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霧鏡ptt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除霧鏡ptt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柏寫的 亂世的揭幕者:董卓傳 和陳乃雄的 牡丹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多益得行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介紹也說明:眼鏡、蛙鏡、安全帽風鏡、浴室鏡面、汽車玻璃、展示櫥窗等鏡面除霧防水珠之功效。 [ 產品規格]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地 和鏡文學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歷史學系 鄭梓所指導 劉柏毅的 台灣黑金屬音樂對本土主體的建構與闡述─以閃靈樂團的「母島認同」為例(1996-2016) (2015),提出除霧鏡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灣認同、國家認同、閃靈樂團、重金屬音樂、黑金屬音樂、母島認同。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許宗力所指導 林杰的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菸、菸品廣告、言論自由、商業性言論、惡習商品、廣泛禁止、全面禁止、違憲審查、中央哈德遜檢驗、歐克斯檢驗、博爾格檢驗、菸害防制法、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除霧鏡ptt的解答。

最後網站[請益] 面鏡一直起霧- 看板DivingSport - PTT網頁版則補充:如題起霧到我想殺人為了除霧,潛水時一直在做面鏡排水也不知道是不是面鏡的關係? 有人說用的越舊越不會起霧我的起碼也買了二年了有人建議我換一個面鏡.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除霧鏡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亂世的揭幕者:董卓傳

為了解決除霧鏡ptt的問題,作者李柏 這樣論述:

  那天是西元一八九年、東漢光熹元年,八月二十八日,董卓帶領的軍隊擁著皇帝回到洛陽,回到亂糟糟的皇宮。東漢帝國脆薄的外殼在那天清晨被敲開一個小孔,像照著鍋沿輕敲雞蛋一般。帝國的崩潰開始了。     如同多數三國人物一般,董卓有他的戲劇臉譜:肥胖、好色、殘忍好殺;而歷史上的董卓……沒有翻案,也確實是如此。     事實上,董卓在歷史上活躍的時間很短,也不是什麼翻轉歷史進程的人物(換句話說,沒了董卓還會有千千萬萬個董卓),但他的出身乃至權傾天下的過程卻是面絕佳的歷史透鏡,使我們得以一窺「中華第一帝國」腐爛乃至崩潰的千絲萬縷。      《亂世的揭幕者:董卓傳》以董卓的生平為經,東漢末年的政治局勢為

緯,記述東漢帝國崩解乃至三國開始的過程。承襲前作《橫走波瀾:劉備傳》的敘事風格,作者李柏不強行翻案、不呼熱血口號、不作英雄崇拜,但求奠基於詳實史料之上,以平實流暢的現代筆法,帶領讀者抽絲剝繭,一探歷史謎霧後的真相。     相信透過此書,讀者將能領略更深、更廣、更真實的三國世界。 作者簡介   李柏     1981年生,台灣台中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會員,理想是以作家為職業,法律為副業,不過現實正好相反,曾旅居瑞士,目前已回台灣定居。寫作以推理與歷史領域為主,出版有歷史作品《滅蜀記》、《橫走波瀾:劉備傳》,以及推理作品《親愛的你》、《最後一班慢車》、《歡迎光臨康堤紐斯大飯店》。

出版序 003 楔 子 北邙阪之螢 013 第一章 涼州三明的年代 017 家世與年齡 019 羌亂回憶 021 袁氏故吏羽林郎 024 竇武政變 027 再見!涼州三明 030 後三明時代 036 歲在甲子,天下大吉 039 三輔戰紀之一:皇甫嵩 043 三輔戰紀之二:張溫 050 三輔戰紀之三:又見皇甫嵩 055 抗旨東行 062 附錄:州刺史與州牧 065 中 場 青瑣門前 069 第二章 屠家子的野望 077 大將軍何進 078 外戚:宮廷關係管理學 083 年輕父親的苦心 086 蹇碩風暴 090 黨錮創傷 093 奔走者聯盟 097 謀誅宦官 100 立場衝突 104 B

