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姚時俊(主編)寫的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指南 和蔡詠琳的 用英文到國外走一走(附1MP3)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駕照遺失補發 - 12MApa也說明:1.填具遺失申請書,檢具報案證明、國民身分證、職業駕照、執業事實證明等文件正本向受理單位申請補發;如僅遺失單一執業登記證者(主證或副證),並應檢具另一未遺失之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化學工業 和不求人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李佩珊所指導 黃正芳的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2011),提出駕照補發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戶政、非婚生子女。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潘錫堂所指導 李明正的 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探討 (2007),提出因為有 車輛檢驗、駕駛執照、車輛領牌、駕駛人資格的重點而找出了 駕照補發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如何補發駕照– 機車駕照遺失補發 - Owline則補充:如何申請、、、換發、換發、、、補發身心障礙手冊、補發身心障… PDF 檔案. 4,職業駕照已屆審驗期者,應先體檢再辦理審驗後才能補發駕照。 相關搜尋「 駕照、遺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駕照補發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指南

為了解決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作者姚時俊(主編) 這樣論述:

嚴格按照2016年4月1日開始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和GA 1026-2012《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的要求進行編寫,詳細介紹了駕駛人自學直考獲取機動車駕駛證所需要掌握的相關知識,內容包括汽車駕照自學直考須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道路交通信號,汽車駕駛基礎知識,汽車場地駕駛技能,汽車道路駕駛技能,汽車安全文明駕駛。本書圖文並茂、形象直觀、由淺入深、語言精煉、通俗易懂、實用性強,適用於通過自學直考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閱讀,對通過駕校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姚時俊,從事汽車專業教學與研究三十多年,在汽車駕駛、維修、管理等方面有

多項研究成果,著書40余本,很多書長年暢銷,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是我社的暢銷書作者。 第一章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須知 第一節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規程 一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科目 二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流程 三 汽車駕照自學直考相關規定 第二節 科目一自學直考內容與方法 一 科目一自學直考內容與合格標准 二 科目一自學直考方法與流程 第三節 科目二自學直考內容與方法 一 科目二自學直考內容與合格標准 二 科目二自學直考方法與流程 第四節 科目三自學直考內容與方法 一 科目三自學直考內容與合格標准 二 科目三自學直考方法與

流程 第五節 科目四自學直考內容與方法 一 科目四自學直考內容與合格標准 二 科目四自學直考方法與流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一節 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實施條例 一 機動車管理規定 二 駕駛人管理規定 三 道路交通信號規定 四 車道通行規定 五 行駛速度規定 六 行駛間距規定 七 交叉路口通行規定 八 人行橫道通行規定 九 鐵路道口通行規定 十 會車規定 十一 超車規定 十二 掉頭規定 十三 倒車規定 十四 停車規定 十五 特殊情況通行規定 十六 車燈使用規定 十

七 安全保護規定 十八 駕車行為規定 十九 機動車裝載規定 二十 機動車牽引規定 二十一 高速公路通行規定 二十二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二十三 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一 機動車駕駛證 二 機動車駕駛證申請 三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與內容 四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合格標准 五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要求 六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 七 機動車駕駛證更換 八 機動車駕駛證補發 九 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十 機動車駕駛人審驗 十一 機動車駕駛人監督管理 十二 校車駕駛人

管理 十三 法律責任 第三節 機動車登記規定 一 注冊登記 二 變更登記 三 轉移登記 四 注銷登記 五 補領與換領 六 臨時號牌申領 第四節 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 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二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三 刑法 四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問題解釋第三章 道路交通信號 第一節 道路交通信號燈 一 機動車信號燈 二 車道燈信號 三 方向指示信號燈 四 閃光警告信號燈 五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第二節 道路交通標志 一 警告標志 二 禁令標志

三 指示標志 四 指路標志 五 旅游區標志 六 輔助標志 第三節 道路交通標線 一 指示標線 二 禁止標線 三 警告標線 第四節 交通警察手勢信號 一 停止信號 二 直行信號 三 左轉彎信號 四 左轉彎待轉信號 五 右轉彎信號 六 變道信號 七 減速慢行信號 八 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第四章 汽車駕駛基礎知識 第一節 汽車構造常識 一 汽車基本結構 二 汽車儀表 三 汽車指示燈及開關標示 四 汽車主要安全裝置 第二節 汽車操縱裝置操作規范 一 轉向盤 二 離合器踏板

