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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戴天昭寫的 台灣政治社會變遷史 和蕭阿勤的 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國史新論 國史館館長林滿紅談《中日和約》也說明:林滿紅指出,歷史上影響台灣的領土歸屬與主權移轉的事件及國際條約包括: ... 《馬關條約》既已將台、澎完全主權『永久割讓』給日本,因此沒有必要用『歸還』一詞,這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前衛 和聯經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台灣史研究所 陳翠蓮所指導 阿部賢介的 關鍵的七十一天-二次大戰結束前後的台灣社會與台灣人之動向 (2009),提出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真空時期、開羅宣言、祖國認同、安藤利吉、辜振甫、八‧一五獨立事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東亞研究所 邱坤玄、朱新民、高輝所指導 陳志雄的 1979年以來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的爭議 (2002),提出因為有 一個中國、原始國家、部分國家、有效原則、交戰團體、叛亂團體、整合理論、三大支柱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灣日治時期 - 维基百科則補充:台灣 日治時期,或稱日據時代、日本時代、日治時代、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日本統治時期,是台灣歷史上 ... 三國干涉歸還遼東半島時,與三國簽訂台灣必須由日本統治而不割讓給其他列強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政治社會變遷史

為了解決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問題,作者戴天昭 這樣論述:

  |彭明敏專文推薦.關心台灣之必讀巨作|   皓首窮經14年,百萬字手寫稿道盡   摯愛福爾摩沙的古今身世與困境   學界、政界必讀,台灣讀者不能錯過   傳奇學者戴天昭博士畢生代表作   立論嚴謹,筆觸卻充滿著學者對故鄉的關懷與憂思   史料豐富,行文流暢易讀帶領著讀者進入歷史情境   關注台灣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為新世紀台灣史教科書最好材料   以台灣為本體論述,   細數重要歷史事件。   認識台灣,不只是一句口號或標語!   台灣是由台灣本島及澎湖群島所組成,位置大致在東經119度18分到123度45分、北緯21度45分到26度之間。台灣島東部瀕臨太平洋,東北有琉球列島散佈

其間;北部與日本、韓國隔海相望;西部則有台灣海峽橫亙,與中國華南一帶相對,西北正當進出黃海的門戶;正南則為一衣帶水的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群島遙相呼應,是控管南中國海的重鎮。   戴天昭博士從這裡開始召喚美麗島諸方面的史實,關注島嶼上的原住民各族、閩粵等移民;自大航海時代躍入萬國視野便成為國際政治囑目的焦點,命運開始轉動,不停更迭的統治者造成混亂的身分認同。爬梳諸政權在台灣的交替,所形成的政治社會變遷,是為了探討台灣未來的前景;以史為鑑、為鏡,更能讓台灣人在風雲詭譎的國際政治現世、如履薄冰的台灣與中國關係裡,瞭然看清方向。   本書整體台灣論述共有17章,最後第18章是附論〈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歸

屬〉。戴天昭博士特別提及此問題,是因為認為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歸屬,也是將來最終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歷史焦點;所以本書一併提起,可讓國人評論探討。 本書特色   1.從政治與國際法角度出發,來看台灣數百年來的社會變遷。   2.完整列出影響台灣命運的重要文件、法條、文章,深入淺出、有理有據。   3.廣納中文、日文、歐文相關學術研究資料、報章雜誌,提供全方位且國際化的思考觀點。  

關鍵的七十一天-二次大戰結束前後的台灣社會與台灣人之動向

為了解決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問題,作者阿部賢介 這樣論述:

1945年8月15日二次大戰結束至10月25日台灣「光復」之間,台灣究竟屬於何種狀態?過去戰後初期研究往往直接探討國民政府與台灣人之間的族群對立,以及二二八事件發生之社會因素等課題,並未探討日本戰敗對台灣帶來的涵義及此71日的「真空時期」。因此本論文將以戰爭結束前後至國民政府來台接收前為觀察範圍,探索當時的台灣社會與台灣人之動向。 戰爭結束前,在台灣總督府嚴密統制下,大部分台灣人無法獲知「開羅宣言」之存在,也對戰局趨勢並未持有正確的預見。因此台灣島內的台灣人於戰爭結束前並未有面對日本戰敗,以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之心理準備,直至1945年8月15日戰爭結束,台灣人依舊與日本的帝國主義政策聯

繫著。戰爭結束當天,因為收聽廣播之環境相當有限,透過「玉音放送」獲知戰爭結束及日本戰敗的人並不多,甚至有部分人士將之誤解為天皇激勵繼續作戰之宣傳。  然而透過台灣總督府之公告、媒體報導以及人人口耳相傳,日本戰敗之消息終究得以傳達至台灣島內。戰爭結束後,一方面日本統治最高機關的台灣總督府以及約15-17萬的日本軍仍然留駐台灣,掌控台灣社會;但另一方面,隨著中國來台之消息遍及台灣,日本當局逐漸失去威信,在治安、經濟方面皆出現惡化趨勢。在如此狀況下,台灣知識份子憑藉各自思想與做法,為台灣未來四處奔走。如林獻堂,採取較為慎重態度,一方面與日本當局保持良好關係,一方面致力維持治安。吳新榮則對新時代懷有莫

大期待,著手於三青團之組織,積極地展開迎接「祖國」之事宜。然而當時台灣人對中國懷有的「祖國認同」,並非具有現實經驗,也是未經理性思考的觀念。當他們實際與中國接觸時,難免顯露陌生與失望之感。儘管如此,強烈的「祖國認同」仍舊支撐著台灣人擁護中國的熱情。  以辜振甫、許丙為首的所謂「八‧一五獨立事件」,過去大部分研究皆認為其主因為日本軍煽動,少數研究則否定日本軍之參與。本論文使用私人日記、回憶錄、新聞報導等的資料,再次探討此事件之相關人物的言行及背後因素,並認為此事件實為日本軍與台灣人共謀的一場歷史事件。  台灣與日本、中國兩者之間的關係,無論於日治時期或戰爭結束後,皆對台灣命運具有相當深刻之影響。

發生於時代轉換之際的「八‧一五獨立事件」,恰好表現其一端。透過本論文,筆者希望再度仔細探討台灣近代史的複雜性,以及對今日台灣境遇之影響。

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

為了解決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問題,作者蕭阿勤 這樣論述:

  1980、1990年代台灣民族主義在文化界傳播發展的高峰  文化本土化或台灣化關鍵的二十年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蕭阿勤以《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一書  做了深入清楚的描述與分析   《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全書共分七章,及兩篇附錄,分析焦點從討論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與戰後初期所出現的一些文學和語言的爭議、改革運動,到戰後的三十年台灣社會變遷,包括台灣文化民族主義在文學領域的發展、台語(福佬話)復興運動、台灣集體記憶、政治反對運動人士等。   在當代台灣的歷史上,1980、1990年代,  是台灣政治與文化的「本土化」、「台灣化」的關鍵時期。  在這二十年中,台灣民族主義

對文化界的改變,  最顯著、最值得關注的是文學、語言、歷史這三個領域。   台灣文學的成立、台灣本土語言運動的興起、台灣史觀的發展等,是文化本土化、台灣化的領頭羊,是台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cultural politics)的主要部分。   《重構台灣:當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紀錄1980、1990年代台灣重大的文化政治變遷,關注這二十年間文學、語言與歷史三個領域,研究本省籍「人文知識分子」在台灣民族主義的國族建構中的角色與作用,探討他們所從事的文化活動如何成為台灣民族主義政治的重要部分,又如何成為塑造「台灣性」(Taiwaneseness)或台灣國族特性的重要力量。 作者簡介 蕭阿勤(

A-chin Hsiau)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校區社會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專長為文化社會學與政治社會學,研究興趣包括民族主義、集體認同與記憶、歷史意識、時間、敘事、族群與世代等。著有Contemporary Taiwanese Cultural Nationalism (London: Rutledge, 2000)、《回歸現實:台灣一九七○年代的戰後世代與文化政治變遷》(第二版,台北: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10),與John Makeham合編Cultural, Ethnic, and Political Nationalism in Contempor

ary Taiwan: Bentuhua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序 第一章 導言一、概述:台灣的人民、語言與歷史二、當代民族主義與台灣民族主義的研究三、被宰制的族群、民族主義與人文知識分子四、文化民族主義與政治民族主義五、文化特殊性的政治六、現代化意識形態與文化民族主義七、散布的管道八、本書章節安排 第二章 日本殖民統治與文學、語言問題一、1920年代的日本殖民統治與台灣人反抗運動1. 改良主義的反殖民運動2. 激進的反殖民運動二、日本殖民的語言同化三、殖民地台灣的文學和語言改革1. 1920年代:白話文學和中國國語2. 1930年代:鄉

土文學和台灣話文3. 殖民統治與台灣文化特殊性4. 漢民族文化認同的延續四、結論 第三章 戰後語言問題與文學發展一、外省人與本省人的初期互動和語言問題二、國民黨統治初期與二二八事件三、1947-1949年的文學辯論1. 國民黨統治初期台灣作家的處境2. 文學辯論:殖民統治與台灣語言文化的獨特性四、1950與1960年代國民黨的統治五、五○、六○年代的戰鬥文藝、國民黨意識形態與現代主義文學六、鄉土文學論戰1. 1970年代初的政治變化與「回歸鄉土」文化潮流2. 鄉土文學與論戰:反帝、左傾與地方色彩七、結論 第四章 確立民族文學一、1950年代的本省籍文學作家二、早期的《台灣文藝》與《笠》1. 吳

濁流、《台灣文藝》與中國文化2. 《笠》詩人與中國現代詩創作3. 《笠》、《台灣文藝》與鄉土文學4. 《笠》、鄉土精神與中國現代詩三、1970年代國民黨的統治與台灣政治反對運動1. 外省人的政治宰制與本省人的政治權力上升2. 黨外的興起3. 美麗島事件與反對運動激進化四、台灣意識論戰與鄉土文學1. 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2. 鄉土文學與台灣意識五、陳映真、葉石濤與鄉土文學:中國史觀與台灣史觀1. 葉石濤:台灣鄉土認同與中國國族認同的平衡2. 陳映真:中國民族主義與「在台灣的中國文學」六、1980年代前半葉「去中國化」的台灣文學1. 文學的政治化2. 什麼是「台灣文學」?:入世精神、抵抗意識與本土化

3. 台灣人的形象4. 日本殖民統治做為一種「資產」七、1986年以後的政治變化1. 台灣民族主義的顯著發展2. 國民黨「台灣化」3. 新的族群分類與新的國族認同八、建立民族文學:1980年代下半葉及之後1. 民族主義文化論述的浪潮2. 一個變數: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塑造民族文學1. 書寫台灣人的台灣文學史2. 建國的文學3. 台灣民族文學:四大族群,合而為一十、結論 第五章 締造民族語言一、官方語言政策及其結果1. 國民黨的語言政策與意識形態2. 被壓迫的本土語言:台語3. 台語:族群象徵與復興二、確保民族語言1.台語的命名2.台語書寫系統與台灣民族主義2.1  早期的台語書寫史2.2  19

87年前後的台語寫作2.3  台語書寫系統與構想三、台語文學與台灣文學的重新定義四、結論 270 第六章 書寫民族歷史一、國民黨的統治與中國史觀1. 史觀與統治的正當化2. 尋根、愛鄉更愛國3. 台灣史研究:中國研究的次領域二、台灣史觀的發展與台灣民族主義1. 早期海外反國民黨的台灣史學2. 美麗島事件之後台灣史的政治化3. 日本殖民時期的「重現」:反對運動的教訓4. 帶入原住民、挑戰漢族中心主義5. 台灣史觀:走向民族的歷史6. 挖掘二二八史實:書寫民族史詩7. 重探平埔族史:想像多元族群的台灣國族三、結論 第七章 結論一、台灣民族主義做為歷史的「晚進者」二、對台灣文化民族主義的再思考1.

