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寫的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 和強登的 【地政新法+全新解題】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強登金榜寶典」土地稅法規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 彝注音也說明:不動產經紀人主為房屋買賣的中間協商者,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屋仲介與代銷公司須 ...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與及格人數統計.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金大鼎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東華大學 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 范麗娟所指導 李沛恩的 一襲華麗的衣裳:心理系畢業生的美麗與哀愁 (2011),提出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心理學相關科系、學士級畢業生、考試、求職、助人專業。

最後網站【地政】郭老師- 106年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創史上新低2018-1 ...則補充: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等專技人員的綠取,實有必要朝類似律師考試,錄取前一定比率人數的方向來檢討,以免不同年度考生權益過度失衡。 No photo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是考試院「不動產經紀人普考」之必考專業科目之一,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四大主題。本書除了解釋四大法律之立法內容,並且收錄近三年之考選部試題,以及考上學員之考試心得分享,提供給讀者如何準備國家考試之方法及秘訣,幫助你一次金榜題名。

一襲華麗的衣裳:心理系畢業生的美麗與哀愁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的問題,作者李沛恩 這樣論述:

自2001年心理師法通過後,要成為心理師被要求必須從臨床/諮商心理學研究所畢業,再加上一年的實習,始得報考心理師證照。本研究旨在了解心理學相關科系而未能進入相關研究所的大學部畢業生其求職和升學的經歷和感受。 本研究採用質化研究方式,使用立意抽樣方法訪問11位由心理學相關科系大學畢業,「有就職經驗」或是「目前已考上臨床/諮商/理論組心理學研究所者」。訪談內容企圖涵蓋他們為何進心理學相關科系、在學時的生涯規劃,以及他們在畢業前所面臨的升學或是求職時的經驗和心情。 本研究發現報導人普遍認為「以大學畢業身分求職」甚感困難。他們在就學期間,師長極少與其討論生涯規劃,也未曾和他們提及

於求職時需和心理師、心理學研究所畢業生、國外回來的心理學系學生、還有其他相關科系畢業生競爭有限的工作機會。部分報導人甚至對大學畢業的專業能力產生質疑。有的報導人不斷地參與研究所考試,有些人在考不上研究所、又找不到心理學領域工作時,只得選擇其他助人相關職業,卻發生了高學歷低成就或只得擔任臨時人員的窘境。有少數報導人藉由修習二十個社工學分,取得社工師證照以改變其困境。 本研究建議各心理學相關科系的大學甚至各心理學相關團體應該深入探討心理學相關科系畢業生的就職情況,重視其出路問題,包括其工作類型、職位與薪資,為學生爭取更多的工作機會。或許必須重新思考大學部的課程安排及設計,提供在學學生更深化的

課程和實習課程,同時也多嘗試其他助人專業結盟,替自己系上的畢業生爭取更寬廣的出路。

【地政新法+全新解題】2023全新改版!地政士「強登金榜寶典」土地稅法規

為了解決不動產經紀人錄取率的問題,作者強登 這樣論述:

  ★2023全新改版!全系列均由強登老師鉅細靡遺、親自將全書課文/解析內容修訂至「對應最新修法」,再搭配「超棒的重點整理及立即的考題練習」,讓讀者們上了考場能自信下筆,寫出讓閱卷老師眼睛一亮、大方給分的精彩論述!★      本版修法重點: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10.4.26修正)。     ★人人都能讀懂的地政士考試書:跟著地政士/不動產天王名師「強登」,用最好懂的方式輕鬆考取地政士證照。★      本書涵蓋地政士考試《土地稅法規》此一科目中所有會出題的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      在「土地法」之規定中,第四編的內容所規範的便是

「土地稅」,由於土地法中相關的條文除不合時宜之外,要能對該需求完整規定亦力有未逮,因此特別 制定土地稅法,來符合所需。 在土地稅法之規定中,總共包含三種土地之稅賦,即「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三種,由於「田賦」目前在「停徵」之狀態,因此在命題時,僅有部分觀念成為考題而已。換句話說,「地價稅」以及「土地增值稅」才是命題重點之所在,在您研讀之後,會發現內容不多。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土地稅法」相提並論,而且就歷屆考題來看,出現的次數並不多,而且多半與「數字」有

