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R.W.Burke寫的 練習自在面對衝突:從意見表達到溝通談判,不受情緒操控,輕鬆駕馭衝突、主導結果 和(英)朱利安·伯金肖的 再造管理 管理模式的選擇與創新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采實文化 和人民郵電所出版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黃嘉彥所指導 郭泓詳的 兩岸電動車專利分析之研究 (2021),提出通用汽車 子公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動汽車、專利分析、文字探勘、社會網絡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張心悌所指導 陳何凱的 論關係企業中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防免與求償-以民事責任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關係企業、關係人交易、不合營業常規交易、控制股東之受託人義務、影子董事、利益衝突、安全港條款的重點而找出了 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通用汽車 子公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練習自在面對衝突:從意見表達到溝通談判,不受情緒操控,輕鬆駕馭衝突、主導結果

為了解決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作者R.W.Burke 這樣論述:

有人的地方就有立場, 面對衝突對立面, 如何不被惹怒,也不逃避, 輕鬆有效溝通、說服對方或共創雙贏?   ★榮獲2017年美國自我成長類最佳圖書獎決選   ★多位商管、個人成長書籍暢銷作者齊聲讚譽!   在與人相處時,你是否也有以下的情況——   .一遇衝突就退縮,即使覺得委屈,也寧可悶在心裡   .面對衝突就暴怒,說話傷人又傷己,讓關係破裂   .總看不慣某些人的行為,即使對方沒做錯什麼   .上班和同事、主管吵架、下班又和家人吵架   .同樣的問題吵個沒完,卻始終無法解決問題   有時,情緒贏得當下的勝利,代價卻是對方的犧牲,   反而種下對方更激烈的不滿情緒……   所

以,一遇到同樣的問題,情緒只會再度被引爆,   衝突和爭吵變成沒有結束的一天。   ◆衝突的發生,有可能「你」就是衝突本身   世界上,有超過七十億人口、一百九十六個國家、   七千種語言和接近三十種的主要宗教,   有這麼多的人事物,就有這麼多不同的價值觀,   因此容易造成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本書作者是教練專業卓越研究所(iPEC)的認證專業教練,   因為童年有不愉快的成長經驗,   他曾經是個用憤怒武裝自己的人,一整天都在和別人起爭執,   連自己深愛的妻兒都對他產生深深的恐懼感。   直到有天,他終於意識到,他才是所有衝突發生的主要原因,   因為他總是陷入憤怒的情緒綁架,

只用衝突解決衝突,   反而造成更多傷害、變成衝突根源,卻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五大步驟,辨認自己的情緒模式,打造最佳回應   上教練課程後,伯克的人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他發現衝突帶來的情緒,全是因為價值觀不同,   當人們開始意識到這一點,就能開始換位思考。   只要不被情緒綁架,就能表現出最好的自我,產生最明智的結果。   第一步:沒有真正的對錯,只有立場不同   個人價值觀是導火線。找出引起你情緒的價值觀,並提高自我意識。   第二步:該逃離現場或正面迎戰   發生衝突後,會產生情緒能量,會有恐懼、激動、壓力、憤怒、害怕等反應。   第三步:找出自己的「激怒點」

  管理衝突前,要先消除人們價值觀被冒犯的情緒,就能避免火上加油。   第四步:中斷情緒反應,對地雷視而不見   與其捍衛價值觀,不如解決問題;能分辨情緒反應後,就能練習中斷情緒,不被綁架。   第五步:駕馭憤怒,不再情緒化   學會駕馭憤怒,用理性回應取代情緒反應,就能成為衝突管理的贏家。   即使已經有所意識,下次遇到衝突時仍可能被激怒,   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因此自責或感到氣餒。   只要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練習,   就能自在面對衝突,創造雙贏! 強力推薦   【國內感動推薦】   王意中|王意中心理治療所所長、臨床心理師   李河泉|華人知名企業講師、世新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周志建|資深心理師、故事療癒作家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戴晨志|美國奧瑞岡大學口語傳播博士、暢銷書作家   謝玉蓮|繪星心理治療所所長、臨床心理師   羅志仲|親子教養專家   蘇益賢|臨床心理師   「在人生的道路上,衝突總是橫在眼前擾亂思緒。書中將引領自我如何有效管理情緒,以駕馭衝突化為生命中的正向能量。」——王意中,王意中心理治療所所長/臨床心理師   「作者自稱當年就是製造衝突的高手,他的現身說法,加上實際案例的解法,讀來更加寫實逼真。」——李河泉,華人知名企業講師/世新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在生活、職場中,我們一定都會面對許多人際衝突,但我們也都在學習——『脾氣來

