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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王煦棋所指導 郝遐鵬的 國際碳排放交易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C40 Next G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碳排放交易、碳中和、氣候變遷、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張學聖所指導 李珍蒂的 後疫時期城市規劃之防疫生活圈研究-以東台南地區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後疫時期城市規劃、防疫生活圈、空間結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C40 Next G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C40 Next G,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國際碳排放交易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C40 Next G的問題,作者郝遐鵬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地球氣候異常變化,影響了人類與其他物種的生存環境;探究其原因不外乎歸咎於大氣溫度不斷上升。西元1992年全球氣候治理正式登上聯合國會議的議題,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的制定、到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進展到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經由法規與制度的逐步完善,並建立碳排放交易的機制;特別是歐盟體系的各個國家,成功實現京都議定書中碳排放交易的國際化、區域化,同時大幅減少碳排放量,成效卓越。本論文內容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討的是氣候變化國際法律制度的演進說明,氣候變化問題乃是全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這問題上沒有任何國家能夠置身事外或獨善

其身,也不可能單一國家能夠解決處理,國際上各國家需全球性地合作,調整國家經濟發展策略並進行長時間、大規模投入人力、物力與資金才能達成。第二部分介紹國際碳交易制度的形成與歐美碳排放交易制度,經過各締約國這三十多年的推廣與努力,根據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ICAP)的報告,「2021年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場報告」,全球已建成的碳交易系統有24個,另有22個國家與地區正在考慮或積極開發碳交易系統。第三部分主要描述國際上各交易體系制度達成的效益,以及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現狀與市場運行的具體情況。由於中國大陸於西元2011年10月宣

布針對特定省市進行碳排放交易試點計畫,2013年6月開始交易,並已於2021年7月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由於中國大陸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並公開宣示中國在西元2030年要達到碳達峰、西元2060年完成碳中和的目標;其碳交易機制的啟動使全球納入交易的碳排放比率增加了一倍。因此如何借鑒歐美先進的制度,以及實施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以及改革情況,本論文將對中國大陸現有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提出建議,期以對各界認知相關碳排放及交易制度有所貢獻。

後疫時期城市規劃之防疫生活圈研究-以東台南地區為例

為了解決C40 Next G的問題,作者李珍蒂 這樣論述: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爆發,一方面思考著如何才能有效對抗流行病,而持 續研擬相關的防疫政策,另一方面,除了生活型態的轉變外,也凸顯城市面臨流行 病攻擊的脆弱,顯示建立因應流行病的規劃機制對於當今城市在韌性調適方面具有 重要意義。其中,從流行病學的角度來看,採取「非藥物介入(Non-pharmaceutical interventions)」是最能夠有效抑制與緩解疫情的方式,而城市發展與流行病也存在著 密切關係,能夠如何有效控制疫情發展且能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是為城市規劃面 對防疫的新挑戰。當疫情越嚴重時,防止病毒擴散的需求就越大,各國採取的封鎖手段可分為硬 封城與軟封城兩種,封鎖城市不僅具有

一定的風險與挑戰,也會反映出社會不同層 面的問題與壓力。然而,採取封鎖或警戒層級之標準,除了取決於基本傳染數(R naught, R0)與疫情嚴重程度外,也應兼顧生活需求與防疫層級的關係。基此,本研 究嘗試以防疫生活圈之框架,融合社區、防災與防疫三種生活圈概念,探討防疫與 維持日常生活之間的平衡點,作為城市調適之方式,使人們能夠在一定的生活圈範 圍內滿足日常生活且能降低區域間的人流活動,進而有助於協助疫情控制。 本研究透過對防疫生活圈規劃框架與生活需求五大構面指標之建構,針對東台南地區劃分八個防疫生活圈,最後,利用分布密度、服務範圍及可及性三方面進行空間結構分析,檢視內部基礎設施配置情形。經

解析內部之醫療資源、公共空間、生活服務、教育設施及行政管理五大構面指標發現,整體生活需求設施之完整性仍存在明顯落差,也證明了將防疫生活圈規劃架構與設施指標落實於實際環境的可操作性,期能為城市規劃與流行病之間的反思提供建議,也作為後疫時期城市規劃方向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