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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未繳停車費或高速公路通行費被開紅單除繳違規罰鍰300元外仍 ...也說明:因此,駕駛人如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時,如因未裝設ETC設備或ETC設備餘額不足等,係由該公司辦理催繳程序,如經催繳後仍未依限繳納通行費,才移由主管機關依法舉發交通違規。

最後網站遠東商銀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信用卡代繳eTag智慧停車費 ...則補充:如對本費用之內容或金額、明細及退補費遇有爭議時,本人應逕向遠通電收查詢洽辦。 本人同意若因車主所使用之eTag不符合相關規定或車輛車主申辦異動(如車輛被竊、過戶、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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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7)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毛治國部長有關高速公路電子計程收費制度Etag,並提案通過要求交通部協調遠通電收應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eTag並且完全免費安裝,交通部亦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林佳龍委員也同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

林佳龍委員表示,eTag為遠通電收賺錢工具,好比餐廳所提供的碗筷,在餐廳用餐並不會因為使用該餐廳的碗筷而被加收費用,因此民眾裝設eTag也不應被收取費用才對。林佳龍委員認為計程收費制度已確立,民眾為配合政策,勢必需長期使用eTag,eTag在逾越保固期損壞後就必需更新,民眾須自費購買新eTag(成本約17元),及裝設費用(225元),鑒於遠通電收已從每比扣款收委辦服務費3.4元,交通部應跟遠通電收協調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eTag且安裝免費。交通委員會當場通過林佳龍委員提案,要求交通部與遠通電收協議。

林佳龍委員指出,現階段使用eTag通過ETC車道,假設一趟車台北到高雄,經過10個收費站,過路費不過400元,但若扣款失敗手續費就高達500元,遠通電所收寄發紙本通知,補繳費時需多一50元手續費,但是手續費並非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是以扣款失敗的次數為計算單位,扣款失敗也可能是設備感應不良,計算方式不合理且手續費金額過高,等同變相罰款簡直把民眾當作提款機!林佳龍委員於是當場提案,交通部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並應於一周內公佈至今已收取的手續費總金額,讓民眾瞭解。交通部亦同意林佳龍委員的主張,願意朝此方向修正。

林佳龍委員最後提到,目前eTag無法及時提供餘額資訊,民眾必須在每次上路前上網查詢餘額,可是上馬路的民眾不見得一定會上網路,林委員也在該委員會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該提案也獲得交通委員會通過,交通部應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