土壤中等待萌芽的種子?2. 「假」認同? 附錄一 民族主義研究者與蝙蝠二 台灣文學的本土化典範歷史敘事、策略的本質主義、與國家權力一、前言二、本土化典範的兩種類型與敘事認同三、文學的敘事的本土化典範與意義的封閉(解釋一)四、「策略的本質主義」只是策略的?(解釋二)五、誰的知識?知識的目的為何?(解釋三與結語) 參考文獻名詞索引人名索引 圖表目錄第一章圖1-1 建國會與教育本土化(台灣化)聯盟成立的報導 第二章圖2-1 陳炘在《台灣青年》創刊號發表的〈文學與職務〉圖2-2 張我軍在《台灣民報》發表〈新文學運動的意義〉圖2-3 《南音》所刊載提倡鄉土文學的言論圖2-4 郭秋生在《台灣新民報》發表的

〈建設「台灣話文」一提案〉與在《南音》發表的台灣話文創作圖2-5 《南音》刊登廣告,徵求以文言、白話或台灣話文描寫台灣社會與文化的創作圖2-6 賴和、郭秋生與黃石輝在《南音》討論台灣話文的新字問題 第三章圖3-1 《台灣新生報》「國語」週刊第1期與吳守禮的〈台灣人語言意識的側面觀〉圖3-2 1947年《台灣新生報》「文藝」副刊上外省籍作家江默流論台灣文藝圖3-3 1948年《台灣新生報》「橋」副刊上外省籍作家田兵論台灣新文學圖3-4 《台灣新生報》「橋」副刊上葉石濤對外省籍作家的回應圖3-5 《新生報》「橋」副刊上瀨南人對錢歌川、陳大禹的反駁圖3-6 1955年8月29日《聯合報》關於戰鬥文藝

的報導圖3-7 《聯合報》刊出彭歌對鄉土文學的抨擊圖3-8 《聯合報》刊出余光中對鄉土文學的批判圖3-9 1977年8月29至31日國民黨召開「文藝會談」的新聞報導圖3-10 1977年8月《夏潮》以鄉土文學為專題 第四章圖4-1 《台灣文藝》創刊號封面與目錄圖4-2 1977年第57期的《台灣文藝》以李喬作品研究為專輯圖4-3 1964年《笠》詩刊創刊號封面與目錄圖4-4 1983年6月《前進週刊》討論侯德健潛往中國大陸事件圖4-5 1983年台灣意識論戰期間的《生根週刊》圖4-6 葉石濤於1965年發表於《文星》的〈台灣的鄉土文學〉圖4-7 1977年5月刊出葉石濤〈台灣鄉土文學史導論〉的

《夏潮》封面(封面誤為〈序論〉)圖4-8 1982年《文學界》創刊號圖4-9 1984年陳芳明發表在《台灣文藝》的〈現階段台灣文學本土化的問題〉圖4-10 吳濁流《亞細亞的孤兒》的1957年日文版、1959年與1962年的中文版圖4-11 1983、1985年《台灣文藝》呼籲「擁抱台灣的心靈、拓展文藝的血脈」圖4-12 1986年《台灣新文化》、1989年《新文化》創刊號圖4-13 1987年葉石濤的《台灣文學史綱》圖4-14 1991年《文學台灣》創刊號 第五章圖5-1 1960年《徵信新聞報》上提倡說國語的文章圖5-2 政府推行國語、壓制本土語言的各種新聞報導圖5-3 1985年10月26

日教育部擬定〈語文法〉草案的新聞報導圖5-4 成功大學開設台灣第一個台語課程的新聞報導圖5-5 以羅馬拼音台語發行的1939年元月份《台灣教會公報》圖5-6 1950年代國民黨禁止基督教長老教會使用羅馬拼音的報導(1957年10月12日與1958年2月26日《聯合報》)圖5-7 林宗源1955、1962年創作的台語詩圖5-8 向陽1976年創作的台語詩圖5-9 由左上、右上、下:宋澤萊、黃勁連的台語詩各兩首、林央敏的詩作一首圖5-10 1980年代下半葉《台灣新文化》積極刊登台語文學作品圖5-11 1980年代下半葉《台灣文藝》刊登台語作品、提倡台語文字化圖5-12 林繼雄的著作與其中台語羅馬

拼音作品圖5-13 鄭穗影的著作與其中全用漢字書寫的台語章節圖5-14 鄭良偉的著作與其中漢、羅併用書寫台語的篇章 第六章圖6-1 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國民黨宣傳中國史觀的台灣史書籍圖6-2 1980年11月12日《中國時報》報導政府發起「愛鄉更愛國」運動,重申「台灣是中國人的台灣」圖6-3 1975年12月《中華文化復興月刊》刊出李國祁論台灣內地化的文章圖6-4 1984年陳其南論台灣漢人移民社會土著化的文章圖6-5 蘇新、史明、王育德的台灣史著作圖6-6 1984年林濁水編輯的《瓦解的帝國》圖6-7 1983年鄭欽仁在《台灣文藝》發表論台灣史觀的先驅文章圖6-8 1995年9月《

台灣歷史學會通訊》創刊號圖6-9 黨外雜誌《自由時代》、《台灣新文化》關於1987年2月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活動的報導圖6-10 1991年6月30日《中國時報》報導民間抗議政府破壞十三行史前遺址 附錄二表1 中國民族主義的「台灣鄉土文學」敘事模式表2 中國民族主義的「在台灣的中國文學」敘事模式表3 台灣民族主義的「台灣文學」敘事模式 序   1980年代之後,以本省人為主的「黨外」與1986年9月成立的民主進步黨所領導的政治反對運動,積極宣揚台灣意識,使台灣民族主義運動顯著發展。1988年,本省籍的李登輝繼承蔣經國,成為國民黨主席與總統。在國民黨的黨國決策階層中,本省籍的人數逐漸超過外省籍者

。1991年,原本於中國大陸選出的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表終止行使職權,國會全面改選。1990年代初,黨內反李登輝的「非主流派」與親李的「主流派」鬥爭而失勢。以外省籍年輕一代為主而反李、懷疑他傾向於支持台灣獨立的國民黨內「新國民黨連線」人士,於1993年另組「新黨」,與民進黨及其他支持台灣民族主義者之間的衝突激烈。1996年,台灣舉行戰後首次的總統民選,國民黨候選人李登輝獲得過半票數而連任。在這種政治變化過程裡,不管是在國家的文化教育政策方面,或是公共領域的文化論述方面,過去由國民黨威權統治所教化、基於中國民族主義的歷史敘事、集體記憶、文化象徵等,都備受質疑與挑戰。   在當代台灣的歷史

上,1980、1990年代,是台灣政治與文化「本土化」、「台灣化」的關鍵時期。就文化的轉變而言,這二十年左右的階段,是台灣民族主義在文化界傳播發展的高峰。追求台灣文化的主體性、建立具有主體性的台灣文化等理念,亦即「台灣文化民族主義」(Taiwanese cultural nationalism),從少數人的提倡,逐漸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與台灣政治的轉變互相激盪,使台灣的文化面貌產生重大的變化。在這個二十年左右的光陰中,台灣民族主義對文化界的改變,最顯著、最值得關注的是文學、語言、歷史這三個領域。台灣文學的成立、台灣本土語言運動的興起、台灣史觀的發展,是文化本土化、台灣化的領頭羊,亦即台灣民族主

義的「文化政治」(cultural politics)的主要部分。本書關注文學、語言與歷史三個領域,正在於記錄、研究這段二十年左右重大的文化政治變遷。   筆者的Contemporary Taiwanese Cultural Nationalism(London: Routledge)一書,自從2000年出版以來,被許多國外大學開設的台灣課程列為教材。十年來,經常有國外學者或研究生告訴我,他們受益於此書不少,這本書使他們對台灣近三十年來最顯著的文化政治變遷,有了提綱挈領的清楚掌握,啟發他們對這個現象的興趣。現在讀者手上的這本書,即根據英文原著改寫而成。至於在國內,筆者曾經改寫原書第四章的一部分

,發表一篇中文期刊論文(〈1980年代以來台灣文化民族主義的發展:以「台灣(民族)文學」為主的分析〉,《台灣社會學研究》,1999年第3期,頁1-51)。這篇論文僅僅討論文學部分,不過也呈現了英文原書的主要概念、理論角度與論點。國內早已有針對筆者英文原書的書評,而這篇中文期刊論文發表後,也引起許多回應與論辯。但是除了這篇論文,英文原著的內容,始終沒有出現中文版的全貌。事實上,過去多年來,也曾不止一次有出版社邀請發行中文版,不過都因為筆者忙於新的研究而作罷。   十幾年來,關於本書涉及的台灣國族認同、民族主義、文化政治、台灣文學、語言、歷史等議題的研究,有相當長足的進步。在這些方面,眾多的研究推

陳出新,深挖各種現象,經營各種大小不一的題目,已經累積非常多的研究文獻。雖然如此,在目前既有的研究文獻中,能夠針對1980、1990年代台灣民族主義在文化界傳播發展的高峰、文化本土化或台灣化關鍵時期的二十年,提供較為全面而清楚的描述與分析的,除了拙著Contemporary Taiwanese Cultural Nationalism一書之外,恐怕仍然難以覓得。如果我們希望對這個歷史階段與國族認同有關的文化政治有較為整體的圖像與理解,那麼筆者的英文原著,應該還是近乎僅有的依賴。這是筆者認為十年前的舊作仍然有必要以中文改寫出版的第一個重要原因。   二十世紀後半葉的世界歷史變化快速,所謂全球化時

代的時空壓縮、網路與各種通訊、傳播、交通科技的高度發達等,改變人們的時間意識與歷史感,強化了人們覺得時代瞬息萬變的主觀感受,也可能使人們更加快速地遺忘過去。1980年代以來的台灣社會變遷迅速,歷史變化正讓人目不暇給。人們在這個時候,也許比以往的任何時代更需要一種結合社會學想像與歷史想像的能力,以便認識自我、社會與時代。世間的矛盾事物往往並存,相互激盪。社會變遷快速的階段,人們尋找穩定的力量;充滿遺忘的時代,人們渴求記憶;充滿「相信」的時代,人們盼望解放;充滿「不相信」的時代,人們追求信念。信念,可以來自單純的價值堅持,但經常必須來自與歷史的聯繫,在不斷逝去的時間洪流中尋找生活的定位與存在的意義

。1980、1990年代與國族有關的文化政治變化,是當代台灣一段令人驚歎不已的歷史,我們仍然都在它的重大影響下前進,因此必須有比較完整而清楚的理解。這是筆者改寫舊作的第二個原因。   本書的研究範圍,在時間上,大約是到1990年代末為止,亦即在民進黨執政前的狀況。以本省籍人士為主的政治反對運動,從黨外時期到成立民進黨之後,歷經三十年左右對國民黨統治的挑戰,終於在2000年由陳水扁、呂秀蓮當選為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副總統,使掌握政權超過半世紀的國民黨成為在野黨,也使戰後台灣出現第一次的政黨輪替執政。但是在2008年3月22日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國民黨的候選人馬英九、蕭萬長以將近六比四的得票優勢當

