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1927年中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余杰寫的 1927:共和崩潰 和余杰的 1927:民國之死(新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八旗文化 和八旗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台灣文學研究所 蘇碩斌所指導 蘇郁欣的 師共以反共:國民黨文藝政策之變遷(1924-1956) (2019),提出1927年中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民黨、反共文學、文藝制度、文藝組織、文藝政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徐育安所指導 董幸文的 企業犯罪能力與制裁之研究-以公司與負責人之責任結構為核心 (2017),提出因為有 法人犯罪、兩罰制、法人刑事責任、犯罪行為主體、組織失靈、同一視理論、法令遵循計畫的重點而找出了 1927年中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927年中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1927:共和崩潰

為了解決1927年中國的問題,作者余杰 這樣論述:

  跳脫欽定史觀與支配意識形態,「去國民黨化」的近代中國史!   歷史轉向的關鍵年代,透視百年中國的興衰起伏!   在過去國民黨以國家機器推動的意識形態教育裡,1927年因為「北伐」與「清黨」的成功而被視為奠定中華民國邁向繁榮富強的關鍵一年,只是這個充滿希望的歷史進程卻不幸被後來的日本侵華與中共叛亂給打斷。然而,余杰在前作《1927:民國之死》中以豐富的史料、翔實的論證推翻被國民黨扭曲的史實,指出「北伐」推翻的北洋政府不僅合法,而且多有建樹,而「清黨」的血腥屠殺更摧毀了國民黨內所剩不多的理性良知,中國的未來也因此江河日下……   在《1927:共和崩潰》中,余杰再次透過對25個精彩

民國人物生平事蹟的深度考察,進一步呈現這個關鍵年代的政治、社會與思想脈絡。在1927年,我們看到:   ★「百年中國唯一的外交家」顧維鈞,雖然不屬於任何北洋派系,卻選擇在北洋政府即將崩潰之際擔任「署理總理」並兼任外交總長,只為了「保證根據憲法使國家事務有序地進行」。   ★陳獨秀遭到「武漢分共」的打擊,倉皇逃命,也喪失了在共產黨內的地位,甚至他的兩個兒子也先後被捕殺。這一年成為他人生的分水嶺,從意氣風發的北大文學院院長與「中國共產黨的創始者」淪為「共匪首領」。   ★鄧小平於1927年當上中共中央黨部秘書長,在其權力之路上邁出至關重要的一步。   ★「雲南王」龍雲在連續多場九死一生的政

爭中,結束雲南的內戰,展開他長達18年的統治,並積極推動雲南的現代化,其中「西南聯大」與「滇緬公路」的建設影響未來甚鉅。   ★「奉天總領事」吉田茂已經精準地看出「即便最優秀的中國人也缺乏共和的意識和素質,中國無法維持民主制度和共和政府」。日本戰敗後他出任首相,以「輕型軍備、重視經濟、日美安保條約中心主義」的「吉田路線」領導日本復興,使中國與日本踏上完全不同的歷史路徑。   ★首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女作家賽珍珠在「南京事件」中受到仇外、反西方的國民革命軍追殺,輾轉逃往日本長崎。從此她對國民黨與蔣介石採取批判的態度。於是,在歷史上第一個與中國有關的諾貝爾獎頒獎儀式上,國民黨政府明令駐瑞典

大使不得出席,一如中共在2010年抵制劉曉波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   除上述人物之外,本書分別從25位共和的守護者、政權的顛覆者、動刀槍者、時代的開風氣者、民族的尋路者、與外來的異域人士等六種角度,透視民國終結的真相。內容廣泛多元,人物刻畫精彩生動,是深入瞭解民國歷史與國共興衰不可多得的讀本。 名人推薦   專文推薦:   李福鐘(政大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潘光哲(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兼胡適紀念館主任)   聯合推薦:   林泉忠(中研院近史所前副研究員)、胡川安(「故事」網站主編、中央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進金(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薛化元(政大歷史系教授)