三 加速踏板 四 制動踏板 五 變速器操縱桿 六 駐車制動器操縱桿 七 點火開關 八 燈光信號開關 九 刮水器開關 十 喇叭按鈕 第三節 汽車駕駛准備 一 上下車動作要領 二 駕駛姿勢 三 汽車座椅調整 四 后視鏡調整 五 正確使用安全帶 第四節 汽車基礎駕駛 一 發動機啟動 二 汽車起步 三 汽車換擋 四 汽車轉彎 五 汽車倒車 六 汽車掉頭 七 汽車停車第五章 汽車場地駕駛技能 第一節 倒車入庫 一 倒車入庫操作要求 二 倒車入庫場地設置 三 倒車

入庫操作要領 四 倒車入庫操作練習 五 倒車入庫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二節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一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操作要求 二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場地設置 三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操作要領 四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操作練習 五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三節 側方停車 一 側方停車操作要求 二 側方停車場地設置 三 側方停車操作要領 四 側方停車操作練習 五 側方停車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四節 曲線行駛 一 曲線行駛操作要求 二 曲線行駛場地設置 三 曲線行駛操作要領

四 曲線行駛操作練習 五 曲線行駛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五節 直角轉彎 一 直角轉彎操作要求 二 直角轉彎場地設置 三 直角轉彎操作要領 四 直角轉彎操作練習 五 直角轉彎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第六章 汽車道路駕駛技能 第一節 上車准備 一 上車准備操作要求 二 上車准備操作要領 三 上車准備操作練習 四 上車准備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二節 起步 一 起步操作要求 二 起步操作要領 三 起步操作練習 四 起步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三節 直線行駛 一 直線行駛操作要求 二 直線

行駛操作要領 三 直線行駛操作練習 四 直線行駛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四節 加減擋位操作 一 加減擋位操作要求 二 加減擋位操作要領 三 加減擋位操作練習 四 加減擋位操作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五節 變更車道 一 變更車道操作要求 二 變更車道操作要領 三 變更車道操作練習 四 變更車道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六節 靠邊停車 一 靠邊停車操作要求 二 靠邊停車操作要領 三 靠邊停車操作練習 四 靠邊停車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七節 通過路口 一 通過路口操作要求 二 通過路口操作

要領 三 通過路口操作練習 四 通過路口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八節 通過特定區域 一 通過特定區域操作要求 二 通過特定區域操作要領 三 通過特定區域操作練習 四 通過特定區域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九節 會車 一 會車操作要求 二 會車操作要領 三 會車操作練習 四 會車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十節 超車 一 超車操作要求 二 超車操作要領 三 超車操作練習 四 超車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十一節 掉頭 一 掉頭操作要求 二 掉頭操作要領 三 掉頭操作練習 四 掉頭考

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 第十二節 夜間行駛 一 模擬夜間行駛考試項目 二 模擬夜間行駛考試要求 三 模擬夜間行駛考試操作要領 四 模擬夜間行駛考試操作練習 五 模擬夜間行駛考試評判標准及通關攻略第七章 汽車安全文明駕駛 第一節 安全行車常識 一 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二 安全起步 三 安全匯入車流 四 安全變更車道 五 安全跟車 六 安全會車 七 安全超車 八 安全避讓 九 安全掉頭 十 安全倒車 十一 安全停車 十二 交叉路口安全駕駛 十三 鐵路道口安全駕駛 十四 人行橫道安全駕

駛 十五 彎道安全駕駛 十六 學校區域安全駕駛 十七 居民小區安全駕駛 十八 公交車站安全駕駛 第二節 駕駛職業道德和文明駕駛常識 一 人行橫道前的禮讓 二 會車、超車、讓超車及跟車時的禮讓 三 遇校車的禮讓 四 遇特種機動車或異常行駛機動車的禮讓 五 遇擁堵道路、路口時的禮讓 六 遇行人的禮讓 七 遇牲畜的避讓 八 遇非機動車的禮讓 九 駕駛行為習慣 十 駕駛道德修養 十一 助人為樂 第三節 惡劣氣候和復雜道路條件下駕駛常識 一 通過橋梁、隧道的安全駕駛 二 山區道路安全駕駛 三 

夜間安全駕駛 四 雨天安全駕駛 五 冰雪道路安全駕駛 六 霧天安全駕駛 七 大風天氣安全駕駛 八 泥濘道路安全駕駛 九 涉水時安全駕駛 十 高速公路安全駕駛 第四節 緊急情況下避險常識 一 緊急情況下避險原則 二 輪胎漏氣 三 爆胎 四 轉向失控 五 制動失效 六 發動機熄火 七 碰撞 八 機動車着火 九 機動車落水 十 發生「水滑」 十一 機動車側滑與輪胎抱死 十二 預防二次事故 十三 高速公路緊急避險 第五節 交通事故救護及常見危化品處置常識 一 傷員急救基本原