選。歷經民進黨陳、呂兩個任期八年的主政,國民黨重新取得政權。馬英九在同年5月就任,此後的文化教育政策開始改變,試圖扭轉民進黨主政時期的方向。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高中國文與歷史兩科的課程綱要修訂。2008年9月,亦即馬英九就任總統的四個月後,教育部宣布高中國文科課程綱要未來的修訂原則為「酌增節數,增加學生修習文化經典教材」、「教材配置酌增文言文比例」。2010年9月,教育部宣布高中國文科的文言文範文比率,將從原來的45%,提高到45%至65%(從2012年秋季的學年開始實施)。2011年5月,高中歷史課程綱要定案,雖然教育部不得已而將原來上溯台灣史到三國時代的規畫,僅改列為「探討台澎早期歷史

的文獻紀錄」,但是將原來授課比重的台灣史一學期、中國史一學期、世界史二學期,改為台灣史一學期、中國史1.5學期,世界史1.5學期,增加中國史的分量(從2012年秋季學年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11年3月,馬英九總統兼任名譽會長的「國家文化總會」,改名為「中華文化總會」。2011年6月教育部將以儒家「四書」為主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為高中必選課程。2011年9月,馬英九提倡「讀經」。   上述的變化,從2008年夏教育部表示有意修改高中國文與歷史的課程綱要開始,就經常引起支持台灣民族主義的「本土派」人士的批判與抗議,紛擾不斷。包括台灣社、台灣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青社、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教育台灣化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搶救台灣行動聯盟、台灣國家聯盟、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母語會等,加上民進黨及其立法委員,經常發表聲明或召開記者會提出批判,表達強烈反對的立場,或到教育部公開抗議。他們認為國民黨執政者企圖走回頭路,將教育再度「中國化」、「去台灣化」。他們強調,擴張教科書的中國史部分,顯示國民黨執政者依舊抱持「中國史觀」,將台灣史簡化為一部漢民族在台灣的開拓、經營、和移民史;這種做法,仍然以中國為文化與歷史的中心,文化與歷史的詮釋權仍以中國為主,這些都將造成下一代的身分認同錯亂。這些支持台灣民族主義的人士抨擊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重新執政以後,不僅在國家主權、經濟產業上公

然地「傾中」,更進行不易為人察覺的思想、文化的傾中,壓制台灣人民的主體思想。他們指出,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提倡中華文化、中國歷史,與過去蔣介石、蔣經國的時代已經有所不同,目的並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正統,而是為了追求「終極統一」、國共聯手密謀賣台的行為。他們呼籲台灣民眾要抵抗中國史觀的台灣史,強調必須爭取以台灣史為「國史」,讓台灣的年輕一代有「台灣史觀」,擺脫中國的奴化教育。   在語言問題方面,2011年5月底,作家黃春明在台南國立台灣文學館以「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為題演講,認為不能由於政治因素而否定、切割、排除台灣內在的漢人文化或中國文化成分,批評民進黨所主張與執政時推行的本土教育「鑽到牛

角尖去」。他強調「閩南話」做為「方言」,在發音與文字書寫上都缺乏標準化,不應該在小學成為正式課程來教授。黃春明認為幅員廣大、方言眾多的中國需要標準語,以利於相互溝通,而以北京話為基礎的普通話或國語,比較閩南話、客家話、廣東話等,更方便小孩子學習。他強調,閩南話、客家話等方言,不應「到學校去學習」,而應在家裡、「在生活裡面學習」即可。他認為例如宋澤萊等作家沒有必要嘗試以閩南話、客家話等來寫作,而鄭良偉、洪惟仁等人致力於台語文字化的作為也不恰當。黃春明的演講,引發了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當場舉出「台灣作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的海報抗議,並且與黃春明發生衝突。這個事件引發了

一連串的爭論,之後的一個多月,幾家主要報紙不斷出現不同立場的投書與報導。6月13日,前面提到的台灣北社等組織,加上台灣母語聯盟、台灣羅馬字協會、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等三十幾個團體組成「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聯盟」,由蔣為文擔任召集人,至教育部抗議,批判「獨尊華語的教育政策」。他們指出,台灣母語包括各原住民語言、客語及台語,要求國小的台灣語文教育從現有的每週一節提升為三節、將台灣語文列入國中、高中、大學的必修課程,而大學及高中入學國文科考試應讓考生自選原住民族語、客語、台語及華語之一應試。他們並且強調政府必須有長期的母語復育計畫,教育部的「國語推行委員會」應升級改名為「台灣族語推行委員會」。   

由台灣客家聯盟發起,包括台灣客家筆會、台灣客社、台灣客語教學聯盟、台灣客家語教師協會、台語教學聯盟、台灣北社等二十幾個團體,於2011年7月3日在《自由時報》上發表共同聲明,同樣批判獨尊國語或華語文的「單一語文霸權」,要求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他們強調這項立法,應該將原住民語、客家話、Holo語(台語)、華語都明訂為國家語言(國語),並保障一律平等;國民也有權要求以其所使用的國家語言接受教育、政府服務等,而國家也應擔負國家語言之文字化、標準化、標音化等工作與推廣的責任等。同年11月,台灣北社、台灣教師聯盟、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教育台灣化聯盟、台語教學聯盟、台灣母語聯盟等,又召開記者會並發表共同

聲明,抨擊教育部取消推行多年的國中小學等「台灣母語日」的訪視與補助經費、將負有推動台灣母語任務的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層級降低、削減補助台灣母語教學的經費等。   2012年1月14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落敗,馬英九再度贏得總統大選,獲得連任。由中華文化總會主持而與中國方面共同合作完成的「中華語文知識庫」,在二月初正式上網啟用。這個知識庫的建立,來自馬英九於2008年總統選舉競選時在文化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出的「兩岸合編中華大辭典」的構想。在啟用知識庫時,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表示,他的夢想是兩岸與世界的漢字使用者藉著這個網路知識庫能同時迅速認識正體與簡體漢字,並且透過「市場機制」,「擇優而愛用之」,「

透過大夥兒共同書寫,寫出一套最普受歡迎、絕大部分相同的常用漢字;這期間透過學者的申辯引導,兩岸政府的政策推動」,「達成漢字的再一次『書同文』」。對於這個知識庫的出現,台灣教授協會召開「反對控制語文促統」記者會,質疑馬英九政府破壞台灣語文的主體性,不應該為拚經濟而接受中國用語或簡體字。同時出席記者會的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名譽講座教授莊萬壽,隔天也在《自由時報》發表文章。他批判馬英九追求「與中國統一」,認為從他在台北市長任內採用中國的「漢語拼音」、2009年公開提倡對漢字要「識正書簡」以來,都顯示他承襲國民黨「封建、威權的中國文化精神」;而國民黨重新執政、馬英九當權後,更與中國合流,使台灣人陷入文化

、思想被併吞、同化的大危機。   國民黨在2008年重新執政之後,上述在教育、文化、歷史、語言、文學等方面引起的種種爭論,以及台灣民族主義支持者不斷的批判抗議,其中許多場景非常類似1980、1990年代台灣文化主體性理念高漲、台灣民族主義者挑戰國民黨的情境,彷彿又讓台灣回到那個時期。2008年夏以來的現象,見證了台灣文化民族主義自八○年代以來的重大影響,也顯示國族認同與相關的文化趨向導致台灣社會明顯的分歧。撫今追昔,我們更有必要回顧本土化、台灣化的文化政治興起發展的來龍去脈,否則無法恰當理解我們當前的情境。這是筆者認為有必要以中文將舊作再行改寫出版的第三個重要原因。當然,最近幾年與1980、1

990年代的一個明顯不同,是兩岸愈來愈密切的交往,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因素,對於台灣內部政治與文化紛爭的影響,要比1980、1990年代更大、更直接。如同上面談到的,對關注台灣文化主體性的台灣民族主義者來說,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政府在文化上的作為,不再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爭,反而是互相唱和。台灣社社長吳樹民所言,可以說直截了當地歸納了這樣的強烈批判:「國民黨的教育政策,滅亡台灣史、滅亡台灣文學、滅亡台灣語言,正好確證其滅亡台灣,併入中國的本質」(《自由時報》,2009年10月16日,「自由廣場」版)。中國因素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增強,使我們更有必要了解台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   本書雖然也溯及日

本殖民統治時期與戰後到1970年代的階段,但主要重點在於探討1980、1990年代本省籍的文學作家、文學批評家、語言學家、語言復興運動者、業餘或專業的歷史學者等「人文知識分子」在台灣民族主義的國族建構中的角色與作用,釐清他們所從事的文化活動如何成為台灣民族主義政治的重要部分、如何成為塑造「台灣性」(Taiwaneseness)或台灣國族特性的重要力量。在探討這些歷史過程時,本書借重捷克歷史學家Miroslav Hroch的創見。Hroch研究中歐、東歐受宰制的弱小族群演變成民族的過程,他基於這方面研究所提出的理論,對後來的研究者啟發很大,影響廣泛,也是本書討論台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時的參考架構

。Hroch指出,一個民族主義運動,通常有三個基本發展階段:從(一)知識分子致力挖掘、闡述、宣揚潛在的民族語言、文化、歷史特質,到(二)許多活躍分子的小團體具有組織性的政治行動、致力於喚醒人們的民族意識,然後又發展到(三)較具規模的群眾動員與運動。筆者在書中指出,從文學、語言、歷史三個領域的人文知識分子的活動來看,台灣民族主義發展的過程與Hroch提出的三階段論有所差異。大體而言,具有政治異議傾向的本省籍文化菁英投入民族主義運動的時間,略晚於政治反對運動者;政治的活躍分子先於人文知識分子,成為民族主義運動的主要推動力量。換句話說,在台灣,Hroch所謂民族主義運動常見的第二階段,大體上要早於第

一階段,文化界的台灣民族主義深受政治反對運動的影響而被激發出來。八○年代之後許多文化菁英所描述的故事,或者一些學者的研究,經常強調文化界的先行者角色,認為戰後台灣的民族主義運動發展,有著類似Hroch所指出的三階段的順序。本書的發現與論點,則與這些故事或研究有所不同。   本書雖然指出許多後來轉變為台灣民族主義者的文化菁英或人文知識分子如何重新說解個人或集體過往的認同、重建記憶、重寫歷史,不過筆者的目的不在於揭露瘡疤、也不在於批判或支持特定的政治立場。在集體認同的問題上,偏好考究真假與指摘他人昨是今非,大多出於政治鬥爭的需求,而非基於知識分析的旨趣,也無助於人們相互的同情理解與和平共處。本書做

為歷史取向的社會學研究,在於探究集體認同、政治競爭、與文化建構的密切關係,以及在其中集體認同與集體記憶兩者、或認同與敘事兩者相互形塑而不可分割的動態。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裡來、這是什麼樣的時代、我們要往哪裡去、我們要做什麼等等之類,是關乎集體認同的核心問題。這些問題都牽涉到人們在時間之流中對自我與群體存在的認知感受。人們活在時間中,不斷以處身於現在、回想過去、期望未來的方式在思考自己與世界。人們在過去、現在、未來彼此交錯、相互參酌中,理解自己與世界的意義。這就像我們聆聽、閱讀、或觀賞一則故事時相當熟悉而普遍共有的經驗:在故事的「敘事」(narrative)過程中,我們試著將涵蓋各種人物言行與事件

