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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累進差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文昌寫的 土地稅體系(二版) 和許文昌的 土地稅體系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一張表看懂:98年~106年遺產及贈與稅適用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也說明:自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生效日106年5月12日起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修正後稅率規定,其遺贈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所出版 。

長庚大學 商管專業學院碩士學位學程在職專班經營管理組 張恆瑜所指導 游芸婕的 財富移轉策略-不動產節稅規劃 (2021),提出遺產稅累進差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節稅策略、租稅規劃、財產節稅、不動產、遺產稅、贈與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陳正根所指導 王辰萃的 借名登記之課稅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借名登記、隱名合夥、信託、實質課稅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遺產稅累進差額的解答。

最後網站遺產稅免稅額度則補充:程式稅額計算(遺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 遺產總額– 免稅額– 扣除額= 課稅遺產淨額課稅遺產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扣抵稅額及利息= 應納遺產稅額一.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遺產稅累進差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稅體系(二版)

為了解決遺產稅累進差額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本次改版,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土地稅法等均有重要修正!】   不動產交易必定涉及稅賦。然,與不動產有關之稅賦錯綜複雜,致從業者難以一窺全貌。本書特地將我國不動產稅作有系統的介紹,並舉實例演算,務使政策、法規、實務三者融為一體。   本書是許文昌老師教學多年的心得結晶,內容豐富,見解獨到,堪為上課教材、從事實務、參加地政士考試之用。

財富移轉策略-不動產節稅規劃

為了解決遺產稅累進差額的問題,作者游芸婕 這樣論述:

「納稅」,在現今的法律制度下,是人生中少數不可避免的事。通過節稅觀念的建立與適當的租稅規劃以達到財產節稅的目的。「依法納稅是義務;合法節稅是權利」,稅務規劃應是納稅人之權利,而不同的稅務規劃也反應出納稅人對於稅法之認識與尊重。有人雖說其財務規劃是為節稅安排,但其行為恰已是規避稅負,甚至已具逃漏稅之實而不自知。因此合理的稅務規劃、有效的風險管理必為財務規劃之第一要務,方能讓納稅義務人意識到稅務規劃存在著風險,進而避免因規劃過度或不當引起之爭議和訴訟,甚至招致裁罰。本研究基於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主要針對一般民眾適用於房地產作節稅方式,透過學者文獻與法規制度進行分析,彙集資料在稅務節稅各方面的規劃

與步驟作為佐證,認識房地產移轉相關稅負,以及我國遺產稅與贈與稅之相關法令規章,將以案例試算來比較節稅規劃的前後之差異性,並探討不同節稅策略其效益分析。再者,當納稅義務人將財富移轉時,所產生之遺贈稅,文中將探討如何免除或減少遺贈稅,作建議財富移轉策略。將運用操作其所期待的租稅效果,並說明其中稅務規劃案例可能的風險產生。最後本研究期望能夠提供做理財規劃及生前或身後遺贈稅規劃參考使用。

土地稅體系

為了解決遺產稅累進差額的問題,作者許文昌 這樣論述:

  不動產交易必定涉及稅賦。然,與不動產有關之稅賦錯綜複雜,致從業者難以一窺全貌。本書特地將我國不動產稅作有系統的介紹,並舉實例演算,務使政策、法規、實務三者融為一體。     本書是許文昌老師教學多年的心得結晶,內容豐富,見解獨到,堪為上課教材、從事實務、參加地政士考試之用。 作者簡介   許文昌     現 職   歐亞資產評價集團總裁     學 歷   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法學博士     經 歷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兼任副教授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學系副教授   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兼任副教授 自序 法規簡稱對照表 第一章 緒論 一、土地稅之

意義/1 二、土地稅之範圍/1 三、土地稅之分類/2 四、土地稅之特徵/3 五、土地稅之目的(或功能、作用)/3 六、土地稅之課徵原則/4 七、稅基、稅率與稅額/5 八、不徵、不課徵與免徵/6 九、重複課稅之扣除與扣抵/7 十、逃稅、避稅與節稅/8 第二章 地價稅 一、地價稅之意義/11 二、地價稅之性質/11 三、地價稅之功能/11 四、地價稅之課徵範圍/13 五、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與代繳義務人/15 六、地價稅之稅基/16 七、累進起點地價/19 八、地價稅之稅率/20 九、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優惠/24 十、國民住宅及勞工宿舍之稅率優惠/32 十一、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稅率優惠/33 十二、

