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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och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ErinMoore寫的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二版) 和艾琳‧莫爾的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臉譜 和臉譜所出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smooch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二版)

為了解決smooch意思的問題,作者ErinMoore 這樣論述:

同一個英文字,在大西洋兩岸說出來的效果,竟然天差地遠? 究竟誰講的才是「道地」英語?又是誰「污染」了語言正統? 單字、片語、慣用句,處處蘊藏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最能體會英/美文化間的愛恨情仇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求生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Quite──小小的副詞修飾語有巨大的殺傷力,時而令人心碎,時而使留學生考試落榜、害跨國求職者失業…… Sorry──這個字眼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卻只有一種是真的表示「對不起」?! ◆ 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英國人其實都更近

似日本人,而不像「同文同種」的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在演《唐頓莊園》,反而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髒字堪稱是粗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百搭,英美兩國通吃? ◆ 會讓英美國民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眼呢?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鐘,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

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的精確性有強迫症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

,更將走上一趟淋漓盡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莫爾親身經歷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表現出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在文化差異上別具深義的單字出發,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探討飲食、階級、健康、婚姻、性別、職場、教育……等諸多層面,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好評推薦├ 「很多人都知道,飛越大西洋兩岸可能相當不舒服——而『相當』一詞又不一定是你心裡所認定的意思,這一點更是雪上加霜。風趣幽默、聰明慧黠,觀察力又敏銳到令人有些憂心的作者,寫了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出英語的兩個分支之間的差

異,從頭到尾都讓我驚艷不已。身為一個英國人,我會說:『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過,我也想再加一句:『幹得好(Good job)!』」 ——琳恩.特魯斯,暢銷百萬冊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作者(摘自本書序言) 莫爾寫了一本絕對易讀、聰明(這十足是美國人說的意思)又發人深省的作品,輕鬆地打破了讓美國人和英國人引為詬病的文化刻板印象。 ——《出版人週刊》 佛羅里達長大,目前定居倫敦的作者首度登台,一出手就對水池兩岸特定俚語用法的重要性提出生動風趣、有時又帶有一點無厘頭的研究……輕鬆活潑又自我調侃的風格,引人入勝。 ——《柯克斯評論》

資訊豐富,又貼近個人,有時候趣味橫生……的確,我用來形容這本書的詞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報》 「這本書讓我為之瘋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國人說的『憤怒抓狂』,而是英國人說的『狂熱、瞠目結舌』。關於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障礙,已經有許多論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來,艾琳.莫爾讓這個主題更多了一點人味。」 ——理察.李德羅(Richard Lederer),《苦澀的英語》(Anguish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兩地的汪洋裡,充斥著語言事故的殘骸與文化波濤。可是艾琳.莫爾對這片凶險水域的研究卻是平靜的令人心安,又極度風趣。有關當局應該把她的書掛在邊界海關。」 ——賽門.加菲爾德(Si

mon Garfield),《紐約時報》暢銷書《字體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這不是英文》一書風趣幽默,又提出深刻的見解,令人驚喜萬分!艾琳.莫爾在書中揭示了:語言最事關緊要的不是我們說了些什麼,而是我們想表達什麼意思——以及其他人聽到了些什麼。這本書講的不只是我們語言中不尋常的稀奇古怪之處,更是文化與潛規則的假設對文字定義所帶來的困擾。」 ——約翰.波拉克(John Pollack),《雙關語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與《捷徑》(Shortcut)作者 「艾琳‧莫爾說起語言來,既有權威又風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給了字源、逆構詞,還有混成詞。然而,她的

書名更是賣弄了一下文字遊戲:《這不是英語》的內容並不是真的跟文字有關——而是關於她可以自稱為故鄉的兩個國家之間的微妙差異。」 ——康斯坦絲.賀爾(Constance Hale),《罪惡與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動的動詞》(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

為了解決smooch意思的問題,作者艾琳‧莫爾 這樣論述: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從單字開始,飽覽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一窺英/美文化的愛恨情仇。   ◆ 英國人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其實都更像日本人,而不是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唐頓莊園》,還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字堪稱是髒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普及,能橫跨大西洋兩岸?   ◆ 美國人對哪個字上了癮、又愛又怕?   ◆ 會讓英美兩國人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

眼呢?   ◆ Quite這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它是怎麼造成求職者失業,甚至讓許多人心碎傷感?   ◆ 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的抱歉,這個字就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其中只有一種是真的表示『對不起』?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鐘,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

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有潔癖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更將走上一趟淋漓盡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

.莫爾親身經歷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表現出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單字出發,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探討飲食、階級、婚姻、性別、教育……諸多層面,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各界好評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列)   何献瑞(背包客棧站長)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作者)   胡培菱(外文書書評家)   韋佳德(藝人、作家)   范瑋琪(歌手)   許毓仁(TEDxTaipei 共同創辦人、立法委員)   曾麗玲(台大外文系教授兼主任)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執行長)   廖柏森(台師大翻譯研究