的情節開頭、中間、結尾互相參照、融會貫通;在掌握故事的整體意義時,我們也領悟了故事可能要傳達的意涵,揣摩它對我們個人或群體的啟示,因而知所進退,有所抉擇。當然,世間的故事並非都合理明白,我們聆聽、閱讀、或觀賞的故事也未必都能心領神會。這就像我們嘗試理解自己與世界,也經常有所困惑不解,不知自己何以致此、世界為何變成這樣。不過這種曖昧混亂的情況,反而同樣證明了集體認同與集體記憶兩者、或認同與敘事兩者的緊密關係,以及它們對社會行動的重要性。人們常說「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就知道要怎麼做了」。在人們的「敘事的理解」(narrative understanding)中,時間、敘事、認同與行動四者交纏,互

相形塑,而這是個人生命存在與社會生活過程的本然狀態。執著於以實證主義的角度來看待敘事與認同的真假虛實,將無法理解認同在人們自我詮釋上的真實。這一點,是本書的結論以及〈附錄二〉(原載於2005年9月《文化研究》創刊號)的重要旨意,也是筆者後來在《回歸現實:台灣一九七○年代的戰後世代與文化政治變遷》一書中所專注申論的。   John Shelton Reed在他的學術生涯中,致力於研究美國南方。他的著作以社會學的觀點洞察美國南方獨特的歷史變幻與風土人情,娓娓道來,饒富趣味。在1989年擔任美國南部社會學會(Southern Sociological Society)會長時,他以〈論敘事與社會學〉(

On Narrative and Sociology)為題,發表就職演講,談到如何改進社會學、社會學家應該如何有一番不同的作為、社會學的著作如何能夠被學科之外的廣泛讀者所欣賞。Reed認為,除了良好的文筆與寫作能力是必要的第一步之外,社會學不管基於智識上或政治上的理由,都應該更加重視「描述性的、詮釋性的、說故事的」(descriptive, interpretive, story-telling)社會學著作。他指出,當今這種「敘事的或詮釋的社會學」(narrative or interpretive sociology),要比過去不受重視,如今大多數的社會學家更加看重「具有假設性命題的─演繹推

論性的」(hypothetico-deductive)、致力於驗證假設、建立理論的社會科學。Reed引用心理學家Jerome Bruner的著名論點,認為這兩種探究社會與發展知識的方式,相當於人類兩種不同的認知運作與思維的模式。他認為能夠結合兩者是理想,但能兼擅兩方面的學者極為罕見,因此社會學的確出現分工的現象。Reed認為,應用社會學的概念與方法來幫助我們了解特殊的個案,不僅是值得從事的工作,而且對那些渴望了解社會的廣泛讀者大眾來說,這要比追求解釋性的理論(explanatory theory)更加有趣。他強調,面對讀者大眾,社會學家應該努力訴說由社會學所指引的故事──那些關於他們自身、關於

他們社會中其他的男男女女、關於別的時代與地方的故事。Reed對社會學的反思與忠告,發人深省。   1970年代的台灣,在政治上開始「回歸現實」,在文化上「回歸鄉土」。當時挑戰既有體制的主力,是在戰後成長而涵蓋本、外省籍的年輕知識分子。他們深受七○年代初台灣外交挫敗的刺激而覺醒轉化,揚棄流亡漂泊的心態,形成了我在《回歸現實》書中所謂的「回歸現實世代」。他們基本上仍然是在中國民族主義的視野或參考架構下發現鄉土、看到台灣,也傾向於體制內的革新與民主。1979年底的高雄美麗島事件,無疑是七○至八○年代轉折激變的最重要因素。1980年代之後,以本省人為主的黨外與民主進步黨領導的政治反對運動積極宣揚台灣意

識,使台灣民族主義運動顯著發展。七○年代的回歸現實世代當中,以本省人年輕一代為主,發展鄉土文學、挖掘日據時期台灣文學,加上黨外的台灣歷史探索,這些都替後來的台灣意識、台灣民族主義準備了素材、奠下基礎。在這種七○年代的基礎上,八○年代台灣民族主義的文化政治興起,開始「重構台灣」。   本書與《回歸現實》是姊妹作,這兩本書是關於1970至1990年代的連續劇,企圖描繪我們身在其中的這個時代變遷,勾勒台灣社會關於國族問題思考變化轉折的關鍵三十年。既然說是勾勒,這兩本書就不是工筆畫。回顧過去,我們的目的不在於鉅細靡遺地全盤重現歷史現實。這既不可能,也不是知識的目的。有系統的知識,重點在於提供觀點與詮釋

架構。我的目的,在於結合社會學的想像與歷史的想像,說一個具有社會學觀點的歷史故事。 一、概述:台灣的人民、語言與歷史到現在為止,我們對於遠古時期的台灣歷史仍然所知無幾。學者們也不確定中國大陸的居民是何時得知這個島嶼的存在,並且渡海來台(Hsu 1980: 3, 5)。零星的歷史紀錄告訴我們,自十六世紀後半葉起,漁民、販夫走卒與探險者從中國東南邊靠近台灣的福建省遷徙來台(陳紹馨 1979a [1966]: 452)。在那之前,不少源自亞洲東南部、使用馬來─波里尼西亞語(Malayo-Polynesian family)語言的原住民,早就定居於此。中國移民與原住民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在過去四

個多世紀以來,在不同統治政權同化政策的影響下,加上原住民人口銳減、社會經濟地位持續低落,使得原住民的語言逐漸式微。到了十七世紀末,來自中國的漢人移民才開始在台灣占據主導的地位。漢人人口自此以後便持續增加(陳紹馨 1979a [1966]: 453)。為了掃蕩明朝滅亡後敗逃來台的殘存效忠者,滿清帝國於1683年入侵台灣,並統治台灣至1895年。清朝統治期間,雖然滿清帝國曾禁絕合法遷徙的管道,唯恐台灣再度成為反抗者的藏身之地,但是貧困的漢人仍然不斷移入,爭奪土地。幾乎所有落腳台灣的移民,都來自中國南方兩個省份:福建和廣東。來自福建的移民,依據其故鄉所在地,可區分為「漳州人」與「泉州人」。儘管這兩

群人說的是不同腔調的「閩南語」,但他們都被統稱為「福佬人」或「河洛人」,他們的語言也被稱為「福佬話」或「河洛話」。第三種漢人移民是客家人,他們主要從廣東遷徙而來並講客家話。到了十九世紀,大約80%的漢人移民來自漳泉兩地,福佬話因此成為台灣的主要語言。相對的,廣東移民則約占總人口的15%,客家話在社會上處於較為邊緣的地位。清朝統治時期,漳州、泉州與廣東移民彼此都將對方看成異於自己的人群。他們之間經常基於這種不同的集體認同,競爭土地或其他經濟資源。從十七世紀末到十九世紀中期,這些資源競奪,造成這三群移民之間頻繁劇烈的武裝衝突(黃秀政 1992: 52-54)。滿清帝國在1894至1895年的中日

甲午戰爭中失敗,於1895年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割讓給勝利者。在日本殖民統治之前,台灣的漢人主要以「福建人」、「廣東人」、「漳州人」、「府城人」、「鹿港人」等以地域為主的方式自稱或相稱。在日本殖民統治下,主要由於被殖民者與殖民者之間的對立,才產生了所謂「台灣人」、「台語」或「台灣話」的概念範疇。「台灣人」指的是漢人,而不管他們在中國大陸的原鄉是不是有所不同。「台語」或「台灣話」則指稱台灣本地主要的語言,亦即福佬話。某些情形下,「台灣話」也包含客家話。對於漢人來說,這些分類方式代表著在外來統治者底下所萌生的認同感(許極燉 1993: 40-43)。日本從1895年到1945年統治台灣。由

於殖民統治時期前二十年的軍事鎮壓,台灣人的武力反抗運動遭到全面瓦解。到了1920年代,則出現了受民主、社會主義、與民族自決等當代政治思潮所影響的台灣人非武力的反殖民運動。然而二○年代末,所有台灣人激進的、左翼的反殖民組織──他們大致都追求台灣人從殖民統治的全面解放──完全被殖民政府壓制。至於選擇溫和的改良主義路線的反殖民運動,則持續低調地追求台灣在殖民統治下的自治。但是1937年當日本與中國再度開戰後,這一類溫和的運動也被迫終止(見第二章的討論)。在此同時,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革命,推翻了滿人主宰的大清帝國,建立了中華民國。1919年,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為國民黨)成立,它由孫中山所組織的幾

個政治團體演變而來,並且在孫中山過世之後,由蔣介石領導而統治全中國。就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關係而言,在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國民黨的對台政策仍舊十分模糊。在1943年12月的開羅宣言中,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邱吉爾、與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蔣介石,明白宣布「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雖然在前一年,中國外交部曾經做過類似的宣稱,但中國收復失土的立場,卻是在開羅會議上才首次獲得國際承認(鄭梓 1991: 218-219)。後來隨著日本戰敗,蔣介石的軍隊在1945年秋天接收台灣,台灣也成為中華民國的一省。一般而言,台灣民眾相當歡迎國民黨政府官員與軍隊的

到來。不過沒有多久,台灣人便因國民黨統治下的政治壓迫、經濟混亂,和政策上對台灣人的歧視而大失所望。1947年春天發生一連串激烈反抗國民黨的事件,擴及全島,最終導致血腥鎮壓,這就是「二二八事件」。這個事件使得台灣人,或者說「本省人」,與剛從大陸來台的「外省人」的關係明顯惡化。事件引起的猜忌氣氛,從此形塑著台灣的省籍政治。事實上,二二八事件正是台灣民族主義的重要源頭。

1979年以來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的爭議

為了解決台灣割讓 日本 歸還的問題,作者陳志雄 這樣論述:

第一章 序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兩岸對「一個中國」的問題自1949年中共建立中國人民共和國政權、中國國民黨所建立的中華民國撤退至台澎金馬以來,就一直對「一個中國」的問題糾纏不清,各說各話,中共施行恐嚇、威脅,國民黨則自求多福,再加上台灣方面統獨聲浪對峙,族群對立,紛紛擾擾不斷,身為炎黃子孫的每一個中國人都有責任為「一個中國」問題付出心力。 然而從1979年中共與美國建交之後,就認為中華民國已經徹底消亡,以秉承中華民族道統為己任,以統一中國暨有領土為依歸的,擴大對民族主義的解釋,並鼓吹中國統一

的急迫性,任意羅織台灣具有獨立傾向之藉口,壓縮台灣在國際上的外交空間,繼而採取「以商圍政」、「以民逼官」、「以商促統」等手段,更以武力威嚇,迫使台灣在內外交煎之情況下,在其所制定之「一個中國」原則下走上談判桌。而加以自1987年台灣政府開放至大陸探親,以及解除戒嚴與開放黨禁以來,兩岸人民往來頻繁,國門猶如不設防,且在台灣成為民主化的多元社會裡,在政局上更是形成百家爭鳴,各擁山頭的現象,造成各黨派、各族群的無謂對立,逐漸內耗,而究其根結不外是對統獨問題的各持己見,而統獨的問題又是基於對「一個中國」的認識,因此「一個中國」是必須深入探討的。 國父孫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後,建立了亞