計畫 109 八路調兵 112 迴還之間 116 第三章 八日政變 121 第一日:戊辰、八月二十五  123 第二天:己巳、八月二十六 127 第三天:庚午、八月二十七 130 第四天:辛未、八月二十八 134 第五天:壬申、八月二十九 139 第六天:癸酉、八月三十 142 第七天:甲戌、九月初一 145 第八天:乙亥、九月初二 148 中 場 修梵寺的金剛 153 第四章 亂世的序幕 163 好人董卓 165 奸人董卓 171 鳴槍者 174 劉辯之死 180 關東聯盟--東路軍 182 關東聯盟--北路軍 185 關東聯盟--南路軍之一 188 遷都長安 189 涼州人大團結 19

3 戰滎陽 201 政治解決方案 204 河陽津之戰 207 關東聯盟--南路軍之二 210 梁縣之戰 214 第五章 狂人末日 217 另立新帝 218 來自幽州的哨響 221 除狼得虎 225 聯盟瓦解 230 第二次反董聯軍 233 斂財之一:董逃董逃 237 斂財之二:西南風雲 240 斂財之三:鑄小錢 244 瘋狂長安富豪 247 刺董 250 鐵血王司徒 254 秘窟死士 258 北掖門殺人事件 260 中 場 王匡解夢 265 第六章 董卓之後 275 司徒的決斷 277 并涼衝突 281 長安淪陷 282 涼州四天王 286 第三次關東聯盟 289 長平觀之戰 293 天王

內戰 297 皇帝東歸 302 諸將的關中 307 尾 聲 最後的董家軍 313 董卓年表 320 出版序     《亂世的揭幕者:董卓傳》大約在二○一二年左右便開始寫了,動機是看了某個談話節目討論董卓其人,詳細內容不復記憶,只記得當時越看越迷糊,節目來賓引述諸多內容我竟前所未聞,當下感到無比慚愧,想說我還有什麼資格跟人家說我懂三國呢?後來去查了一下,還真查不到那些來賓引述內容的出處,唉呀呀,我真是太淺了。     於是我開始著手研究關於董卓的事跡,這段歷史其實並不陌生,高中歷史課本甚至還有幾句話交代,然而仔細爬梳史料後,仍可以發現許多有趣的細節。當初蒐集資料、寫了些片段後,便因回頭寫推

理小說而未繼續,直到二○一六年底,川普先生當選美國總統,我感覺心底對於這個世界的認知與展望受到某種程度的衝擊(可以參考小弟在中時副刊所寫的〈川普先生與董卓先生(上)、(下)〉,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3000958-26011),這才想到硬碟深處這份草稿,拿出來繼續加工。     《董卓傳》寫作過程中我大多待在瑞士,中文參考資料稀缺,多半得仰賴網路之力。寫作同時我在部落格與 Facebook 專頁上進行連載,另外節選部分章節於 PTT 相關板面上發表,以促進討論。蒙多位網路同好的熱心指點,我在連載完成後,就稿件又做了多次修改,希望可以盡可能涵蓋

不同的觀點。     連載後修改的另一重點就是加了幾篇「小說」。     與《橫走波瀾:劉備傳》相同,我將《董卓傳》定位為「歷史普及」作品,書中內容均為史實,只是以「說故事」的方式表達。在原本的連載稿件中,只有開頭〈楔子:北邙阪之螢〉以及〈尾聲:最後的董家軍〉是以小說型式寫成,由於網路反應不錯,因此在修改過程中,我又加入了〈青瑣門前〉、〈修梵寺的金剛〉、〈王匡解夢〉等了三篇「中場」小說,希望可以讓整個故事節奏更多元些,同時一遂我的歷史妄想。     依我個人的定義,「歷史普及」是以通俗的方式說真實的歷史,故事可以說得很有趣,但史實不能扭曲。《董卓傳》寫作過程中,為行文順暢,原則上我不就史料另行