則 二 昏迷不醒的傷員急救 三 失血傷員的急救 四 燒傷傷員的急救 五 中毒傷員的急救 六 骨折傷員的處置 七 常見危化品的特性 八 危化品運輸特殊情況處理附錄 附錄1 道路交通標志 附錄2 道路交通標線

駕照補發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作者黃正芳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民法親屬編自1930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令制定公布全文171條條文,並自1931年5月5日施行,迄2010年5月19日止,期間歷經13次修正與增訂條文,修正及增訂內容除有關夫妻財產制外,另包含結婚形式要件(第982條)、子女從姓約定與變更(第1059條)、非婚生子女從姓(第1059條之1)、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第1063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第1067條)、收養(第1072條至第1083條之1)等,對於戶政事務所之登記作業,均產生重大改變。然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律卻未與民法親屬編為同步修正,導致實務運作上有所矛盾,甚或窒礙難行,民眾與戶政機關無所適從,惟賴內政部以

行政函釋為過渡因應之道。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三章係針對「父母子女」(第1059條至第1090條)為規範。依上開規範,子女與生母間視同婚生子女,有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子女與父親間,則以婚生子女或準正視為婚生子女者,方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存在。準正視為婚生子女於民法第1064條雖有明文規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雖非生父,亦被推定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質言之,現行民法親屬編之父母章節,乃著重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至於事實上之生父與子女(非婚生子女)關係,則未詳為規範保護。關於非婚生子女之從姓、認領與訴訟上之權利,雖然民法親屬編及相關訴訟法有所規範,且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亦無將非婚生子女之權益保護摒除於

外,但究非周全無瑕。故而,本研究擬藉由紀錄雲林縣大埤鄉戶政事務所實施戶籍登記作業情況,透過實務上運作概況比對相關司法判決之認定理由,並紀錄出現那些問題?希望藉由實務的運作經驗,釐清戶籍登記對於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所衍生之釋疑。針對本研究所得,茲提出以下建議:一、結婚形式要件  修正民法第982條規定。 將原條文「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修正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

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二、兩願離婚之方式 修正民法第1050條規定。 將原條文「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修正為:「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並增訂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當事人雙方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經戶政人員審核身份無誤即可。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三、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 分居是否增訂為訴請離婚事由之一,多有爭議。但為

保障婚姻關係,在雙方衝突時有冷靜思考之空間與緩衝之時間,可增訂分居之協議與向法院聲請分居之宣告,並規定分居期間及分居時之權利義務;另分居多久時,才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除可降低離婚率外,亦可避免婚姻當事人雙方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四、制定身分確認法:  為保障非婚生子女之權益,政府應以公費方式為新生兒鑑別生父、生母的身分。透過法制化程序,強制公部門落實鑑別政策,免費提供DNA鑑定,非婚生子女之身分確認始有保障。五、增訂同居生子權益之規定:  於民法親屬編增訂條文,明定兩性同居時,必須協議所有的權利義務對等關係,包括其子女的身份確認,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

依相關規定辦理。除可刺激許多不願意結婚的人同居生子外,並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及防止同居生子後,拒不履行協議條件之約束規範。六、建立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制度:  全民均須接受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要拋棄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思維,以互相尊重及以愛的關懷作為人際關係的出發點,從基礎教育做起,政府機關並應接受人民的歧視申訴。七、修正國家賠償對象之規定:  現行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修正為「本法於被害人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時,亦適用之。」原條文規定是採取相互保證主義,必須

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可適用成為我國國家賠償法保護之客體。但國際人權保障是普世尊重的價值,被害人保護制度為國家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面臨人權保障國際化浪潮,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政府人權立國施政理念,建議刪除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

用英文到國外走一走(附1MP3)

為了解決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作者蔡詠琳 這樣論述:

求學十多年, 背了那麼多單字,記了那麼多文法, 竟然無法自己到國外走一走! 因「考試」而學英文的時代己過去, 「實用英文」的浪潮早己襲捲全世界! 《用英文到國外走一走》是 史上第一本 「專為華人量身打造」的英文會話書! 《用英文到國外走一走》是 史上最完整 「各種情境全收錄」的英文會話全攻略!   《用英文到國外走一走》全書共分為   10個章節,276個單元。   囊括各種主題之生活情境,   讓你在各種場合對話皆能無往不利!   專為華人設計的英文全攻略!   最完整、最道地、最實用、最生活化!   留學、旅遊、打工、渡假、商務皆適用!   任何狀況、各種場合皆收錄!   不同「

