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枝輝寫的 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高速公路車禍處理也說明:高速公路車禍 處理 餵母乳不能吃什麼. ... 車禍糾紛的解決,通常要先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只有肇責歸屬釐清後,才有可能切入賠償的議題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宮文祥所指導 鄭羽翔的 我國車種分流制度之探討——以普通重型機車騎士為中心 (2021),提出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動自由、一般行為自由、駕車自由、平等權、車種分流、風險社會、交通風險、國家保護義務、道路交通、禁行機車、機車專用道、優惠性差別待遇、實質平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聯合大學 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羅乾鐘所指導 陳彥銘的 應用二階段資料包絡分析探討台灣縣市交通安全管理效率 (2020),提出因為有 資料包絡分析、效率、交通安全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七課-肇事預防與處理則補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 P.3. 車禍處理原則 ... 為避免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因肇事車輛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 ... 手機時請利用高速公路旁之緊急服務電話,並說.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疑難案件裁判要點與依據

為了解決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作者陳枝輝 這樣論述:

囊括了機動車與交通事故相關疑難及焦點問題處理的若干規則,將司法實踐中常見疑難問題分門別類,以法規和案例為依托,務求詳解,完整呈現每一焦點問題的解決途徑或視角。 上編:責任篇 事故責任認定 1.事故認定書證據效力——事故認定書,不服可起訴?(事故認定) 2.意外事故與民事責任——事故屬意外,責任誰來擔?(意外事故) 3.無法認定責任的處理——責任無法定,過錯靠推定?(無法定責) 4.二次事故與連環事故——連環事故傷,責任如何分?(二次事故) 5.事故無責與民事賠償——事故無責任,侵權亦當賠?(民事責任) 6.行人違章與責任比例——行人有違章,賠償如何定?(行人違章) 7.行人

全責與賠償義務——行人負全責,撞了算白撞?(行人全責) 8.事故主次責任與賠償——責任分主次,賠償何比例?(主次責任) 9.同等責任與事故賠償——事故同等責,賠償各一半?(同等責任) 10.非機動車與行人碰撞——均非機動車,損害如何賠?(過錯責任) 特殊性質車輛 11.無償借用車肇事責任——借車出事故,損失找誰賠?(出借車輛) 12.承租車輛的賠償主體——租車出事故,損失如何賠?(租賃車輛) 13.借名車主的法律責任——借名辦登記,該負何等責?(借名購車) 14.套牌車肇事責任主體——肇事套牌車,誰是責任人?(套牌車輛) 15.掛靠車輛的責任區分——掛靠車肇事,是否連帶責?(掛靠車輛) 16.

分期付款車肇事責任——分期付款車,誰負事故損?(分期付款) 17.盜搶機動車肇事責任——盜搶機動車,車主有無責?(盜搶車輛) 18.擅自偷開機動車肇事——偷開他人車,肇事該誰賠?(擅自偷開) 19.未過戶車輛事故責任——買賣未過戶,肇事誰來賠?(未辦過戶) 20.特種車輛優先通行權——特種機動車,肇事怎定責?(特種車輛) 特殊活動事故 21.無償搭乘的車主責任——好意搭乘車,肇事車主賠?(好意同乘) 22.情誼活動中事故責任——相約戶外游,車禍共同擔?(情誼活動) 23.幫工活動中事故責任——幫工出車禍,損失誰負擔?(幫工活動) 24.代駕情形與事故責任——代駕出事故,賠償誰之責?(代駕肇事)

25.維修期間的車輛損害——車輛維修期,事故誰之責?(維修車輛) 26.學習駕駛員事故賠償——新手出車禍,教練陪練責?(培訓陪練) 27.事故救援期間的損害——事故救援期,損害誰賠償?(事故救援) 28.上下車輛時事故致損——上下車受傷,是否車方責?(上下車輛) 29.乘客非事故損害賠償——乘客受損害,車方有無責?(安全保障) 30.非道路事故責任承擔——非道路事故,責任如何定?(特殊交通) 特殊償付主體 31.雇員受損與雇主賠償——雇員事故傷,雇主是否賠?(雇員損害) 32.雇員肇事與雇主責任——雇員闖的禍,對外雇主賠?(雇主責任) 33.胎兒利益的民法保護——胎兒未出生,事故可索賠?(胎

兒利益) 34.無名受害人死亡賠償——死者無名氏,損失如何賠?(無名死者) 35.侵權人死亡賠償主體——司機肇事亡,損失誰來賠?(賠償主體) 36.受害人死亡求償主體——受害人死亡,如何去求償?(求償主體) 37.涉外事故的特殊規定——外籍受害人,處理何特殊?(涉外事故) 38.高速公路管理者責任——高速路出事,管理者何責?(高速公路) 39.道路通行障礙致事故——道路障礙物,肇事誰負責?(通行障礙) 40.道路設施或設計缺陷——設施有缺陷,事故該誰賠?(道路設施) 混合責任情形 41.侵權責任與工傷賠償——工傷已獲賠,侵權再主張?(工傷賠償) 42.違約與侵權責任競合——乘客受傷害,違約侵權

