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譯本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駕照譯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AndrewWhitby寫的 清點每一個人:分類、標籤與認同,人口普查如何定義國家與你我身分 和珍.特溫格的 i世代報告:更包容、沒有叛逆期,卻也更憂鬱不安,且遲遲無法長大的一代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八旗文化 和大家出版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蔡田木、李湧清所指導 黃志祥的 酒後駕車行為影響因素及刑罰威嚇效果之研究 (2013),提出駕照譯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酒後駕車、酒醉駕車罪、公共危險、刑罰威嚇效果、酒駕行為前科次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李佩珊所指導 黃正芳的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戶政、非婚生子女的重點而找出了 駕照譯本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駕照譯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清點每一個人:分類、標籤與認同,人口普查如何定義國家與你我身分

為了解決駕照譯本的問題,作者AndrewWhitby 這樣論述:

★《造局者》共同作者麥爾荀伯格、英國前財政部顧問黛安‧柯爾 好評推薦 ★《經濟學人》、《華爾街日報》、科技雜誌《連線》等重量級媒體 推薦必讀 一個民主與獨裁政府都想掌握的力量! 「數人頭」的權力在誰手上?誰就能決定自己的身分與歸屬。   2021年5月,中國公布延宕已久的人口普查資料,   先撇開中國普查一直都將台灣人口納入統計資料不談,   在城市出生人口大幅度萎縮,生育下降的情況下,人口仍持續成長,   數據結果引來各界質疑,認為執政者不願面對國力萎縮,進而竄改數字。   而台灣也才於2020年底完成人口普查,   自2010年起,政府採取抽樣調查,輔以行政資料推估,  

 使普查在多數人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完成;   但在人口結構、就業轉型與區域均衡、土地住宅、跨國流動等議題日趨複雜下,   有學者倡議,應該恢復實質意義上的全面「普查」,   才能應對未來各領域政策,更龐大的資訊需求。   ◤清點人口的體制如何隨社會演進,又如何回過頭來改變社會樣貌?◢   「人口普查」的確不是一個令人感到興奮的主題,但其隱含的治理力量卻讓掌權者趨之若鶩。民主體制的執政黨與在野黨藉由人口普查資料布局選舉選票策略,而極權統治下的人口普查則企圖讓國家無所不知,達到特殊目的。另一方面,在大數據與數位監視時代下,我們更面臨超越國家政治力的統計力量。   本書作者惠特畢是牛津大學計量經

濟學博士,於世界銀行發展數據組擔任資料科學顧問,致力於研究全球經濟創新、成長與發展。惠特畢認為,儘管當前人們為大數據分析與這種新的統計視野感到興奮,但通過公部門的人口普查了解社會,仍是最關鍵與核心的方式。他希望《清點每一個人》能幫助讀者透過解讀特別的量化觀點,理解人口普查如何從滿足執政者的行政管理需求,最終發展成民主制度的重要支柱。   ◤真正的國界不是地圖上的鋸齒線,而是人口普查的製表◢   人口普查一直是一種政治性的行為,決定著誰屬於這個社會,誰不屬於。古代大部分人口普查只計算男性,美國的人口普查曾經將所有原住民排除在外。至今,人口的計量依然存在很高的政治意涵。   在任何一個時代,

進行人口普查都是件大工程,每項被記錄下來的事項都有其意義,你的性別、年齡、居住地、家庭成員、種族、職業、社會地位,乃至於你的健康、生活習慣、前科……等等。當進行所謂的人口普查,意味國家正準備定義你,你會被劃分在哪一個向度,甚至是,你,在這個國家算不算數?人口普查可以是民主的奇蹟、排除族群的手段,更可以是暴政和大屠殺的工具,而人口的計算一直深刻著影響著我們所建立的社會。   ◤3000年的人口普查大歷史◢   本書從美索不達米亞文明蘇美文化、古羅馬帝國談起,也介紹中國上古時期,大禹為了掌控治水所需要龐大土木工程,進行某種人數清點,也發現普查早就存在於儒家思想之中。本書也談及十六至十八世紀西歐

