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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德瑞所指導 鄭文良的 行動支付法制規範之研究 (2019),提出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動支付、手機支付、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陳洸岳所指導 張儒臣的 商品(服務)禮券規範與管理之研究 (2007),提出因為有 禮券、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履約保證的重點而找出了 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的解答。
最後網站送禮旺季禮券使用「5 不1 可1 必要」則補充:近年來,預付型消費的糾紛層出不窮,關於商品(服務)禮券,經濟部在2006 年. 10 月19 日公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除了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動支付法制規範之研究
為了解決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 的問題,作者鄭文良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隨著科技的進步與電子商務的發達,近年來支付方式與制度起了巨大的變化,過去的支付工具離不開現金、金融卡與信用卡,如今因手機已經成為現代人日常必需品,將手機作為錢包的新形態支付工具如雨後春筍般興起。而手機支付的核心概念是「虛擬」,將貨幣與卡片虛擬化、電子化,再透過手機本身的硬體或軟體安裝進行支付行為,除了免去零錢的兌換與存放外,在交易系統上也比POS機更為簡易並已發展成為更方便的支付環境。在法源基礎上,我國並無直接規範行動支付的專法,而是針對設立行動支付的各種支付機構加以訂定法規。如此一來,雖然透過手機進行交易皆可稱之為行動支付,但因支付機構的類型不同,在設立標準、執行權限上都反映出差異
性。我國現有的行動支付業者可分為電子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業者、一般業者(以電子禮券形式推行)等三類,電子支付有最高的權限,但卻同時須負擔相對應的較高要求與門檻;從用戶角度來看,可能只差在轉帳金額上限與可否儲值的操作規範,但對於業者而言,成為電子支付業者的最低實收資本額需5億元,其暫時收受款項的存放與利用皆受限制,同時亦有完整的、類似於金融機構的用戶權益保護、安全控管、洗錢防制義務等。藉由介紹、比較與分析我國與美國、歐盟、中國大陸之行動支付規範差異,本研究認為台灣之管制密度較各國為高,且充分區分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作法在他國中亦較為少見,這可能會更加凸顯介於其間的模糊地帶,進而造成混淆甚至存有
法律漏洞。本研究最後總結前述之觀察與分析,並對我國行動支付相關法制與業者執行層面提出建議供決策者參考。
商品(服務)禮券規範與管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 的問題,作者張儒臣 這樣論述:
商品(服務)禮券之應用行之有年,其對業者具有建立顧客詳細資訊、預收現金周轉金與刺激消費者需求等好處;而消費者有時於獲得預售商品憑證時,享有一定折扣之利益,以此增加顧客購買意願,並可將之轉交於他人或日後使用,減少現金攜帶與交易之不便利性,如果交易能夠順利履行,則禮券發行業者與消費者將可達到原預定雙贏目標。惟相關業者之償付能力與消費者權益之保障,全憑業者自律而缺乏法制保障,而發行業者良莠不齊,交易糾紛時有所聞,例如:水都健康休閒中心、高峰百貨、新糖主義、亞力山大等倒閉事件,消費者均在不知情之情形下,往往僅見銷售時之折扣,而輕忽了預付型交易之風險,最後均造成消費者權益遭受重大損失。 政府為抑
制通貨膨脹,防止商業信用擴張,限制公司藉由商品禮券之發售募集資金,乃由行政院於民國62年時,以國家總動員法第18條為依據,發布了商品禮券發售管理辦法,透過主管機關財政部之嚴格控管,對於持券人之保護甚為周密,消費糾紛因而減少甚多,民國77年,政府宣布解嚴,財政部認為商品禮券之發行已無管理之必要,而於民國78年時宣布廢止商品禮券規範管理辦法。 廢止商品禮券發售管理辦法後,業者往往浮濫發行商品(服務)禮券,但業者償付保證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欠缺法規保障,致使交易糾紛頻傳,行政院乃指定經濟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由於各行各業均
有發行禮券情形,各主管機關依據上開範本,本諸職權自行公告,主要內容共計「三要八不」,除了履約保證制度外,並進一步規範諸多不利於消費者之不合理定型化契約條款,禁止出現禮券之使用上,例如:不得記載使用期限、餘額不得消費、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發行人得片面解約之條款、預先免除發行人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廣告僅供參考等,藉以導正商業秩序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日本為工商業高度發展國家,其在百貨業與服務業中發行與使用預付卡非常頻繁,例如啤酒券、清酒券、贈禮券、商品券等;此種具有預付卡性質之票券與磁卡,日本將之統稱為「前払式証票」或「
プリペイドカード」,意為預付式憑證,這些票券上大多明確地標示面值或物品數量。對上述商品,於1989年12月22日(平成元年)訂定「有關預付式憑證的限制等有關的法律」(前払式証票の規制等に関する法律,以下簡稱「預付式憑證規制法」)、施行令(平成2年政令193號)、施行規則(平成2年大藏省令33號)與保證金規則(平成2年大藏令1號)等,相關法制與管理規範周延,應可作為我國未來訂定商品(服務)禮券或預付型交易管理制度之參考。 消費者購買禮券,已預先支付價金予發行業者,禮券性質即等同現金,目前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現行商品禮券之發行人履約保證機制有: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
