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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爭議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榮謙寫的 貨幣銀行學(13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泰山處分全家持股掀爭議大股東龍邦提出4疑點- MoneyDJ理財網也說明:龍邦指出,首先,泰山聲稱售出全家股票將用於擴增產線及專注本業經營,卻無提出任何一份詳細計畫報告董事會。而究竟賣給誰也不敢說清楚,高達數十億的成交 ...

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陳炳良所指導 游忠澂的 論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之衝擊—以比特幣相關交易法律問題為中心 (2021),提出cbdc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虛擬貨幣、法定貨幣、比特幣、區塊鏈、交易平台、洗錢防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王文杰所指導 劉柏逸的 我國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之重塑 (2021),提出因為有 非銀行支付、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虛擬通貨、加密資產、金融科技、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支付服務指令、支付服務法、資金結算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cbdc爭議的解答。

最後網站CBDC是零售支付最後一哩路?楊金龍:央行發數位貨幣需有三 ...則補充:三、堅實的法律架構:包括賦予CBDC法償貨幣的明確法源,並制定反洗錢、反資恐、隱私保護及爭議責任歸屬等規範,以增強市場對CBDC的信任。 當上述先決條件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cbdc爭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貨幣銀行學(13版)

為了解決cbdc爭議的問題,作者李榮謙 這樣論述:

  本書出版迄今已歷經多次大篇幅的改版,這次十三版的改版幅度最大,除將第七篇國際金融全數刪除、部分內容改放入前面相關章節外,旨在引入全球金融危機及金融科技公司(FinTechs)、大型科技公司(BigTechs)所帶來的新議題,包括非傳統性貨幣政策衍生的若干問題、現代貨幣理論(MMT)引發的爭議,以及中央銀行業所面臨的新挑戰,例如備受矚目的央行獨立性、央行數位通貨(CBDC),以及央行總體審慎政策(macro-prudential policy)與金融循環(financial cycle)等議題。   不惟如此,伴隨金融科技的發展,傳統銀行業已面臨影子銀行業(shadow banking)的

威脅,新型態銀行業(包括純網銀)的發展亦值得關注,這些重要議題均已納入最新版本中。與之前版本相較,這個版本變動較大的章節依序為:   第一章新增「第四節 貨幣的重要性」,說明貨幣是性質特殊的金融性資產,攸關總體經濟活動與金融穩定,而全球金融危機前許多央行忽視它的重要性,值得引以為鑑。   第二章新增「第四節 虛擬貨幣」,除有系統地介紹虛擬貨幣的特性外,並以比特幣(bitcoin)為例,說明它存在的問題與挑戰;此外,對於臉書所擬發行的密碼通貨Libra,本節亦有深入淺出的介紹。   第三章增修「第三節 金融安全網的安排」,將原在第十章介紹的存款保險制度移至本節,俾與金融監理制度一併討論,強

調促進金融穩定的重要。   第四章新增「第三節 ETF市場工具」,介紹這個市場的特性、成長狀況,以及可能帶來的影響。   第五章新增「第六節 中性利率的意義與政策涵義」,旨在說明中性利率的概念、衡量問題,並討論中性利率走低的政策涵義。   第六章將補充SDR計價籃、國際間認同資本管制、美國財政部匯率報告指控他國操縱匯率的最新資訊;另外,有關國際收支概念的介紹,也將以第六版國際收支手冊為基礎。   第三篇的變動幅度最大,主要章節安排如下:   第七章 銀行業與影子銀行業:「第五節 影子銀行業」係新增,介紹影子銀行的活動,並比較傳統銀行與影子銀行的異同;   第八章 金融科技與未來的銀行

業:本章係新增,主要在介紹金融科技的意涵、對傳統銀行業的影響,以及銀行業的未來型態;   第九章 中央銀行業:「第五節 中央銀行業與金融科技」係新增,旨在說明金融科技帶給央行的機會與挑戰,例如發行CBDC的相關議題;   第十章 金融管制改革:專章討論金融管制改革的相關問題,例如介紹全球金融危機後主要國家的金融管制方案、Basel Ⅲ;另對於FinTechs與BigTechs的管制議題,亦多所著墨。   第四篇首先是將原「第十一章 存款貨幣的創造」併入「第十二章 貨幣供給的決定過程」;另新增「第十五章 總體審慎政策工具」,除介紹金融循環、金融不穩定假說(financial instabi

lity hypothesis)的概念外,並討論以利率來處理房價高漲問題的爭議,以及總體審慎政策工具的效果。   第五、第六篇內容變動不大,主要是因為之前版本已大幅增修;不過,仍擬在第六篇相關章節增加通縮議題的討論,同時亦擬新增在經濟金融環境急遽變遷下,當代貨幣政策所面臨的新挑戰。 作者簡介 李榮謙   現職:   中央銀行參事兼網路金融資訊工作小組召集人、東吳大學經濟系所兼任副教授、臺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兼任教授級專家、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董事   學經歷:   政治大學財政碩士、考試院高考經濟分析人員第一名、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閱卷委員、中央銀行行務委員、中央銀行業務