地區的重商主義如何看重人口統計,該主義認為,人口是市場成長的動力,也是建構強盛軍力的必備資源,可以保護貿易。人口普查甚至為美國帶來技術創新,科技巨頭IBM的前身就是靠打造普查記錄的機器起家,本書也討論中國的一胎化政策與新疆議題。   在《清點每一個人》這本書的描述裡,人口普查絕對不是枯燥且絕對理性的統計活動,它最終和人有關,是量化社會史的一種形式。 各界讚譽   「當聽到人口普查時,我們會想到數字和統計數據。但作者惠特畢表明,人口普查的歷史是一個引人入勝且具有啟發性的故事,而在《清點每一個人》中,他有說服力地講述了這個故事。」—— 麥爾荀伯格,《造局者》、《大數據》共同作者   「在《

清點每一個人》中,惠特畢講述了一個關於人性、文明和權力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果你從未想過一本關於人口普查和執行人口普查的統計學家的書會有多好看,請再想一想,大數據浪潮中對人口普查需求受到挑戰的時候,這本書也是發人深省的讀物。」——黛安‧柯爾,英國前財政部顧問   「這是一本精彩的書。乍看之下,人口普查的歷史可能不是什麼特別熱門的話題,但惠特畢充滿活力的寫作風格,融合故事與知識,形成了引人入勝的敘述。誰能想到,簡單地統計人數可能是一個如此有爭議的問題?」——大衛.史匹格哈特,《統計的藝術》作者   「一部生動且饒富啟發的人口普查大歷史,《清點每一個人》描繪出人與國家之間不斷發展的關係。」——經

濟學人   「想要對人口普查的歷史有所了解,一定要看這本書。是兼具閱讀樂趣與高質量研究的罕見佳作。」——華爾街日報

駕照譯本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訂閱我是老爸 主頻道: http://bit.ly/32T1KRv
訂閱老爸生活 日常頻道: http://bit.ly/2kygdkv
===========================
追蹤我們的即時動態IG:
老爸的IG:daddy.iam
新店蔡依林:missyiling
===========================
@生活頻道老爸愛用商品:
1.早餐用的17Pin汁機 https://s.click.taobao.com/olI0b2w
2.比依氣炸鍋110v台灣版 https://s.click.taobao.com/c0zWe1w
3.待續...

@平常愛吃的零食
1.Atkins(焦糖巧克力):http://bit.ly/32s8SCA
2.MP蛋白棒(巧克力餅乾):http://bit.ly/2Ml45OT
3.BSN蛋白酥脆棒(鹽味太妃糖):http://bit.ly/358o8r5
從iHeb買總金額勿超過2000,老爸折扣碼:JEF6749
4.待續...

@老爸愛用淘寶轉運商:
裕鑫國際 http://bit.ly/2uWWMDa
@關於怎麼轉運的說明影片:
https://youtu.be/AacG_b8FpWk
===========================
系列主題影片:
老爸愛飛行 http://bit.ly/2B1xfMs
老爸做早餐 http://bit.ly/2OxMTah
全家愛美食 http://bit.ly/2IAS7hC
全聯亂亂買 http://bit.ly/33lLg3D
超商超好逛 http://bit.ly/2MH0rOj
旅行Vlog系列影片:
2019 日本大阪行 http://bit.ly/35g60vk
2019 澳門珠海行 http://bit.ly/2M1dc75
===========================

酒後駕車行為影響因素及刑罰威嚇效果之研究

為了解決駕照譯本的問題,作者黃志祥 這樣論述:

酒後駕車肇事悲劇天天都在上演,我國不斷透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肇事的處罰,其間更將嚴重的酒駕行為刑罰化,近期更嚴採「零容忍」作為,惟執法強度尚須努力與違法駕駛者仍存僥倖心態。為探討酒後駕車成因以及刑罰威嚇對其有無影響,本研究採取量化問卷調查法,調查517份樣本,其中包括有酒駕及無酒駕前科者。 本研究透過差異分析、相關分析、多元迴歸分析以及階層迴歸分析後,研究結果如下:本研究分析不同酒駕次數各組在刑罰威嚇效果及其異情形,研究發現:警察執法強度效果,全部樣本認為重刑處罰模式最有效果,其次為警察封鎖式攔檢、警察全天候取締及提高行政處罰效果。在個人特性與酒駕次數之關聯情形部份,