保證;市占率至少5%以上同業同級互保;於金融機構開立信託專戶;由商業同業公會連帶保證協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等。惟履約保證制度將增加業者之營運成本,且因禮券使用者不特定,金額與使用期間難以掌握,目前金融機構基於風險性之考量,承作意願有限,且多對發行業者加諸種種限制,均造成制度推動之困難,惟本文以為,發行人之履約保證責任於商品(服務)禮券制度中,實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故本文擬分別就履約保證責任及發行成本與適用範圍進行探討,期能對本項議題有所貢獻。 有鑒於禮券發行之金額龐大,唯有健全商品(服務)禮券之管理機制,方可對消費者權益產生保障。本文擬從「落實
資訊揭露與說明義務」、「建置消費者保障機制」、「強化政府管理機制」及「推動制定預付型商品(服務)管理法」等方面加以闡述,期能藉由相關管理保障機制之建構,改變國內現有市場生態,塑造嶄新而健康之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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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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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部函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零售業 發行之單純性之商品禮券係屬無記名證券,除適用本部公告之「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尚應適用民法債編有關無記名證券等規定 ... 於 gcis.nat.gov.tw -
#2.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級公司履約保障 ...
零售業等依商品 (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級公司履約保障基準. 日期:110-04-22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經濟部110年4月21日公告. 相關檔案. 零售業等依商品_服務_ ... 於 www.ey.gov.tw -
#3.消費者保護研究第十六輯 - Google 圖書結果
目前已發布公告之禮券定型化契約,計有: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公告)、菸酒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送禮旺季禮券使用「5 不1 可1 必要」
近年來,預付型消費的糾紛層出不窮,關於商品(服務)禮券,經濟部在2006 年. 10 月19 日公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於 ws.moi.gov.tw -
#5.選擇你要查詢的禮券定型化契約內容 - TicketBank
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衛生福利部104年10月12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422號公告修正,自105年1月1日生效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包含:餐飲、 ... 於 www.ticketbank.com.tw -
#6.禮券定型化契約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庫署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點閱次數: 行動化服務; 公共討論區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級公司履約保障基準 ... 於 paysdelaloire-pret-tpepme.fr -
#7.零售業禮券新規定下月起生效 - 萬國法律事務所
「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規定之不得記載事項 ... 發行人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由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保證、與同業公司連保、由 ... 於 www.taiwanlaw.com -
#8.拚經濟前先搞懂一招遠離禮券消費糾紛 - 法律圈
禮券「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因為消費者已經先付出等值的金錢購買服務、禮券, ... 在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訂,禮券應記載消費者要求 ... 於 www.lawchain.tw -
#9.「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二、發行人之履約保證責任(發行人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並將履約保證方式內容記載於禮券券面明顯處):. □本商品禮券內容表彰之金額,已經○○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保證, ... 於 law-out.mof.gov.tw -
#10.拚經濟前先搞懂一招遠離禮券消費糾紛 - LegalSign.ai
禮券「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因為消費者已經先付出等值的金錢購買 ... 公告的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使用規範。 於 legalsign.ai -
#11.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0年1月1日 ...