事業用地之稅率優惠/33 十三、公有土地之稅率優惠/36 十四、懲罰性地價稅/36 十五、地價稅之減免/37 十六、租稅申報協力義務/38 十七、地價稅之罰則/38 第三章 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之意義/43 二、土地增值稅之性質/43 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功能/43 四、土地增值稅之課徵時機/44 五、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46 六、土地增值稅之稅基/47 七、土地增值稅之稅率/53 八、稅率結構之爭/57 九、土地增值稅之優惠稅率/60 十、土地增值稅之減徵/65 十一、土地增值稅之免徵/66 十二、土地增值稅之不課徵/70 十三、土地增值稅之記存/79 十四、土地增值稅之重購退稅

/80 十五、土地增值稅之抵繳/84 十六、土地交換、土地分割與土地合併之土地增值稅/88 十七、細說土地分割之稅負/91 十八、土地增值稅之罰則/95 十九、政策優惠/95 第四章 房地合一所得稅 一、房地合一所得稅之意義/101 二、房地合一所得稅之性質/101 三、房地合一所得稅之課徵對象/102 四、房地合一所得稅之稅基/105 五、房地合一所得稅之稅率/108 六、房地合一所得稅之優惠稅率/114 七、房地合一所得稅之免徵/115 八、房地合一所得稅之重購退稅/116 九、房地合一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之比較/121 十、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之勾稽/122 第五章 房屋稅 一、房屋稅之

意義/125 二、房屋稅之性質/125 三、房屋稅之課徵對象/126 四、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126 五、房屋稅之稅基/127 六、房屋稅之稅率/130 七、自住之房屋稅優惠/131 八、房屋稅之減免/133 九、房屋稅之稽徵程序/135 十、房屋稅之罰則/136 第六章 契稅 一、契稅之意義/141 二、契稅之性質/141 三、契稅之課徵時機/141 四、契稅之納稅義務人/143 五、契稅之稅基/144 六、契稅之稅率/144 七、不動產交換之稅負/145 八、不動產分割之稅負/149 九、時效取得不動產之稅負/155 十、契稅之免徵/156 十一、信託之契稅/156 十二、起造人名義變更

之契稅/157 十三、契稅之稽徵程序/157 十四、契稅之獎懲/159 第七章 遺產稅 一、遺產稅之意義/163 二、遺產稅之性質/163 三、遺產稅之課徵對象/164 四、遺產稅之課徵標的/165 五、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168 六、遺產稅之稅基/168 七、遺產稅之稅率/176 八、物價指數連動法/178 九、實物抵繳/181 十、信託之遺產稅/184 十一、遺贈之稅負/186 十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稅負/186 十三、遺產稅之稽徵程序/187 十四、遺產稅之獎懲/190 第八章 贈與稅 一、贈與稅之意義/195 二、贈與稅之性質/195 三、贈與稅之課徵對象/196 四、贈與稅

之課徵標的/197 五、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200 六、贈與稅之稅基/200 七、贈與稅之稅率/207 八、物價指數連動法/210 九、實物抵繳/211 十、信託之贈與稅/213 十一、贈與稅之稽徵程序/215 十二、贈與稅之獎懲/218 第九章 工程受益費 一、工程受益費之意義/223 二、工程受益費之性質/223 三、租稅與規費之比較/224 四、工程受益稅之繳納義務人/224 五、工程受益費之徵收基礎/225 六、工程受益費之徵收費率/226 七、工程受益費之徵收程序/226 八、工程受益費之受益範圍及負擔比例/227 九、工程受益費之查定程序/229 十、工程受益費之免徵/231 十

一、工程受益費之緩徵/232 十二、工程受益費逾期未繳之處罰/232 十三、工程受益費之行政救濟/233 十四、工程受益費與土地增值稅之比較/233 第十章 稅捐稽徵法 一、稅捐稽徵法之意義/237 二、稅捐稽徵法之性質/237 三、稅法之特別適用原則/238 四、稅捐之納稅義務人/241 五、繳納通知文書/242 六、稅捐優先權/243 七、核課期間與徵收期間/244 八、逾期未繳納稅捐之處理/245 九、稅捐保全/247 十、稅捐之緩繳與退稅/249 十一、稅捐之行政救濟/251 十二、稅捐之調查及搜查/253 十三、稅捐之處罰/255 十四、互惠原則之對外稅務關係/259 自序  

