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25改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王毓正所指導 戴妤的 以風險溝通角度檢視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之法制問題 (2020),提出nu25改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風險溝通、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程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工學院永續環境科技學程 黃志彬所指導 沈育民的 改裝商用錄音筆作為噪音劑量量測裝置可行性評估 (2014),提出因為有 外耳道噪音、噪音劑量計、MP3錄音筆、噪音分析軟體的重點而找出了 nu25改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nu25改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以風險溝通角度檢視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之法制問題

為了解決nu25改裝的問題,作者戴妤 這樣論述:

因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進度停滯、高放射性廢棄物燃料池接近爆滿,最終處置作業刻不容緩。雖然《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與《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作為我國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之主要法制基礎,從選址過程中卻發現,風險溝通於法制與現況的實踐並不足夠,法制亦無法發揮其制度設計之功能。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在解決現行法制與實際運作結果之差距,並以風險溝通檢視法制之基礎。為了以風險溝通檢視法制,首應建構風險溝通之法理基礎。本文從風險溝通意涵與目的所涉及的憲法上基本原則、資訊公開請求權、生存權與環境權等基本權,以及正當行政程序來闡釋,作為我國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法制之核心要件。本

文亦從國際公約、歐盟指令與德國立法例來檢視風險溝通如何呈現在比較法中,作為我國未來修法或立法之參考。再者,本文點出現行法制之問題,包括風險溝通機制不足、聽證制度不完備以及地方性公投作為風險溝通機制的疑義等。對此,本文建議應可從以下面向進行改善,包括法制上盡可能提前履行風險溝通、不應區分聽證制度的適用情形、建構司法救濟制度保障公眾基本權,並可導入審議式民主與公民會議制度,確保法制符合程序正當與實質正當之要求,以實質履行風險溝通。最後,本文認為未來法制修正或立法時,應秉持「正視風險溝通為法制之核心要件」、「以公開透明及公眾參與為風險溝通之實踐基礎」為原則,盼能有效解決我國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法

制與實際運作面臨風險溝通明顯不足之困境。

改裝商用錄音筆作為噪音劑量量測裝置可行性評估

為了解決nu25改裝的問題,作者沈育民 這樣論述:

聽力損失所造成職業傷害為在臺灣勞工職業病發生件數的第一名。在國內,約有26.2%的勞工聽力損失介於25至40 分貝(dBA),甚至有9.6 %的勞工聽力損失達40 dBA以上。為了更瞭解噪音傳入耳部時,特別是中頻音至高頻音對人體的影響,本研究特別開發出一套可以配掛於外耳道外的噪音量測設備,用以測量接近耳道的噪音頻率及暴露劑量,以提供噪音性聽損的相關研究所需。經過多方的嘗試錯誤,本研究已經成功的將商用量產的MP3錄音筆改裝成可以進行耳外噪音劑量研究的錄音系統。此系統包括ㄧ個商用的麥克風元件、一個改裝過的商用耳機、一個改裝過的商用MP3錄音筆及一套商用的聲音分析軟體。此系統在迴響室中進行的

純音校正、混合音校正及劑量校正測試結果顯示,MP3錄音系統所錄下的聲音檔案經過Goldwave聲音轉檔軟體及NoiseLab聲音分析軟體處裡後,可以得到誤差在1 dBA範圍以內的噪音量測結果,並且在測試的70~110 dBA音量範圍內有良好的錄音線性反應,在計算誤差上已經初步達到Type1噪音計的規範。本研究利用一套由王老師團隊自製的錄音檔的分析軟體- Spectrogram2,該軟體可以分析每秒鐘的音量變化與頻譜特性,經過在迴響室內進行的噪音計劑量校正測試結果顯示MP3錄音系統所錄下的聲音檔案經過Spectrogram2分析後其每秒音量與市售的Dosimeter紀錄內容沒有顯著的差異(音量誤

差小於1 dBA,劑量誤差0.15%),在計算誤差上初步已經達到Type 1噪音劑量計的規範。本研究也成功的開發出一套MP3錄音筆及麥克風的選擇規範,未來的研究人員可以依據這套規範選擇合適的MP3錄音筆及麥克風組合,對於從事類似研究,將有很大的方便性。本研究雖然沒有完成自製MP3錄音設備的開發,但是整體研究過程的經驗,仍然有助於提昇未來類似研究的能量,部分成果也能夠加速個人可攜帶式噪音頻譜分析儀的開發。目前此系統僅在迴響室內測試,未來盡快安排勞工作業環境的實測,以了解系統的穩定性及對各種不同噪音環境的可用性。此外,強化分析軟體的分析能力並減少計算時間,也是未來需要積極強化的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