(四)禮券面額已與依公司章程規定得對外為保證之同業同級○公司等為相互連帶擔保,持本禮券可依面額向上列公司請求提供等值之商品(服務),上列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或差別待遇 ... 於 www.consumers.org.tw -
#12.零售議題建議主管單位辦理情形暨未來處理方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益,須依行政院消保委員會議通過「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履約保證,若採「與同業相互連帶擔保」之履約保證. 於 ws.ndc.gov.tw -
#13.【案例六】票券銷售問題多,退貨處理宜謹慎 - 消費者保護
無店面零售業 ... 視企業經營者針對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之銷售, ... 相同性質之晶片卡。 三、 再者,針對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約定 ... 於 consumer.moeasmea.gov.tw -
#14.政府採購法的專家- 官司、仲裁、招標、履約 - 台灣采奕
禮券等同財物採購,只要依採購法程序規定,並無不可,提貨券亦同。 2. 惟應注意者, ... 附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參考: 於 php.trying.com.tw -
#15.預付型商品規範之研究
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電信商品(服務). 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 化契約之效力,依同法第十六條規定,仍為有效。 於 ir.lib.pccu.edu.tw -
#16.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三)商品(服務)禮券發售編號。 (四)使用方式。 二、發行人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供消費者期間至少一年之履約保證機制, 並記載 ... 於 www.rootlaw.com.tw -
#17.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
機關已公告之「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34經濟部,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Q&A 手冊,2007 年9 月,頁4 至7。 於 ir.lib.scu.edu.tw -
#18.觀光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本商品(服務)禮券已加入由○○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之○○同業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 定,持本禮券可依面額向加入本協定之公司購買等值之商品(服務)。 □其他經交通部許可 ... 於 newtaipei.travel -
#19.「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觀光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本 ... 二、刪除「同業互保」及「公會聯保」之履約保障方式,並明定履約保障內容及 ... 於 www.cnra.org.tw -
#20.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總說明
1、 本商品(服務)禮券,已與○公司(同. 業同級,市占率至少百分之五以上). 等相互連帶擔保,持本禮券可依面額. 向上列公司購買等值之商品(服務)。 上列公司不得為 ... 於 www.dst.tycg.gov.tw -
#21.持有惟客爾麵包禮券的消費者可退費
有關持有禮券的消費者權益問題,禮券業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依消保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告「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自 ... 於 volunteer.sme.gov.tw -
#22.公告「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級公司 ...
公告事項:一、茲訂定零售業等同業同級公司履約保障之同業同級公司分級基準及發行人相互連帶擔保條件。 二、同業同級公司之實收資本額及營業收入淨額,分 ... 於 www.lawbank.com.tw -
#23.法規內容-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
本事項所稱商品(服務)禮券,指由發行人發行記載或圈存一定金額、項目或次數之憑證、晶片卡或其他類似性質之證券,而由持有人以提示、交付或其他方法,向發行人或其指定之 ... 於 law.moea.gov.tw -
#24.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Q&a手冊50 vu;6xup6rul4g.4
零售業等商品 (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包含:零售業(食品、服飾品、家庭電器及設備、電腦資訊設備、運動用品、百貨公司、超市、 ... 於 www.slideshare.net -
#25.解釋令函|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壹、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商品(服務)禮券應載明之內容: (一)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代表人姓名。 (二)商品(服務)禮券之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26.交通部觀光局函 - 嘉義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主旨:所報「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一案,准予依核定本 ... 零售業等. 休閒農場. 三四五六七. 九十. 森林遊樂區. 娛樂漁業. 瘦身美容業. 於 www.chiayihotels.tw -
#27.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精裝) - 國家書店
本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彙編係收錄自84年5月至111年10月止,經行政院 ... 二、零售業等依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事項之同業同級公司履約保障基準. 於 www.govbooks.com.tw -
#28.第三章、商品(服務)禮券之管理機制 - 政治大學
濟部公告之「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發行. 禮券須負履約保證責任,其中一種履約保證方式,為商業同業公會辦理同業禮券聯. 於 nccur.lib.nccu.edu.tw -
#29.禮券消費者權益之探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 YUMPU
消費者對於消費受害事件, 原則上應依消保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先由經濟部制定公告「 零售業等商品( 服務) 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於 www.yumpu.com -
#30.商品禮券履約保證實施近三個月,消保官提醒應有履約保證
商品禮券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於今年4月1日開始施行,市政府相關 ... 零售業、電信商品、圖書禮券、旅館、電影院、菸酒業、觀光遊樂業等行業的商品禮券 ... 於 www.lawtw.com -
#31.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 ...
前項所稱晶片卡不包. 括多用途現金儲值卡(例. 如:悠遊卡)或其他具有相. 同性質之晶片卡。 一、 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 護會九十八年三月二. 十四日召開「研商 ... 於 www.fda.gov.tw -
#32.會議紀錄單
研商「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關事宜96年度第 ... 於 www.trus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