1927年中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旅遊太原風光 聽山西故事
陸軍一級上將
閻錫山
Yan Xishan
中華民國第4任行政院院長
任期
1949年6月13日-1950年3月15日
1883年10月8日(光緒九年九月八日)
大清山西省五臺縣
逝世 1960年7月22日(76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籍貫 山西省五臺縣
國籍 大清(1883-1911)
中華民國(1912-1927)
中華民國(1927-)
政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晉系)
專業 軍人
獲獎 青天白日勳章
軍事背景
服役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陸軍
服役時間 1927年-1960年
軍階 陸軍一級上將
學歷
太原國立武備學堂
(1905年)
日本東京振武學校攻讀
(1905年)
東京日本士官學校攻讀
(1909年)
經歷
(清)山西陸軍第二標教練官
(1909年-1910年)
(清)山西陸軍第二標標統
(1910年-1911年)
山西省政府都督
(1911年)
山西省政府民政長
(1911年-1914年)
山西督軍
(1916年-1917年)
(國民政府)山西省政府主席
(1917年-)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
(1927年5月22日-1947年)
(國民政府)第三集團軍總司令
(1927年-)
(國民政府)平津衛戍總司令
(1927年-)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
(1927年-)
太原政治分會主席
(1927年-)
(國民政府)內政部部長
(1928年10月24日-1928年12月28日)
(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1928年12月27日-1947年)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
(1928年-1938年)
(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8年-1929年)
(國民政府)禁菸委員會委員
(1928年1月-1929年)
(國民政府)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
(1929年1月24日-1933年)
(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9年)
(國民政府)賑災委員會委員
(1929年)
(國民政府)國軍編遣委員會常務委員
(-1930年11月15日)
(國民政府)全國陸海空軍副總司令
(1930年)
北平國民政府主席
(1930年9月9日-1930年11月4日)
(國民政府)太原綏靖公署主任
(1932年)
(國民政府)財政委員會委員
(1932年)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
(1935年12月18日-1938年)
(國民政府)第二戰區司令長官
(1937年-1945年)
(國民政府)山西省政府(兼)主席
(1943年-)
行政院院長
(1949年6月13日-1950年3月15日)
中華民國代理總統(代行時任代總統李宗仁職權)(1949年11月20日-1950年3月1日)
國防部部長(行政院院長兼任)
(1949年6月13日-1950年2月1日)
總統府資政
(1950年3月-1960年5月23日)
閻錫山(1883年10月8日-1960年5月23日),字百川、伯川,漢族,山西省五臺縣人,清末舉人,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將軍府同武上將軍,中華民國國軍(及其前身國民革命軍)陸軍一級上將,北洋軍閥晉系領袖,曾任行政院院長、國防部部長及總統府資政等職務,1949年11月20日至1950年3月1日代行時任代總統李宗仁職務,是中華民國行憲至今唯一一位代理總統職權、形同國家最高領導者的行政院長。閻錫山主政期間,其管轄之山西省自1911年辛亥革命後建立以來,經歷多場內戰、抗日戰爭及國共內戰依然屹立不倒,直至1949年4月太原戰役結束後被共軍佔領為止,一共歷經38年,是眾多軍閥中紀錄最長者。

師共以反共:國民黨文藝政策之變遷(1924-1956)

為了解決1927年中國的問題,作者蘇郁欣 這樣論述:

本文考察國民黨文藝制度自1924年至1956年間經歷「學共產黨」開始從而花費數十年時間在「反共產黨」的歷史變遷過程。過往的國民黨文藝政策研究,多關注戰後遷臺的時期,因此也傾向觀察到國民黨堅決反共的文藝政策。然而,若將國民黨文藝工作的時間尺度拉長、組織尺度拉深,可觀察到國民黨文藝制度有幾個變異頗大的不同階段。本文採用歷史制度論為研究框架,區分文藝制度、文藝組織、文藝政策三個不同層次的研究對象,以國民黨的文藝組織為主要焦點,但向上探討組織所存在的制度環境、向下分析文藝組織運作的文藝政策。由以上的分析框架,本文主張,必須由一九二〇年代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合作關係談起,才能知悉國民黨如何在僵化的制度環境