情境狀況」會用到的英文,有!   從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各種大小事著手,食、衣、住、行、育、樂一個都不漏,和老外對話時能輕鬆掌握話題,不用再發呆傻笑,有口難言。   從「學生生活」到「成家立業」會用到的英文,有!   在人生不同階段總會遭遇不同課題,從求學交友到結婚生子,工作理財到買房買車,休閒娛樂到節慶狂歡,一生中各種派得上用場的會話通通有。   從「風俗民情」到「生活常識」的英文,有!   依據各個單元的不同主題,皆有對應的知識補充以及風俗民情介紹,不只是學習會話,更能充實自我,什麼主題都能說,連老外都佩服。   練習聽、說「道地英文」,有!   隨書附贈MP3光碟,特別邀請外籍老師錄

製全書英文會話,道地的口音和講話時的抑揚頓挫,聽一遍,說一遍,會話學會了,更要用宛如Native Speaker的實力讓人驚艷。 使用說明   1. 單元劃分各種不同主題+情境   全書共10個章節,針對不同主題作規劃,每個章節再細分25-28個不等的單元,總共267個單元,完整收錄各式情境下實用的生活會話,不論交通旅遊、休閒娛樂、婚喪喜慶或是工作職場一個都不錯過。   2. 每個單元前的知識介紹,讓學習更全面   在每個單元開始前,皆由一段簡單的介紹文開頭,適時適量地為讀者解說本單元重點,並補充相關的風俗民情知識,讓讀者不僅能學習英文會話,更能了解國外的文化背景以及生活常識,達到多方位

的學習功效。   3. 中文解釋對應英文例句,一目瞭然   全書以條列式整理出各英文會話,並且搭配對應的中文解釋,英文例句和中文釋義皆使用生活化的口語用法,簡單易懂,活潑不生硬,帶給讀者最實用的英語會話,看著看著就會了。   4. 重點字標記,顯眼不錯過   在例句中要提點的關鍵字、常用片語皆用彩色重點標記,並個別在中文釋義後清楚介紹音標、意思或額外補充使用方法,相當於直接幫讀者畫螢光筆,不用再怕錯過任何重點。   5. 不只在句子裡挑出重點,更會在結尾統整一次   學完了句子裡精心整理的重點還是覺得不踏實、怕忘記?在每個單元的結尾都有從前面內容中統整出的六個單字,屬於重點中的重點,幫助

讀者複習,且熟記這些單字更能在未來靈活運用於不同的對話中。   6. 全書英文會話MP3完整收錄   會話學會後,開口說也是很重要的!邀請腔調最道地的專業美籍老師錄製MP3,完整收錄全書的英文會話,讓讀者們在學習英文會話之餘,也能一邊聽一邊練口音,不怕說出口讓人聽不懂。  

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探討

為了解決駕照補發申請的問題,作者李明正 這樣論述:

隨著台灣開放探親、小三通及兩岸簽訂文書認證等相關政策因素刺激下,且中國大陸與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市場將更開放,再加上台商擴大在中國大陸的投資(特別是高科技產業)使經貿及民眾交流關係日益頻繁,故交通工具便捷將使兩岸民眾交流更為熱絡,民眾使用車輛代步的機會大增,因此,兩岸車輛的法令規章、行車的安全,將為本研究的源起與動機。 本論文主要在說明兩岸車輛監理制度的差異性。一、法令規章:包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規之記點、行政命令等;二、車輛檢驗:包含申領牌照資格、申領牌照之限制及所須之證件及限制、車輛檢驗年份、隨著車齡的老舊所須檢驗的次數等;三、駕駛人資格:包含駕駛

人考照制度的年齡及限制、駕駛人考照之項目及及格分數等;以「法、人、車」三大方向來簡單探討兩岸的差異性。茲將重要結論列示如下:一、民眾在取得駕駛執照後仍需透過各種管理措施,規範其正確、安全且合法之交通行為。二、教育、考驗、與管理是培養民眾安全駕駛行為、開創和諧順暢交通環境之三大不可分離之要素。三、兩岸均有汽車定期檢驗制度,其最大目的為確保車輛行駛時機件作用正常,為簡化車主辦理車輛檢驗,故研究實施「保檢合一」制度之可行性,以維護行車安全。四、台灣駕照考照制度未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主要因素在於為避免於道路駕駛考試時有貪污的行為或因實際道路駕駛考照時發生車禍,其責任之歸屬。但造成考取駕照之民眾不敢

開車上路,或因實際道路駕駛技能不佳,造成車禍發生,實非考取駕照本身之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