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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東亞研究所 楊昊所指導 黃以樂的 甚麽是親中?中國-馬來西亞關係近況發展的6M分析(2013年-2018年) (2021),提出BC V1 / BR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馬來西亞、中國、中馬關係、國際關係理論、6M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申永順、胡憲倫所指導 張簡健利的 我國2050淨零政策下電動自用小客車發展對減碳及環境衝擊之影響 (2021),提出因為有 淨零排放、電動汽車、減碳效益、系統動力學、動態生命週期評估的重點而找出了 BC V1 / BR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BC V1 / BR,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甚麽是親中?中國-馬來西亞關係近況發展的6M分析(2013年-2018年)

為了解決BC V1 / BR的問題,作者黃以樂 這樣論述:

2013年至2018年之間,中國與馬來西亞之關係可謂是達到了新高點。在此期間,中馬兩國在許多面向展開合作關係,包括軍事、經貿、教育及文化等等。雙方的合作關係甚至成為了馬來西亞2018年全國選舉的重點議題之一,當時執政者以首相納吉.拉薩(Najib Razak)為首,其發起或支持的許多中馬合作工程案備受質疑,被批評是「親中」的表現。其中一個大力批評納吉親中的群體為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而他們於2018年全國選舉中的勝利無意間也被刻畫成「反中派」的勝利。整起事件的過程中,「親中」的使用似乎是貶義用途。2019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開始時,馬來西亞普遍華裔也高度關注此

事,而「親中」與「反中」逐漸成為了嘲諷意味極重的政治標籤。馬來西亞在2013年至2018年之間與中國的互動關係似乎也被貼上了一樣的標籤。甚麼是親中?本研究認為目前「親中」作為形容詞的用法帶有犧牲自主權,並妥協自身立場的含意。中馬關係中是否真的有如此現象?現今有關兩國互動關係的理論架構,主要以「遠近」為衡量單位,或是以國對國之反應來判斷其關係之本質,如:新現實主義中的「抗衡」(Balancing)、「扈從」(Bandwagoning)或「避險」(Hedging)。然而,由此角度並未能充分解釋「親中」,因為這些理論主要以國家行為者(state as actor)為衡量基準,缺乏了深入到社會層級互動

之考量。國家行為者制定決策的考量主要以可衡量之客觀元素,如:國家之硬實力(Hard power),但「親中」的表現似乎有意忽略此元素,以「偏好」(preference)作為制定決策之基本考量,社會行動者(societal actor)也因此是探討「親中」之定義重要的研究對象。本研究嘗試以Andrew Moravscik所提出的自由主義理論架構,結合Chia-Chien Chang及Alan H. Yang所提出的6M分析法,對中馬在2013年至2018年之間的互動過程進行分析,並以此探討「親中」之定義。馬國社會中第二大族群就是具有「中華情結」之華裔群體,馬國的「親中」表現極有可能由此開始。但本

研究發現馬國「親中」的表現除了源自於華裔社會行動者,也可能從處在執政層級之巫裔社會行動者。本研究以6M分析法歸納出2013年至2018年之間重要的「親中」事件,並總結出兩大「親中化」過程,即「由上至下」(國家行為者至社會行動者)以及「由下至上」(社會行動者至國家行為者)。

我國2050淨零政策下電動自用小客車發展對減碳及環境衝擊之影響

為了解決BC V1 / BR的問題,作者張簡健利 這樣論述:

為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臺灣已於2022年3月正式公告國家淨零轉型路徑圖,推動能源、產業、生活及社會四大轉型策略,並提出十二項關鍵策略,其中第七項即為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然而電動汽車之減排效果在國內尚未獲致完整的論述,因此本研究將依據油井到車輪 (Well-to-Wheel, WTW) 理論,針對以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並進行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 之探討。雖然 LCA 是常用的環境衝擊評估工具,但時間因素一直是其發展的挑戰與限制,而系統動力學 (System Dynamics, SD) 能用來模擬具時間變化且複雜性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將結合S

D與LCA,以動態生命週期評估法來推估以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至2050年之減排潛力及降低之環境衝擊。本研究以能源局公告之能源平衡熱值表 (2020) 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 (6.0.4版) ,計算出臺灣各發電廠之排放係數,以非核家園政策及國家淨零排放路徑據以推估2050年前我國之能源結構變化,並推估出各年度之電力排放係數,進行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減碳及環境衝擊之計算。在數據蒐集與預測部分是使用系統動力學軟體STELLA來建構系統動力學模型,以推估未來用電量及用油量之變化,配合前述本研究推估之電力排放係數,以及環保署碳足跡資料平台之燃料係數及SimaPro之環境衝擊係數,計算電動汽車之減排潛力及

環境衝擊,並使用openLCA進行蒙地卡羅分析,對其結果進行不確定性分析。此外,本研究亦比較不同再生能源,以及碳捕獲儲存及再利用(CCUS)技術發展情境與結構,探討各情境之減排潛力及環境衝擊。本研究結果顯示,依據我國淨零排放路徑圖之規劃以及本研究能源結構改變之推估,電力排放係數至2050年會下降至0.139 kg CO2e/kWh,較目前0.504 kg CO2e/kWh,顯著下降72%。推動電動汽車有助於臺灣減少碳排放,自2039年後電動汽車的GHG排放量將會隨電力排放係數之降低而逐年降低,總自小客車(含燃油車及電動車)GHG排放將逐年下降,由2020年的1.45×107 tCO2e降至20

50的1.97×106 tCO2e,下降約86%。經本研究生命週期衝擊評估計算得知,電力環境衝擊係數會從2020年的20.2 mPt/kWh降至2050年的5.67 mPt/kWh,減少約72%,但因電動車數量增加而使電力使用量增加之電力環境衝擊會從2020年的1.67×107 Pt提高至2050的2.6×107 Pt,提高約55%。根據不確定性分析結果,在95%信賴區間內,2050年時電動汽車的GHG排放量介於6.359×105 ~ 1.068×106 tCO2e,燃油汽車的GHG排放量介於1.441×106 ~ 3.36×106 tCO2e,電動汽車之減排潛力則介於1.925×106 ~

8.433×106 tCO2e。在本研究以再生能源 (30%~70%) 及CCUS (5%~25%)比例為主要變數之能源情境假設中發現,對環境衝擊最大之情境為再生能源30%且CCUS 5%。當再生能源70%且 CCUS 在25%時電力排放係數最低,所計算出之電動汽車GHG排放亦為最低,減排潛力最大。在總環境衝擊部分,最佳情境為再生能源60%且CCUS 25%。本研究針對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減碳及環境衝擊之研究結果,可提供國內政府機關、電動車業者及利害關係人,未來制定相關政策、商業決策及研究方向等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