引注;若有史料衝突,我會盡可能調和衝突,維持故事可讀性;若有細部考據則以注腳方式呈現;歷史空白中有我個人腦補的部分,我一定會寫明,或直接用「中場」小說交代。我的原則是不刻意翻案、不過度推論、不喊熱血口號、不英雄化或妖魔化歷史人物。     董卓是個在歷史上一閃即逝的人物,他大半的事跡不見記載,卻在生命最後的五、六年間成為帝國焦點。這本《董卓傳》寫的其實不僅是董卓,還有諸多同時代人物,說它是四百年大漢帝國最後的剪影,也是妥當的吧。     希望各位喜歡這個故事,若有任何意見,歡迎批評指教。   李柏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臺北 楔子:北邙坂之螢 那年夏天,洛陽霪雨霏霏,打從六月起,邙山山

頭便沒再露過臉,天空像破了口似的,雨水下個沒完;但這樣的天氣倒對了螢火蟲的習性,是以時序雖過中秋,邙山下的樹林草叢間到了夜裡依舊螢光點點。 然而今夜非賞螢之夜,五、六名男子撥開草叢,踩著泥濘疾疾走著,夾在當中的是兩名穿華服的男孩,一人已是少年,身子抽長,唇上留有薄髭,臉上驚恐之餘仍帶著叛逆不屑的神色;另一人則還是個孩子,一雙大眼睛靈動有神,不停觀察大人們的一舉一動。 一行人藉螢光走了好長一段夜路,方才見著前方一座莊園,領隊的中年男子上前扣門,一臉不耐的守門人拉開門板,見著中年男子身著深衣,衣襬卻滿是血跡,不禁大吃一驚。中年男子與守門人附耳說了幾句,不一會兒,整座莊子都驚動起來,一翻折騰後,莊子

裡牽出一輛車、幾匹馬,中年男子扶少年上馬,又抱著那孩子騎另一匹馬,在莊眾的長跪中離去。 他們花了一番工夫才走出林子,乍見北邙山坡前火炬點點,盡是著深衣的官員,有人瞧見了他們,高聲招呼,官員們便像見著餌食的鯉魚般全擁了上來,哭天喊地地呼號著:「陛下聖安」、「臣無能,陛下受驚了」。馬上少年露出厭惡的表情,揮揮手要大家算了。 大隊人馬緩緩南行,天邊透出曙光,洛陽城牆逐漸清晰,路旁淌血未瞑目的屍體也越見頻繁;突然有人大叫著指向西方,只見遠方一小簇火光,迅速變成數十點、數百點的火炬,晨風傳來馬蹄與金鐵交撞的聲音,越來越響,越來越近。 那少年哭了出來,大吼道:「他們要殺我!他們要殺我!叫他們走!」 待那隊

人馬又近些,眾人才看清,那是支全副武裝的騎兵隊,為首是一名高胖、上了年紀的將領,身後軍旗上一個大大的「董」字。群臣中輩分最高的前太尉崔烈策馬上前,大聲道:「是董將軍?聖駕在此,有詔卻兵!卻兵!」 那隊騎兵直奔至崔烈面前才煞住,馬匹劇烈的喘息、騎士泥溼的臉孔、火炬、纛旗、亮晃晃的兵刃,令曾任帝國最高軍事主管的崔烈屏住呼吸。那將領抹去汗水,氣喘吁吁地道:「我便是董卓,帶兵保駕,聖駕何在?」 崔烈道:「陛下有我等公卿保護,陛下有詔,董卓卻兵面聖。」