了,福氣就沒了』、『減少生氣時語言的怒詞』、『多點同理心、多看到對方的好』等。這本書,教導我們在人際溝通、職場溝通上,要如何懂得『控制自我情緒』、『讓憤怒的情緒換跑道』、『別讓衝突持續惡化』,來找出人際互動的雙贏模式。在此,大力推薦這本好書給讀者們。」——戴晨志,美國奧瑞岡大學口語傳播博士/暢銷書作家   「多書籍都著重在衝突的當下,僅教導如何降低激化原始情緒反應,但本書藉由作者協助教練他人、自身經驗的整理,將每個人人生中會遭逢的衝突課題一一澄清、說明、引導,讓讀者感受衝突所引發最真實卻又厭惡存在的憤怒情緒,但也可能是人生改變的開端!誠摯推薦給您閱讀這本改變衝突因應的新觀點!」——謝玉蓮,繪

星心理治療所所長/臨床心理師   「先回應情緒,再回應事件,這幾乎是面對各種人際關係最重要的原則。很高興書中也有類似看法,並且提供了可行的方法。」——羅志仲,親子教養專家   【國外各界讚譽】   「激烈、私人又脆弱,這是人生的功課,作者不吝分享,或能引發共鳴、改變人生。」──賽斯.高汀(Seth Godin),《夠關鍵,公司就不能沒有你》(Linchpin)與《打破工業時代的騙局》(Icarus Deception)作者   「R.W.柏克以本書分享衝突控管的智慧與見解。請閱讀本書,做好準備,迎向平靜人生!」──馬歇爾.葛史密斯(Marshall Goldsmith),國際暢銷作者/

經手《UP 學》(What Got You Here Won’t Get You There)、《練習改變》(Triggers)等三十五本書的資深編輯   「坦誠、脆弱又驚人的一趟旅程!伯克的寫作風格簡潔明瞭,切中要點!我要把書再讀一遍才行。」──琳達.古瑟利(Linda Guthrie),福特汽車公司消費者體驗運動教練   「我很努力處理內心的憤怒,然而本書的資訊幫我找出缺漏的環節。對於我何以在某些狀況下會被挑起情緒,我現在的理解已深入許多,而且現在擁有的工具包也好用許多,可以處理內心的憤怒或避免憤怒產生。」──菲爾.可蘭(Phil Klein),通用汽車卓越標準馬瑞茲績效改善引導師

  「精采之作!這本書即將改變你的人生。」──鮑伯.埃斯波西托(Bob Esposito),洋基汽車集團總經理經銷商   「本書適合每個人……尤其是像我這樣難以應付焦慮的人。本書提供的方法可讓人拿回控制權,不隨波逐流。」──珍妮佛.羅伯茲(Jennifer Roberts),杰納西谷福特公司業務經理   「我在私人與職場生活上對自己跟他人互動的看法,因本書而從此有了改變。」──傑森.史丹利(Jason Standley),Rowe Auburn/Rowe Westbrook 業務拓展中心經理   「世界需要有更多人懂得控管衝突情況。今日社會的錯誤多半可以改變,只要人人都理解自己的憤怒何以