行為人之教育程度、疾病狀況、管制藥品使用經驗、婚姻狀況、年齡、宗教信仰、性別、經濟狀況、 酒後情緒、遺傳疾病等與酒駕次數均有顯著關聯,顯見前揭變項均對酒駕次數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在不同酒駕次數與刑罰政策反應之關聯情形部份,刑罰政策反應變項中行政罰鍰認知、扣照期間又酒駕再吊照三年之認知、扣車保管認知、吊扣駕照一年認知、肇事致傷吊照二年認知、肇事致死吊照終身之認知、酒測濃度值0.55以上即施以刑罰之認知、扣照期間又酒駕需再吊照三年政策、肇事致死吊照終身政策、吊扣駕照一年、施以社區服務遏止酒駕、酒測濃度值0.55以上即施以刑罰、肇事致傷吊照二年政策、扣車保管政策等之瞭解程度與酒駕次數關聯上均有顯著關聯

。另外對酒駕次數具有顯著影響因素依序為:法令認知(酒駕刑罰太重)、疾病狀況、教育程度、家人監控、偏好烈酒(蒸餾酒)、退休無業及其他、娛樂習慣-無、娛樂習慣-逛街、曾離婚、未婚、已離婚。顯示法令認知(酒駕刑罰太重)最具影響力,愈認為酒駕刑罰太重者,有愈高的再犯可能;其次為疾病狀況,有疾病者有愈高的再犯可能;第三為教育程度,教育程度愈高,教育程度再犯機率愈低;家人監控-家人愈常阻止當事人酒駕者,有愈高的再犯可能;愈偏好烈酒者,有愈高的再犯可能;退休無業者、有娛樂習慣者、無逛街習慣者、曾離婚者、未婚者、已離婚者等均有愈高的再犯可能性。顯見,不同個人特性樣本、不同心理、監控、威嚇等因素與對刑罰感受程度

與法令認知等變項,在酒駕行為均有顯著關聯。 依據上述研究發現,本研究建議未來應朝向監控多元化與阻斷方式與時俱進調整,懲罰、賠償、補救能回應民眾期待,適度及時修正刑罰懲罰手段,我等應嘗試更多努力。茲就研究所見提供如下:1、強化酒駕危險性法治教育與肇事風險觀念及肇事傷亡嚴重性危害、深耕學校公民教育、透過駕訓機構、新聞媒體等深化基礎正確觀念;2、運用名人、明星代言「酒駕零容忍」,增強社會監督機制,並提供「檢舉」機制。3、加大酒駕者違法行為懲罰成本,增加保費,使違法者自我收斂與自我約制。4、嘗試追究「第三人」連帶責任,以發揮同步監控作用。5、提升監獄酒教化實務,落實保安處分,杜絕累犯「僥倖、便宜

、冒險、不在乎」心態。 6、重視非正式社會控制及非正式社會控制活動投入,形塑民眾鄙視酒駕行為普世價值規範。7、建立整合性取締平台機制,落實執法監控力度,使「取締酒駕專案」成為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常態,進而形成民眾撻伐焦點,達到「人人監督、人人勸阻、人人管理、人人檢舉」。8、藉由杜絕阻斷工具取得,嘗試Alcolock酒精鎖運用-用科技克服酒後駕車問題,應值得嘗試。9、應從源頭「教育、預防、嚴管、嚴治、嚴懲、嚴處」等體系同步著手,才能使交通達到「有序、安全、順暢、和諧。」

i世代報告:更包容、沒有叛逆期,卻也更憂鬱不安,且遲遲無法長大的一代

為了解決駕照譯本的問題,作者珍.特溫格 這樣論述:

誰是i世代?他們和過去的世代有何不同?我們又要如何了解他們? 本書是第一本全方位理解i世代的調查報告。 而理解i世代,我們才能知道未來該何去何從!   i世代正是,或即將是你巿場行銷的對象、你要招募的新人、你台下不信任教科書的學生,或是你家中遲遲不願長大的孩子。不論你是嬰兒潮世代、X世代或是千禧世代,你都該了解他們 ── i世代跟前幾個世代的差異之大,差異形成的速度之快、來勢之洶洶,都是前所未見,且耐人尋味,原因是,青少年是對改變最為敏感的一群,因此影響i世代的事物,最後也終將影響更年長的人。   如果你就是i世代,你難道不想知道自己的世代特性是如何形成,而別人又是怎麼看待你們?  