除霧鏡ptt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試衣間:http://s.isbonny.com/DEVILCASE

iPhone 12 / iPhone 12 Pro 開箱短評測實測、評價、推薦、值不值得買、選購建議。除了帶著你對比 iPhone 12 / iPhone 12 Pro 系列 外,也同步相機對比測試 Pixel 5 , Galaxy Note20 Ultra , iPhone 11 Pro 日夜拍對比實測,螢幕外放喇叭對比,正面皆採用全新 Ceramic Shield 超瓷晶盾。這次邦尼手機的購買點為 傑昇通信 特別感謝~

iPhone 12 Pro 採用三鏡頭相機 F1.6 1200 萬主鏡頭,支援 OIS 、F2.4 120 度超廣角鏡頭、F2.0 兩倍望遠鏡頭 支援OIS,以及 LiDAR ,iPhone 12 Pro 也是首款支援 4K 60fps Dolby Vision HDR 錄影的機種,擁有120 度超廣角相機,本集將包含日拍、夜拍、錄影實測,iPhone 12 Pro 搭載 6.1 吋 Super Retina XDR 螢幕,1200 尼特的 HDR 峰值亮度,支援 Dolby Vision 杜比視界、 HDR10 顯示效果 ,音效上搭載雙喇叭,效能上搭載 A14 Bionic,支援 MagSafe , Qi 無線充電 , 支援 5G , Wi-Fi 6 , Face ID , IP68 水下六公尺防水,邦尼將於後續帶來更完整的效能快充續航等超完整實機實際測評。

立即加入邦尼頻道會員計畫:https://www.youtube.com/c/isbonny/join
(#你的恐龍會隨著你的會員等級一起成長哦!) PTT
邦尼社團:https://fb.com/groups/isbonny
------
邦尼找重點:

外觀設計 Unbox & Industrial Design:

0:00 邦尼幫你 開場
00:30 盒裝內容 / 取消充電頭
00:57 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
01:48 選色 太平洋藍 / 藍色
01:56 iPhone 12 Pro 外觀設計
02:09 霧面背蓋
02:13 醫療級不鏽鋼邊框 / 平直邊框
02:26 手感體驗
02:35 機身重量
02:47 iPhone 12 外觀設計
03:07 康寧 / 超瓷晶盾
03:36 Face ID

相機實測 Camera Review:

03:40 iPhone 12 Pro 相機規格
04:35 iPhone 12 相機規格
05:00 實拍樣張
05:45 夜景模式 / 超廣角夜景
06:45 錄影測試 4K 30

影音娛樂 Display & Speakers:

07:13 螢幕規格 Super Retina XDR / Dolby Vision
07:40 螢幕更新率
08:46 螢幕對比
09:29 選購建議


#邦尼評測:超深入 3C 科技使用體驗
#邦尼LOOK:3C 科技產品開箱快速動手玩
#邦尼LIFE:屬於邦尼幫你團隊的私密生活玩樂
#邦尼TALK:有內容的聊聊科技資訊吧!

你訂閱了這麼多頻道,就是少了一個幫你評測幫你了解科技生活的科技頻道,立即訂閱「邦尼幫你」吧!
訂閱邦尼幫你:https://lnk.pics/isbonnyYT
邦尼社團:https://fb.com/groups/isbonny
邦尼幫你 FB:https://www.fb.me/isbonny
邦尼幫你 IG:https://www.instagram.com/isbonny/
邦尼 Telegram:https://t.me/isbonny
邦尼Line官方帳號:@isbonny(http://line.me/ti/p/%40isbonny
邦尼信箱:[email protected]
邦尼評測(產品合作):[email protected]
快來找我們玩!!!!

本期卡濕:
露點的:iPhone 12 / iPhone 12 Pro
主謀(製作人):邦尼
內容創造者:威信
影像創造者:驢子
麥聲人:歐登
內容夥伴:IWAISHIN 愛威信 3C 科技生活
特別感謝:DEVILCASE & 每一個看影片的「你」
邦尼老實說:本期節目由 DEVILCASE 贊助播出

我們是邦尼幫你:
以「邦尼幫你」為出發點,秉持著「科技很簡單,新奇可以好好玩」的初衷,以更多實境使用場景及戲劇內容豐富以往艱澀難懂的科技資訊,回歸消費者角度思考產品價值,並以「幫你玩、幫你測、幫你試」等實測內容給予產品評價,此外更期許能夠成為「更貼近消費者觀點」的內容創作者及具有媒體影響力的科技內容創造團隊。