觸發就行了。在此改編漫畫人物波哥(Pogo)說的話:『我遇到敵人了,敵人就是我。』每個人,甚至是不在意憤怒的人,都需要閱讀本書。」──琳達.米契爾(Linda Mitchell),《選擇改變,免得改變選上你!用十三週創造你熱愛的生活》(Choose Change...Before Change Chooses You! Thirteen Weeks To the Life You’ll Love!)作者  

兩岸電動車專利分析之研究

為了解決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作者郭泓詳 這樣論述:

近年來全球暖化議題及環保意識的抬頭,使各國政府紛紛響應節能減碳,設法以電動車輛取代傳統燃油車輛來降低對環境的汙染,並制定相關配套的獎勵懲罰法規。而在台灣電動車產業中各廠商持續投入對電動車輛零組件的研發、製造、生產使得相關專利技術也持續增加。本研究探討台灣電動車產業鏈中廠商與擁有兩億輛內燃機汽車的中國專利技術相互發展趨勢及關係,針對台灣電動車輛產業鏈與中國各取專利總數前6間公司做為研究目標。首先透過專利檢索,經由文字探勘技術萃取關鍵字。後續接以SPSS軟體統計矩陣、進行社會網絡分析呈現技術趨勢與發展重心。從台灣知覺圖中,LG化學以研發技術發展為電池組成的構件為主,台達電子公司以研發技術發展為電

池轉換系統為主,比亞迪、鴻海精密工業、松下等公司具有較多競爭關係。而從中國知覺圖中,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與LG專利皆以研發技術發展為電池組成的構件為主,福特全球技術、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羅伯特博世等公司具有較多競爭關係。

再造管理 管理模式的選擇與創新

為了解決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作者(英)朱利安·伯金肖 這樣論述:

本書旨在讓大家回歸管理的本質,明確管理才是企業活動的中心驅動力,而不是商業模式或領導風格這些單一要素。管理是什麼?你的管理模式是什麼?你如何進行決策和溝通?這是書中著重解決的幾大問題。   採用了Why、What、How的結構,解釋了為什麼管理模式很關鍵,什麼是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的4個層次和管理的4種模式,告訴讀者如何構建自己的管理模式。掌握複雜知識的有效途徑是掌握其中的規律,用規律化解未知和解決問題。通過建立模型,我們可以更好地整理信息,制定更好的策略,找到底層規律。 《再造管理管理模式的選擇與創新》提供了公司再造管理活動所需的框架結構和工具,將會描述公司用以協同活動、做出決策、設定目標,

以及激勵員工所需要的整套方式方法。 [英]朱利安·伯金肖 Julian Birkinshaw 倫敦商學院戰略和創業學教授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毅偉商學院博士和MBA 英國杜倫大學理科榮譽學士學位 2009年,他被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授予榮譽博士 伯金肖教授主要擅長的領域是大型跨國公司的戰略和管理,具體如公司企業家精神、創新、總公司-子公司關係、知識管理、網路式組織和全球客戶管理 。 第1章為什麼管理會失敗/1 雷曼兄弟公司之死/5 通用汽車公司的破產/7 令人失望的管理/11 管理的墮落/12 變革世界中的管理/18 再造管理/19 本書的關鍵資訊/23 回

顧雷曼兄弟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的案例/25 第2章你的管理模式是什麼/29 通過管理模式創新構建競爭優勢/31 何謂管理模式/36 組織框架:4個維度,8個原則/39 和以前一樣嗎/42 隨波逐流還是堅持己見/48 輪到你了/50 第3章協調活動:從官僚體系到湧現機制/55 官僚體系沒那麼簡單/59 湧現機制/62 官僚體系與湧現機制:永不停歇的雙人舞/63 靈活的官僚體系/66 內部市場模式/73 網路模式/78 一些看法/83 第4章決策的制定和溝通:從金字塔體系到集體智慧/87 何謂金字塔體系/91 集體智慧/94 與下屬溝通/95 徵求下屬對決策的意見/101 讓下屬解決問題和創新