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隨後經過先總統蔣公北伐、抗戰,致力於國家的統一,但是最後到1949年還是分裂成國民黨與共產黨兩個不同的政治體系,各自在自己的領土上行使治權,至此「一個中國」分處兩岸而治,然而台灣與中共始終都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也堅持本身所代表的才是合法的中國政府,互視對方為一不合法政府,從1949年至1978年間,在台灣方面鄙視中共為「共匪」,並喊出「反攻大陸,光復國土」的口號,而在中共方面則以趁勝追擊的姿態,非要「解放台灣,血洗台灣」不可,這種延續1949年國共內戰訴求方式,無非是仍以武力為後盾,欲以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來決定「一個中國」的合法政權,以及在國際上與歷史上的合法定位。

可是1978年台灣與美國斷交之後,海峽兩岸不僅在「一個中國」的看法有越來越情緒化的趨勢,而且在互視對方為不合法政權的立場方面,也有了極大的修正幅度,因此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在此時空的關鍵點上,從政策的制定到具體的執行,均產生了空前未有的轉變,所以在兩岸關係上,自1979年來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的研究更須深入研究。 貳、研究目的 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絕非僅是法理上的爭議,其本身確實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政治問題,它是國家內戰後的產物,也受到國際政治現實的影響,在兩岸彼此的互動中,雙方之間有著水火不容的意識型態,也有著血濃於

水的民族情感,有劍拔弩張的軍事對峙,也有著親如兄弟的文化交流,有著毫不退讓的外交對抗,也有利益共享的經濟往來,因此能夠在此既有的兩岸良性互動基礎上,化解爭議、增進合作,甚至走向自由民主統一之路,所憑藉的絕非對「一個中國」問題義正詞嚴的論述,以及絕不動搖的堅持立場,我們所最需要的還是雙方能否以理性的、互信的態度,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所以本論文的研究目的是希望透過相關文件的彙整與回顧,探尋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的看法,同時希望能夠回答以下幾個相關問題: 一、海峽兩岸政府對「一個中國」的認定與作為。 二、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的起源與發展及其內容,以及

雙方制訂兩岸政策的依據、動機與具體內容。 三、大陸與台灣在兩岸政策的演變過程、爭議之處,以及是否有其規律可循? 四、美國在海峽兩岸中對「一個中國」問題的看法,以及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兩岸政策演變過程。 五、兩岸人民對「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看法與接受情形,香港與澳門回歸後的示範效應為何? 六、「一個中國」問題如何採取理性的方式得以解決。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壹、研究方法 本論文所採取的研究方法為「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以

「文獻分析法」來歸納整理相關的文獻。本論文寫作的資料蒐集,在探討台灣與北京的立場與政策主張方面,以雙方政府部門所發佈的官方文件、重要相關主管官員的發言談話、雙方談判的文件、以及相關法令公報等,作為政策立場研判的資料來源。 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看法的演變情況,透過雙方經談判後的具體聲明、文件、相關的公開資料、網路資料、報章等多種公開資訊的交叉驗證,提高資料的可信度。在分析方面則參考各種相關的學術論著與重要智庫的研究報告,以及筆者整理歸納的數據資料,作為分析的依據。 本論文藉由對蒐集之相關資料予以整理分析,以時間序列的縱向發展來敘述海峽兩岸如何處理「一

個中國」問題的政策演變,以及美國方面在此間所扮演的角色與影響力,並試圖探析海峽兩岸在未來對「一個中國」問題的最佳解決模式,使所有的中國人均能欣然接受。 貳、研究範圍 一、時間範圍 本論文的研究時間範圍,係從中共與美國於1978年12月15日建立外交關係,也是中共人代會常委會發佈「告台灣同胞書」呼籲兩岸共同商談結束雙方軍事對峙狀態,建議雙方共同謀求和平統一之路,為筆者研究本論文主題的開始,迄至2002年中共「十六大」江澤民政治報告之對台政策「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為止,然主

要之研究重點範圍係以1990年代以後,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問題的處理方式。 二、空間範圍 本論文的研究對象是以台灣與中共為主體,主要的內容係為探討雙方政府對「一個中國」問題的政策演變,其詳細意涵與內容,將依據筆者所蒐集到的相關文獻逐一分析,同時將其內容範圍盡力界定在政治與外交方面,使得研究的課題更為精準細緻,避免流於龐雜空泛。 第三節 文獻檢閱 本論文所參閱的文獻,係依所寫作之分析架構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關於「一個中國」的相關著作,第二類是兩岸政府、學者對「一個中國」的態度、政策執行以及影響的因素。綜觀當前學界對

於「一個中國」的研究文獻,本論文先予說明「中國」乙詞的由來,再根據其內容就「一個中國」的義涵、原則、政策等方面來加以整理說明。 壹、「中國」的由來 依據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莊萬壽之研究,「中國」是含有相對關係的複詞,「中」是用來與「外」相對的,所以「中國」是指文明的「中央地區」,是民族自我中心偏見所形成的文化空間,目的是要與非文明的「外圍地區」有所區別,三千年來「中國」的各種意義,都是這個概念的引申 。數千年以來,東亞大陸的黃河流域之主要政權,從夏、商、周、到明、清的帝國名稱都不叫「中國」。由此可知;在我中華民族歷史上根本沒有所謂「一個中國」的問題,十九

世紀以前的「中國」乙詞,並非現代意義的國家名稱,而是一個地區與族群的泛稱。 貳、「一個中國」的義涵: 一、中共「一個中國」的義涵 (一)毛澤東的說法: 1958年10月中共對金門進行炮擊金門時,毛澤東就向台灣當局公開指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 這個中國當然就是毛自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二)聯合國的代表權 1949年中共建政之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均宣稱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便產生了究竟那一方才是代表中國的問題,雙方因而進行長期外交對抗,在197

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於 是中共取得了「一個中國」的代表權 ,認定「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主權概念上 日本在1895年4月,經由甲午戰爭,侵佔了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又按照1943年12月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在1945年10月25日把台灣正式歸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同一個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擁有和行

使中國的主權。 這裡指的「中國政府」當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四)民族主義 鄧小平在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訪問時,針對台灣為何要與大陸統一時表示:「這首先是個民族問題,民族的情感問題,凡是中華民族子孫,都希望中國統一,分裂狀況是違反民族意志的。」 1995年6月李登輝總統成功地訪問美國,8月24日中共外長錢其琛說:「台灣問題關係中國主權,領土完整和統一大業,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牽動著十二億中國人民的情感。」 「一個中國」就是台灣與中國大陸統一。 (五)憲法 中共「八二憲法」序言載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

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另在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 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一個中國」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六)「新三句」說法 2000年5月,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提出「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不容分割的」。 嗣於2001年3月重申「一個中國」係包括大陸和台灣在內的一個中國,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大陸和台灣都是中國的領土。 後來2002年11月江澤民在「十六大」的政治報告中亦將「新三

句」載入,成為目前中共最新之對台政策。 二、中華民國「一個中國」的義涵 (一)法統觀念 在蔣中正總統、嚴家淦總統、蔣經國總統主政時期著重於維護傳統的法統觀念,強調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對大陸擁有主權及統治權。這不僅具重塑「合法統治權威」的作用,同時對於中華民國在70年代之前的國際地位實有所助益。 (二)國民效忠的對象 蔣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時,曾表示「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中國也就是中華民國」,視中華民國與中國為同一概念,1973年11月12日行政院長蔣經國指出「只有一個中國

,就是中華民國」。 由此可見「一個中國就 是中華民國」論述始自蔣經國總統,其目的在於作為國民效忠的對象。 (三)國統會的解釋 1992年5月,國統會研究委員會議針對「一個中國涵義」進行討論,確立兩岸事務性、技術性談判原則的共識,即在兩岸協議的文字記錄中不宜出現「一個中國」。 並於8月1日國統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 (四)從憲法上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

全體。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所以「一個中國」當然是指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於民國90年元旦祝辭中提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不是問題」, 同年8月10日他會見美國參議員邦德時再進一步指出:「兩岸問題要進一步解決,也一定要依中華民國憲法的思維來定調,如此才能化解兩岸的岐見,這也是兩岸政府與人民所能接受所謂「一個中國」問題的答案。」 (五)朝野共同之看法(請參閱表1―1) 1994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出版的「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將「一個中國」定位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的概念。 1996年「

國家發展會議有關兩岸關係議題政黨之立場」共識部分:自1912年起,中華民國即是一個主權國家;自1949年中共政府建立後,兩岸即成為兩個對等政治 實體。 表1―1:國內政黨對兩岸關係之共識與岐見 四黨共識 重要內容 一、自1912年起,中華民國即為一主權國家;自1949年中共政權建立後,兩岸即成為兩個對等政治實體。二、開展兩岸關係應以維護中華民國之生存與發展為基礎,處理兩岸關係應本理性、和平、對等、互惠、尊嚴之原則,建立穩定之關係架構。三、台灣優先的原則。四、大陸政策與對外交政策應互為表裡、相輔相成。

四黨意見 重要內容 民進黨 一、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基本上應屬於一般的國際關係,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必須正常化。三、國家利益應明確化,以「台灣優先」作為最高指導原則。四、應積極加入聯合國。 國民黨 一、政府應繼續以「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架構定位兩岸關係。二、大陸政策的基本目標是追求兩岸的民主統一。中華民國人民無法接受共產制度及其生活方式,唯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經由各項交流,逐步縮短兩岸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的差距後,朝向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目標邁進,才符合兩岸人民的利益。 台灣團結

聯盟 一、主張「穩定政局,振興經濟,鞏固民主,壯大台灣」四原則。二、台灣優先:以中華民國主權安全尊嚴與發展為首要,台海兩岸協商本諸民主與對等原則、平等互利、和平共濟,大陸首應放棄武力威脅台灣,並推動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兩岸正常化的建設性交流關係。三、根植台灣:建立以本國為中心的全球經濟優勢,戒急用忍與兩岸通航之規劃,務以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台商投資安全保障為政策思考之基本前提。四、全民公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存於世界,此一現狀如有任何變更,須在無外力強制之下根據民主憲政原理,公平、公正、公開之投票程序,由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共同解決,並獲國際承認與制度保障。 新黨

一、堅持「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原則,不過對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兩岸政府應尊重彼此的解釋權,此乃因中共堅持「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我方堅持「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二、主張兩岸應以最大的耐心與智慧,並以和平方式,解決岐見,政府應適度採行政經分離的原則,輔導台商拓展大陸市場,認為應積極推動兩岸經貿、文化、學術等交流,有助於穩定兩岸關係,保障台海和平,並可促使大陸逐漸放棄專制體制。三、政府推動兩岸關係時,不應固守近程階段,而應採近程、中程齊頭並進方式,積極推動兩岸三通、簽訂和平協議、以及高層人士互訪。四、兩岸未來的統一應植基於三項原則:(一)中國大陸必須放棄專制的共產制度。(二)

