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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羅俊瑋所指導 曾穎千的 我國純網路銀行對個人資料保護之研究 (2021),提出遠傳friday理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銀行、純網路銀行、金融監理、金融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蔡英欣所指導 陳慧真的 我國對於開放銀行監管制度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開放銀行、開放API、Open Banking、Open API、消費者資料權、TSP業者的重點而找出了 遠傳friday理財+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遠傳friday理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純網路銀行對個人資料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遠傳friday理財+的問題,作者曾穎千 這樣論述:

建立良好的金融環境能有效提升國家與產業之競爭力,對於金融科技之監理與規範應妥善為之。我國近年推動純網路銀行之發展,純網路銀行為金融數位化之展現,其以較低成本、降低阻礙之方式,使大眾能夠便捷、有效率的使用金融服務,進而達到普惠金融之目的。惟純網路銀行之商業型態可能侵害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又純網路銀行係透過資訊之傳遞而運行,故在金融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方面更為重要,因此本文探討我國純網路銀行對個人資料的監理與相關規範。首先,就純網路銀行與網路銀行、數位銀行及開放銀行之有何關聯,與各國對純網路銀行之定義優先釐清,並針對美國、歐盟、巴塞爾委員會等國家或國際組織對網路銀行或純網路銀行之監理方式,作為我國

對純網路銀行監理之參考。而我國純網路銀行目前僅為發展初期,且有不得設立分行之規定,其可能會面臨特定風險,故對於所特定風險與相關監理規範有討論。在監理方面應建立以風險為導向之預防機制,輔以金融機構之內控制度,以保障金融消費者之權益,因應金融市場變化。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本文以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為主軸,並以美國規範為輔,歸納各國法制值得作為借鏡之處,並對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提出建議與修正。最後提及,在我國純網路銀行許可開放、減低障礙、促進流通等規範時,亦應確保金融系統穩定、資訊安全風險、個人資料保護,以保障金融消費者之最基本之權利。

我國對於開放銀行監管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遠傳friday理財+的問題,作者陳慧真 這樣論述:

隨著各國金融科技快速發展,開放銀行推進亦是各國持續發展重點之一,雖然對於開放銀行定義及發展目的不盡相同,有些國家以「落實消費者賦權」為推動主因,有些國家則以「促進金融競爭力與創新力」為目標,進而出現各種開放銀行發展政策。本文以我國開放銀行監管制度為研究對象,過程中以文獻回顧法之方式研究採行不同模式之國家的開放銀行法制背景與監管方式並檢視現行成效,包含採行法律強制模式之英國、澳洲,以及採行自願自律模式之新加坡、香港,另外亦有市場驅動模式,雖本文基於篇幅與時間考量未深入研究,惟不論何種模式皆有其各自之優缺點,同時也面臨不同挑戰。最後,以比較研究法之方式,將前述各國資料彙整、分析與比較後,回頭檢視

我國目前由各產業各自訂定相關規範作法之合適性,並參考主管機關發布之「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亦可見政府對於開放資料之重視。本論文聚焦於我國開放銀行之監管法制,全世界之開放銀行概念與施行主要係起源於歐盟及英國,其考量缺乏金融市場長期缺乏競爭態勢因此積極推動,而澳洲則是以更為整體、全面且國家級的策略來落實消費者資料使用權並推進資料開放,我國則於2018年開始進行國內外開放銀行發展之研究後,確立採行新加坡及香港之自願自律模式,以分階段方式提供服務,後於2019年正式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開放銀行第一階段業務之自律規範與資安規範;又隔年2020年核定第二階段之相關規範,時程上看似積極且緊湊,惟經細部檢視後,

可發現自第二階段開辦以來,其成效明顯不如第一階段,其中可能遇到不利於持續進行之議題,包含開辦程序繁雜、TSP業者合作機制等,因此,本文試就相關議題進行梳理歸納後,並將前述其他國家可能遇到的問題為借鏡,提出改善我國開放銀行現行法制之建議方向。我國推動開放銀行之初始目的與定位為何?對於各方角色提供或使用開放銀行服務之誘因及動機為何?是否有需要訂定規範作為服務遵循與依歸之必要性?亦為本文於研究過程中欲找尋之答案,而本論文僅為部分階段之研究結論,惟仍有許多議題然尚有討論空間,筆者未來將持續關注開放銀行,甚是開放資料之相關發展,作為本研究領域長期探討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