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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所得稅定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哲勝寫的 信託法(六版) 和武志亮,高渭川的 財務報表分析(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會計科目-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也說明:... 控制的各種類型的經濟資源,如庫存現金、銀行活期存款、建築物、存貨、預付租金、商譽、應收帳等。 ... 所謂「負債」,須是可望帶來支出之事物,所得稅亦算在內。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新陸書局所出版 。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施茂林、宋名晰所指導 陳佞如的 證券交易法不合常規交易犯罪之研究 (2021),提出預付所得稅定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企業貪瀆、商業判斷原則、掏空公司資產、不合常規交易、利益輸送、假交易、違背職務行為、證券交易法。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陳清秀所指導 邱瑤琪的 薪資所得及其成本費用扣除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薪資所得、稅捐正義、量能課稅原則、主觀淨額所得原則、客觀淨額所得原則、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分配正義、體系正義、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執行業務所得、員工福利、所得歸屬年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預付所得稅定義的解答。

最後網站應交所得稅 - MBA智库百科則補充:按照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應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每月終了,企業應將成本費用和稅金類科目的月末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將收入類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預付所得稅定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信託法(六版)

為了解決預付所得稅定義的問題,作者謝哲勝 這樣論述:

  我國信託法原是英美信託法理的採用,信託法的解釋適用應與國際上主流的英美信託法理接軌,而有助於人們與業者在國內和國外運用信託,達成各種合法目的。本書論證上吻合國際上主流的信託法理,閱讀本書將可促進讀者正確地解釋適用信託法與運用信託制度。   本書分為總論、各論和附論三編,總論分為九章,敘述信託法的原理原則,各論分為八章,介紹各種常見類型的信託,附論分為九章,除了對與信託有關的脫產、逃稅、履約保證等疑難問題為解說外,並對信託實例和最高法院判決為評釋,本版增訂了安養信託、信託2.0、家族傳承信託及審議中的信託法修正草案相關探討,閱讀本書將能全面明瞭信託法。

證券交易法不合常規交易犯罪之研究

為了解決預付所得稅定義的問題,作者陳佞如 這樣論述:

企業貪瀆犯罪型態及手法,隨時空環境變遷,犯罪態樣越趨複雜,越具國際性、組織性之大型企業發生危機,其損失越大,影響層面也越大。證券交易法不合常規交易犯罪為企業貪瀆之重要型態之一,然以抽象構成要件如「不利益交易」、「不合營業常規」、「重大損害」等不確定法律概念為條文內容,以致於造成適用上困難,向來遭以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詬病之。本文擬分析不合常規交易構成要件中各要素,並介紹、評析實務相關案例,以釐清該罪內容,期待對具體案件適用有所助益。 不合常規交易所規範之行為主體,面對法律規定應受忠實義務、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檢驗。然實務上衍生避免事後結果論斷董事責任而發展之商業判斷原則,亦與是否足以阻却

違法,扮演舉足輕重之角色,我國實務上就該原則形成及引用之演進,本文亦為相當探討。 本文結構上先於第二章就企業貪瀆意涵及規範為討論;第三章不合常規交易之本質--普通刑法相關財產犯罪之探討;第四章就不合常規交易立法目的、保護法益、構成要件為探討;第五章就特別背信、侵占罪為相關探討;第六章再就不合常規交易適用上相關爭議問題為探討;第七章就不合常規交易不同類型諸如掏空公司資產、利益輸送、假交易等實務案例判決書內容為研究及評析;第八章說明不合常規交易罪規範主體受任人義務及衍生之商業判斷原則;最後以第九章結論與建議。

財務報表分析(4版)

為了解決預付所得稅定義的問題,作者武志亮,高渭川 這樣論述:

  財務報表分析這門課程,一如其名包含二個主要部分:會計報表與財務分析, 期能使學習者具有紮實的會計基礎,應用於財務管理與證券投資的分析之上。本書的架構與整理方式,型例編排與考題彙整尤其受學子們歡迎,認為易懂而省力。   本書有關會計部分原係依據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予以闡述,其主要遵循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採用規則性會計準則(rule-based),然而目前已改採用以原則 性會計準則(principle-based)規範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因此本書會計部分參考金 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做全面性 的更新,並比較論述 IFRSs

觀念架構的重大差異,其篇幅較原內容有相當程度之增加,期讓讀者可充分掌握轉換 IFRSs 的脈絡。   本書會計部分對初接觸 IFRSs 財務報表分析者而言或許略為艱深,但本書更新之內容較一般財務報表分析書籍更為及時與詳實,將有助於讀者洞悉及分析適用 IFRSs 之財務報表,且若對會計有興趣者,亦可深入瞭解最新 IFRSs 的會計規範及公開發行公司的相關財務報導之規定,對以會計為專業之讀者亦有一定之參考價值。另本書最後尚增加與財務報表分析相關的財務預測章節,可讓讀者瞭解編製財務預測之重點丶限制及注意事項,以期本書的內容更完整,更具實務價值。  

薪資所得及其成本費用扣除之研究

為了解決預付所得稅定義的問題,作者邱瑤琪 這樣論述:

我國薪資所得者很多都是憑藉教育與知識、努力脫離貧窮的人,然而不合理的租稅負擔,無法累積財富,淪為貧窮的惡性循環中,有違社會正義。本文探討如何合理化薪資所得者的稅捐負擔,具體落實薪資所得者之稅捐公平,不僅攸關云云薪資所得者的權益,更影響社會正義及國家人力資源的永續發展。 量能課稅原則須在分配正義之概念下進行,是最合乎事理的基礎原則,開展出專屬於稅法上之特殊正義。量能課稅原則係依個人經濟上的給付能力來衡量,而決定其所應負擔的納稅義務。有二個下位原則,客觀淨額所得原則及主觀淨額所得原則,客觀淨額所得原則即應各項收入應先減除為獲得收入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及損失,以其餘額為淨額所得額,表彰客觀的給付

能力。另主觀淨額所得原則乃是納稅義務人為自己的生存或其家庭的生存或其他理由,必須支出的金額,並不屬於可支配所得的範圍,應自所得稅稅基中扣除。 量能課稅原則不僅追求分配正義,也追求體系正義。稅法若能與私法相融合,尊重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原則,維持租稅中立性原則、讓市場最有效率,也符合稽徵經濟效率原則。 釋字第745號解釋,闡釋依量能課稅原則項下之客觀淨額所得原則,才能確實反映納稅義務人之稅捐負擔能力,2019年7月24日所得稅法最主要修正重點係增加了舉證費用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的規定,也保留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方式。然而,核實扣除項目質與量均不足,可見財政部與立法者的思維仍未脫離稽

徵經濟考量,距離達成「量能課稅原則」之稅捐正義目標仍然遙遠。 我國與日本、德國及美國之所得稅法比較,無論是質與量,都遠不及該三國,仍有很大努力空間。藉由參考國外的法制經驗,瞭解成本費用項目之現況為何,能夠作為未來修訂現行所得稅法第14條之參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