 i世代是出生於1995年至2012年的一代,相較於過往的世代都只是數位世界的移民,他們是數位世界的原住民,他們就是在網際網路中成長,更透過網路呼吸的世代。   正如同「i世代」這個名稱所標示的,此一世代極度仰賴智慧型手機與網路,他們隨時要查看手機裡是否有新訊息,一旦無法上網,就焦慮不安──或許對他們來說,網路世界才是現實的世界。   然而,對於i世代的理解,絕不能片面簡化為「手機成癮」或「網路沉迷」。「i世代」指出了一個世代集體的心理狀態,對於網路的全然依賴,使得這個世代不善於實體世界的人際相處,拉長了童年期、延後了長大成人的時間,形成與過往的千禧世代(1980-1994)、X世代(19

65-1979)、嬰兒潮世代(1946-1964)全然不同的新世代。   可是我們真的了解i世代嗎?我們對i世代的一些觀感,的確是真實的。例如,i世代確實遠比上一代憂鬱、不愛讀書,也比上代更包容、擁抱差異。同時,他們不但遲遲不願長大,對未來更有難以言述的不安及恐懼。但或許我們對i世代仍有更多誤解──   【誤解一】i世代比過往的世代更愛跟父母作對   本書指出:i世代其實是對父母的反抗較少的一代。不僅如此,他們也更不愛冒險、更少喝酒、開車更注意安全。   【誤解二】i世代喜歡上網,是因為他們可以在網路上找到快樂   本書指出:花越多時間在螢幕前上網的青少年越容易不快樂;相反地,花越多時間

在非螢幕活動者,越容易快樂。甚至因為網路霸凌,使得i世代自殺的比率也偏高。   【誤解三】i世代已進入職場,但他們抗拒加班,老是想著創業當老闆   本書指出:i世代雖然不認為工作就是他們人生的全部,但與千禧世代相較,他們對工作有較高的現實感。此外,由於創業有較高的風險,追求穩定、不愛冒險的i世代並不嚮往創業。   【誤解四】i世代重視人生意義的追求,對於賺大錢並不感興趣   本書指出:i世代面臨不那麼優渥的經濟大環境,包括債台高築的學貸,使得他們重視經濟的富裕更甚於對人生意義的思考。此外,使用螢幕的時間增長,也刺激了他們對於財富的渴望。   【誤解五】i世代在政治上偏向自由派,支持保守派

的年輕人少之又少   本書指出:偏向自由派的年輕世代確實不少,但政治傾向朝兩極移動,才是對i世代的準確描述,i世代並非全然擁抱自由派。   其實,我們並不那麼理解i世代,事實上我們對i世代,甚至對所謂「世代差異」,都有太多的偏見。   本書作者珍.特溫格教授是「i世代」一詞的創始人,同時也是三個「i世代」女兒的母親,研究世代差異已超過二十五年。她透過大量權威的數據調查以及深入訪談,從十個層面畫出i世代的一幅幅剖繪,並透過上百張圖表,呈現i世代以及世代差異的面貌,可視為i世代藉由這些資料的集體發聲,足以作為我們理解i世代與各世代的重要指引。   i世代現在已經是國家的公民、經濟的生產者與消

費者、企業的員工,他們更可能是我們身邊的家人、親人與情人。i世代的煩惱是社會整體必須面對的問題,i世代的希望,也是我們國家的未來。   本書以中立、客觀的角度,盡可能以不帶偏見、不預設價值判斷的立場,敘述i世代的特質,並不將問題指向特定世代。事實上,作者強調,文化變遷包含許多因素,不會只有單一原因——不會只來自父母,而是包括科技、媒體、商業,以及教育的共同作用,才創造出這一整個與我們的父母及祖父母輩截然不同的文化。當文化改變時,我們全都身在其中。   【i世代小測驗】   作者在書中提出了15個小問題,可以測試看看你有多「i世代」。   請回答以下問題,看看你的生活經驗與i世代有多少重疊

,就當是一場世代差異的預演。先不管你在何時出生,讓我們看看你有多i世代?請以「是」或「否」答題。   1. 過去24小時內,你是否至少用了1小時在手機上傳訊息?   2. 你有智慧型手機上的社群軟體帳號嗎?   3. 你認為自己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嗎?   4. 你滿17歲時已經擁有駕照嗎?   5. 你認為同性婚姻應該合法嗎?   6. 你滿16歲時喝過含酒精飲料嗎(小啜幾口不算)?   7. 你在青少年時期常和爸媽吵架嗎?   8. 你上中學時,學校裡種族背景和你不同的人是否超過三分之一?   9. 你上中學時,每個週末晚上是否都與朋友共度?   10. 你上中學時,有沒有在學期間打工?  

