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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臺北市立松山工農綜合高中新聞公告也說明:二、本會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除原有111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 ... (二)必修單科學業成績採計科目,新增「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科。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教育研究所 丘愛鈴所指導 徐雅芳的 大學甄選入學制度意見之調查研究:以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為例 (2011),提出111繁星在校成績採計科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學甄選入學、繁星計畫、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詹盛如所指導 蘇筱玲的 高等教育機會均等:以繁星計畫為例 (2009),提出因為有 教育機會均等、繁星計畫的重點而找出了 111繁星在校成績採計科目的解答。

最後網站111學年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參採學測3考科最多 - Tvbs新聞則補充:學科能力測驗科目包含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等6考科,繁星推薦和申請入學所有校系皆參採(包含檢定、倍率篩選、採計)學測3至5考科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1繁星在校成績採計科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大學甄選入學制度意見之調查研究:以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為例

為了解決111繁星在校成績採計科目的問題,作者徐雅芳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瞭解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對大學甄選入學制度實施方式之意見,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調查對象為高雄市17所高中的教育人員,問卷調查共發出500份,有效問卷共有425份,問卷回收率為85%,研究工具為自編「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對大學甄選入學制度實施意見之調查問卷」,問卷整體信度Cronbach α值為.894。根據問卷調查以描述統計與卡方考驗進行統計分析,獲得以下結論:壹、 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對大學繁星推薦管道實施方式之看法一、約85%的問卷填答者對大學繁星推薦管道實施方式之看法持肯定態度。 二、社區高中與明星高中之教育人員對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管道適性推薦與多元選才目標之達成,持相

反意見。三、大學繁星推薦名額之增減,高中教育人員有不同意見。四、大學繁星推薦之錄取方式仍是以學科為重的智育導向。 五、全國高中試題與教師評分標準不一,將在校成績視為等值評比有失公平。六、選修科目與藝能科目成績,不宜納入高中在校成績排名百分比中。七、高中在校成績排名百分比,自然組與社會組應分開排名。貳、高雄市高中教育人員對大學個人申請管道實施方式之意見一、約96%的問卷填答者對大學個人申請實施方式之看法持肯定態度。二、大學增加個人申請名額可提高學生入學機會,但相關費用造成學生經濟負擔。三、大學個人申請口試及審查資料之準備,影響學生高三下學期學習。四、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未建立高

中生審查資料查核機制,難以客觀評定。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最後針對繁星推薦管道實施方式、個人申請管道實施方式,與未來研究者三方面提出若干建議,以供參考。關鍵字:大學甄選入學、繁星計畫、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高等教育機會均等:以繁星計畫為例

為了解決111繁星在校成績採計科目的問題,作者蘇筱玲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以繁星計畫參與者的角度探討我國高等教育機會,主要目的有(一)探討繁星計畫入學學生之家庭社經背景狀況。(二)了解98年繁星計畫錄取與未錄取學生對於此制度之公平性之看法與意見。(三)探討已藉由繁星計畫進入大學學生之學習動機,學業成就表現與生活適應情形。(四)歸納研究結論提供相關單位辦理繁星計畫改進之參考。為達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半結構式訪談法。訪談對象分為兩部份,第一部分為98年社區高中應屆畢業生8位,從錄取者與未錄取者的對比角度,評析繁星計畫實施之公平性;第二部份為96~97年已由繁星計畫進入明星大學之大學生9位,了解繁星學生入學後的學業與生活適應情形。根據上述研究方法所獲得的資料

與分析結果,提出以下的結論:(一)以繁星計畫入學的學生,家庭社經背景多為普通,甚至不佳,並非家庭社 經背景優勢學生作為進入明星大學的捷徑。(二)繁星計畫錄取生與未錄取生對繁星計畫開放對象、比序標準、分發結果持 不同看法。 1.繁星計畫名額開放給明星高中學生,錄取者認為公平;未錄取者認為不 公平。但兩者皆認為偏鄉高中依然處於升學弱勢。 2.錄取者與未錄取者皆認同各校篩選標準之合理性以及比序標準中沒有 面試的規定。但是在校成績公平性之爭議會因自然組與社會組以及教師 主觀性評量,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3.錄取者與未錄取

者皆認為一所大學只能錄取同一所高中一名學生之限 制不甚合理。(三)以繁星計畫入學的學生學習動機強烈、學業表現良好,平均排名於班上前 二分之一,生活適應良好,與其他管道入學的學生比現沒有太大的差異。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建議。(一) 繁星計畫應給予偏鄉高中保障名額,才能平衡城鄉差距。(二) 自然組與社會組在校成績的採計科目應一致,比較的基準點才會平等。(三) 參與繁星計畫之校系應該取消「不得轉系的限制」,給予學生更自由的學習空間。(四) 繁星計畫的錄取規定應取消同一所大學只能錄取同一所高中一名學生的限制,開放至二至三名較為合適。(五)

繁星計畫篩選標準可更加多元與彈性化,較能挑出有潛力的優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