局研究員兼常務理事會秘書、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研究員、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國際經濟科科長、空中大學、輔仁大學、世新大學兼任副教授、台灣金融研訓院講座、財金資訊公司董事   研究興趣:   貨幣理論與政策、國際金融理論與政策、金融制度與金融管理、國際貨幣制度   主要著作:   《貨幣銀行學》   《新時代的貨幣銀行學概要》   《貨幣金融分析:理論、實證與政策》   《國際金融學》   《當代國際金融學概論》   《貨幣金融學》   《貨幣金融學概論》   《台灣地區之貨幣控制—理論、實證與政策》   《國際貨幣制度》(與孫義宣合著)   《國際金融小辭典》(與方耀合著) 第一篇 導論 第

01章 貨幣的本質與功能 第02章 貨幣的演進 第03章 金融體系簡介 第二篇 金融市場工具與利率、匯率 第04章 金融市場工具 第05章 利率的行為暨利率期限結構理論 第06章 外匯市場的基本概念 第三篇 金融中介、金融科技與金融管制 第07章 銀行業與影子銀行業 第08章 金融科技與未來的銀行業 第09章 中央銀行業 第10章 金融管制改革 第四篇 貨幣供需與貨幣政策(及總體審慎政策) 第11章 貨幣供給的決定過程 第12章 貨幣需求理論 第13章 貨幣政策目標與操作策略 第14章 貨幣政策工具 第15章 總體審慎政策工具 第五篇 貨幣的總體理論 第16章 IS/LM模型 第17章

總合供需模型 第18章 新興模型 第六篇 通膨與失業問題 第19章 通膨(及通縮)的意義、類型與影響 第20章 通膨率與失業率間的關係―菲律普曲線 第21章 通膨的對策

論虛擬貨幣對法定貨幣之衝擊—以比特幣相關交易法律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cbdc爭議的問題,作者游忠澂 這樣論述:

自古以來,因應商業交易需求,開始貨幣使用,而歷史上各個時代的政府,因為打仗或本身貪污腐敗,導致國庫虧空,政府都是利用比較隱晦的方式,重新發行新貨幣來徵收所謂的鑄幣稅。在金本位崩潰,貨幣超發造成通貨膨脹的情況變本加厲,經過2008美國次貸風暴,而後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橫空出世,在網路上形成一個新形態的支付工具,已造成法定貨幣的衝擊,比特幣的出現是欲做一個不受政府控制,且不因超發造成貶值的貨幣,保障民眾的財富不被貶值,目前流通數量逐年攀升,但也造成許多問題,例如犯罪集團不法所得藉以洗錢,吸金,但也為民眾提供一個便利的支付系統,尤其是到外國工作的移工,常來自落後偏遠

無銀行的地區,使他們方便匯款回家且節省匯款手續費。當前比特幣交易平台交易家數與交易量直線上升,產生相關民刑事問題,消費糾紛時有所聞,各國政府對於比特幣的貨幣定義、法律定性、交易平台監理、課稅、洗錢防制等相關問題,也漸漸有相應的法律規範,而在交易平台與消費者間,也產生許多的法律爭議,此為本文探討的重點。

我國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之重塑

為了解決cbdc爭議的問題,作者劉柏逸 這樣論述:

在後疫情時代的當今,隨著非現金支付工具之使用率日漸提升,我國非銀行支付產業發展確實迎來全新之契機;並隨著2021年7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修正施行,我國非銀行支付法制的發展,更是迎來全新的篇章。然而,若詳觀本次《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修法內容,或審視我國整體支付法制體系,卻可發現,我國支付法制似乎仍保守在傳統「以銀行為中心」之監理思維與監管架構中,進而造成我國非銀行支付法制在「監理框架」設計上,仍存在著諸多缺陷與困境,亦同時造成非銀行支付業者,仍須面臨諸多不必要的法規或准入障礙。對此,本研究歸咎其原因無非在於,我國立法者或監管者仍無法正確體認到「非銀行支付服務」與「傳統銀行金融業務」

(存款與放款業務)之本質與風險差異,從而導致我國在非銀行支付法制之形塑上,往往是根基於顯不相容的「監理本質」或「監理原則」,甚而無法形成一套具有完整性與系統性的「監理框架」。因此,本研究在支付體系與支付工具的概覽下,先行釐清與劃定「非銀行支付」應有的「本質內涵」與「發展態樣」;進而,透過非銀行支付的各式「金融風險」探討,統整出非銀行支付服務相異於傳統銀行業務的「監理本質」、「監理目標」、「監理原則」,以及具體的「監理面向」;而後,本研究透過歐盟、新家坡、日本非銀行支付法制的剖析與比較,歸納出形塑現代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應有的基本「分析框架」。從而,藉由前述對於非銀行支付「監理本質」與法制「分析框

架」的歸納,本研究對於我國現行的非銀行支付法制進行通盤的審視與檢討,並總結出我國法制存在著「監理本質」失調、「監理範圍」破碎化、「監理密度」失衡化、「監理措施」僵化等困境與缺陷。最後,基於以上法制困境與缺陷,本研究在正確的「監理本質」理解下,借鑒歐盟、新家坡、日本法制,嘗試為我國提出《銀行法》與非銀行支付法制「監理框架」之重塑芻議,希冀藉帶動我國非銀行支付產業的健全與普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