 11. 你是否同意人際間的安全距離及預先警示是好主意,並同意這樣能減低不經意的冒犯?   12. 你在政治上是獨立派嗎?   13. 你是否支持大麻合法化?   14. 追求不涉感情的性愛沒問題嗎?   15. 你上中學時,是否經常感覺被忽略並覺得寂寞?   計分方式:回答第1,2,5,8,11,12,13,14與15題時,答「是」者得1分。回答第3,4,6,7,9與10題時,答「否」者得1分。你的分數越高,你在行為、態度與觀念上就越趨近i世代。   ★ 榮獲《Wired》雜誌2017年最佳科技圖書   ★《商業周刊》1690期書摘推薦 各界重量級推薦   ■「多樣化的個人故事與研究

資料分析的結合,賦予本書令人信服的權威感。……過去的三十年,科技不只改變了美國文化,更徹底令美國文化發生轉變。這本書的內容振聾發聵,也提出了一個至關緊要的問題:我們接下來該何去何從?」──《芝加哥論壇報》   ■「我們都亟欲了解大量使用社群媒體對青少年的影響。拜本書作者的縝密析之賜,現在我們知道:這會讓他們感到孤獨、焦慮、脆弱,女生受到的影響尤其嚴重。無論你為人父母,或者是老師、雇主,都一定要讀這容引人入勝的書,了解一下i世代與你才剛開始有點概念的千禧世代有什麼不同。」──強納森.海特(Jonathan Haidt),紐約大學史登商學院教授、《好人總是自以為是》(The Righteous

Mind)作者   ■「珍.特溫格將針對一個世代的研究資料整理成書,不僅提出令讀者大為意外的驚人發現,更協助我們理清頭緒,了解該如何看待這些發現。任何對了解學生感興趣的人,一定要讀一讀這本書。」──蒂姆.埃爾莫爾(Tim Elmore),《拋開舊地圖大步前進》(Marching Off the Map)作者、GrowingLeaders.com董事長   ■「當今主宰世代變遷研究領域的專家,在本書中針對i世代提出見解,並探討僅僅在過去五年間就發生的種種巨大變化。很少有對現象的描述能如此聳人聽聞,卻又真實得不能再真實。」──麗莎.韋德(Lisa Wade),《美式約炮文化》(American

Hookup: The New Culture of Sex on Campus)作者   ■「這是一本改變既有遊戲規則的書。面對1995-2012年出生的年輕人,如果想掌握為人父母、為人師表之道,在職場上招募、雇用他們,或者對他們行銷,還是想拿到他們手中的選票,你都需要讀這本書。《i世代報告》會使你對下個世代美國人的看法改觀。」──茱莉安娜.梅納(Julianna Miner),喬治梅森大學公共衛生教授   ■「特溫格博士透過縱向科學研究資料和個人訪談,揭露了一個真正獨特的世代。這是一本內容淺顯易懂、科學資料豐富的讀物。」──拉里.羅森(Larry D. Rosen),名譽教授,《紛擾

心靈:高科技世界中的古老大腦》(The Distracted Mind: Ancient Brains in a High-Tech World)共同作者   ■「《i世代報告》一書充滿珍貴的洞見,能改變既定的遊戲規則,是這個十年的『必讀』作品,非常推薦父母、教育者、企業領袖閱讀。特溫格博士的發現相當有趣,並提出令人信服的觀點,針對問題更提供了非常寶貴的解決方案。」──蜜雪兒.博爾巴(Michele Borba),教育學博士、教育心理學家,《我們都錯了!同理心才是孩子成功的關鍵》(UnSelfie)作者   ■「珍.特溫格是世代差異研究的頂尖權威,她的研究時常處在許多時代趨勢的最前端。她的

最新著作《i世代報告》描繪了當代令人驚訝的嶄新常態。任何對年輕人和科技有興趣的人,都一定要讀一讀這本書;書中充滿饒富趣味的研究資料,從許多獨特層面切入,帶我們了解現今的年輕一代。」──雅爾妲.烏爾斯(Yalda T. Uhls),《媒體媽媽、數位爸爸》(Media Moms and Digital Dads)作者   ■「我們都對當今的青少年和年輕成人族群有一定的印象,但他們真正的情況究竟為何?珍.特溫格多年來透過系統性調查累積資料,以了解歷代年輕族群的經驗、態度、心理特徵如何隨著世代更迭而改變;她對這些常模研究資料的運用方式相當專業。本書結合嚴謹的統計數據分析、富有洞見的訪談、出色的寫作手

