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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造船業公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洪紹洋寫的 商人、企業與外資:戰後臺灣經濟史考察(1945-1960) 和郭曄旻的 絲路小史(海絲卷)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台湾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地区) - EMIS也說明:2.台船主要以建造货柜船与散装货轮为主,为台湾唯一大型造船厂,约占全球1.21%,成立以来,因受国际能源危机及造船、海运业不景气,除72年至74年获有盈馀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左岸文化 和中華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學系 鄭力軒所指導 彭思錦的 台灣威權時期的農地政體變遷 (2021),提出台灣造船業公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制度分析、變項中心、以地綁糧、以地綁人、社會穩定。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班 施正權所指導 曾明斌的 臺灣海事軟實力之建構與運用---以海巡署為例的分析 (2021),提出因為有 軟實力、海洋治理、海洋政策、海巡外交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造船業公司的解答。

最後網站專題報導| ABB則補充:台灣造船業 的根源已難考究,但稍具規模的修造船廠要始於明鄭時期,直到日本政府將蒸汽機技術引進後,台灣造船工業才逐步邁向現代化。若從1916年日人木村久太郎在基隆設立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造船業公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商人、企業與外資:戰後臺灣經濟史考察(1945-1960)

為了解決台灣造船業公司的問題,作者洪紹洋 這樣論述:

考察《茶金》時代臺灣的經濟脈動, 超越以往教科書裡的戰後經濟史, 重新認識早期臺灣大型企業的發跡過程。     本書考察戰後至1950年代,本地與外來企業於戰後臺灣發展初期的草創過程,從經濟復興到自立階段,本地與外資企業的歷史源流與營運實態。     戰後初期,在臺日經濟往來大幅限縮的背景下,臺灣的對外關係活動場域轉以中國大陸為主。原本從事臺日商品買賣的臺灣商人,轉而前往中國大陸尋求與臺灣間的貿易買賣,顯現出商人因應主權更迭下在事業上的靈活應對。另外,臺灣與中國大陸間的商貿活動,也需關注戰前日本對外擴張過程中人員流動的延續性。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後,民間投資由臺灣本地

與來自中國大陸移民兩個系統的資本匯集而成。具備商業買賣或貿易經驗的臺灣商人,因嫻熟日語的優勢而擔任日本品牌在臺銷售的代理服務,爾後進一步與日方合資建立生產事業。部分欲生產新產品的企業,大都由日本和美國企業提供技術,但其中如縫紉機需要諸多衛星工廠支援的組裝性事業,則因當時欠缺標準化的觀念,品質未臻完善,而侷限了市場的成長。     以往官方對土地改革四大公司民營化政策的論述,宣稱其促使地主資金流入工商業,並活絡了臺灣經濟。以臺灣工礦公司為例,政府採行分廠出售的民營化方式,促成民間資本可以較低的成本取得廠房後成立新公司,而免除創廠初期的前置作業。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取得廠礦的經營者大都不是地主階層出

身,部分成員成為當前大型企業集團的第一代經營者。另外,臺灣工礦公司歷經分廠出售後剩下的廠房體質貧弱,營運上面臨虧損且股價低迷,而造成地主和投資人無法因持股而獲利。     1950年中華民國政府與盟軍總部簽署「臺日貿易協定」,重啟臺日經濟。戰前支配臺日間流通業的財閥資本,在戰後因充分發揮綜合商社在多國設立據點的貿易機能,而呈現與戰前市場不同的樣態。日資來臺著眼於商業與工業市場利益,試圖將較為成熟的技術移轉來臺,與東南亞諸國以戰後賠償的經濟協力,由政府領導企業進入當地參與公共工程的投資方式有所差異。     臺美雙邊的經濟構造,除了應放在1949年政府從中國大陸轉進來臺的脈絡來理解外,還需著重臺

灣在美國援助的體系下所創造出與企業成長相關的體系。臺美間的技術交流,是由前往美國為主進行受訓返國的人員組成的中美技術合作研究會,作為重要的對口橋梁。商業網絡的關係,應關注原本服務於政府的人員,在兩國間的投資過程與商品買賣中尋求的市場機會。至於來臺投資的美國資本,則多著眼於軍事市場的參與。   名人推薦     黃紹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   鄭志鵬│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劉崇堅│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謝國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謝斐宇│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依姓氏筆劃排列)

台灣威權時期的農地政體變遷

為了解決台灣造船業公司的問題,作者彭思錦 這樣論述:

本研究立基於國家中心論的制度分析架構討論台灣威權政府時期的土地變遷過程。希望回答為何台灣會在1970年代農業生產退居經濟發展的次要角色時,為何政府還要通過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等被過往學者視為是限制農地他用的立法?為了回答前述問題,本文採用歷史社會學已變項為中心之方法,區分出行動者、理念、權力、反餽等四個變項,一方面作為制度分析中討論制度變遷如何可能的架構,另一方面討論當時主導台灣農地使用政策的行動者之間其對於制度的反餽、提出的理念以及其權力關係等,作為理解當時立法過程的分析架構。而本研究結果顯示,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早期,省糧食局在台灣農地使用政策上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透過土地

改革、糧食調查員等制度設計,其達成了以地綁糧,亦即透過掌握土地進而掌握糧食生產的方式,除了達成國民政府的糧食需求外,亦得以透過糧食外銷賺取外匯。不過到了1965年以後,由於省糧食局長期壓低糧價,使得農業生產出現了農民收入降低、農村勞動力流失等現象,使得農復會和部分農經學者開始批評省糧食局建立的糧食生產制度。而在同一時期,台灣稻米的主要外銷國家日本,其國內生產復甦和泰國、越南等地亦向日本銷售稻米的情形下,使得台灣稻米的外銷市場不在,亦讓省糧食局對於國民政府的重要性開始降低。也因此行政院於1969年時通過了檢討台灣糧食生產政策的決議,使得擔任省糧食局局長長達24年的李連春離任,省糧食局亦進行改組。

而其為以地綁糧目標所推動的各種政策亦被一一廢除。也因為如此,國民政府為了解決農民因農業生產困難而到城市謀求收入更高之工作的現象,而分別在1970年代通過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在1980年代推動八萬農業大軍、農業健康保險、農地重劃條例等辦法,希望透過以地綁人的方式,將農民留在農村當中,不要大量湧入都市,造成都市問題。整體而言,本研究認為在1970年代初期的制度變革,其目的在於維繫社會穩定,進而穩定國民政府的統治。

絲路小史(海絲卷)

為了解決台灣造船業公司的問題,作者郭曄旻 這樣論述:

  漂洋過海而來的神奇物種,萬里海疆上縱橫的一代代梟雄。再沒有一條偉大航路,像海上絲綢之路那樣,用千年丈量時光,用萬里丈量跨度。中國因此而被世界影響,被世界改變,但更重要的是,自那時起,中國也改變著世界。不見硝煙的戰場,朝代更迭,被人遺忘的海上中國史,埋藏了多少的秘密?本書與讀者一同揚帆於海上絲綢之路。

臺灣海事軟實力之建構與運用---以海巡署為例的分析

為了解決台灣造船業公司的問題,作者曾明斌 這樣論述:

總統蔡英文女士於2019年3月21日至26日率領內閣成員至南太平洋邦交國進行國是訪問,並將此行取名為「海洋民主之旅」,以海洋與民主為主軸,拜訪大洋洲的友邦帛琉、諾魯及馬紹爾等國,以實際行動穩固邦交,並與前揭國家簽訂《海巡合作協定》(Coast Guard Agreement)。海巡署近年展現的海上執法與救難成果似乎正幫國家開啟另一扇大門,吸引其他國家的交流與合作,海巡外交(Coast Guard Diplomacy)也成為臺灣新的對外交流模式。海巡署對外所展現的吸引力,似乎與約瑟夫.奈伊(Joseph S. Nye Jr.)在80年代提出的軟實力(Soft Power)概念相契合,強調國家除

了能運用軍事與經濟等硬實力外,仍有其他能力足以影響其他國家決策,不論是議程的設定或國際建制的建立,藉由彼此均認同的價值與系統,達到權力運用的效果與影響力。在奈伊的研究中,認為軟實力主要源於文化、政治價值與外交政策,惟本研究認為除了前揭三種來源以外,隨著非傳統安全與全球治理的議題逐漸被國際社會重視,國家在海洋事務各種層面的卓越表現,將成為新的軟實力來源,本研究將其稱之為「海事軟實力」。本研究將以奈伊所建立的「軟實力」理論為基礎,輔以海洋意識與行動等要素,結合權力分析的概念,進行理論推導與修正,建立「海事軟實力」概念架構,並分析「海事軟實力」可能的權力資源與行動,建立相關的評估指標與方法,並以海巡

署為例進行實際操作。