須經兩岸人民同意。(三)須採和平方式。 資料來源:參考張亞中、李英明,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概論,台北:生智文化公司,2001年2月,頁235;台灣團結聯盟黨綱,http://www.tsu.org.tw/tsu.html。 三、美國「一個中國」的義涵 1972年2月28日尼克森與周恩來在上海發表的「上海公報」(The Shanghai Communique)中美國政府「認識到」(acknowledged)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does not challenge the

position),而非以較具國際法約束的「承認」(recognize)表達, 而1978年12月16日,中共與美國發表「建交公報」(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美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將與「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並重申「上海公報」中「認識到(acknowledged)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

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但是中文版方面中共卻將「acknowledge」強譯為「承認」,然不管是「承認(recognize)」或「認識到(acknowledge)」字面上意義的差別,美國已經清楚地表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訊息。 四、學界對「一個中國」的看法 (一)主權上 1.分裂雙方互不代表原來的主權,而是一個主權,數個治權。 這原是法國學者卡蒂(Gilbert Caty)針對東、西德分裂狀態所提出來的理論,他認為分裂國家包含三個法律體系,其中一個是隱晦式的原始國家(original s

tate),乃是上層法律位階,另外兩個法律體系即是分裂的兩個實體,應被視為兩個部分國家(partial state),屬於下層法律位階,互不代表,在國際參與時,第三國只承認當事者的治權,成為一個局部國家, 我國學者沈君山先生首先將此理論應用於中國問題上。 2.多體系國家(Multi-system Nation,亦稱多體制國家): 主張分裂各方均可各自宣稱主權屬於自己,但承認並不統治對方,也就是治權分離,而主權重疊,但雙方都各自是一個完整國家(full state) 並且強調「分裂國家」中,國家及民族均未分裂,而只是在一個原有國家(民族)領域中,產生了不同

的政治體系,這些體系將統一問題與國際承認問題混合在一起,使得其他國家只能承認分裂的一方,政治學者魏鏞先生首先提出此理論。 3.治權分開,但是主權抽象化: 僅由一個實際的架構來代表,作為中國特有的法統觀念的傳承,「一國兩治」、「一國兩府」便是這種主張的代表。 (二)國際法 國際法對於在某一土地上具有實質統治力量的政府均賦予某些法律結果,這就是有效原則(principle of effectiveness),也就是指該政府對此領土能有效控制,並行使權力, 此處有效包括人民服從的涵義, 而凡具有完全能

力享受國際法上的權力與負擔國際法上的義務主體,是完整的國際法人;僅具有部分能力享受國際法上的權利與負擔國際法上的義務主體,則是不完整的國際法人,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其轄區具有完全行使國際法上之權力義務之能力,均是兩個完整的國際法人,但對全中國土地而言,則均不具有完全行使權力義務的能力,皆是不完整的國際法人。 而以分裂國家模式來探討者係始於韓德遜(Gregory Henderson)、李鮑(Richard Ned Lebow)、和史托辛格(John G. Stoessinger)等三人 。國內學者則有張五岳,他認為分裂國家的因素與變數基本上可歸類為外在因素與內在因素兩大類,所謂外在因素,

乃意指促使分裂國家走向分裂的外在因素,其中包括國際政治體系結構與變遷、地緣政治與戰略利益考量、國際強權對分裂雙方或一方的干預等因素;所謂內在因素,乃意指分裂國家內部或因歷史淵源,或因地緣差異,或因意識型態的岐異與對立,或因權力的爭奪,而導致國家走向分裂。 經綜整各式國際法人地位者計有: 1.分裂國家有一方具完整國際法人地位 (1)內戰理論緣由交戰團體(belligerency)或叛亂團體(insurgency) 間有關的國際法規範, 指一個國家因內戰而存在兩個政府,但雙方均各主張其本身為唯一合法政府。 用在中國問題上,如指中華民國曾主張,1949年因為中

共叛亂,中國處於內戰狀態,但中華民國政府是民主合法,正統、代表全體中國人的政府,中共只是個叛亂團體。 (2)「同一性理論」 指分裂國的一方與原被分裂國為「同一」(identity),具完整的國際法人格地位。用在中國問題上即中華民國或中共兩者間有一個與1949年以前的「中國」為「同一」,具完整的國際法人地位。 2.分裂國家各方具完整國際法人地位 (1)分解理論: 指一國家因戰爭、國際條約或各方協定,分解為兩個或多個主權國家,原有國家的國際人格消失。用在中國問題上指1949年前的中國,在1949年10月已分解為兩個具有完整國際法地位之國家

。 (2)分割理論: 係指國家領土某一部分被分離的區域,後來 取得國際法主體的地位,且不影響到被分離國家的法律地位,而原來的國家在行使其主權時,將被限制在新有的疆界中。此亦指台海兩岸均各具完整國際法人格的國家,即所謂的「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3.分裂國家各方均不具完整國際法人地位 「部分秩序理論」又稱之為「屋頂理論」。 原分裂前的母國雖已無行為能力,但作為國際法而言,它的主權仍在,只是被凍結了,原分裂前的母國的權力交由個分裂國家行使,分裂國家各方在其各自所轄的領域內享有完整的主權,是一個完整的國際法人,但對於

原國家的事務均無完整的管轄權,是一個不完整的國際法人,是一個「部分秩序主體」國家。 (三)整合理論(integration theory) 兩岸從彌特尼(David Mitrany)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 的角度,經貿與科技的互動,首先將牽動經濟的整合,繼而延伸至政治領域,以海斯(Ernst B. Haas)為代表的新功能主義(neofunctionalism)就是重視政治因素在整合過程扮演的角色,而其中菁英間的價值觀相近係整合的要件之一,預期的利益與參與的代價是整合的背景條件之一,以及兩岸民眾的認知與觀感。 因此從新功能主義的角度,兩岸

整合的條件不純屬經濟範疇,還包括政治條件如兩岸民眾的認知與觀感政治菁英的價值觀與利益是否相符,如果這些條件不成熟,必然阻滯整合的進行程,甚至雙方因政治摩擦,整合不進反退。 (四)大小政治實體模式 吳玉山先生採用華爾特(Stephen M. Walt)在研究聯盟起源時所提出的概念,在權力不對等和大國對小國有主權要求的情形下,大國的政策是確定的,就是意圖屈服小國意志,而小國對於大國卻可能採取「抗衡」(balancing)或「扈從」(bandwagoning)兩種不同的策略。 而對兩岸關係而言,第一,台灣對中國大陸只有抗衡和扈從兩種選擇;第二,在兩岸經濟發展程

度仍大的情形之下,台灣傾向於抗衡;第三,如果美國也支持台北對抗北京的壓力,則抗衡的選擇會更明顯;第四,在台灣內部有不同的政治團體和政治勢力,分別反映不同的大陸政策。 (五)博奕理論途徑(game theory approach) 博奕理論談判學者賴發(Howard Raiffa) 認為博奕理論適用 於實際特殊個案是困難度很高的工作,原因是吾人很難在個案中找到完全符合博奕模型條件的案例,由博奕理論對談判情境做分類,並依所思考之兩岸特性,作為未來擬定對策之參考,則兩岸之間的談判顯然具有「兩造」、「資源不均衡」、「認知差異」、「無法自由退出

」、「兩階段」、「多議題」、「重覆」、 「公開」及「協議無強制性」等重要特性。 台灣與大陸雙方所談判的協議,不管其過程為何,但其內容的執行最後仍有賴於雙方的誠意,而非依賴第三者所能提供的獎懲機制,所以雙方的誠意是最重要的。 (六)心理分析研究途徑 石之瑜先生使用兩岸政治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包括:實驗法、內容分析、社會調查、文本分析和精神分析等,就是凡是有啟發作用的都接納,例如:有些大陸領導人在看待台灣的時候以勝者自居,則妥協性自然小,又如在90年代當國民黨徹底台灣化之後,大陸與台灣之間一下子從人情關係轉為主權關係,致產生了許多誤解,另外大

陸領導人的天朝思惟、內戰思惟及圍城思惟,都使大陸對台態度和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最後是大陸人民有從權威人格、後殖民人格與後現代人格轉化為極權人格的可能,而這是兩岸關係最大的危機。 五、大陸學者論點: 當前大陸各級研究台灣之機構甚多,而其中較能取信於中共領導階層的決策智囊學者,基於地緣、人事背景等因素,可分為北京、上海兩大系統之研究台灣學者。 (一)北京方面 1.學者:社科院台研所所長許世銓、副所長余克禮、研究員李家泉;聯合大學台研所所長徐博東、海研中心學者郭震遠、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蘇格。 2

.重要論點 (1)兩岸間最大問題是互信不足,兩岸關係發展須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互信狀態與共同基礎上,接受「九二共識」。 (2)「台灣模式」的「一國兩制」,對台灣相當寬鬆,應該將它「法律化」、「條文化」,體現在兩岸共同研究制定的「台灣基本法」當中。 (3)大陸對台灣民進黨的執政不抱幻想與奢望,因此不得不選擇加快國防現代化建設的政策,提出做好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準備,也就是以「戰」為「獨」。 (二)上海方面: 1.學者:上海東亞所所長章念馳、上海市台研所所長曹建明、副所長嚴安林。

2.重要論點: (1)兩岸關係是「一個中國尚未統一的關係」,因此在「一個中國 」的原則上,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大陸與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 (2)急獨不符合台灣人民的根本利益,急統不符合大陸多數民意,而共同締造更繁榮、富強文明民主的國家,最為符合民意。 (3)健康的兩岸關係,在政治上需要對話與談判,經濟上需要交流與直接「三通」。 綜合北京與上海學者的論點,可瞭解到他們在對台政策上同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個不變」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江八點」不變;以及出現「三個如果」就考慮

用非和平手段解決兩岸統一問題。而北京的學者有明顯的「大一統」思想,他們的觀點較為保守,言論尺度狹隘,故有所謂「統一時間表」、「做好武力促統的準備」說法,而上海學者則較為開明、溫和與務實,多認為兩岸統一前應先加速現代化建設,以提升綜合國力。 叄、「一個中國」政策 一、中共的「一個中國」政策 (一)「三通四流」 1979年元旦,中共人代會常委會發布「告台灣同胞書」,宣告自即日起停止對金門外島炮擊,並呼籲兩岸共同商談結束雙方軍事對峙狀態,而且希望在創造台海安全環境的前提下,能促進三通(通商、通郵、通航)與四流(科學、體育

、文化與經濟等交流)。 (二)「特別行政區」 在1981年9月30日,葉劍英提出的九點方案,俗稱「葉九條」 ,其中的第三點條首次提出「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保留軍隊」等基本原則,中共在「八二憲法」中還特別為此構想在第31條增列:「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三)「一國兩制」(請參閱表1―2) 1.鄧小平真正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這項說辭搬上檯面的應該 是在1984年9月26日中共與英國就香港主權歸還達成協議之前

後, 鄧小平的「一國兩制」設想,後來被視為中共「一國兩制」政策的確立,其設想分別為: (1) 和平統一的方針不變,但是核心是「統一」。 (2)統一後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3)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有自己的獨立性,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司法可以獨立。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但是不能「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 (4)統一的方式是兩黨(共產黨與國民黨)平等談判,不要提中 央與地方的談判,但談判中外國不能插手。 2.在中共中央台

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998年出版 的幹部讀本中,整理成為鄧小平的「六點設想」,其重點為: (1)「一國兩制」的基礎是一個中國,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家的領土和主權不能分割。 (2)「一國兩制」的核心問題是祖國統一。 (3)「一國兩制」的「兩制」是指在中國國內可以兩種制度長期 並存,共同發展,由憲法規定設置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和外國