賠?(違約競合) 43.兩車相撞致他人損害——兩車致人傷,是否連帶責?(數人侵權) 44.承攬關系與事故賠償——承攬人受傷,定作人賠否?(承攬關系) 45.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交通肇事罪,民事如何賠?(刑民沖突) 46.醫療侵權與事故責任——交通再醫療,兩事故怎賠?(醫療侵權) 47.職務行為與法人責任——駕駛單位車,肇事誰負責?(法人責任) 48.侵權責任與人身保險——侵權已獲賠,保險再一份?(人身保險) 49.夫妻關系與侵權之債——乘坐配偶車,受傷是否賠?(夫妻關系) 50.旅游過程中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亡,旅行社何責?(安保義務) 中編:賠償篇 人身損害賠償 51.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

—傷者醫療費,如何去主張?(醫療費用) 52.誤工費賠償原則確定——誤工費賠償,如何來計算?(誤工費用) 53.護理費賠償計算標准——護理人員費,如何定標准?(護理費用) 54.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扶養生活費,確定何標准?(被扶養人) 55.交通住宿營養等費用——差旅營養費,支付何條件?(其他費用) 56.后續治療費用的索賠——后續治療費,是否可再訴?(后續治療) 57.精神損害撫慰金承擔——精神撫慰金,多少如何定?(精神損害) 58.殘疾賠償金確定標准——殘疾賠償金,如何來確定?(殘疾賠償) 59.死亡賠償金計算標准——死亡賠償金,地域定標准?(同命同價) 60.死亡賠償金法律性質——死亡

賠償金,是否算遺產?(法律性質) 財產損害賠償 61.寵物犬損害賠償責任——撞死寵物犬,損失如何算?(寵物侵權) 62.車輛貶值損失的賠償——車輛貶值損,是否應當賠?(貶值損失) 63.車輛修理費賠償范圍——車輛修理費,是否能全賠?(修理費用) 64.機動車停運損失賠償——因事故停運,損失應否償?(停運損失) 65.鑒定費用等其他損失——鑒定等費用,損失都能賠?(其他損失) 66.車輛爆胎責任的認定——爆胎致事故,廠家有無責?(產品責任) 67.盜損車輛與物業責任——小區丟了車,物業是否賠?(物業服務) 68.經營場所與安保義務——機動車丟失,商家是否賠?(安保義務) 69.機動車購銷合同糾紛

——新車出故障,損失賣家賠?(購銷合同) 70.賠償協議的法律效力——事故已私了,協議有無效?(賠償協議) 下編:保險篇 一般原則規定 71.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追加保險人,共同做被告?(保險公司) 72.機動車險第三者認定——車上人員險,何為第三者?(車上人員) 73.掛車保險責任的賠付——掛車出事故,保險如何賠?(掛車保險) 74.過渡期三者險的性質——三者責任險,性質如何定?(過渡期間) 75.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保險訂合同,效力如何定?(合同生效) 76.保險車輛的價值認定——保值和實值,哪個為標准?(保險價值) 77.爭議條款的解釋規則——條款有爭議,如何來解釋?(解釋規則) 7

8.無證駕駛機動車認定——駕車需資格,如何算無證?(駕駛資格) 79.未注冊年檢保險賠付——車輛未年檢,保險是否賠?(注冊年檢) 80.保險索賠時效的認定——索賠時間久,保險照樣賠?(索賠時效) 機動車交強險 81.酒駕肇事與保險賠償——酒駕出事故,保險賠不賠?(醉酒駕駛) 82.無證駕駛與保險責任——無證駕駛車,肇事保險賠?(無證駕駛) 83.保險公司追償權行使——保險已理賠,能否再追償?(保險追償) 84.肇事逃逸與保險賠付——肇事司機逃,保險能否賠?(肇事逃逸) 85.未投交強險賠償責任——未投交強險,肇事如何賠?(未投保險) 86.交強險比例賠付原則——多人數份保,保險怎分配?(比例賠

付) 87.未辦交強險過戶責任——保險未過戶,肇事照樣賠?(保險過戶) 88.超責任限額保險賠付——損失超限額,保險如何賠?(分項限額) 89.重復投保交強險賠付——兩份交強險,出事都得賠?(重復投保) 90.損傷參與度與賠償額——損傷參與度,是否應考慮?(責任構成) 機動車商業險 91.保險車輛與保險利益——投保他人車,保險賠給誰?(保險利益) 92.無責免賠條款的效力——事故無責任,保險賠不賠?(無責免賠) 93.免責條款的法律效力——免責有約定,是否生效力?(免責條款) 94.未辦理保險批改手續——保險未過戶,是否應當賠?(批改法條) 95.汽車自燃損責任認定——機動車自然,損失怎彌補?

