汽車貨運公司必須

負完全管理責任。二、強制規定靠行司機購買保險,使其有足夠能力支應交通事故釀成之貨品損失或人員傷亡。三、設定貨運業牌照的使用年限,期滿後應審核其營運條件是否仍符合法令規定。四、辦理貨運車駕駛人在職訓練,以提昇其素質與服務品質。五、強化同業公會的功能,以發揮更有效之同業自律。關鍵字:汽車貨運業、車輛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