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ctioneer中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Best Auction Podcasts (2021) - Player FM也說明:The Auction Advocate, the podcast where we're all in, is produced by the National Auctioneers Association in order to further knowledge and discussion on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陳正根所指導 胡淑娟的 論行政執行網路拍賣之研究-以行政執行拍賣程序為中心 (2020),提出auctioneer中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拍賣、現場拍賣、期日拍賣、期間拍賣、拍賣方法、電子簽章法、國稅徵收法。

而第二篇論文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李惠圓所指導 余芳旻的 不動產法拍不點交之實務問題探討 (2019),提出因為有 不動產法拍、不點交、強制執行的重點而找出了 auctioneer中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auctioneer (英语→ 西班牙语) - DeepL翻译:全世界最准确的翻译則補充:目前支持语言:保加利亚语、中文、捷克语、丹麦语、荷兰语、英语、爱沙尼亚语、芬兰语、法语、德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日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波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auctioneer中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行政執行網路拍賣之研究-以行政執行拍賣程序為中心

為了解決auctioneer中文的問題,作者胡淑娟 這樣論述:

摘要一、 研究緣起強制執行法所規定的動產拍賣是在特定期日中,讓應買人以口頭競價,由拍賣人高呼三次後,無更高之出價時,拍定給出價最高者;不動產投標是由投標人填妥投標書附上保證金支票,一併裝入投標信封後,投入拍賣機關的投標匭,由拍賣官現場開標來決標,傳統的拍賣與投標皆需關係人等至拍賣期日會同聚集到現場來完成。網路拍賣是將標的物刊登於網頁上,由應買人在網路上公開競爭出價的方式,在出價時間截止時,拍定予價最高之應買人。比起傳統的現場拍賣,拍賣方式網路化後,拍賣程序即不受時間與地理環境的限制,不僅能招來更多的應買人競買,更能讓拍賣物以更高的價格拍定。二、 研究方法及過程網路拍賣,是科技進步所生的新

式拍賣方法,目前強制執行法未規定的網路拍賣方法,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做補充規定,涉及拍賣方法是否為法律保留事項之爭議問題,首先,本文將介紹日本法的網路拍賣程序,以供比較研究。其次,德國已將動產網路拍賣明訂於法律之中,本文予以翻譯與解說,以供將來修法參考。最末,介紹現今中國網路拍賣實務現況,以供我國將來實務運作之參考。三、 重要發現及主要建議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未來的拍賣方法隨著科技的進化,將超越當代立法者的想像範圍,強制執行之立法體例,是否應將拍賣的具體方法授權主管機關制訂,而不是將拍賣的方法鉅細靡遺的規定於法條之中,讓主管機關視當代社會的發展,迅速且有彈性地修正行政命令以資適用,以利提升拍

賣程序的效率,值得吾人省思。行政執行實務難題透過法律解釋有時而窮,在法律解釋的窮途之際,即為研究修法的起點,學生擔任行政執行書記官工作已有十餘年,現行法上的拍賣實務受限於法令規定,未能採用網路拍賣之方式來將查封物變價,導致動產拍賣與不動產投標,均需在拍賣期日以大量人力進行現場式的拍賣程序,不僅民眾需要親自到現場參與應買,拍賣機關更要佈置現場與出動人力維持拍賣秩序,程序耗費相當之不經濟。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下,避免群聚導致感染風險提升之人類新生活型態,採行網路拍賣,更是我國行政執行實務所面臨的迫切議題。本文基於上述問題認知,以日本、德國、中國大陸制度為研究對象,進而思考在立法政策面,有無值得採納之優

點,並參以其實務上已經成熟地應用網路拍賣將查封物實施變價,各國相關實務運作細節,本文也將完整蒐集資料翔實地一一介紹,以供我國行政執行採行網路拍賣之重要參考關鍵字:網路拍賣、現場拍賣、期日拍賣、期間拍賣、拍賣方法、電子簽章法、國稅徵收法

不動產法拍不點交之實務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auctioneer中文的問題,作者余芳旻 這樣論述:

想在法拍市場中標得較低廉、獲利較高的不動產,往往要從「不點交」的案例中尋找;但「不點交」之不動產又因權利義務較為複雜,拍賣公告中載明不動產之占有或使用狀況,為拍定後能否迅速取得使用權的判斷標準,若一時判斷錯誤,於拍定後無法迅速取得標的物占有,往往造成資金套牢或被占有人狠敲一筆,甚至官司連連,難以收拾,讓拍定人耗費大量時間、人力成本,嚴重影響拍定人之權益,因此,如何將不動產法拍不點交的情況類型化,並針對不同情況加以因應處理就成為不動產法拍市場中重要的課題。法院執行拍賣不動產時是否點交,以執行筆錄為依據,若是執行法院在執行調查時,執行法院進行查封調查時敷衍了事,調查筆錄占用不明確,勢必造成當事人

權益受侵害,且影響不動產「法拍」價格,事後造成當事人訴訟拖累;從公告中了解「不點交」之法律原因,如果因拍定後而無法使用收益,當然得慎重,如果係屬無權占用或係使用借貸法律關係而為占用,因可透過訴訟要回土地,拍定人自得基於所有權人地位,訴請無權占有人強制遷出返還不動產。本研究將不動產法拍不點交情況類型化:僅拍賣其中之土地或建物、不動產上之用益物權未除去不點交、第三人有權占有不點交、供公眾之通行道路用地不點交、建物占用鄰地部分不點交、公共設施不點交、未辦保存登記不點交、權利範圍持份不點交、無權占有不點交、租賃權不點交等情況;然後針對筆者實際參與及實務上常見的未辦保存登記不點交、無權占有、租賃權不點交

之案件進行個案分析,探討應採取之作為及對策,並從公告中分析造成「不點交」之法律原因,先談判協商、協商不成再透過訴訟,最終順利取得使用權的過程及方法,作為有意參與不點交之法拍不動產人士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