  稅乃必要之惡。由人民的集體意志而組成國家,國家靠著政府機器運行,而政府支出有賴人民繳稅,以為支應。     社會上有三種人,第一種人為追「利」之人,因而有經濟報償制度;第二種人為追「名」之人,因而有社會報償制度;第三種人為追「權」之人,因而有政治報償制度。如果人人皆取之有道,則正向循環,國家向上提升。如果人人皆投機取巧,則負向循環,國家向下沉淪。是以,國家應藉著租稅力量,獎善懲惡,矯正經濟、社會與政治的市場失靈。     不動產具有價值穩定、不易隱藏之特點,咸認為良好之課稅標的。惟不動產租稅除肩負財政目的(即增加國庫收入)外,亦肩負政策目的(如平均社會財富、促進地盡其利、實現地利共享)。

因此,學習土地稅,不僅應知道稅法規定及如何計算稅額,更應瞭解其政策目的。     不動產所涉及之租稅自成一體系,錯綜複雜,交錯重疊,致初學者難以融會貫通。爰此,本書將不動產相關租稅(包括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所得稅、房屋稅、契稅、遺產稅、贈與稅等)作有系統的整合,並輔以實例計算。總之,本書是一本涵括政策、法規及實務之土地稅用書。     雖然手無縛雞之力,但只需一個創意、一支筆就可以撼動未來。   許文昌 序於2020年9月

借名登記之課稅研究

為了解決遺產稅累進差額的問題,作者王辰萃 這樣論述:

「借名登記」為民法上無名契約,其概念、定義經過實務及學理討論,固已有一致見解,然因「借名登記」與信託、隱名合夥等契約有其類似性,導致稅捐機關及司法實務實際判斷產生混淆不清,難以正確妥適認事用法,引發人民對政府稅課不信任。再者,「借名登記」最大特徵為「名實不符」,而此「名實不符」的情形常導致實務及學說對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爭論不一;反應到稅法上,常成為納稅義務人安排或規避稅負的手段,造成徵納雙方諸多課稅上爭議。有感於稅捐實務上,針對「借名登記」之案例,常一昧將其與逃漏稅捐掛勾,亦即認為私法上當事人以「借名登記」作為交易型態時,在稅法上即是為了逃漏稅捐,故進而需補稅外加處罰。鑑此,本文認為「借名

登記」涉及財產處分之契約內容,為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保障範圍,且稅法課稅基礎事實無法脫離私經濟事實,是擬從民法及稅務行政法角度,釐清「借名登記」在稅捐實務正確運用,輔以分析歸納法院判決,提出不同思考方向,期使稅捐核課更符合法制及兼顧人民經濟安排。本論文之架構共分為五章:第一章、說明本論文研究動機、範圍及方法。第二章、介紹借名登記基本概念,相關法律概念的區別,以作為後續探討「借名登記」課稅基礎。第三章、自憲法基本權理論及稅法基本原則探討借名登記課稅合憲性。第四章、「借名登記」因形式所有權人與實質所有權人不一,當有經濟上利得(所得)產生時,在稅課上首要面臨者即所得應歸屬何人之問題,而實務常以實質課稅

原則將其歸屬實質所有權人,然實質課稅原則是否毫無界線,在遇到名實不符情形,逕適用此原則是否妥適?爰此均與「借名登記」悉悉相關,故於本章討論「借名登記」所得歸屬問題。另「借名登記」實務常與逃漏稅捐劃上等號,然「借名登記」真的為逃漏稅捐嗎?實有必要就逃漏稅捐相關概念加以闡述釐清,是於本章一併探討。同時就目前法院關於借名登記稅務訴訟的判決加以分析整理,在民法理論及稅捐實務兼顧下,提出不同的思考空間及方法。第五章、最後,本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下所發展之無名契約,與稅法上逃漏稅捐非可劃上等號,或可比照相類似法律概念做為解決方法,為此建議借名登記契約在現行稅法無明文下,在其性質相類似處可類推信託目前課稅相

關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