下、啟動「以共為師」的組織技術,從而在數十年間展開難以匹敵共產黨的反共文藝政策,直至一九六〇年代才有所轉型。循此,國民黨文藝制度歷史可分解為三個主要階段來觀察:(一)強審查弱組織的階段:1920年代國民黨在蘇聯的指導下認識文藝的政治影響力,但仍侷限於政治宣傳的作法;相對於共產黨的全面新創文藝黨團組織,國民黨的文藝政策是置於「政治制度」附屬之下,而未能在國民黨內發展出有力的官方文藝組織;(二)文藝組織整合的階段:抗戰期間,國民黨仍繼續維持文藝作品的政治審查,以防杜共產黨勢力入侵,但已試著利用文藝組織攏絡、收編左翼文藝工作者,並在抗戰末期首次成立了對抗共產黨的文藝組織,只是在國共內戰仍不敵共產黨的

文藝操作能力進而在宣傳工作上失利;(三)文藝組織戰爭的階段:國民黨遷台後,意外得到免於直接面對共產黨的制度環境,而在重啟戰爭氛圍的需求下、延續了抗戰期間未竟的文藝組織工程,並在此時完備了官方文藝組織、強化敵我對立的分化──此種反共文學品味展現出「敵我廝殺」的單調敘事,卻也因為1950年代中期國民黨接觸到「美援」的文藝制度,急速在1960年代由「現代主義」帶出「冷靜自制」的反共文學新品味,告別糾纏國民黨數十年的「師共以反共」之文藝鬥爭史。

1927:民國之死(新版)

為了解決1927年中國的問題,作者余杰 這樣論述:

  真正的「中華民國」早已被蔣介石埋葬!   民國十六年蔣介石率領的北伐與清黨,伐掉的不只是軍閥,還有國旗、國歌與國會。   清掉的不只是共產黨,還有國民黨的理念與良知。   1927年,蔣介石領導的國民政府完成了被國民黨史觀學者歌頌不已的「北伐」與「清黨」。然而,透過不同的史料分析,後世發現真相是「北伐」推翻了當時合法且廣受世界各國承認的北京政府,而「清黨」不僅以血腥屠殺殃及大量無辜,種下國共兩黨的血海深仇,隨後國民黨更效法了蘇聯的模式,建立黨、政、軍一把抓的權威體制。   若以1927年為分界線,這一年的前後可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民國」。1927年之後的南京政府,拋棄了北京中華民

國政府之法統,國旗、國歌均被變更。在其冠冕堂皇的五院制當中,國會和最高法院都有名無實。此後二十二年,國民黨政權腐敗無能,坐視農村經濟凋敝,又與城市新興資產階級爲敵,雖然對日抗戰有功,最終仍丟掉中國大陸。   然而,在國民黨、共產黨相繼掌權之前,短暫但蓬勃的自由氛圍一度在中國大地上欣欣向榮。由於政治權力分裂,老百姓相對享有更多的自由,知識分子與愛國青年遂有施展抱負的空間。1927年前後的中國:   ◎達賴喇嘛十三世引入現代電力系統讓拉薩有了電燈。張作霖治下的東北在民生經濟、社會安全上皆優於關內。   ◎孫傳芳重用丁文江開發大上海,放手郭秉文在南京興辦東南大學。   ◎「現代旅遊觀光業之父

」陳光甫成立中國旅行社並創辦中國第一份專業旅遊刊物《旅行雜誌》。   ◎落魄的前清舉人劉大鵬雖然一窮二白,但因受到言論自由、主權在民等新觀念的啟蒙,上書南京政府抗議「晉綏軍總司令」閻錫山的苛稅。然而,山西在閻錫山三十八的經營下,一度成為「模範省」,甚得胡適、梁漱溟好評。   ◎昭和天皇的登基改變了日本對中政策,川島芳子正好繼承父親遺志,斡旋於中、日、滿之間,圖謀復國大業。   余杰相信,這段歷史可以作為未來中國應當參考的借鏡:唯有破除統一與威權的迷思,中國才能存在真正的繁榮與多元。   25篇關鍵人物精彩傳記,透視民國終結的真相。   為了完整呈現這段歷史,余杰仿效黃仁宇《萬歷十五年