投資等方都得到切實保障。 (4)「一國兩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 (5)實行「一國兩制」,台灣與香港有所不同。 (6)實行「一國兩制」長期不變,且有法律保障。 (四)「江八點」 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於1995年1月30日農曆春節前夕提出「現階段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其重點如下: 表1―2:「一國兩制」四階段 時間 人物 背景 重要事件內容 第一階段 十一屆三中全會 中共與美國建交 和平統一祖國戰略正式確立,「一

國兩制」思想開始成型三中全會後就不再提「解放台灣」、「和平解放」。 第二階段 1981年 葉劍英 葉九條指出「國家統一實現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受高度自治權」、「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 1982年 鄧小平 「九條方針是葉劍英委員長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第三階段 1984年 鄧小平 10月15日的「瞭望週刊」刊載「鄧小平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文章標誌對「一國兩制」構想政策到理論全面闡述。 第四階段 1984年12月 中英香港問題聯合聲明簽署開始 以1

990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87年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聯合聲明 資料來源:整理自李家泉「『一國兩制』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的創造」,統一論壇,第27期,1993年9月20日。 1.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堅決反對「台灣獨立」、「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的主張。 2.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不持異議。 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並達成消除敵意的諒解。在一個中 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

以談,當然也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 種問題。 4.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但不承諾放棄武力。 5.不以政治干擾兩岸經濟共同繁榮;贊成簽訂保護台商的民間性協議。 6.中華文化是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7.尊重台胞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 8.歡迎台灣當局領導人以適當身分前往大陸訪問,江澤民也願受邀訪台灣。 二、中華民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一)「三不政策」 1979年4月4日蔣經國以國民黨主席身分發言稱:「我們黨根據過去反

共的經驗,採取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立場,不唯是基於血的教訓,是我們不變的政策,更是我們反制敵人最有效的利器。」 (二)「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1981年4月2日,國民黨十二全大會通過「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案」,聲稱:「三民主義救中國,共產主義禍中國,已由近半個多世紀中國歷史,特別是三十一年來海峽兩岸不同的制度與經驗所證明,因此三民主義為全體中國人民所擁護,共產主義為全體中國人所唾棄。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乃成為當前海內外全體中國人一致的心聲,更是中國國民黨全體同志一貫追求的目標與應盡的職責。」 (三)「國家統一綱領」

「國統綱領」的整個內涵,可以「一、二、三、四」來表達:一是指「一個中國」;二是指「兩個政治實體」;三是指邁向統一的「近程、中程、遠程」三個階段;四是指兩岸應秉持交往的「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等四原則。 (四)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1991年4月30日,李登輝總統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零時終止,並依據國民大會之決議,宣告同時廢止「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憲政上不再視中共為叛亂組織。此舉之兩大含義為:第一,表示我政府正式而且率先片面放棄以武力方式追求國家統一;第二,我政府不再在國際上與中共競爭「中國代表權」。我政府認為「中國只有一個」,但「

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共不等於中國」,在中國尚未達成最後統一以前,兩者既處於分治局面,理應各自有平行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 (五)「李六點」 1995年4月8日,李登輝總統在國統會提出兩岸關係的六點主張: 1.在兩岸分治的現實上求中國的統一。 2.以中華文化為基礎,加強兩岸交流。 3.促進兩岸經貿往來,發展互利互補關係。 4.兩岸平等參加國際組織,兩岸領導人藉此自然見面。 5.兩岸均應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6.兩岸共同維護

港澳繁榮,促進港澳民主。 三、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一)「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 1997年10月美國與中共同意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Relations of Construct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在10月27日的「聯合聲明」中,確定雙方的意願:「兩國元首決定,中美兩國通過增進合作,對付國際上的挑戰,促進世紀和平與發展,共同致力於建立中美建設性的戰略夥伴關係。為實現這一目標,雙方同意,從長遠的觀點出發,在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基礎上處理兩國關係。」 (二)「三不政策」

1998年6月30日,美國總統柯林頓在上海公開了由「一個中國」所衍生的「三不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台與兩個中國」、不支持台灣參加以國家名義為主體的國際組織。 (三)「三大支柱」(three pillars)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總統在答覆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訪問時指出,台灣與中共之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引起中共和美國強烈反應,柯林頓於7月21日之一項記者會中強調,美國的中國政策係「一個中國」、「兩岸對話」,以及「台灣前途應和平解決」之「三大支柱」。 (四)「清晰戰略」

2001年4月23日美國布希總統決定了近年來最大一筆對台軍售,此次的軍售傳遞出了兩個訊息: 1.布希政府改變以往美國對兩岸關係政策所執行的「模糊戰略」,轉而執行「清晰戰略」,這個「清晰戰略」的基本內容是:美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反對台灣獨立;但是如果大陸要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美國會干預。 2.美國對台軍售在未來將根據台海兩岸軍事局勢的狀況;以及美國 的判斷,不是減弱,而是會繼續提升美國對台灣軍售的水平。 第四節 章節安排 根據前述的研究目的與動機,及相關的「一個中國」概念義涵,謹將本論

文的架構分為六章: 第一章序論 此為本論文的研究大綱,其中最主要內容為言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相關文獻分析與檢閱,研究途徑與範圍,以及論文的章節安排。 第二章1979年以來兩岸「一個中國」的爭議 分別就兩岸對「一中」的認同、主權問題、定位問題、安全問題、交流問題、以國際法論述統合問題等六大項來探討兩岸間對「一個中國」所持的不同觀念與意見,以及所衍生的政策。 第三章1979年以來影響「一個中國」政策的因素 自1979年以來影響「一個中國」政策的外在因素,係從美國的中國政策、中共的外

交作為等二方面,探討相互影響「一個中國」政策的因素。 第四章1979年以來中共「一個中國」政策的作為 有關自1979年來中共在「一個中國」相關作為上的演進,其次是中共所認定的「一個中國」原則,中共對中華民國的定位,再次是「一國兩制」實施情形。 第五章1979年以來台灣如何處理「一個中國」政策的作為 闡述自1979年來將台灣分為三個時期:一、國民黨時期的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終止動員勘亂時期」、「開放探親」。二、轉型時期的「務實外交」、「加入聯合國」、「兩岸協商」、「特殊國與國關係」。三、民進黨時期的「政黨輪替」

、「四不一沒有」、「一邊一國」等十大項的相關戰略作為,並一一探討台灣是如何處理「一個中國」問題。 第六章結論 民主、自由、均富下順應世界潮流的政治體制,是全中國人所嚮往的體制,放棄武力恫嚇,兩岸相互融合,是為和平解決海峽兩岸「一個中國」爭議最好的方式。 第二章 1979年以來海峽兩岸對 「一個中國」的爭議 自1979年以來海峽兩岸對「一個中國」的問題一直是爭論不休,而其中所衍生出來的計有主權爭議、民族主義問題、定位問題、安全問題、交流問題、統合問題等,謹依序探析如次:

第一節 主權爭議 壹、主權 一、主權定義 國際法百科全書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 主權(Sovereignty)概念是將「國家統治者的權力在國內高於一切」的觀念引介至政治理論中發展出來的。所謂「主權」在奧本海國際法(Oppenheim´s International Law)中即稱:「主權是最高的權威,在國際層面而言,並不意謂它是高於其他國家的法律權威,而是表示它不依附於任何世上的其他權威。因此;依照最嚴格

與最狹隘的意義,主權含有全面獨立的意思,無論在國土以內或在國土以外都是獨立的」; 「這種權力和權威被認為是國內最高、最原始的權力具有國家內的排他性權力」。 二、主權與國際法的關係 但是從二十世紀的歷史可以看到,尤其是透過極端民族主義,企圖將國內主權觀念移轉至國際舞台上,奧本海國際法認為這種極端形式的轉移是不利於國際法與國際組織的正常運作與發展,並且亦非適當。主權作為最高法律權力和權威,是不適用於各國將其運用在國際社會。 一般而言,沒有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擁有最高的法律權力與權威,而各國也不從屬於其他國家的法律權力與權威。因此;國際上國家間關係的表徵是平等與

相互獨立,但其實卻是相互依賴,雖然國家往往被稱為「主權國家」,但是事實上這應該只能算說是明瞭他們的國內憲法地位,而不是他們在國際上的法律地位。 由於「主權」本是國內法的概念,自二十世紀起,將主權用在國際法上,則有將「有限領土主權」(limited sovereignty)或「相對主權」(relative sovereignty)觀念逐漸取代以前的傳統「絕對領土主權」(absolute sovereignty)的共識。簡言之,相對主權是在傳統觀念中,加入了「不違反國際法」的但書,因此主權觀念開始與國際法產生辯證的結合,國家於是成為國際法的主體,享有國際法上的權利與義務。

所以在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一款明定:「本組織係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亦即是在現實國際關係中,主權仍是衡量一個國家條件的證明,而國際法承認國家為國際法人(International Person),同時也是從國家的主權是否完整來確定其法人資格。 貳、中共主權說 一、中共對主權之定義: 中共的國際法學者對主權的定義是:「一個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內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是國家的根本屬性。在一個地域之內,儘管有政府組織和定居的居民,如果沒有主權,只能是一個國家的地方行政單位或殖民地,而不能成為一個國家。」

二、中共對主權的看法 中共是以「完全同一理論」來詮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的關係,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是中國,主權涵蓋全中國地區,包括大陸與台灣地區,在台灣的政府可以階段性的擁有相當治權,但非完全自治,最後仍應納入中國的主權與治權範圍。 自1949年起,中共的立場一直反對中華民國政府分享其對中國的主權,1950年代先後發動兩次台海危機,企圖「解放」台灣,70年代起在外交上與中華民國爭奪中國代表權。1971年8月20日,中共外交部聲明指出:「美國政府在聯合國一方面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當有代表權』,同時又主張不剝奪台灣當局的代表權,這是明目張膽地製造『

兩個中國』。對此,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並且堅決反對。」,「只要聯合國出現『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地位未定論』或其他類似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堅決不同聯合國發生任何關係。」 中共此項看法,在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中得到支持,當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集團的代表驅逐出去的決議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遂成為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 中共的「一國兩制」中的所指的「一國」當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民國所轄的地區,只能是中共統治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或省,雖可享有較高自治,但不能違背中共憲法與中央政府

的旨意,高度自治並不是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即等於是兩個中國。 「兩制」地位並不相等,中共認為: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為主,台灣地區實施的資本主義為輔,只是過渡,至於「兩制」的內涵與時效,中共認為其有解釋權與最後決定權。本質上,「一國兩制」是一種主從關係,一制代表中央,另一制代表地方,兩者的關係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中華民國從此消失。 針對中華民國積極佈署參與聯合國行動,1993年8月31日,中共發佈「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再度重申其「一個中國」政策,「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言行,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一國兩府』,反對一切可能導致『台

灣獨立』的企圖和行徑…,台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確定的、不可能改變的,不存在什麼『自決』的問題」,「按照國際法,一個主權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代表這個國家,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它在國際上無權代表中國,不能與外國建立外交關係和發展具有官方性質的關係。」 1995年1月30日農曆除夕,江澤民發表「為促進祖國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這項被通稱為「江八點」的講話,第一點仍稱:「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論行動,都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也應堅決反對。」中共當局在「中國台

