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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網路交易案例說明(進口) - 振群會計師事務所也說明:小潔為了少繳稅,低報衣服價格,海關查核衣服的申報價格與實際來貨價值不符,因此由 ... 答: 依據快遞貨物通關第14條規定,快遞業者或報關業者不得將同批進口快遞貨物 ...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高安邦所指導 梁世鼎的 外銷品沖退稅制度之研究 (2003),提出進口稅已由報關業者代繳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退繳分離、內銷比例、合作外銷、外銷退稅。

最後網站被課了頻繁稅,可是沒收?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則補充:透過蝦皮賣家從大陸買東西,ezway顯示被課了頻繁進口稅,由報關業者代繳, ... 做代購生意的業者被課進口貨物稅,這本來就是他們這一行的已知的成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進口稅已由報關業者代繳,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銷品沖退稅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進口稅已由報關業者代繳的問題,作者梁世鼎 這樣論述:

外銷品沖退稅制度於民國四十四年全面實施之後,外銷品之成長與日俱增,同時帶動經濟之發展,終於創造所謂台灣奇蹟。1960年代,美援停止時期,外匯不足仍為其政治經濟問題,因此政府採高關稅和嚴厲管制進口以促進國內以出口導向產業發展。此時期外銷品沖退稅制度便成了主要的關稅政策,使國內出口工業得以降低生產成本,有利國際市場上競爭。民國七十年代,是沖退稅最高峰的時期,當時外銷品之數量急驟增加,但是關稅稅率仍處在高檔,所以沖退稅的案件非常多。以民國七十三年為例,申請沖退稅案件有六十萬件,沖退稅金額高達新台幣二八六億元,幾乎占全年進口稅總額新台幣九一七億元的三分之一,早期可見廠商對沖退稅的依賴非常的深,也因此

衍生一些弊端及困擾。 首先就發生查核人手不足的困擾,譬如要處理六十萬件的沖退稅案件,在進出口方面要投入很多的人力處理,引起人力調動之困擾。其次,發現一些假出口真退稅之弊病等等,包括以內銷國產原料冒充進口原料或在出口虛報原料用量來退稅,第三,妨礙到業者產業升級之意願與浪費資源。 財政部有所謂的「取消外銷品沖退稅方案」之構想,在當時的環境是不太可能的,我們的出口非常多,但是原料的關稅稅率也很高,而基礎原料工業未建立,若取消退稅,會大大影響到我們的外銷品競爭能力。而另有一替代方案,就是採取逐步漸進的方式取消退稅與簡化退稅行政業務。 這些措施實施之後,對退稅業務之改進,有很大的幫助。申請退稅案件

從民國七十三年的六十萬件,降低到九十二年的十一萬件,減少了約四分之三還多,在沖退稅金額方面,也從民國七十三年的新台幣二八六億,降低到九十二年的四十二點五億元,沖退稅案件辦理時間也從七十三年的兩個多月到現在大約十個工作天就可以辦結完成。沖退稅業務有很大的改善,一方面業者對退稅制度之依賴也減輕,另一方面,海關的人力與物力的負荷方面也減少很多壓力。 外銷品沖退稅制度之取消是我國政府既定的政策,何時取消、如何取消,有待財政部的長官作政策性的決定,但在還沒有完全取消沖退稅制度之前,海關會持續地簡化退稅業務,加強行政效率以為民服務。 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為了堅持貿易自由化

、公平化原則,穩定貿易發展,進口原料關稅免稅或分段逐步調降稅率已為必然之趨勢,目前外銷品退稅案件辦理情形及其對外銷廠商之影響又如何?勢必有深入探討的必要。 目前辦理外銷品進口原料關稅及貨物退稅之貨品,據統計,主要為鋼鐵、交通器材、電視機、機械、及非鐵卑金屬製品等原料。其中退稅金額最高之鋼鐵產品,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WTO)之入會談判,將執行零對零關稅方案,屆時大部份鋼鐵製品將不再有沖退稅優惠,於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關稅稅率已降為零,沖退稅案件將相對逐漸減少。 為了配合關務現代化的趨勢,以緩和漸進的方式,機動調降關稅,逐步取消外銷品沖退稅乃財政部既定政策,惟為提昇我國外銷品

競爭力,研究如何配合財政部慎重考量全面取消沖退稅之時機?以降低或減少國內經濟之衝擊。 業經財政部以公告取消退稅無法辦理退稅之貨品項數為5,144,占稅則總貨品項數之六成。但根據「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外銷品沖退之原料稅,應於進口放行之翌日起一年六個月內辦理退稅,得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財政部申請展延,其展延以一年為限。」,故沖退稅業務在實務上尚需有二年六個月的緩衝期限,俾免影響廠商權益。 由於國內經濟不景氣,企業經營日益艱困,此時若驟然全取消退稅,將影響我國外銷產品之競爭力,對我國貿易之拓展及國內經濟之發展均為不利之因素,且嚴重影響景氣,不利 陳總統「拼經濟」之

政策,況且根據京都公約亦允許退稅制度存在。故財政部將彙整經濟部農委會、工業局等農工主管單位意見後,再慎重考慮全面取消退稅之時程,以降低對廠商之不利影響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