台灣黑金屬音樂對本土主體的建構與闡述─以閃靈樂團的「母島認同」為例(1996-2016)

為了解決除霧鏡ptt的問題,作者劉柏毅 這樣論述:

金屬樂是呈現社會面向的一種音樂風格,展現了社會某部分群體的共識,此一共識多為重金屬樂手們對社會的批判,於是這些批判透過音樂向大眾傳遞樂手們的想法。在台灣,金屬樂這種音樂形式並沒有受到主流音樂的注意與歡迎,因此台灣一直被視為金屬樂的沙漠,而閃靈樂團的「特異獨行」在這樣的音樂環境之下反而容易受到大眾所注視。此種不太接受其它曲風的社會風氣在剛解嚴的1990年代便已是如此,因此金屬樂這種「非大眾」的音樂形式傳入台灣之後,初期並沒有太多亮眼的表現,直到閃靈樂團的出現與成長,打破了此種社會的刻板印象而逐漸被人所知。本文將溯源閃靈樂團的發展歷程以及音樂風格,同時分析閃靈作品背後的社會意涵,證明閃靈樂團所代

表的聲音仍是屬於社會的一部分,而非獨立於社會之外。為了達到該目的,本文以金屬樂的發展歷史為開頭。做為搖滾樂底下的一種曲風,金屬樂在搖滾樂發展之下,發現搖滾樂逐漸失去「批判社會」的特色,導致樂手們開始反省搖滾樂的意義,金屬樂便由此誕生,並承繼了搖滾樂批判社會的精神。然而金屬樂的發展也產生質疑自身的聲浪。金屬樂逐漸走上搖滾樂的後塵,在失去批判社會的精神之前,金屬樂產生一股反省的力量,這股力量便是多元的金屬樂曲風,如:歌德金屬、力量金屬、民謠金屬、死亡金屬、黑金屬等等不同的種類,「金屬樂」儼然成為一個大的母集,底下包含著許多不同風格的子集。金屬樂批判社會是以激烈的方式展現出來,其中一種灰暗、晦澀甚至

邪惡的曲風便是閃靈樂團所採用的黑金屬音樂風格。閃靈樂團使用了「黑金屬」的音樂風格作為創作方向,這在90年代的台灣可以說是非常「前衛」,他們所面臨的是對「新的音樂」不太接受的台灣社會,更何況「黑金屬」是一種極端的音樂形式,接受者更為稀少。隨著樂團發展漸上軌道,閃靈樂團的作品於2003年獲得金曲獎肯定,在這個大眾所矚目的頒獎舞台上,其「台獨樂團」的身分就此被大眾所知。之後,閃靈樂團持續的成長,團員於2005年之後也不再有大幅變化,然而該樂團的形象卻逐漸受到大眾質疑。2007年,閃靈樂團於歐美巡迴的同時,宣傳了台灣被聯合國打壓一事而備受外國矚目,卻受到「扁政府」威信低落的影響,使得台灣大眾對該樂團的

形象是負面的。2008年選舉,結果由親中的國民黨取得執政權,台灣社會的選擇儼然與閃靈所堅定的認同相反,因此閃靈展現了他們對政治的憤怒,於是他們將「憤怒」表現在作品上,藉由作品的故事內容大肆發洩,進而達到對閃靈樂團認同的再現。2012年的選舉結果,雖然仍由國民黨繼續執政,但閃靈樂團對於選舉結果所呈現的社會氛圍感到樂觀,並表現在2013年的作品上。2013年的作品藉由描寫許多抵抗威權者的故事,傳遞給大眾閃靈認同的方向以及他們所傳遞的歷史故事。最後於2015年,樂團主唱直接參與選舉,終將自身的認同帶進政治圈。透過上述的爬梳,將閃靈樂團的發展與社會政治連結,說明該樂團與社會互動的結果,進而產生自身認同

在呈現上的變化。本論文同時聚焦於閃靈樂團「母島認同」的形塑與轉折,藉由其歷年專輯的歌詞,地毯式地拆解歌詞中所代表的「母島認同」意涵,並由此方式建構樂團與社會互動之下所呈現的「母島認同」,進一步勾勒出「母島認同」的形塑與轉折,以及其所代表的社會意義等。