灣問題-幹部讀本」一書中認為:「中國的主權,包括對台灣的主權,只能由代表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來行使。台灣方面主張的『主權共享』,是指由所謂『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共同享有、共同行使主權。這不是主權共享,而是主權分割,是『一國兩府』、『兩個中國』。所謂『治權分屬』,則是『分裂分治』、『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的又一種說法。鄧小平說過,台灣可以享有廣泛的自治,但是不能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一個半中國』」。 由以上中共所發表的各項重要文件與講話,以及中共於2000年2月21日所發表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可知,在主權問題上,中共仍以「中

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及於全中國」、「台灣並不是主權國家」的一貫立場對外,可以同意台灣高度自治,但不同意完全自治。 叁、中華民國主權說 一、國民黨主權說 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的主權觀受到嚴重挑戰,不過台海兩岸各自對主權宣示的立場仍無改變,合理的解釋是:中華民國政府當時的領導人主觀地認為基於歷史與憲法的使命,客觀地為避免造成台獨的事實而使得兩岸烽火再起。 1989年起,國際大環境再一次發生巨變,冷戰結束,代表著分裂國家已無法再利用國際矛盾以執行其外交政策與統一政策,分裂國家雙方本身的互動,才

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1990年10月3日德國統一,1991年12月12日南北韓簽署「和解、互不侵犯與交流合作協議」。 1991年2月23日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內容呼籲雙方「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的安全與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 」。其用心在於,希望以政治實體為雙方定位來避免對主權歸屬問題的爭議,促成兩岸兩個政治實體平等交往,共同促成中國的統一。 最能代表「國家核心理論」的看法是1992年8月1日國統會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稱:「…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

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依據此項解釋與兩岸關係條例的陳述,可推知中華民國所稱的「一國兩區」,「一國」指的是中國,也就是中華民國;「兩區」指的是代表「核心」或經「縮小」後的「台灣地區」,以及「非核心」,亦即不具完整主權地位的「大陸地區」。 也就是說目前講中華民國的主權尚不及於大陸地區。 1994年,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撰的「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已為走向「分割理論」開啟了大門。該說明書稱:「『國家統一綱領』」提出『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架構,來定位兩岸關係,其主要內容包括:…,(二)『一個中國』是指歷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緣上的中國。(三)兩岸的分

裂分治只是中國歷史上暫時的、過渡時期的現象,經由兩岸共同努力,中國必然會走上統一道路…」。值得注意與討論的是:第一「國統綱領」並沒有「一個中國是指歷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緣上的中國」這一句話;第二、如果我們認定一個中國僅是指歷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緣上的中國,又主張兩岸各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則在法理上已無中國問題,中國在1949年已經完成分裂了;第三、如果上述觀點真為中華民國對一個中國的解釋,則可認為中華民國也同意兩岸已完成分裂。 事實上這均是在陳述目前兩岸的現狀。 二、民進黨主權說: 1988年4月17日民進黨第二屆第一次臨時大會通過的「台灣主權決議

文」(簡稱「四一七決議文」)稱:在1952年的舊金山「對日和約」與1952年的「中日和約」均未決定將台灣的主權歸屬任何一個國家,「為穩定台灣人民信心,澄清台灣國際地位,本黨重申: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台灣國際地位之變更,必經台灣全體住民自決同意」。「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 1990年10月7日,民進黨第四屆全代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台灣事實主權決議文」(簡稱「一○○七決議文」),確認「我國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

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這是民進黨先確立國土範圍的作為。 1991年10月13日,民進黨的第五屆全代會通過「建立台灣共和國黨綱修正案」,增列「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乙節,強調「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這是民進黨主張公投的開始。 1993年7月民進黨中央出

版的「民主進步黨政策白皮書」內載「中國政策綱領」,該文指出:「重申黨綱自決原則及『四一七決議』、『四屆二全大會決議』之精神。主張兩岸之關係應定位為:台灣主權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之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統治中國大陸之合法主權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處處圍堵台灣之國際生存空間的情況下,應堅持現實主義的外交政策,以台灣現實之主權地位,並以『一中一台』之國際策略,謀求國際生存空間」。 從上述民進黨各項文件中可瞭解:第一、自1949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領土擁有合法主權,而在台灣的國家,不論用什麼國名,都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第二

、由於「對日和約」與「中日和約」均未將台灣的主權歸還那一個國家,台灣應正名為「台灣共和國」。第三、由台灣人民公投自決前途。 肆、國際主權認定 一、台灣歸還中國 1943年12月3日,美國羅斯福總統、英國首相邱吉爾、中華民國蔣中正主席於開羅發表宣言(Cairo Declaration)稱:「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大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45年7月

26日,「波茨坦宣言」(Potsdam Proclamation)稱:「開羅宣言所宣示的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洲、北海道、九洲、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投降文件中,「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之條款。」 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與日本所簽定的「中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文內第四條稱:「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在中華

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而無效。」 此即是日本承認因甲午戰爭,台灣被割與日本的馬關條約是無效,台灣自應歸還中國,因此台灣得以歸還中國,並不是中華民國於1941年抗戰時,單方面的主張馬關條約無效所致, 而是基於日本因戰敗,與中華民國所簽和平條約的結果。 而即使當時日本未將主權移交中華民國,但依據國際法的「統治時效」原則,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統治已逾一般國際法要求的最長期限五十年, 所以中華民國在台灣地區與澎湖享有主權是無庸置疑的,在國際上任誰也不能否認。 二、誰代表中國 1971年的聯合國「第2

758號決議案」稱:「大會基於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認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維護聯合國組織及依據憲章所必須之行為均屬必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會員國之一。茲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所有權利,及承認其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之唯一正當代表,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及其所屬的一切組織中所非法佔據的席次上驅逐。」 這個決議案表示國際間否定了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代表以及其國家主權。 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報」(The Shanghai Communique)中,美國政府只是「認識到」(

acknowledge)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dose not challenge the position)而非以較具國際法約束的「承認」(recognize)表達, 文中所述之:「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由此可知美國在上海公報中所指的中國,並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78年12月16日,中共與美國所發表的「建交公報」(Join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

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美國「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將與「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並重申「認識到(acknowledged)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在此處亦可看出美國只是說台灣屬於中國,是中國的一部分,可是這個「中國」並未特別指定是中華民國或中共。 由以上從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上海公報」到「建交公報」,可清楚地瞭解到以美國為首的國際間所顯示的意義是,中華民國已不是一個國

際法人,至少她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同時不管美國「認識到」(acknowledge)或承認(recognize)也好,反正中國是只有一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中華民國卻是確確實實地存在這世上,因此國際法院法官海克華斯(Green H. Hackworth)即曾表示:「一個新國家或新政府的事實存在,並不依靠他國的承認。」 另1933年12月26日簽訂的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三條規定:「一個國家在政治上存在並不依賴他國的承認」。因此;中華民國具有國家的國際法地位是無庸置疑的,許多國家與中華民國斷絕或中止外交關係,中華民國被迫退出一些由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其主因是來自中共的壓力,而不是因為中

華民國的國家資格發生問題。 所以在國際間中華民國還被認為不能代表中國。 第二節 民族主義 壹、民族主義在中國 呂思勉先生說:「民族主義,原因受異族的壓迫而起。中國自宋以來後,受異族的壓迫,漸次深了,所以民族主義,亦漸次的勃興。」 而事實上,因為民族主義的成長與發展有其連續性與一貫性,要為中國民族主義的源頭找到確切的時間,是有困難,研究者亦不應加以斷代分割,但一般認為近代民族主義在康、梁維新運動與中山先生革命運動期間,由外國之「Nationalism」直接翻譯過來而後被普遍使用,較符合當時民族主義產生的背景。 因此近代就沿用這個名詞迄今

,所以這是一個較為適用的名詞。 晚清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得出了在清政府不能救亡圖存的這個基礎上,才逐漸認同於以反清即反異族為表徵的民族主義。但身處西方列強興起而中國積弱不振的環境下,在面對帝國主義直接或間接侵略威脅的中國人,對西方民族主義的認知及瞭解畢竟有限,也正因如此,挑釁的意識便成了中國民族主義潛在的要素。但無論如何,民族主義在中國成為一個較為完整的概念,並被國人逐漸認識,應從甲午戰後,台灣割讓日本,激起大陸與台灣人民同仇敵愾之心開始,並受孫中山先生鼓吹革命引進西方民族主義精神而終於形成。 嗣後孫中山先生革命成功之後,所有中國人更加地瞭解民族主義精神的可貴,並更加珍惜。

貳、中共的民族主義 一、中共對民族主義的解讀 毛澤東說:「共產主義、民族主義、帝國主義,這三個主義中,共產主義和民族主義比較接近。而民族主義占領的地方相當寬,有三個洲,一個亞洲,一個非洲,一個拉丁美洲。」 在第三世界國家追求國家完整、民族獨立的革命鬥爭中,中共經驗亦即毛澤東思想是他們的藍圖與「典範」。所以這是毛澤東思想確實通過這種形式而結合了愛國主義與國際主義。 這是中共早期一直強調要領導第三世界的說法。 鄧小平說:「三件事情(指反霸、統一、現代化)的核心是現代化建設…所以在國際事務中反對霸權主義,台灣回歸祖國、實現

祖國統一,歸根到底,都要求我們的經濟建設搞好。」 1980年鄧又指出:「必須發揚愛國主義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則我們就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就會被種種資本主義勢力所侵蝕腐化。」 鄧小平在主張改革開放後發覺社會主義很難對抗資本主義的「侵蝕」,所以就很聰明地強調要把經濟建設建立在愛國精神的基礎之上。 江澤民則認為:「在現階段,愛國主義主要表現為獻身於建設和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獻身於促進祖國統一的事業。鄧小平同志指出:『中國人民有自己的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熱愛祖國、貢獻全部力量建設社會主義祖國為最大光榮,以損害社會主義祖國利益、尊嚴和榮譽為最大恥辱。』這是對我國現階

段愛國主義特徵的精闢概括。」 江澤民則是運用強調以愛國主義來調動所有人民的積極性,以利於其統治與經濟建設工作。 二、中共對民族主義的運用 1979年1月1日中共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名義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中說:「如果還不儘快結束目前這種分裂局面,早日實現祖國統一,我們何以告慰於列祖列宗?何以自解於子孫後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屬黃帝子孫,誰願成為民族的千古罪人?」最後說:「任何人都不應當拂逆民族的意志」,「希望台灣當局以民族利益為重,對實現祖國統一的事業作出寶貴的貢獻。」 這是在中共與美國建交之後,中共當局為了能和平統一,開始對台運用民族主義的第一個步

驟。 鄧小平在1981年召開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將原來的「新時期統一戰線」定名為「愛國統一戰線」, 「愛國統一戰線」對於台灣、香港與澳門地區的主要訴求即為帶有民族意識的愛國主義,在葉劍英發表的「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統一的方針政策」裡,就明言:「我們希望廣大的台灣同胞,發揚愛國主義精神,積極促進全民族大團結早日實現,共享民族榮譽」。 他又說:「大陸同胞、台灣、香港、澳門的同胞,還有海外華僑,大家都是中華民族子孫。我們要共同奮鬥,實現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 鄧說法在當時確實令所有的中國人咸認為中共當局對於中國統一的誠意。

1995年江澤民發表「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江八點」)強調「我們呼籲所有中國人團結起來,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堅持統一,反對分裂」,同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