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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 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碩士班 林俊銘博士所指導 孫安邦的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2020),提出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履行輔助人、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履約保證、仲介公司、建築經理公司、特約地政士。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張秀慈所指導 徐千祐的 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都市計畫地區非計畫道路周邊土地開發權益之影響 (2020),提出因為有 公用地役關係、現有巷道、建築線、土地開發權益、政策移轉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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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為了解決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的問題,作者蔡國委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經內政部102年修法規定,必須通過考試方能取得證書。這項考試須精熟民法、土地法、平均地權、土地徵、土地稅、契稅、房屋稅、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式合約書等12種法令,也必須背熟並且通過100個測驗題及格,對考生而言確實是很沉重的負擔。     在不動產證照考試教學領域裡,聲譽隆響的蔡國委老師,彙整的這本《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從2015年初版之後,每年更新版本,將考試的12種法規內容,並且結合了內政部考試500多題的題庫,讓學員能夠很輕鬆掌握法規重點,且能更有系統的理解法條內涵;此外,更能提供使用本書的授課

老師,快速掌握法條以及和題庫做連結,以達到有效率地指導學生理解法規與實務的連結性。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考試教材汗牛充棟,但大多數無法將考試法規與考試題庫做連結,蔡國委老師因此特別針對這些缺點,很有系統地彙整成書,希望提供考照學員與授課老師「雙效合一」、「具體有力」的考照與授課的雙用幫助。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的問題,作者孫安邦 這樣論述:

仲介公司在不動產交易市場,已佔有其重要位置,此可於各類媒體、街邊,時見其廣告,行路之間亦常見其實體店面,既已受法令管理,又有保障買賣交易安全作法,但似乎從來不缺買賣糾紛事件。目前實務上,仲介公司甚為重視履約保證,藉以降低買賣交易風險,同時以此爭取買賣雙方信任,而實際從事居間買賣業務經紀人員,其應盡注意義務與必須提供不動產資訊,對於買賣雙方有直接且有重要的影響。另外,尤以協助訂定買賣契約行為之特約地政士,在買賣契約履行及履約保證效力涵蓋各個時點,尚須熟嫻、嚴密審核、辦理不動產稅務、移轉登記等各式作業文件及法令規定,適時提請經紀人員、買賣雙方履約期間注意事項與解疑,已非純然代筆人功能,此皆與特約

契約關係與注意義務攸關。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述各對象,在消費者藉由仲介公司協助買賣房屋時,均無法置之不見,的確有其探討價值與效益。是而,本文以該特約關係為基礎,研究特約地政士在仲介公司居間買賣時,其業務事項、範圍,與該特約性質,牽涉法律所規定注意義務為核心,並探討我國履約保證及與美國 ESCROW 兩者互異之處、成因與根本差別,以及經紀人員因居間所生注意義務與不動產資訊相關義務,盼能以此研究獲得啟迪,亦有益於買賣交易安全。

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都市計畫地區非計畫道路周邊土地開發權益之影響

為了解決台南市不動產經紀人查詢的問題,作者徐千祐 這樣論述:

在全球化和都市化背景下,國際社會開始關注全球南方城市因政策移轉所引發的複雜政策互動現象,並呼籲對此進行深入調查。受早期政策移轉所產生之都市計畫道路劃設方式影響,臺灣的建築基地常因臨接非計畫道路,而難以指定建築線進行開發利用。非計畫道路於指定建築線時所使用之名詞應已有所定義,惟公眾仍常有混淆;作為現有巷道來源之最的既成道路,其公用地役關係之從嚴認定傾向,將對毗鄰建築基地開發權益,產生難以開發利用之影響。本研究以文本分析、專家訪談、田野調查及GIS空間分析,探討非計畫道路於指定建築線時,令公眾產生名詞混淆之原因;何種型態之建築基地與道路關係,較難以指定建築線開發利用;透過空間面向分析公用地役關係

認定,對於非計畫道路周邊建築基地開發權益之影響。本研究為全球南方城市之政策移轉研究,提供了臺南市都市計畫道路規劃方式與土地開發利用之影響情形案例,以作為對政策移轉所導致的複雜現象進行檢視。指定建築線時所使用之非計畫道路名詞,因透過法規沿革而逐漸形成其定義,故公眾容易產生混淆;當前有於法規修正現有巷道、既成道路及私設通路之舊時稱呼,並明確定義名詞之必要。建築基地臨接全數計入法定空地之私設通路,或臨接涉及公用地役關係認定之通路,因難以直接指定建築線,於開發利用時須特別注意,而後者為政府得以進行改善之開發利用困境。透過空間化分析顯示,公用地役關係認定對於毗鄰建築基地開發權益之影響,高於對通路之影響,

惟以往較常僅關注於通路本身權益;政府應儘速提供令公眾查詢現有巷道空間資訊之平台,使公眾得直觀地了解都市內總體及累積之現有巷道資訊;應可透過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使都市計畫道路能依循既有發展紋理進行劃設與開闢,進而避免大尺度街廓產生,並由源頭改善建築基地未能臨接都市計畫道路所衍生之難以指定建築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