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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管理學院MBA 欒斌所指導 王辰弘的 共享經濟環境中消費者行為意圖之研究 -以共享電動機車品牌為例 (2020),提出irent機車花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科技接受模式、品牌形象、知覺安全、GoShare、iRent、WeMo。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學系 李景峰所指導 周開華的 消費者使用汽車共享意圖之關鍵因素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科技接受模式、消費者、汽車共享、關鍵因素的重點而找出了 irent機車花蓮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irent機車花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共享經濟環境中消費者行為意圖之研究 -以共享電動機車品牌為例

為了解決irent機車花蓮的問題,作者王辰弘 這樣論述:

  自2009年開始台灣行政院經濟部因應環境保護,開始推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也因個人行動設備革新和普及化,隨著網路與科技的快速發展,共享經濟逐漸在各領域改變了消費者的行為模式。而各國為解決都市交通壅塞和環保問題,衍生出許多共享交通服務像是新加坡商oBike共享自行車、美國Bird共享電動滑板車或是德國戴姆勒賓士集團的Car2go等服務。但有些在近幾年因資金周轉不靈或維護成本高而困難而宣布倒閉,而在台灣共享電動機車品牌並不受到近年來共享經濟泡沫化衝擊,2020年以來共享電動機車反因疫情而受惠更加成長。    因此本研究利用「科技接受模式」為基礎,加入品牌形象為外部變數以及知覺安全為干擾變數,探

討以目前台灣規模前三的共享電動機車品牌(WeMo Scooter、iRent、GoShare)作為樣本。研究方法透過設計問卷進行隨機抽樣調查,研究結果顯示:1. 品牌形象與知覺易用性對知覺有用性具有顯著影響。2. 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會顯著影響消費者使用態度。3. 知覺有用性與使用態度顯著影響消費者使用共享電動機車服務的行為意圖。4. 知覺安全對使用態度與行為意圖之間的調節影響不顯著。    本研究可提供策略建議予共享電動機車服務業者,進而提升消費者對共享電動機車服務的使用意圖。關鍵字:科技接受模式、品牌形象、知覺安全、GoShare、iRent

消費者使用汽車共享意圖之關鍵因素研究

為了解決irent機車花蓮的問題,作者周開華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瞭解消費者使用汽車共享意圖關鍵因素之現況、差異及其關係。研究首先探討國內外相關研究,運用科技接受模式,發展環保意識、品牌形象、經濟效益、知覺有用性、知覺易用性、使用態度與使用意圖等七個關鍵因素,藉以論建構問卷內涵。繼之,以問卷調查方法蒐集資料,發出600份問卷,有效問卷433份,有效回收率72.2%。並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皮爾森積差相關與結構方程模型等方法進行分析。經由統計分析結果,獲致主要結論如下:一、測量模型的驗證性因子分析顯示,汽車共享消費者同意七個關鍵因素的內涵。二、環保意識因年齡、職業、年收入與居住地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三、品牌形象因職業、年收入與居住地之不

同而有所差異。四、知覺易用性因年齡、職業、學歷與年收入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五、使用態度及使用意圖因年收入與居住地之不同而有所差異。六、七個關鍵因素間呈現極低度至普通正相關,並在SEM中呈現正向結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