牡丹

為了解決除霧鏡ptt的問題,作者陳乃雄 這樣論述:

一九三八年大戰前夕,歲月尚且靜好 一段人與非人的愛戀故事悄悄發生   牡丹要出閣了,嫁給總是撐著黑傘的林少爺   但街庄都傳說著,在命案之後,林少爺已經是個活死人……   日治時期的《暮光之城》、東方風味的噬血純愛   PTT Marvel板爆文,台灣鄉野異色浪漫譚   牡丹早年喪母,父親又好賭,她和祖母共同咬牙撐持著生計、並以長姊的身分照顧著幼弟。早到適婚年齡的她,雖然對愛情有著憧憬、也接受了讓生活熄滅這小小憧憬,卻從未想過自己的婚姻竟是為了償還父親的賭債,才被賣給後山的林家少爺當做媳婦。後山的林家原本是個望族,在十年前發生了滅門血案後,僅剩公子林春生倖存。   「其實我要出嫁了,

但我從沒見過未婚夫。」牡丹幽幽地說。   「是嗎?或許在什麼地方見過呢?」男子歪著頭問。   「若對方能跟您一樣是個好人就好了。」牡丹對男子無奈笑著。   「會的。」男子對牡丹點點頭,「一定會的。」   嫁入了林家後,牡丹才發現春生就是近日來常不期而遇的青年,雖然因此放下了心防,她卻發現春生行事神祕,似乎有些什麼無法對她言說的事。另一方面,春生的確瞞著牡丹暗中行動——一切都與十年前的血案、以及和春生曾有媒妁之言的那名女子有關…… 本書特色   ★台灣歷史與奇幻結合的純愛故事   ★日治時期漢文化、日本文化與西方文化的精彩交織   ★PTT Marvel板人氣作品完整新修 名人推薦  

 殺人系小說家 崑崙 專序推薦   小說家 D51 路邊攤   感動推薦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為了解決除霧鏡ptt的問題,作者林杰 這樣論述:

2005年2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WHO FCTC)正式生效,其為世界衛生組織首次主導策劃的跨國性公約,亦是聯合國史上迅速批准的條約之一,可見其國際重要性。按公約第13條意旨,各締約國原則上應「廣泛禁止」所有菸品廣告,並在締約後5年內採行適當措施並回報,有鑑於此,近年來,世界各國紛紛修法擴大禁止菸品廣告,非締約國亦受公約實質影響而修法,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似已蔚為潮流,我國亦然。然公約第13條同時揭示,採取何種具體管控措施限制菸品廣告,需遵照各國憲法意旨為之,導致各國規範設計不一、強度

各異,因應公約而愈趨嚴格的法律修正規範,亦屢屢遭受合憲性質疑,其中最常見的主張即是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2008年11月底,公約締約方第3屆會議(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3)更通過「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第13條實施準則」(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13 of the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作為公約第13條禁止菸品廣告行為的參考範本,該準則提供兩個面向供各國參考:(一)強調以公

約第13條作為國際共同指導原則,仍應朝「消除菸品廣告」(eliminate tobacco advertising)方面邁進;(二)在尊重各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意旨下,考慮「合法的表達」(legitimate expression),應適度設置例外。其所彰顯的正是管制菸品廣告的兩難之處,一方面鑒於菸品的「惡害」,重申必須廣泛禁止菸品廣告;另一方面則慮及菸品畢竟屬「合法商品」,仍須適度兼顧其合法表達,而此問題必須求諸於各國憲法。我國菸害防制法菸品廣告相關規範,於2007年7月修正,並於2009年1月施行,修法理由明白揭示係為落實公約第13條精神而擴大禁止菸品廣告,實際運作甚至已達到「全面禁止」與