(車輛自燃) 96.車輛盜搶險賠付原則——機動車毀損,盜搶險賠否?(盜搶險損) 97.車輛用途變更的認定——家用改營運,出險是否賠?(車輛用途) 98.車輛超載與保險拒賠——機動車超載,保險賠不賠?(車輛超載) 99.准駕車型與保險責任——小貨開大車,肇事保險賠?(准駕車型) 100.理賠前置程序的效力——理賠設前提,是否有效力?(前置程序) 附錄 附錄1:本書典型案例來源及載體索引(本書引用典型案例來源) 附錄2:交通事故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本書主要引用法條來源)

我國車種分流制度之探討——以普通重型機車騎士為中心

為了解決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作者鄭羽翔 這樣論述:

交通影響人類生活甚鉅,我國道路交通事故高居不下,其身亡者又以機車騎士為大宗。就此我國長年以來之作為乃係將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分開以為因應,藉此分流以達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及保障用路人之安全。此等措施涉及人民得自由選擇不同道路交通方式之限制,為憲法第22條一般行為自由下駕車自由保障之一環。我國駕駛車輛主要態樣為汽車與機車,以「車種分流」之方式進行管理,除構成限制人民駕車自由外,此等措施亦形成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使用道路之差別待遇或差別影響,可能違反憲法第7條之平等權保障意旨。現代社會之風險已成為生活無法避免之部分,對於機車騎士之保障得以自憲法上保障人民基本權為基礎,導出基本權客觀規範之價値秩序,確立國

家保護義務,透過監控管理來履行保護義務,以預防道路交通秩序之危害發生。 針對道路之使用權國家須注意公物應公平分配予人民作使用,亦涉及平等權之保障,屬於憲法上之權利;優先使用或通行利益之優先權,應可認屬法律上之權利。又以公路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主體架構可知,我國道路交通制度具一般用路之原理原則,對於機車騎士實屬此原則下之例外規範。我國主要發展出限制機車騎士憲法第22條一般行為自由下駕車自由「禁行機車」、「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以及「強制兩段式左轉」四種態樣。惟於未設有機車專用道之情形下,禁行機車與強制兩段式左轉之規定可能逾越法律授權,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可能有違法律保留原則。縱使得以

通過法律保留原則,道路使用規範藉由不同空間安排管理下,無形中劃分道路空間之「權力位階」,使機車騎士族群於使用道路時,落入生命及身體皆較汽車駕駛不利之社會上結構性弱勢,使其未獲公平之有限道路空間使用分配。此等規範皆未具正當化事由,未使本質上與汽車駕駛相同之機車騎士於有限之道路空間獲得公平之分配,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與第23條比例原則。人民自由且合法使用運具,國家應予以尊重,不得過度限制,且須保障其獲得公平之道路使用分配,否則將屬違憲,而非處於立法政策與行政裁量之範圍內。國家對於機車騎士之限制,僅須回歸一般道路使用原則,仍可使機車騎士獲得公平之道路使用分配;但仍須配合道路交通教育、道路交通工程與道

路交通執法以符憲法保障第7條平等權以及第22條一般行為行為為自由下駕車自由之意旨。

應用二階段資料包絡分析探討台灣縣市交通安全管理效率

為了解決高速公路車禍肇事責任的問題,作者陳彥銘 這樣論述:

國內各縣市政府 每年均投入許多人力、 財力、物力等交通安全警政資源,期望減少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 然而警政資 源 的投入 必須經由妥適的安排與運用,方能達到最大程度減少交通事故與人生命財產損失的交通安全警政目標。本研究應用以差額變數為基礎之二階段資料包絡分析法 (Slack-Based Two-Stage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與超效率模式 (Super-Efficiency Model)探討各縣市 2015至 2019年 交通安全 管理 效率的績效表現。研究結果顯示2015至 2019年各縣市違規舉發效率平均為 0.7715 5年間效率由 0.

8197逐年退步至 0.7582,各縣市執法減災效能平均為 0.8066。在違規舉發與執法減災權重相等下,各縣市交通安全管理效率平均為 0.789;當設定執法 減災權重0.8較違規舉發權重高時,各縣市交通安全管理效率平均為 0.8。因此各縣交通安全管理效率約有 20%以上的改善空間。研究結果也發現六都之違規舉發效率與違規舉發超效率指標顯著高於非六都縣市,北部縣市之違規舉發效率與違規舉發超效率指標顯著高於中部及南部縣市。而東部縣市之執法減災效能與執法減災效能超效率指標顯著低於北部、中部及南 部縣市。 所有縣市中新北市及台北市有最高的交通安全管理效率。新北市、台北市、苗栗縣與新竹縣在 BCG矩陣中

屬於具有高違規舉發效率與高執法減災效能的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