法,成為一本可信度高、引人入勝的作品。」──彼得.格雷(Peter Gray),波士頓學院(Boston College)心理學研究教授,《會玩才會學》(Free to Learn)作者   ■「《i世代報告》是一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科學研究書籍,書中針對現今的年輕成人族群提出了驚人的看法。如果有興趣了解美國未來棟樑的行為習慣和心理運作,請從本書開始!」──伊萊.芬克爾(Eli J. Finkel),《非成即敗的婚姻》(The All-Or-Nothing Marriage)作者  

戶籍登記與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之研究

為了解決駕照譯本的問題,作者黃正芳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民法親屬編自1930年12月26日國民政府令制定公布全文171條條文,並自1931年5月5日施行,迄2010年5月19日止,期間歷經13次修正與增訂條文,修正及增訂內容除有關夫妻財產制外,另包含結婚形式要件(第982條)、子女從姓約定與變更(第1059條)、非婚生子女從姓(第1059條之1)、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第1063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第1067條)、收養(第1072條至第1083條之1)等,對於戶政事務所之登記作業,均產生重大改變。然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律卻未與民法親屬編為同步修正,導致實務運作上有所矛盾,甚或窒礙難行,民眾與戶政機關無所適從,惟賴內政部以

行政函釋為過渡因應之道。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三章係針對「父母子女」(第1059條至第1090條)為規範。依上開規範,子女與生母間視同婚生子女,有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子女與父親間,則以婚生子女或準正視為婚生子女者,方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存在。準正視為婚生子女於民法第1064條雖有明文規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雖非生父,亦被推定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質言之,現行民法親屬編之父母章節,乃著重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至於事實上之生父與子女(非婚生子女)關係,則未詳為規範保護。關於非婚生子女之從姓、認領與訴訟上之權利,雖然民法親屬編及相關訴訟法有所規範,且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亦無將非婚生子女之權益保護摒除於

外,但究非周全無瑕。故而,本研究擬藉由紀錄雲林縣大埤鄉戶政事務所實施戶籍登記作業情況,透過實務上運作概況比對相關司法判決之認定理由,並紀錄出現那些問題?希望藉由實務的運作經驗,釐清戶籍登記對於非婚生子女權益保護所衍生之釋疑。針對本研究所得,茲提出以下建議:一、結婚形式要件  修正民法第982條規定。 將原條文「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修正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

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二、兩願離婚之方式 修正民法第1050條規定。 將原條文「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修正為:「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刪除須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並增訂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蓋我國現行婚姻制度既改採登記主義,則當事人雙方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經戶政人員審核身份無誤即可。有關須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部分,於實務運作上無實質意義,誠屬累贅,宜予刪除。三、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 分居是否增訂為訴請離婚事由之一,多有爭議。但為

保障婚姻關係,在雙方衝突時有冷靜思考之空間與緩衝之時間,可增訂分居之協議與向法院聲請分居之宣告,並規定分居期間及分居時之權利義務;另分居多久時,才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增訂分居制度及訴請離婚之限制,除可降低離婚率外,亦可避免婚姻當事人雙方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四、制定身分確認法:  為保障非婚生子女之權益,政府應以公費方式為新生兒鑑別生父、生母的身分。透過法制化程序,強制公部門落實鑑別政策,免費提供DNA鑑定,非婚生子女之身分確認始有保障。五、增訂同居生子權益之規定:  於民法親屬編增訂條文,明定兩性同居時,必須協議所有的權利義務對等關係,包括其子女的身份確認,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

依相關規定辦理。除可刺激許多不願意結婚的人同居生子外,並可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及防止同居生子後,拒不履行協議條件之約束規範。六、建立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制度:  全民均須接受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教育認證,要拋棄歧視非婚生子女的思維,以互相尊重及以愛的關懷作為人際關係的出發點,從基礎教育做起,政府機關並應接受人民的歧視申訴。七、修正國家賠償對象之規定:  現行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修正為「本法於被害人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人時,亦適用之。」原條文規定是採取相互保證主義,必須

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可適用成為我國國家賠償法保護之客體。但國際人權保障是普世尊重的價值,被害人保護制度為國家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面臨人權保障國際化浪潮,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政府人權立國施政理念,建議刪除平等互惠原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