關,有潛力成為申論題的,當屬第57條的「農業用地」。掌握上述的原則,要在這邊獲得滿意的成績,就變得很容易了。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在地政士考試的「土地稅法規」之科目中,占著極為重要的 角色,因為統計歷屆命題資訊,本法的地位還真的受到高度的重視,僅次於根本 大法(土地稅)而已。當然遺產及贈與稅法命題率那麼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許多的條文都容易命題。既然如此,請好好研究本法,因為它將帶給您驚喜。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遺產及

贈與稅法」相提並論,除了重要性不高之外,不好命題也是原因。但兵不厭詐,當命題委員想降低錄取率時,從這邊下手,就極為漂亮了。別擔心,強登老師給您最強的讀本,讓您過關斬將,輕鬆取得證照,用心研讀,便之筆者所言不虛。     《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的重要稅賦之一,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房屋的移轉】。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契稅條例和房屋稅條例類似,都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數並不多,也正因為如此,並不像其他的法律會去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契稅卻完全沒有這種分別。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契稅條例看起來似乎沒考很多,但仔細看,您會發現某些法條廣受青睞,其歷屆試題著實不少。正

因為這樣,建議您用點心思在這邊,因為容易抓到題目,只要命題,投資報酬率很高,而且可以說是「土地稅法」這個科目的大補丸。     《房屋稅條例》      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房屋稅條例可以算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相對較少的一項法律,正因為如此,其他的法律都有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房屋稅卻沒有。所謂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房屋稅條例雖然不是廣受青睞,然而可以成為題目的關鍵考點卻相當醒目,所以容易作答與得分。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是各種稅捐的「基本法」,也就是各種稅捐是補充本法的不足,這在第一條的規定條文,便可見端倪。

在地政士的考試上,經過統計之後,我們可以知道稅捐稽徵法並不是每年都會出現題目,因此略顯次要。然而在地政士的實務上,「稅捐稽徵法」是您非懂不可的專業規定,因為這是面對客戶相當重要的實力法律,因此請多用心了解,奠定未來幸福快樂的根基。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是財政部為了補充母法的不足,而頒布的行政命令,在位階上,法律當然優於行政命令,在考試的運用上也是一樣,因此在研讀時,您會發現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的 題目相對少了很多。當然,這就是盲點所在,若命題委員想要刁您一下時,從行政命令出題,不僅師出有名,而且達到制衡錄取率的效果。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

)【房地合一稅】     所謂的:「房地合一稅」,在法律的事實上是【所得稅法】增修部分條文,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亦因此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房屋、土地等原屬特種貨物者自104年6月24日增訂之第6-1條公布起,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07年2月修訂逾期繳納之罰則規定。     之所以會取個這樣的名稱,您也不用覺得摸不著頭緒,這是施政上的「包裝」,除了達到「師出有名」的效果之外,更可避免一項政策在還沒實施前,就胎死腹中的窘境,這樣的情形,「史有前例」,見怪不怪。     也因為如此,考試院之命題大綱於105年2月5日公告修正「土地稅法規」此科目之命題大綱,【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

則(不動產交易部分)】現已成為確定命題,所幸「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自103年之修正後,迄今尚未進行任何修正,故亦未有針對「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之因應修正,所以請您務必完全聚焦在「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上,況且,這部分已然在105年之「土地稅法規」之第2題成為命題主體,故此要請考生不只要加以了解,更要相當精熟,雖然這是地政士國家考試初次設立的命題範圍,但可以確信未來必定是不少於1題的出現次數,千萬不可掉以輕忽。     至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奢侈稅)部分因已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且已自命題大綱中剔除,本書為免造成考生之負擔,故已將相關之內容悉數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