》之筆法,挑選了25位代表性人物,透過書寫他們在1927年前後的生命歷程、政治理念與精神取向,來呈現中國的真實面貌,進而探討近代中國由帝制走向憲政共和的轉型為何全盤失敗。其中既包含了蔣介石、毛澤東、汪精衛、胡適等重要人物,但為了突破傳統國共兩黨單一史觀的框架,余杰更廣泛地納入過去不被重視的角色,諸如其中包括代表了庶民社會的商人、農民,如劉大鵬、張幼儀;為少數民族與邊境地帶發聲的川島芳子、圖登嘉措(十三世達賴喇嘛);還有反映了列強的觀點的鮑羅廷、史迪威等外國人。內容廣泛而細膩,是深入瞭解民國歷史與國共興衰不可多得的讀本。   這是一本哀悼中華民國之死的輓歌,但在那灰燼的餘火中,余杰也看到了中國

人綻放光芒的潛力。 本書特色   第一,破除黨國教育迷思,澄清歷史真相:1927年(民國16年)前後發生的幾件大事,諸如蔣介石發動北伐、推翻北洋政府是否真的是為國為民?北洋政府施政如何,是否真的離心離德?國民黨剷除共產黨導致寧漢分裂真相是什麼?關於這些重大歷史問題,過去國民黨主導的教育提供的只是片面的觀點,大多台灣讀者是不瞭解複雜的原貌。中國著名海外異議人士余杰效法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利用最新的多元史料對民國16年前後的歷史進行橫向的剖面解析。他主張,真正能繼承中國民國的法統與理念的政權,早在民國16年就被消滅了。唯有認清這點,我們才能進一步對現今的國民黨與共產黨進行公平的評價。  

 第二,民國人物精彩點評,還原多元歷史面貌:本書採取傳記體裁,以25位當時人物的生平為稜鏡,透視時代無情的脈動。其中既包含台灣讀者耳熟能詳的梁啟超、胡適、張作霖、蔣介石、汪精衛等重要文人、政治家,也試圖從多元角度來看待當時的民國,因此涵蓋了一般劉大鵬(農民)、陳光甫(商人)、達賴喇嘛十三世圖登嘉措、川島芳子(少數民族領袖),與鮑羅廷、史迪威(外國使節)等等。余杰考察大量文獻,對每個人物的生平、性格、人生中的關鍵轉折,與在大時代中面臨的無奈都有深刻的描寫。《1927:民國之死》不只是一部中國近代史,也是對歷史人物的悲歡榮辱、成王敗寇之深刻點評。   第三,創造性破壞,從被忽視的角落尋找未來希望

:余杰一方面主張「中華民國」以顛覆今日兩岸華人對民國的迷思,但另一方面也在國民黨、共產黨統治前的中國看到了光明的一面。在體制隳壞、獨裁集權之前的中國,一度有著欣欣向榮的公民社會。因此余杰也相信,採行聯邦制、賦予地方更多自主、自治的權力是未來中國改革必須的方向。 聯合推薦   王  丹(前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所客座助理教授)   吳叡人(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   楊憲宏(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   管仁健(台灣文史工作者、作家)  

企業犯罪能力與制裁之研究-以公司與負責人之責任結構為核心

為了解決1927年中國的問題,作者董幸文 這樣論述:

法人有無犯罪能力的議題向來在學界爭論已久,我國受到德國法的影響,多數學說採取否定說。然而近年以來隨著食安事件、環境汙染事件不斷發生,部分學者開始重新反省法人刑事責任的理論基礎。本文認為從刑法來規制法人不法行為有其必要性,透過將法人不法行為犯罪化達到預防企業不法活動的效果。 然而,因為當代的刑法體系預設的規範主體主要是針對自然人,如何將法人納入既有規範當中需要進一步解釋。本文提出「集體意志論」的看法嘗試做出理論上的說明,尤其是法人行為的建立與法人罪責的說明。 另外,本文先從規制法人規範的歷史演變,爬梳我國既有的規範並指出現行規範的不足之處。再從比較法的觀察,介紹當代英美、歐

陸以及日本因應企業犯罪的立法趨勢以及學說看法。最後再統合本論文的觀點提出適當的處罰法人模式,並做出立法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