所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   劉軒(暢銷作家)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譚光磊(國際版權經紀人)   ★ 暢銷逾百萬冊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 》作者琳恩.特魯斯,撰寫序言,盛情推薦!   「很多人都知道,飛越大西洋兩岸可能相當不舒服——而『相當』一詞又不一定是你心裡所認定的意思,這一點更是雪上加霜。風趣幽默、聰明慧黠,觀察力又敏銳到令人有些憂心的作者,寫了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出英語的兩個分支之間的差異,從頭到尾都讓我驚艷不已。身為一個英國人,我會說:『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過,我也想再加一句:『幹得好(Good job)!』」 ——琳恩.特

魯斯,《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作者   曾在美國留學九年的我,得知要隨著先生一起搬去英國時一點也不緊張。我信誓旦旦的覺得英國生活跟美國生活除了「發音腔調」外,其它的肯定沒什麼差別。直到我人抵達英國、融入當地生活後才發現,我錯得離譜!《這不是英語》不只點出英美語單字用法的差異,也藉由語言來探索兩國的特質與國家風情。喜歡英美語或文化的你,不能錯過這本交戰守策!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跟著留學正妹說出道地美國腔》作者   我在大學任教之時,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最令學英文的同學摸不著頭緒的不是文法,也不是發音,而是英美兩地在英文用法方面有何差別。本書機智詼諧,又具洞察力

。簡單易懂,可稱學英語的必備教材。這本書不僅適合正在大學、補習班等地學英語的人,也適合所有對英美語感興趣的人。雖有諸多相似的書籍已上市過,但本書卻與眾不同,其優點在於內文的系統性結構以及深入淺出的探討。 ——韋佳德(藝人、作家)   一翻書看到「biscuits」、「cookies」我特別有種坐時光機回到過去的感覺。小時候因為父親工作,我在南非生活了幾年。南非早期為英國殖民地,使用的官方語言是正統英語,習慣的一直是英式的使用詞彙,直到我高中回到台灣接觸了美式英文才發現原來英文有分地區性的。這本書的作者透過譯義詞彙的方式,介紹英美文化的不同演變,提供讀者不同的角度重新認識這個語言,了解背後的文

化意義,才能將詞彙使用得更貼切。向正在學習英文及喜愛英美文化的朋友們推薦這本難得有趣的書籍。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執行長)   這本語言文化觀察誌精采風趣,令人不忍釋卷。展讀本書,享受一場驚喜連連的文化洗禮吧!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莫爾寫了一本絕對易讀、聰明(這十足是美國人說的意思)又發人深省的作品,輕鬆地打破了讓美國人和英國人引為詬病的文化刻板印象。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佛羅里達長大,目前定居倫敦的作者首度登台,一出手就對水池兩岸特定俚語用法的重要性提出生動風趣、有時又帶有一點無厘頭的研究……輕鬆活潑又自我調侃的風格,引人入勝。

——《柯克斯評論》(Kirkus)   聰穎、慧黠,完全投入。——《書商》雜誌(Bookseller)   生動活潑,發人深省。 ——《每日鏡報》(The Daily Mail)   資訊豐富,又貼近個人,有時候趣味橫生……的確,我用來形容這本書的詞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報》(The Times)   「這本書讓我為之瘋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國人說的『憤怒抓狂』,而是英國人說的『狂熱、瞠目結舌』。關於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障礙,已經有許多論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來,艾琳.莫爾讓這個主題更多了一點人味。」 ——理察.李德羅(Richard Lederer),《苦澀的英語》(Anguish

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兩地的汪洋裡,充斥著語言事故的殘骸與文化波濤。可是艾琳.莫爾對這片凶險水域的研究卻是平靜的令人心安,又極度風趣。有關當局應該把她的書掛在邊界海關。」 ——賽門.加菲爾德(Simon Garfield),《紐約時報》暢銷書《字體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這不是英文》一書風趣幽默,又提出深刻的見解,令人驚喜萬分!艾琳.莫爾在書中揭示了:語言最事關緊要的不是我們說了些什麼,而是我們想表達什麼意思——以及其他人聽到了些什麼。這本書講的不只是我們語言中不尋常的稀奇古怪之處,更是文化與潛規則的假設對文字定義所帶來的困擾。」 ——約翰.波拉

克(John Pollack),《雙關語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與《捷徑》(Shortcut)作者   「艾琳‧莫爾說起語言來,既有權威又風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給了字源、逆構詞,還有混成詞。然而,她的書名更是賣弄了一下文字遊戲:《這不是英文》的內容並不是真的跟文字有關——而是關於她可以自稱為故鄉的兩個國家之間的微妙差異。」 ——康斯晝.賀爾(Constance Hale),《罪惡與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動的動詞》(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莫爾對語言毫無保留的熱情,讓這本書讀起來趣味洋溢。 ——《瓊斯

夫人》雜誌(Mother 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