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違規法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中央警察大學 交通管理研究所 蔡中志所指導 謝顏輿的 自行車行駛規範之研究 (2014),提出電動自行車違規法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自行車、自行車行駛規範、問卷調查。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電動自行車違規法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自行車行駛規範之研究

為了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法條的問題,作者謝顏輿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在發掘自行車在道路路段、路口、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之人行道行駛及停車、戴安全頭盔等交通法令規定及標誌、標線等交通工程設施,有不符合自行車行駛需求部分,透過文獻回顧及專家學者問卷調查,提出具體修法策略,供主管機關未來修法之參考。本研究各問項之改善策略調查結果摘錄如下:一、路段:在慢車道上靠右側「路邊」、單行道靠最左、右側「路邊」行駛,占11/18=61.11%最高。慢車道除有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或其他影響通行之情形外,不得侵入快車道,9/18=占50%最高。增訂「自行車道標線」,並將「機車優先道」修正為「機車道標線」,占8/18=44.44%最高。快慢車道分隔線距離人行道、路

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1.5公尺」以上寬度,占8/18=44.44%最高。二、路口:「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同時有機車與自行車兩種圖案,占9/18=50%最高。「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第99條第2項及第102條及下列規定行駛。」占9/18=50%最高。自行車在路口闖紅燈行為之處罰,以維持原法條規定占10/18=55.56%最高。「自行車穿越道線」以維持原法條規定及應增加「楔形標線」各占6/18=33.33%最高。三、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之人行道:以在白色實線行駛範圍內劃設自行車圖案併箭頭指向線,占7/18=38.89%最高。

四、停車:以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汽缸總排氣量「未逾250立方公分」之機車停放,占12/18=66.67%最高。五、戴安全頭盔:以增訂「騎自行車應戴安全頭盔」規範,不訂處罰規定,占10/18=55.56%最高。本研究僅對自行車行駛規範進行研究,建議後續可針對自行車燈光、車輛安全設備、附載座人及電動自行車懸掛牌證等方向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