/106 利用外部資訊改進決策/111 一些摘要/115 第5章設立目標:從一致性到迂回/119 一致性原則的局限性/122 迂回的價值/126 3種迂回的方法/129 一些結論/140 第6章員工激勵:從外到內的激勵/143 一些歷史背景/147 物質驅動力/154 社會驅動力/159 個人驅動力/163 一些結論/168 第7章管理的4種模式/171 診斷你的公司的管理模式/176 發現模式:穀歌/177 計畫模式:麥當勞/184 探索模式:投資銀行/190 科學模式:奧雅納/193 一些結論/199 第8章變革推動者的議程/201 微軟和它的42項目試驗/205 克裡斯汀·多爾和

服務外包專案/212 對變革推動者的5點提示/215 第9章領導者的議程/221 創新管理模式的4個步驟/226 一些結論/241 後記擴大對再造管理的辯論/245 更廣泛的討論/247 商業團體的議程/248 政策議程/249 教育界的議程/251 注釋 致謝/255 關於作者/259

論關係企業中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防免與求償-以民事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通用汽車 子公司的問題,作者陳何凱 這樣論述:

  學說上對於公司法如何於關係企業間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平衡「發揮集團綜效」及「保護少數股東」一直係公司法上重要之議題,惟我國公司法第369-4條於司法實務上適用之成效不彰,且未能融入由我國法公司法第206條及第223條架構之關係人交易程序,於民國101年引進實質董事制度後其「影子董事」更與「關係企業」之定義重疊,而產生「影子董事責任」與公司法第369-4條如何適用之問題。因此本文之研究重點在於如何設計一套關係企業間適用之關係人交易程序,以在不影響企業集團發揮綜效之前提下,兼顧保護少數股東之管制措施,進而達到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之立法目的。  為達到上述研究目的本文分別研究美國法、英國法及香

港法之關係人交易程序,試圖了解各國立法之管制模式與相關制度。於研究標的之選擇上,於美國法為德拉瓦州公司法及美國商業模範公司法,於英國法則為英國2006年公司法,至於香港法則包含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證交所上市規則。對於上述研究標的,本文先研究其法律架構及司法實務之判決先例,以勾勒出該國法實際運作之情形及面臨之問題。之後在比較各國法令之優劣後,回歸我國法之立法現況,本文於分析我國法於關係人交易程序之辨識規範、揭露規範、決策程序及責任規範後,提出我國現行法之弊端,並藉由參考外國法之立法模式及實務經驗補充我國法不足之處。最後再透過分析我國實務判決,驗證本文所作之未來修法建議是否足以解決或緩解現行實務上所

生之弊端,如辨識範圍過窄、第369-4條無法即時救濟或法院缺乏介入審查個案交易公平性之途徑等。  於完成上述研究後本文發現我國公司法第206條第2項辨識範圍過窄,擬修正為直接或間接涉及自身利害關係者。而對於第206條第2項規範之一般決策程序,擬由英國法模式之「揭露義務」搭配「利益迴避原則」,修改為美國法模式之「揭露義務」搭配「安全港條款」,以增加股份有限公司於關係人交易決策程序之選擇彈性,並搭配「公平原則」作為法院事後審查交易公平性之操作標準。並於架構「董事之關係人交易程序」後,參考外國法之立法模式,引進控制股東之概念,並架構「控制股東之關係人交易程序」,於此同時並引進美國德拉瓦州法院對於關係

人交易之審查模型及對於交易委員會之組織要求,惟考量我國證券交易法尚有成立審計委員會之要求,因此本文最後建議先以審計委員會擔任交易委員會之角色。至於民事責任之規範則主要以「控制股東責任」(公司法第178條)為立法主軸並輔以「影子董事責任」(納入『慣常性』之要件),藉以取代公司法第369-4條,作為管制「控制股東利益衝突交易」之主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