範圍無窮無盡的「超限禁止」(意指超出法律原本禁止範圍,將在一般理解下非屬菸品廣告者也納入禁止)境界。我國新法規範修正時點恰巧落在前揭公約施行後,公約實施準則公布前,然在公約實施準則已有考慮應適度開放的前提下,是否仍應維持現行規範,不無疑問。本文旨在探究依公約意旨而施行的廣泛禁止菸品廣告措施,是否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精神,將焦點集中於我國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定義規範、第9條行為規範以及第26條效果規範。進行違憲審查之前,必須探究我國現行規範在國際上的規範強度及對社會的實際影響,本文透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一)鑒於公約乃跨國共識,考察各國法制有其必要,筆者嘗試整理並比較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

南非、日本、南韓、中國大陸及香港等五大洲各國現行規範;(二)透過我國現存的社會現象、行政及司法實務案例,觀察現行法的影響層面究有多廣。在比較憲法層次中,本文主要以美國與加拿大為比較對象,理由有二:(一)美國憲法向來以保障言論自由著稱,案例豐富,且該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相繼被各國憲法裁判實務援用,有鑑於此,與商業性言論相關部分,本文主要聚焦於美國法,除探討如何界定商業性言論、該國用以判斷限制商業性性言論是否合憲的中央哈德遜檢驗(Central Hudson test)外,更注重近來新興的言論區分類型─「惡習商品」(“vice” products,即成年人可正常合法取得,但對公眾健康或道德將產生衍生

性不良危害的商品,如,菸、酒、博弈等),法院於面臨此類商品廣告案件時,是否有較為一致的脈絡可供參循;(二)而現存有關菸品廣告限制的憲法案例,就屬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最為豐富,且該國憲法中的公權力限制條款及依據該條款所衍生而來的歐克斯檢驗(Oakes test),與我國憲法第23條文本及比例原則非常類似,準此,在菸品廣告案例探討上,本文鎖定加拿大法作為借鏡。我國現行相關規範極為嚴格,符合國際禁菸潮流的「進步」程度世所罕見,而此種事後全面禁止、甚至超限禁止的規範模式,侵犯人民言論自由的違憲疑慮,並不亞於事前審查。本文認為我國現行規範,並無合憲性解釋空間,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違憲理由

略有:(一)定義規範泛泛陳詞,指涉範圍包山包海涵蓋過廣,不僅全面禁止菸品廣告,更使非屬一般認知上的商業行為亦納入限制,形成超限禁止現象,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二)行為規範,因受定義規範連帶影響,失之過嚴,全面壓制言論、禁止範圍過廣的結果,除造成「超限禁止」不符我國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外,另在相同「降低菸品消費」目的下,實存在其他侵害更小手段,系爭規範「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亦不合比例原則要求,應予適度開放;(三)現行法「全面禁止」菸品廣告,對其他一般惡習商品則無此要求,在正常情況下雖未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惟立法者並未考量檳榔廣告與菸品廣告兩者可以類比,且其所禁範圍包括性質上與檳榔相同的無煙菸

品,對相同事務無正當理由卻為不同處理,此種差別待遇並不符合平等原則,且其將單純資訊或價格廣告,與有顯著提升菸品消費的其他促銷性廣告同視、對誤導性廣告限制寬於非誤導性廣告,亦已造成不等者等之或輕重失衡現象,與平等原則有所牴觸。現行相關規範已然違憲,立法者應盡速修法改進,方符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此外,本文研究發現,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以及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近來似有強調:促進合法交易、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商業性言論,相較於促進非法交易、不實且有誤導性者更值得保護。綜合美、加及我國釋憲實務近來趨勢,本文認為,對成年人而言合法、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基礎商品資訊提供,應可作為管制

菸品廣告的憲法界限,而菸品向來被視為各項惡習商品中的萬惡之首,準此,此一界限應可適用於其他性質類似的惡習商品廣告。筆者期盼透過本文研究,俾供未來制定相關「清教徒式立法」反省,為如何在合乎憲法保障商業性言論意旨的前提下,妥適管制如檳榔、博弈等惡習商品廣告,提供棉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